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档案管理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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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条加强公司影像档案的管理工作,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影像档案信息资源,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所有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等特殊载体的档案资料。第三条职责分工
(一)公司办公室负责定期将分散在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个人手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影像材料收集,负责集中保管公
司各方面的影像档案资料。
(二)各部门负责将声像资料整理、归档,向办公室移交。临时需要时,再办理借阅手续。
第四条影像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反映重要历史面貌的影像档案;
(二)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与本公司重要公务活动形成的影像档案;
(三)本公司的各种重要会议的影像档案;
(四)开发项目的影像档案;
(五)本公司组织或参加的重要活动的影像档案;
(六)重大事故的影像档案;
(七)公司摄制的或反映本公司工作活动的专题VCD等。
第五条影像档案的归档要求
(一)力求是原底片、原件,尽量避免复制件。
(二)归档材料要齐全完整,照片归档时,应同时有底片及文字说明。录音、录像磁带归档时,也要有简要的文字说明。文字
说明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拍摄人六要素。(三)归档的照片若为普通相机拍摄,应将照片和底片同时归档。
若为数码机拍摄可移交复制文件。
第六条影像档案的整理、鉴定、编目
(一)照片档案的整理、鉴定、编目:照片档案由底片、照片及文字说明构成。其整理方法要符合国标《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的要求。照片的分类组卷一般按年度-专题分类组卷;照片
的编号为案卷号-照片号。
(二)录音、录像档案的整理、编目:以盘或盒为保管单位,编号按收集归档的时间顺序结合内容分别编制案卷的流水号。格
式如下:类别代号-顺序号。
(三)影像档案的保管和保护
档案室要保持适宜的温湿度。磁带保存的适宜温湿度为:温
度15—25C°,相对湿度45%—60%。保存照片的适宜温湿度:
温度14—24C°,相对湿度40%—60%。磁带应竖放,卷绕平
整,并注意防光、防尘、防磁。
第七条影像档案的归档时间
公司各部门在形成影像档案后应在一周内向公司办公室移
交。
第八条借阅影像档案应经办公室主任审批。
第九条未经允许,借阅人员严禁损坏或私自刻录、编辑影像资料。
违反者,公司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损坏档案资料致使无
法恢复的,公司酌情给予500元以上的罚款。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细则与《档案管理办法》一并颁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