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公示牌样式
收费公示牌样式
![收费公示牌样式](https://img.taocdn.com/s3/m/c73fc4ac83c4bb4cf6ecd135.png)
附件1服务收费公示*******物业服务公司物业和停车服务收费公示牌(示样)监制单位:兰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填制说明:1、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按《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如属市场调节价的,“价格管理形式”填写“市场调节价”、“收费依据”填写“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2、停车服务收费,如与业主协商一致的,收费标准填写协商一致的标准、“价格管理形式”填写“市场调节价”、“收费依据”填写“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3、停车收费除本公示牌外,还应按《兰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住宅小区规定样式的公示牌并按要求公示。
4、本公示牌示样中如果小区没有的项目类别可去除;未列入的项目类别,可按相应的文件规定加入(例如:机械立体车库的收费标准)。
5、所有公示牌最小尺寸70×50CM,可根据场地大小自行确定加大。
为使公示牌美观,底色可自行设计。
附件2星级服务公示**********物业服务公司物业星级服务公示牌(示样)监制单位:兰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制作说明:1、只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向业主承诺的星级服务标准。
2、此公示牌可根据场地情况,自行设计式样。
附件3公电分摊公示************物业服务公司服务区域共用水电费分摊公示牌(示样)监制单位:兰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附件4代收费公示************物业服务公司居民常用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公示牌(示样)监制单位:兰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填制说明:1、本公示牌示样中如果小区没有的项目类别可去除;未列入的项目类别,可按相应的文件规定加入(如:50-100平方米的餐饮业的垃圾处理费的标准)。
2、不代收的填写“否”。
3、居民生活用电包含供电二次转供能源费。
二次转供能源费标准为:小区用户在1000户及以下的每千瓦时收取0.04元;1001户至3000户的每千瓦时收取0.03元;3001户及以上的每千瓦时收取0.02元。
2014开学工作讲话
![2014开学工作讲话](https://img.taocdn.com/s3/m/33c978380b4c2e3f572763e0.png)
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我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在2013年春季开学工作例会上的讲话(2013年3月10日)同志们:根据会议安排,我结合区、乡有关会议精神和全区教育教学工作总体形势,简要总结教育教学工作呈现出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2006年教育教学工作。
下面,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2005年教育教学工作简要回顾2005年,全乡教育系统按照乡党委“小乡要办大教育,穷乡要办富教育”的总体思路,深入实施“三名工程”,以“小学抓规范,初中抓突破”为重点,规范管理,抓基础设施建设,抓素质教育,推进新课改,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办学条件。
1、校舍建设。
全乡坚持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保障基本办学条件,满足入学需要和加快发展的先决条件来抓,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学校建设。
目前,我乡校舍基本上消除了D级危房。
2、信息化建设。
2005年新建微机室1个。
建成微机室的中学已全部开设信息技术课,实现了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全覆盖。
通过各类培训及青年教师计算机过关活动,广大教师运用信息化技术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是扎实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教师整体素质。
2005年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深入实施“三名工程”,广泛开展“铸师魂,树师德、做师表”为内容的“三师”教育活动。
为了巩固和扩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乡党委又不失时机地决定在全乡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了以“文明执教,爱心塑人”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教育整顿活动。
活动的开展有效地加强了学校班子的建设,提高了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提升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有效地解决了教育“三乱”和师德意识淡薄,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
三是深入实施“三名工程”,教育质量保持了相对稳定。
全乡上下把实施“三名工程”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核心来抓,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二项”活动,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名师带动”工程,加强了教师的师德建设。
义务教育阶段收费
![义务教育阶段收费](https://img.taocdn.com/s3/m/4ac0c6ad2af90242a995e54a.png)
一、义务教育阶段收费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费),可按规定统一无偿代收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此外严禁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2、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课本费(限经省教育厅颁布目录并经省发展改革委核定价格的课本)和作业本费(见附件一),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教辅资料费、住宿费、伙食费、午休住宿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
除以上收费外,学校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二、高中教育收费1、公办普通高中除按规定收取学费、书籍课本费、作业本费外,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教辅材料费、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社会实践活动费(指军训费和学工学农费)。
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2、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按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1000元,其它高中每生每期800元的标准执行。
职业高中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学费仍按湘价教[2010]125号和湘价教[2012]113号文件规定执行。
具体执行标准附后(见附件二、附件三)。
3、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按湘财教[2012]82号文件执行。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免除学费。
4、高中阶段书籍课本费根据省教育厅颁布的高中用书目录和省发展改革委核定的课本价格执行(见附件六),作业本费由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核定(见附件二)。
各年级、各学科供教学参考使用的磁带、光盘应体现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学生购买。
5、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公办示范性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省级示范性学校择校费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学校择校费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市XX中学(十中)教育收费公示栏【模板】
![市XX中学(十中)教育收费公示栏【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95c54c95844769eae009edb5.png)
61.33元/生.学期
高二理
65.14元/生.学期
高三文
14.80元/生.学期
高三理
19.50元/生.学期
作业本费
30元/生.学期
安价费[2010]133号
代收费
教辅材料费
高一
384.38元/生.学期
皖教秘基[2017]59号
教体基[2018]237号
自愿选用
高二文
附件2:XX市高中阶段学校、民办学校收费公示栏模式
XX市XX中学(十中)教育收费公示栏
公示日期:2020年5月12日 办学性质:公办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说明
学费
850/生.学期
安价费[2008]84号
未公示收费项目,学生及家长有权拒缴。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直接免除。
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严格遵循学生或家长自愿及非营利原则,学校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家长,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及时公布收费支出清单。
181.01元/生.学期
高二理
203.60元/生.学期
高三文
0.00元/生.学期
高三理
0.00元/生.学期
学生健康体检费
代收费
伙食费
即时付费
皖价费[2010]222号
服务性收费
价格监督电话:12358 市教育体育局监督电话:********(县市区属学校公布县市区教育局监督电话)
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在市教育体育局选定目录范围内,学生根据自愿原则决定是否选用,学校提供无偿代购服务。
经省审定推荐的选用教辅用书,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订。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公示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公示栏](https://img.taocdn.com/s3/m/f4eebea9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9eaa0b8.png)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公示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公示栏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杂费
学杂费包括教材费、课程费、实验费、文体费等,标准详见附件1:
2:住宿费
住宿费根据学生所在宿舍类型和标准收取,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
3:餐费
餐费按照学生所在年级不同,采用包月制收取,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
4:交通费
交通费按照学生所在学校与住址之间的距离进行计算,具体标准详见附件4:
5: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保险费、活动费等。
具体标准详见附件5:
二、收费管理
1:收费方式
学校采用在线支付和线下缴费相结合的方式收取费用。
详细
缴费方法请参考附件6:
2:退费政策
根据《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家长可根据具体情况
申请退费。
具体办理流程请参考附件7:
3:信息公开
学校将在公示栏、官方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布收费项目、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三、投诉与监督
1:投诉渠道
学生及家长如对学校收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渠道提出投诉: - 学校教务处方式:-X
- 学校投诉邮箱:complnt
2:监督机构
学校收费行为受监督机构的监管:
- 当地教育局
- 相关教育行政部门
附件:
附件1:学杂费收费标准表
附件2: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附件3:餐费收费标准表
附件4:交通费收费标准表
附件5:其他费用收费标准表
附件6:缴费方法说明
附件7:退费办理流程
法律名词及注释:
1: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教育部颁布的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法规文件。
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定
![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96cc0d59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92.png)
苏嘴中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国家对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学校公用经费相对宽裕.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尤为必要.为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收支行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制订苏嘴中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一、收费管理1、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所有经过批准的收费要进行公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收费,并把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举报,在单位内外醒目的地方,以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3、所有收费,要开据规范性票据.收费学校必须向缴费人开据江苏省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票据.4、无收费依据,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收费不开据或使用不规范票据、打白条等收费的,缴费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和举报.已经发现,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和单位领导责任.二、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1、管理模式我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实行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额度分配到校,学校把握使用,区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结算的运作模式.1资金额度到校:学区把资金数额明确到各学校,让学校了解可使用资金额度,以便学校预算安排使用计划;2学校把握使用:学校将按照一定原则,认真审核学校预算;2、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原则1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原则.义务教育经费要首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中、后勤服务、校舍维护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分配和使用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2坚持预算控制的原则.小学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性、科学性、透明性、绩效性原则.应根据明确的公用经费数额,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而出,将学校收支全额纳入预算,作出预算编制,做到预算不留缺口,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3公开透明原则.大额支出事项,应集体决策并进行公示、公布,公开透明.3、公用经费使用范围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方面.1业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包括教学业务费、实践实习费,文体维持费、宣传费等;2公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公用车旅费、会议费、邮电费,机动车燃料费;3设备购置费是指因教学和管理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及其他设备;4修缮费是指教学和管理用房屋,建筑物和各类设备维修所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以及不够基建立项的零星的土建工程费用;5教师培训费,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培训计划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6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建、投资和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如: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等.坚决禁止不按规定乱发各种津补贴.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通知精神,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分项开支应按一定标准.经学校公用经费使用情况问卷调查结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可按以下比例:业务费:不少于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30%;公务费:支出应控制在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20%以内;设备购置费:支出应控制在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15%左右;修缮费:支出应控制在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25%左右;教师培训费:支出在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5%安排;4、经费支出程序1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报账员,负责本校报账事务.专兼职报账员要在二年内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经费支出实行学校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500元以下的支出,凭正规发票,由经手人签字后交学校校长验核、批报.千元至万元的设备购置,严格按政府采购手续办理.2大额经费支出,原则上不支付现金,实行转账.3完善批报手续.出具票据要规范,手续要齐全;支出票据要有经手人、审核人、批报人;大额设备购置和校舍维修等支出,票据要附合同和物品清单,工程类票据要附合同协议和预决算清单.5、加强国有资产管理1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资产清查.2学校要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物品的购置、验收、保管、领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学校资产的出租、出借、转让、变更、捐赠、报废、报损等必须按程序报批.资产处置取得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安排支出.学校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抵押、担保.6、建立健全各种账目建立健全各种账目,如:各种会计账目、易损易耗物品和大宗物品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台帐等.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8、严格把握接待、招待标准,压缩公务支出费用.严格控制公务费支出.禁止超标准招待,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假公济私.三、检查与监督1、坚持民主理财,推行校务公开.各学校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大的经费支出事项,要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校内外,公示、公布;推行校务公开、财务公开管理制度,接受师生和群众监督;2、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因管理不力,不正确行使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山西省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项目及内容
![山西省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项目及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6ac00e290722192e4536f6e3.png)
25.学校、教师是否在推荐目录之外以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组织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26.中小学校及其教职工是否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并收费
27.是否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通过暗示、诱导、动员或者胁迫等方式组织学生参加补课或有偿家教活动
附件
山西省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记录
一、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
1.是否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
2.是否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3.民办幼儿园制定或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程序是否符合《暂行办法》规定,是否存在乱涨价行为;物价、教育部门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民办园收费备案程序
4.是否在《通知》之外自设收费项目,如是否向家长收取教材费、书本费等
5.是否出台本地区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二、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
6.优质普通高中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是否达到60%以上
7.是否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竞赛、办班(特别是“奥数”班、“占坑班”)
36.是否对本行政区域内教育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
九、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37.是否将教育收费政策自查情况和拟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实施意见》要求上报部际联席会议审核
3十、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
39.各级政府、学校是否将国家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费、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等);中小学校是否违规收取学具费、保险费、体检费、课外课程选修费等;高校是否违规收取生活用品费、证卡首次办卡费、图书馆检索及查询费、复试费、假期住宿费、结业复读费等,是否变相提高住宿费收费标准;是否在军训期间违规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和照相费等费用)
《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d53c1dc4a7302768f993970.png)
《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庆市物价局文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渝价。
xx。
316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教委(教育局),市教委直属中小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为巩固教育收费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xx。
161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格界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
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
中小学向在校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确有折扣的,须全额返还学生。
三、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代收费仅收作业本费。
小学每生每期15元;初中每生每期25元。
2.服务性收费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但学校须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
关于做好2014年春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春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0c660b3c77da26925c5b008.png)
关于做好2014年春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2014年春学期开学在即,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有序做好开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周密部署,全面有序地开好头、起好步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要认真准备开学工作,及时召开班子会、全体教师会,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谋划新学期的各项工作,重视素质教育和教育质量的提升,认真实施教育民生工程,以全新的精神面貌和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进入新的学期。
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要按照要求,组织教师集体提前备好一周课,结合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建立学校科学的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各项工作行事历。
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要认真梳理假前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并与本学期工作有序对接。
二、强化措施,积极做好“控流”工作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要针对学期转换容易产生流生的趋向,深入细致地做好控流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流生要认真排查,要密切关注“特困学生”和“留守儿童”,采取“家访”、“电话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动态,做到早安排、早动员、早帮扶,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全力争创无流生学校和乡镇。
各幼儿园要全面深入适龄儿童家中,积极动员适龄幼儿入园,努力提高入园率。
三、统筹兼顾,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或超标准收费。
收费要公示,要设立永久性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教辅用书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不得从代替收费中牟利。
所有服务性收费项目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履行相关手续和程序,规范收费行为。
各校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开学时间和延长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教师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学校也不得以家长学校的名义开展补课和有偿家教。
四、精细管理,全力提升学校办学内涵近几年,中央、省市县加大教育投入,为各学校装备大批图书、仪器、音体美、电教器材。
各学校要在新学期初制定好使用、培训计划,充分发挥教学设备的重要作用,各电教功能室要坚持“宁可用坏,不能闲置”的原则,使其真正发挥作用,班班通多媒体设备要合理利用,鼓励教师经常利用多媒体上研究课、示范课、观摩课。
关于学校教育收费及经费使用情况的汇报材料
![关于学校教育收费及经费使用情况的汇报材料](https://img.taocdn.com/s3/m/dd009607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67f8192.png)
关于学校教育收费及经费使用情况的汇报材料第一篇:关于学校教育收费及经费使用情况的汇报材料关于教育收费及经费使用情况的汇报材料为保证我校教育教学与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有计划、合理地使用义教经费,认真做到勤俭办学,根据各级关于《规范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的意见》的要求,我校本着从学校发展出发,义教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教学常规,服务于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努力改善校容校貌,添置新设施设备,维护破旧受损的设施设备。
对有限的义教经费实行公开、合理、有效的管理和使用,坚持不乱花一分钱,将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办实事,保证教学活动和后勤的正常开支,使学校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从而有效促进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我校义教经费得管理使用学校高度重视,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对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学校义教经费管理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XX XX二、教育经费投入、支出情况(一)投入情况2010-2011学年度:各项教育经费总投入万,其中:预算内公用经费万元、专项经费万元、个人工资(包括非统发人员工资)万元、非税投入万元。
(二)支出情况2010-2011学年度,教育经费支出共计万元,其中:个人工资支出万元、日常办公支出万元、取暖费支出万元、办公设备及电教实验器材购置支出万元、校舍绿化、美化、及校舍维修等支出万元、教育培训支出万元。
三、教育经费的保障情况上级部门对我校义务教育经费按要求按时、足额到位,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兑现,统一发放。
财政对基础教育转移支付经费由教育主管机构所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教育。
四、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我校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每学期“两免一补”落实到位,寄宿生生活补助、困难学生补助及助学金都属实上报,按时发放,无虚报冒领情况。
公示牌样式
![公示牌样式](https://img.taocdn.com/s3/m/0447a172a417866fb84a8e77.png)
公示牌样式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包括学杂费、择校费等均应实行公示。
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网络等方式,向学生及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
及时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内外显著的地方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
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龙岗区物价部门的审核。
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
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
学校要主动、及时与龙岗区物价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公示栏、公示牌及网络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
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物价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为坚持“依法收费,规范操作”的原则,使学校规范收费制度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收费实行校长负总责制度。
学校任何收费均须经校长审核、依法审批后执行。
未经校长批准或授权,不得收费。
二、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昆明市教育局、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18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通告
![昆明市教育局、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18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通告](https://img.taocdn.com/s3/m/35b1774b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a7.png)
昆明市教育局、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18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教育局,昆明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07.01•【字号】•【施行日期】201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昆明市教育局、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18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通告为了保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教育乱收费现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特将我市现行的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通告如下,请社会各界对学校收费行为予以监督。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普通高中收费项目及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住宿费收费标准二、以上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适用于昆明地区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普通中小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农村增设附属幼儿园。
三、对山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特困企业职工子女和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学生、有特殊困难的学生,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免照顾。
四、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转发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昆发改收费〔2011〕345号)的规定执行。
五、高考、初中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按《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取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的通知》(云财综〔2012〕74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高考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云价收费〔2011〕85号)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6〕1077号)及《昆明市教育局昆明市发改委昆明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自主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昆教计〔2017〕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收费通告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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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通告模板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公文。
当有关部门进行收费需要发出通告。
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收费通告,供大家参考!收费通告范文篇一尊敬的****小区各位业主(住户):感谢广大住户一直以来对我物业服务中心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现****物业服务中心自20xx年月日起,开始收取20xx年10月的物业管理费及代收水、电费。
有需要缴费的住户,请于周一至周五(上午8:30-:00,下午13:30-17:30),前往物业服务中心缴费。
注:另有欠费的业主(住户)请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缴清欠费,您的欠费将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及影响我物业服务中心的正常运作。
**物业****物业服务中心将竭诚为您服务! 物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中心二○一年月日收费通告范文篇二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xx年秋季学期收费范围、项目及标准通告如下:一、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一)收费范围:我市由政府举办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1.住宿费收费标准为:小学30元/生·期,初中 40元/生·期。
住宿费只能向住校学生收取,对原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采取贷款、借款修建的宿舍,其收费要突破上述标准的,必须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从严审批后方可执行。
2.高中阶段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0元/生。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x〕641号)规定,报名考试费由招办向自愿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考生收取。
招办在收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时,应对贫困学生实行免费,同时,对只参加毕业考试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不得收费。
3.伙食费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xx]392号)规定,伙食费是指学生在校期间自愿就餐的费用,按实收取,不得盈利。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面试行“一费制”收费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面试行“一费制”收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152865e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11cf4df.png)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面试行“一费制”收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4.08.18•【字号】鄂教财[2004]20号•【施行日期】2004.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面试行“一费制”收费的通知(鄂教财[2004]20号)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落实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确保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教财)2004[7号],经省政府同意,从2004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一费制”的试行范围我省“一费制”试行范围为:政府举办的普通小学(含村小)和普通初中(含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及特教班);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举办的非民办机制普通小学和初中。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按政府指定的区域和学校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我省29个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市)的农村小学和初中继续执行原“一费制”收费政策。
民办中小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和省有关民办教育收费的规定执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颁布施行前,经审批改制的中小学暂按已批准的收费政策执行,今后按有关法律、法规审定后重新确定收费政策。
二、“一费制”的收费内容及标准1、“一费制”的收费内容。
我省“一费制”收费内容包括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下同)、课本费(指国家课程教材费和地方课程教材费,下同)和作业本费(指学生抄本、课堂作业本和寒暑假作业本费,下同)。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5]23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5]23号](https://img.taocdn.com/s3/m/1972d6c3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1374c29.png)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5]23号)各设区市、扩权县物价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温家宝总理“要严格规范各类学校收费,切实解决群众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特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通》如下通知:一、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标准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冀教财[2002]40号文件规定执行。
其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标准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冀价行费[2004]41号文件规定执行。
当地政府规定减免杂费、课本费等费用的,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的学校,其信息技术装备应达到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要求,并开足信息技术教育课程,不得搞跨校(跨学区)上课收费。
3-9年级没有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的学校,相应扣减对学生的收费,其中3-6年级按每生每学年50元、7-9年级按60元扣除。
各级物价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3-9年级没有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的学校,信息技术装备达不到省教育厅规定要求的学校,杂费标准要坚决予以核减。
课本费、作业本费为代收费,实行“多退少不补”的管理办法,不得突破省定最高收费限额。
每学期末学校应根据实际购买课本和作业本的开支情况与学生进行结算,若有节余,要如数退还学生。
违反规定不清退多收费用的,按乱收费查处。
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严防课本费漏洞。
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44f0c9b2af90242a895e5fd.png)
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一、落实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决定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精神,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学校在校门口的公示橱窗和总务处门口,向家长、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
学校在招生简章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
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通过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四、凡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收费,包括义务教育学校的杂费、借读费等均应实行公示制度。
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举报。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
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或市、县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
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
八、学校要积极配合各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公示的检查和督促工作。
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防止乱收费,我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2023年收费公示制度
![2023年收费公示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af4042f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1a6c955.png)
2023年收费公示制度2023年收费公示制度1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2023年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2023年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2023年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校要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2023年收费公示制度2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小精灵幼儿收费制度。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
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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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招考试收费
生
报名费5元
考务费10元/科
赣发改收费字〔2013〕274号
向报名参加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收取。
注: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
举报监督电话: 教育局2765137 物价局12358
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收费公示牌(样式)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注
学费
生/学期
一般普通高中:校址在农村120元/生.学期,县城180元/生.学期,设区市所在地270元/生.学期;市重点高中380元/生.学期;省重点高中(含省重点建设中学)400元/生.学期,特色高中比照省重点高中标准执行。
(赣教计字[1999]147号)
职高(职业中专)免学费
择校费
生/学年
省二类:超过8000元;省三类:设区市所在城市其他省重点高中不超过6000元;省四类:县(市)所在地及乡(镇)所在地省重点高中不超过4000元;省五类:省重点建设高中比照省重点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90%执行;省六类:一般普通高中不超过1500-2300元。
向报名参加考试的学生收取
高招考试收费
科.人
普通高考招生报名考试费30元,体育专业和艺术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180元
赣发改收费字〔2004〕421号
向报名参加考试的学生收取
注: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
举报监督电话: 教育局2765137 物价局12358
2014年幼儿园收费公示牌(样式)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或备案)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备注
保教费
生/月
(1)公办全日制幼儿园
设区市所在地城区:省级示范幼儿园400元/月.生,设区市级示范幼儿园300元/月.生,普通幼儿园200元/月.生;
县(市)城区:省级示范幼儿园300元/月.生,设区市级示范幼儿园200元/月.生,普通幼儿园150元/月.生;
根据保育教育成本合理确定,按办园隶属关系分别报本级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赣发改收费字〔2013〕705号
每生冬、夏装各两套
家长学校收费
人
35元
赣发改收费字〔2011〕1555号
仅向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家长一次性收取
教辅资料费
生
根据学生征订申请,据实收取。
赣教基字〔2012〕51号
在统一推荐的《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目录》范围内选用。
服务性收费
社会实践活动费
生
根据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和住宿费据实收取。
赣发改收费字〔2011〕1555号
搭膳费
生.学期
10元
赣发改收费字[2011]1555号
用现金或刷卡购买饭菜的,不缴纳搭膳费
其他收费
毕业证工本费
本
普通高中毕业证3元;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毕业证10元
赣价行字[1996]25号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
科.人
报名费每生5元;统考科目考试费14元,考查科目考试费10元。
赣发改收费字〔2010〕664号
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公示牌(样式)
收费项目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或备案)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备注
代
收
费
空白
作业本费
生/学期
小学10元
初中13元
赣教计字
〔2005〕183号
教辅
资料费
生
根据学生征订申请,据实收取。
赣教基字
〔2012〕51号
在统一推荐的《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目录》范围内选用。
服务性性收费
学生体检费
生
城市高中新生15元/次,其他年级学生10元/次;农村(含县城)高中新生13元/次,其他年级学生8元/次。
赣教体艺字〔2011〕32号
必要时检查项目标准按赣发改收费字〔2005〕175号最低指导价另行收取
学生评价手册(含学生证)
生
4.5元
赣发改收费字[2011]1555号
仅向入学新生一次性收取
2014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公示牌(样式)
收费项目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备注
代
收
费
空白
作业本费
生/学期
小学10元
初中13元
赣教计字〔2005〕183号
音像教材费
盒
7元
赣发改收费字〔2011〕1555号
校服费
套
夏装:小学生60元、初中70元;冬装:小学生80元、初中90元
赣发改收费字〔2011〕1555号
搭膳费
生/学期
6元
赣发改收费字〔2011〕1555号
用现金或刷卡购买饭菜的,不缴纳搭膳费。
其他收费
中招考试收费
生
报名费5元
考务费10元
赣发改收费字〔2013〕274号
向报名参加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初中考生收取。
注: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
举报监督电话: 教育局2765137 物价局12358
赣发改收费字[2011]15收费字2011]1555号
校服费
套
夏装70元
冬装90元
赣发改收费字[2011]1555号
夏装、冬装各2套
电教教材费
生/学期
根据按学校电教装备类别按不同的标准收取:一类40元、二类30元、三类20元。
赣发改收费字[2011]1555号
学校电教装备分类按赣教电字[2014]9号
乡镇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120元/月.生,乡镇以下100元/月.生。
(2)公办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
寄宿制幼儿园:按全日制标准上浮30%收保教费,住宿费不再另行收取;
半日制幼儿园:按全日制标准的60%收费。
(3)农村小学附设班
学前班:保教费为80元/月.生,幼儿班:保教费为100元/月.生。
(4)民办幼儿园
赣教计字[2004]75号)
此为普通高中择校费最高限额,各地应在此最高限额内制定具体的收费执行标准。职高不收取。
住宿费
生/学期
设区市所在地学校:普通宿舍最高限额100元,公寓式宿舍最高限额200元;县镇所在地学校:普通宿舍最高限额80元,公寓式宿舍最高限额180元。
赣教计字[2003]167号
水电费
生/学期
17元
赣价行字[1996]43号
向走读生收取,住校生免交。
电教实验费
生/学期
15元
赣教计字[2003]167号 )
配备了教学仪器和实验设施的学校收取
代
收
费
作业本费
生/学期
20元
赣发改收费字[2011]1555号
教材费
根据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规定的学生用书目录,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课本标价收取。
家长学校收费
生
35元
赣发改收费字[2011]1555号
仅向一年级新生家长一次性收取
教辅资料
生
根据学生征订申请,据实收取。
赣教基字〔2012〕51号
在统一推荐的《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目录》范围内选用。
服务性收费
社会实践活动费
生
根据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据实收取。
赣发改收费字[2011]1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