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在宋代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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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770.30

单位代码:10452 2012届

本科毕业论文

科举制度在宋代的发展

姓名

学号

年级

专业

系(院)

指导教师

2012年4月11日

摘要

宋代在中国科举制度的发展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在承袭隋唐科举取士的基础上,规范考试程序,改革考试内容,完善考场制度,形成自己鲜明的特点,并为后世明清两朝所继承。宋代科举制的改革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扩大了取士范围;进一步打破了门第限制;中央集权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关键词:宋代;科举制;发展;影响

Abstract

The Song dynasty in China on the history of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 plays the role of the link, by the suit and tang dynasties in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s and take, based on the basis of the society at that time and conditions need to development, gradually from content to form to reform and perfect, and for the later two inherited in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The song dynasty the imperial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 system reform produced a series of influence: expanding the scope of take and; further broken family limitations; Centralized have been further strengthened.

Key words:The Song dynasty; The system; Characteristics; Development

目录

一、宋代科举考试程序得到加强和规范 (1)

(一)殿试制的确立 (1)

(二)铨选的废止 (2)

(三)三级考试制度的形成 (2)

二、宋代科举考试中防止舞弊的举措 (3)

(一)“锁院”制度 (3)

(二)“弥封”制度 (3)

(三)“誊录”制度 (4)

(四)其它举措 (4)

三、宋代科举考试内容以“经义”代“诗赋” (5)

四、宋代科举改革产生的社会影响 (5)

(一)录取名额增加.................................................. (5)

(二)门第观念进一步松弛 (6)

(三)中央集权制得到强化 (6)

五、参考文献 (7)

六、谢辞 (7)

经历唐末五代十国五十余年的分裂割据再度一统的北宋王朝,面临的不仅是满目疮痍百废待兴的社会境况,同时动乱的隐患远未消除。内有武将拥兵自重,掣肘皇权,外有契丹蛮族威胁边境,伺机进犯。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和谋求长治久安,当局统治者以“尚文抑武”作为当时的基本国策。宋代统治者大规模选用文人入仕,而科举考试是当时选拔高级官吏的主要方式,这样宋朝统治者秉承隋唐时的选官用人制度,并进行了一系列的从形式到内容的改革以适应当局统治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宋代科举考试程序得到加强和规范

宋代的科举取士程序在承袭隋唐的基础上,为了削弱世家大族对科考的影响,进一步笼络文人士子,进而废除铨选制,设立殿试制,并形成了为明清所沿用的三级考试制度。

(一)殿试制的确立

殿试始于唐。史载“武后载初元年(公元689)二月,策问贡人于洛城殿,数日方了。殿前试人自此始”[1](P15)。然而,殿试在唐代并未形成制度。直至到了宋太祖开宝六年(公元973),才在省试之上增加了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并成为定制。

关于设立殿试的原因,在《宋史·职官志》里记载得很明确。开宝六年,翰林学士李日方知贡举,太祖疑其取士失实,照顾同乡。正好有人告发李日方用情取舍,太祖于是从下第考生中选出195人,连同李日方取中的那些人,一同在御殿复试,以诗赋考之,命殿中侍御史李莹等为考官。最后录取进士26人。不久,李日方等人都受到惩处。此后, 殿试遂为常制。

在殿试确立之前,所有的考试都由官员进行审核,考官被称为考生的“宗师”或“座主”,进士也自称考官的“门生”。太祖实行殿试的目的, 是为了尽量削弱世家大族把握科举取士的权利,也是为了削弱考生和主考官之间的紧密关系。殿试制度的确立,是中国科举史上最重要的改革之一,有利于防止官员营私舞弊,同时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二)铨选的废止

宋代科举制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自唐以来的铨选被废止了。由于殿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考中者均为天子门生,吏部也就无权再进行考核。按唐制,士子进士及第后只是取得了任官的资格,还不能立即做官。要做官,还必须通过吏部主持的“铨选”。拿唐代的铨选来说,就需以“身”、“言”、“书”、“判”为选人标准。“身”

就是要求身体健康,相貌端庄。“言”就是善于言辞辩证,“书”就是考察书法,“判”就是考察如何处理狱讼。因此有不少的士子就被挡在这道门槛之外。如唐代大名鼎鼎的韩愈,三次参加铨选均以失败告终,十年不得为官[2](P31-32)。而到了宋代,为了优待士人,放松录取的门栏,规定只要进士及第立即授官,名列高等的还可直接授高官。

(三)三级考试制度的形成

由于殿试制度的确立,北宋遂形成了发解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考试制度。起初还沿用的唐代时的每年一岁举,已不符合当时宋朝的社会需求。因而,在英宗治平三年(公元1066)定制为“三岁一贡举”[3](P114)。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礼部进行考试,在当年进行殿试。到了南宋以后,还出现了“琼林宴”,即是皇帝为新科进士宣布名次并设宴款待的活动,为后世所仿效。这一制度一直沿用到清末(明清时期三级考试分别称为乡试、会试和殿试)。

二、宋代科举考试中防止舞弊的举措

宋代建国后,统治者充分吸取了唐、五代时期科场考试中积弊的教训,在科举考试中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保证科考的公平性,以求最大限度地选拔国之栋梁。其中最重要的措施如下:

(一)“锁院”制度

宋以前,主考官在得到任命后,并不立即入院,而是在外大肆收取考生的贿赂和请托,以致取士时有所取舍。面对这一现象,“锁院”制度孕育而生,并得到了后来统治者的强化。在科举考试前把“知贡举”(主考官)、“权知贡举”(副考官)等考官人选确定后便立即断绝他们与外界的联系,将他们直接从殿廷锁于贡院之中,直至科考结束。这样有利于避免出现考官向亲朋好友泻露试题的现象。

(二)“弥封”制度

弥封又叫糊名,最早出现在唐代的制科中,但当时并未形成定制。到了宋代,糊名制越发完善。考生考试结束后,由专人将考生试卷上的姓名、籍贯、初考官所定的等第等部分用纸糊封起来,再交给考官评判。直到最后统计成绩时,才能拆封公布姓名,否则即为作弊。这一制度的目的就是解决考官看到亲友子弟姓名时徇私判卷的问题。这也是后世考试中密封试卷制度的起源。

根据徐规、何忠礼二人合撰的《北宋的科举改革与弥封制》一书可以追查到,最早实行糊名的是殿试,始于宋太宗淳化三年(公元992);其次是省试,始于宋真宗大中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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