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势力的复兴和扩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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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势力的复兴和扩张
盖古之所谓宗法者,有百世不迁之大宗,有五世则迁之小宗。“君子论氏族者不在乎世禄之夸荣,而在世德之继美。”今日祖宗泯灭者,欲反本归宗亦成梦寐也。
农村宗族势力抬头的原因、危害及控制对策
摘要:宗族势力已经成为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必须重视和妥善解决的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因此,探析农村宗族势力抬头的原因,分析其造成的危害,寻求相应的控制对策,对于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推动农村现代化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村;宗族势力;原因;对策
参考文献:
[1]张德志.农村宗族势力抬头原因探析[J].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3).
[2]买文兰.中国农村宗族势力复兴的原因探析[J].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2001,(3).
[3]余红.中国农村宗族势力为什么能够复活[J].南昌大学学报,1996,(3)
[4]黄助海.遏制宗族势力蔓延扩张[J].乡镇论坛,1995,(6).
[5]陈保亮.宗族势力活动:一个必须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J].学习论坛,1997,(7).
农村宗族现象的复兴及其治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加速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各项事业均取得了长足进步,村民自治已初具规模,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在实现村民自治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个问题,即如何消除传统宗族文化的影响,使村民自治建设走上健康之路。
一、宗族观念的复萌及其危害
中国宗族文化传统极深。族权被毛泽东称作是束缚我国农民的四大绳索之一。解放后,经过一系列政治运动,宗族势力被视为封建残余已被基本清除,宗族现象暂时消隐。然而,这种消隐是以牺牲农村村民自治为代价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对农村基层政治实行村民自治政策。82年宪法明确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80年代中后期,《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得以制定。这为农村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活力,却也带来宗族活动的复萌。
宗族的复萌最初表现为传统习俗、礼节的复兴;在宗族现象较为严重的地区则发展到成立宗族组织,颁布所谓的“族规”。前一种形式较为普遍,如重续族谱,维修、扩建、重建宗祠,家族联谊,祭祖等。后一种情况虽较为少见,但影响极为恶劣。它使农村基层组织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甚至还同地方政府严重对抗,如“黎村事件”。这警示我们对宗族复萌的现象绝不可以掉以轻心。
宗族现象带有严重的封建性,其复萌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我国社会发展的滞后性。随着现代化的不断深入,宗族的复萌虽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但在某些落后地区,宗族现象对其村民自治构成了严重威胁,绝不可等闲视之。
二、宗族观念对村民自治的影响
人民公社解体以后,我国的乡村基层政治建设的发展表现为三种类型:一是经济整合型,经济与村民自治建设良性发展;二是组织协调型,管理有效,秩序稳定;三是管理瘫痪型,调控严重失灵,社会秩序极为混乱。而宗族势力的扩张大多出现在第三种类型中,并给村民自治造成严重影响。
我国基层政治的根本是基层的直接民主选举。宗族的复萌直接影响了村民的民主选举。在宗族观念深厚的农村,整个选举过程都笼罩在宗族势力之下。本家观念使选民常是从本族利益出发,投本家一票,使“外姓人”落选,或是根本得不到提名。这种不理智的行为影响了民主选举的正常进行。
民主管理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而宗族势力复萌则对民主管理造成了冲击:村干部、尤其是靠家族势力当选的干部,其管理行为容易发生偏差而过多地考虑本族人的利益。这导致了村委会的管理出现不公,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另外,一些农村事务的处理权可能会由有较高声望和地位的族长来行使,这不但使村委会的职能弱化,而且会造成偏袒,形成不公。这些非理性弊端严重影响了村民的自我管理。
随着农村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农民同外界的接触更广泛,需要的帮助也更多。这对村委会的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宗族观念的影响下,这种服务会因过多地照顾到本宗族的利益而使服务的性质发生错位。这就严重地影响了村民的自我服务能力。
宗族观念还影响到农村的文化生活。本来就不是十分活跃的农村文化生活在宗族观念的影响下逐渐被所谓的“宗族联谊”、“家族大会”所取代。殡葬仪式等陈规陋习死灰复燃。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村民的自我教育能力。
宗族观念在村民民主选举、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等方面严重影响了村民自治的顺利进行,只有消除这些影响村民自治才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三、宗族复萌现象要综合治理
在我国,宗族观念是一种社会历史文化传统。缺乏经济交流,地域观念强烈,生产封闭落后是宗族观念滋生的土壤。所以单靠政治运动是无法消除的。而且建国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并没有完全打破农村的上述落后状况,这给宗族的复萌提供了温床。只有加快经济发展,推动全国市场的形成和统一、加强经济联系,才能彻底破坏其赖以生存的土壤。
在村民自治过程中,加强党的领导和国家政权的支撑。尤其是在宗族势力较强的地区,
只有加强党的领导和国家政权的支撑,严厉打击形成割据、对抗政府的地方宗族势力,才会使村民自治走上健康发展之路。然而,国家的干预应有一定的限度和范围。国家不能借口宗族势力会影响村民自治而对民主选举进行干涉。国家政权只有有所为,有所不为,并积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村民自治才会健康发展。
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增强村民民主、法制观念。宗族影响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凭借家族人数上的优势对少数人的权利构成侵害。村民自治的直接选举很容易为占多数的宗族势力所利用。对于这种问题就要诉诸法律,通过法律可以抵制“多数人的暴政”。只有加强农村的法制建设,增强村民的民主法制观念,才会使广大农民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宗族传统文化是一种文化形态,宗族复萌其实就是一种文化的复萌。因此,只有加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才能从深层次上清除宗族传统观念。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村民“公民-国家”观念的培养,村民自我教育的加强,都会对宗族观念的清除起到良好的作用。
宗族观念在我国有着长期的历史传统,因此,要消除其消极影响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多
方面入手,综合治理。只有这样,才会为村民自治扫平道路,加快农村的现代化进程。
正确引导宗族力量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
坚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调动农村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及民间组织等一切力量,共同致力于新农村建设,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基层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宗族力量是普遍存在的一种传统力量,对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影响不容忽视。现阶段甚至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农村宗族势力还不具备彻底消亡的条件。正视宗族力量的客观存在,积极加以引导,扬利弃弊,可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一、农村宗族势力呈现的特点
宗族是一种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组织。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注重传统文化传承的民族,从家庭发展到宗族,跟生产历史的发展有着密切关系。历史以来,宗族就一直是经济社会不容忽视的力量,并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农村宗族势力基础的广泛性。我国家族文化根深蒂固,宗族观念源远流长。早在奴隶社会,就有宗族势力的雏形。封建社会时期,这种以同姓同宗利益为核心的宗族观念得到了丰富和延续,并逐渐发展成为影响经济、政治、文化的显性力量。新中国成立后,宗族观念被弱化,力量日趋式微。1980年代,农村体制改革后,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方式,带来宗族力量逐步复兴。宗族势力作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跨历史时空、跨地区界限、跨社会阶层、跨行业组织的广泛力量,在祭祀祖先、排辈立传、振奋族威、维护本族利益等各个方面,频繁活动,在农村具有普遍存在的广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