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时限解析
交通事故责任书期限
交通事故责任书期限篇一:20XX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汇总20XX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汇总大家都知道交通事故处理有期限,但具体到哪一类事故哪一个环节的期限确少有人知,今天小编给您汇总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扣押车辆的时间期限】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
【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间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检验、鉴定的时限】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交通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23年5月1日)
交通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23年5月1日)交通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23年5月1日)第一章:总则本调查处理条例是为了加强交通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一节:报告义务- 任何参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有义务及时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包括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及车辆的基本情况等。
-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便捷的报告渠道,提供多种报告方式,为当事人报告交通事故提供便利。
第二节:报告内容- 当事人应当如实、详细地报告事故发生的经过,并提供可查证的相关证据材料。
-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原因分析、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评定以及损失的初步估计等。
第三节:报告时限- 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如有特殊情况,可在48小时内报告,但必须说明特殊原因。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一节:调查程序-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人员对报告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
- 调查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事故调查。
第二节:调查手段- 调查人员有权采取必要的调查手段,包括勘验现场、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询问当事人等。
- 当事人有义务配合调查,提供所需的证人证言和相关资料。
第三节:调查报告- 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结束后,及时编制事故调查报告,该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由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并及时告知当事人。
第四章:处理与救济第一节:责任追究-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 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履行赔偿义务,如有异议可以提起诉讼。
第二节:救济机制- 对于受害人,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必要的救济,包括协助受害人获取医疗救治、财产损失赔偿等。
- 受害人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救济,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告知申请人有关救济结果。
事故鉴定处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事故鉴定处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网友咨询】昨天和朋友聚会,因为开车就没有喝酒,结果路上回来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一个醉汉,其实也没有伤到,但是醉汉到倒地不起,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想问下律师,对于此类的交通事故处理时限是多久,需要事故鉴定吗?事故鉴定的处理时间是多久啊?一、首先,此类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因为在事故发生后,即使您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但是自己的单方面说法在庭审中很难得到采信,因此,最好打电话报警,寻求交警的帮助。
二、其次,对于交通事故处理时限,区别以下不同的情况:1、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争议各方。
2、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4、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三、如果您是私下协商解决的,则适用下面的处理时限: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关于事故报告时限的说法
关于事故报告时限的说法
事故报告时限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相关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或保险公司报告事故的规定时限。
在不同地区或国家,事故报告时限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是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至72小时内进行报告。
这个时限的设立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信息的及时准确上报,以便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处理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从法律角度来看,事故报告时限是为了确保事故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如果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告事故,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责任。
因此,遵守事故报告时限是非常重要的。
从保险角度来看,事故报告时限也是非常重要的。
保险公司需要及时了解事故的情况,以便进行理赔和处理相关事务。
如果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保险公司报告事故,可能会影响到理赔的有效性,甚至导致理赔被拒绝。
另外,从事故调查和证据保全的角度来看,及时报告事故也能够确保事故现场的证据得以保留和调查。
如果事故报告时限过期,
可能会导致证据的丢失或不完整,从而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结果。
总的来说,事故报告时限的设立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当
事人的权益和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事故
报告时限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或保险公司报告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一年没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一年没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一年没处理怎么办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3年,因此,如果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那么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可能得不到赔偿。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因此,如果二年内无人报案,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可能不会被行政处罚。
同时,如果因交通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也是有追诉时效规定的,超过了追诉时效,将可能不再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所以,发生了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案,及时请求处理,不可以久脱不管。
当然,要针对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提出自己的具体要求,并决定自己具体的维权思路、方法、程序。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相关时限为:一、当场认定、当场调解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
二、24小时内1、对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时起24小时内办理立案或不予立案手续。
决定立案的,应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交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审批。
2、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争议各方。
3、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事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24小时内,作出移送或者由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继续处理的决定。
4、对于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交通警察应当在24小时以内对肇事人、其他当事人、证人进行讯(询)问。
三、1日前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四、2日内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交通肇事后交警处理流程是什么
交通肇事后交警处理流程是什么出现交通肇事情况的,此时意味着造成的损害结果比较严重,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就不允许当事人之间私了,一般都是由公安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自然在实际处理的过程中也就有一定的流程要求,那么交通肇事后交警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下文中律师365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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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在实际处理的过程中也就有一定的流程要求,那么交通▲肇事后交警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是多久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处理时限主要有以下几种: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
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交通事故处理通常的14个程序及时限
交通事故处理通常的14个程序及时限(2016最新)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往往会遇到很多时间限制,这就是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相关部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做出交通事故处理,当事人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超过了处理期限,相关部门将不予处理,当事人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一、扣押车辆的时间期限道交法第72条第2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
二、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间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检验、鉴定的时限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
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超过2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交通事故现场时效性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现场时效性是多久随着现在生活水平的提高,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很多网友对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期限有疑问,今天就由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在勘查现场之日开始10天内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交通事故肇事罪罪行概念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构成要件(一)主体要件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均可构成该罪的主体。
(二)在主观要件上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罪名,在主观上只能是过失,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那么就不是该种犯罪,而是相应地构成其他故意犯罪了,在处罚方面也比该罪要严重得多。
(三)在客体要件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四)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
交通事故处理时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时限是多久?导读: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相关时限为:一、当场认定、当场调解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导读: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相关时限为:一、当场认定、当场调解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
二、24小时内1、对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时起24小时内办理立案或不予立案手续。
决定立案的,应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交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审批。
2、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争议各方。
3、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事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24小时内,作出移送或者由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继续处理的决定。
4、对于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交通警察应当在24小时以内对肇事人、其他当事人、证人进行讯(询)问。
三、1日前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四、2日内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2、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五、3日内(3日前)1、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2、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3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
3、对接到报案后,经调查不立案的在3日内将不予立案的依据,当事人的权利等事项,送达报警人。
交通事故一般处理程序介绍
交通事故一般处理程序介绍发生交通事故,适用交通事故一般处理程序的。
交警部门是如何处理的呢?交警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收费吗?我将在下文为你详细介绍!一、受理条件(一)受理辖区内的122交通事故报警,进行现场勘查。
(二)交通事故的案件侦察、责任认定、调解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工作:当事人陈述、双方当事人人证物证、检车和评估的手续。
二、办理流程(一)出警工作流程:接警--出警--到达现场。
有警时间,二环路内(不含二环路)5钟、二环路外10分钟;无警时间,二环路内(不含二环路)15分钟、二环路外20分钟内赶到现场。
(二)现场勘查工作流程:双人勘查--绘制现场图--拍照现场--提取痕迹物证--当事人或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字--访问证人--拆除现场,恢复交通。
(三)责任认定工作流程:重特大交通事故、疑难案件提交责任认定委员会讨论,一般事故由办案人提出意见,事故科在科长主持下,集体讨论,并在讨论意见书上签字,宣布责任认定意见,送达责任认定书。
(四)损害赔偿调解工作流程:预约各方当事人--向当事人宣布赔偿项目、标准、计算方法--实行两次调解--两次调解没达成协议--终结,由当地区人民法院审理。
(五)处罚事故责任人工作流程:根据事故责任人违章行为及所承担的责任和损害后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罚--结果向当事人公开。
(六)简易程序流程:责任明确,车辆损失3万元以下,无人员伤亡--当事双方自愿--当场调解--对责任人罚款处理--不扣车不扣证(酒后驾驶、非司机开车、肇事逃逸等情节不适用此程序)。
(七)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经车损评估后,车辆维修地点由车辆所有人自主选择返回页首三、工作依据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
四、受理时限(一)勘查时限:实行简易程序的轻微一般事故10分钟内勘查完毕;非简易程序的事故现场20分钟内勘查完毕;伤人和重、特大事故,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勘查完毕。
交通事故三期标准
交通事故三期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运输活动中,由于违反交通法规或者交通安全规定,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可分为三期,即事故发生期、事故处理期和事故后期。
本文将对交通事故三期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驾驶员和行人了解相关规定,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事故发生期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到相关部门接到报警或报案的时间段。
在这一期间,当事人应尽快将车辆移至安全地带,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同时,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通知交警部门前来处理。
在等待交警到场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尽量保持冷静,不要随意移动车辆或改变现场证据。
对于伤者,应及时施救,并确保伤者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
事故处理期是指交警或相关部门接到报警或报案后,到事故处理完毕的时间段。
在这一期间,交警将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了解事故经过,收集相关证据,并对当事人进行询问。
同时,交警还将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对肇事者做出相应的处罚。
在此期间,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交警的工作,如实提供事故经过和相关证据,不得拒绝或阻碍交警执法。
同时,当事人应尽量保留现场证据,如拍照、录像等,以便后续的事故处理工作。
事故后期是指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到事故相关赔偿、法律程序等事宜处理完毕的时间段。
在这一期间,当事人需尽快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车辆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理赔工作。
同时,对于受伤的乘车人员,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尽快进行伤情鉴定和赔偿协商。
在此期间,当事人应保持理性和冷静,不要轻易签署赔偿协议,应根据法律规定和事故责任进行合理的赔偿协商。
总之,交通事故三期标准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当事人和相关部门都具有重要意义。
当事人应了解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警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广大驾驶员和行人也应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
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6、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公安机关应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7、对交通事故的尸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公安机关应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尸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时限表+诉讼证据表(2022)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时限表+诉讼证据表(2022)一、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二、公式中相关术语注释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国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中扣除所得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等费用后剩余的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
②伤残赔偿系数根据伤者伤残的严重程度将伤者残疾划分为十个等级,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百,二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九十,以此类推。
③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各来源收入总和合扣除其经营性支出、税费支出所剩余的收入,计算公式是:农村居民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损失。
④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城镇居民个人购买商品和劳务两方面支出作为重要权衡指标。
⑤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驻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也即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支出,反应农民的消费水平。
三、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法律依据1、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2、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3、护理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4、交通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5、住院伙食补助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6、丧葬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7、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8、被扶养人生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9、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10条;10、财产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15条;11、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
交通事故一般多久结案
交通事故一般多久结案交通事故在生活中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情,因为牵扯到东西很多,包括民事刑事以及相关的行政法规,另外还需要仔细的考察事故场地的实际情况以此来确认责任,那么你知道交通事故一般多久结案吗,我接下来为你进行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一、交通事故一般多久结案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如果被告能自觉履行生效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诉讼结束,如果被告拒绝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执行要在6个月内结束,但是,通常来说,交通案件1个月左右就可以执行完毕。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
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交通事故一般多久出责任通知书首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并可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其次,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
三、交通事故一般处理流程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
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
交通事故三期标准
交通事故三期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运输活动中,由于车辆、行人、动物等交通参与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所引起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根据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可以将其分为三个阶段,即初期、中期和后期。
针对不同阶段的交通事故,有着不同的处理标准和预防措施。
初期阶段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段,通常是指事故发生后的前30分钟内。
在初期阶段,最重要的是救援和急救工作。
首先要确保现场的安全,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然后要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对伤者进行紧急救治,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
同时,需要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以便后续的事故处理和理赔工作。
中期阶段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的30分钟到24小时内。
在这个阶段,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和证据收集。
交警部门需要到现场勘察,了解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制作事故认定书。
同时,保险公司需要对事故进行理赔评估,确定赔偿金额。
此外,还需要对交通事故进行信息公开,向社会公众通报事故信息,以警示其他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
后期阶段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以后。
在这个阶段,需要对事故进行定责和赔偿。
交警部门根据勘察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事故责任和违法行为,并对肇事驾驶员做出相应的处罚。
同时,保险公司需要根据理赔评估结果,向受害者进行赔偿。
此外,还需要对事故进行事后处理和善后工作,包括车辆修复、道路清理和环境恢复等。
总之,交通事故的三期标准是对交通事故进行全面管理和处理的重要指导。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处理,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交通事故的损失,保障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因此,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都应该加强对交通事故三期标准的宣传和学习,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2017
遇到交通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2017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勘查之后,要24小时内录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还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等进行询问等。
交通警察要根据规定时限处理交通事故,那么这些时限是多长?下面为您一一介绍。
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是多久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
交通民警应严格依照规定时限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也应依照规定时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一、当场认定、当场调解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撤离现场后,应当根据固定的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填写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
第二、24小时内1、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24小时内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
2、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撤除后24小时内,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其他当事人进行询问,及时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第三、1日前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第四、2日内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2、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五、3日内(3日前)1、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
逃逸交通事故,应当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3日内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鉴定。
2、当事人对检验、鉴定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检验、鉴定报告、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复核。
交通事故保险报案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Cultivating ability must be done continuously, improving learning methods at any time, and improving learningefficiency.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交通事故保险报案时限是如何规定的?交通事故报案期限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可以通过看其他的相关时效可以得知时间拖着越久越不利:24小时内:交警在处理完现场事故后,应该在24小时内将事故信息录入交通事故信息系统;交警在从现场撤离后24小时内向事故当事人进行询问并且笔录。
我国经济正在快速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购买车辆,但是买车以后在出行的时候,会有可能对车辆造成损伤,如果只是自己修理的话,会是一笔不小的损失,所以这就需要购买保险了。
可是,交通事故保险报案时限是如何规定的?一、车辆出险后要尽量依照以下:第一,驾驶员出险及时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报案后,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会根据客户对案件的描述,及时确认案件类型,并指导驾驶员进行相关操作,防止错过最佳处理时间。
第二,出险后及时报案,可以使保险公司及时查勘,迅速核对事故情况,确认损失金额,方便客户后续维修处理。
第三,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客户应该及时协助保险公司确认事故情况,一般保险公司会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客户出险后48小时内报案。
如果超时报案,使事故现场毁灭而影响保险公司对事故情况核实,有可能会产生拒赔。
第四,如车辆在外地行驶时,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可以拨打投保公司的报案电话,将自己的车牌号、投保人姓名告诉保险公司。
由对方委托当地的公司进行勘察,并出具代勘察报告,或是该保险公司在当地的分支机构前来调查,实施援助。
第五,如果车辆出险是一些小的擦伤、碰撞等问题,损伤也不是很严重,车辆本身是通过在4S店或者修理厂上的车险,可以电话通知保险公司,在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后,可以把车开回到本地再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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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时间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 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们检察院做 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 形的,应当同时做出终生禁驾的决定。
复核认定当场宣布并 送达
1日前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 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 求变更调解时间。
2日内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 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 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的,在接到检验、 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 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5日内
1、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 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及扣押 的物品。
2、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重新)检 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重新)制 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 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做出道路交通 事故认定之日起5日内,对当事人道路交通安 全违法行为依法做出处罚。
例:当事人于2008年9月5日(星期五)收到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 是哪日到哪日。
20日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 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
30日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与事故有关物 品期限不得超过30日。可以延长30日。
2、对未知名尸体,登报后30日仍无人认领的, 处理尸体。
3、做出责令重新认定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 位在10日内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 认定书。
4、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维持 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 提出书面损害赔偿调节申请。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 赔偿,在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损害赔偿 调解书或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交警队于2008年10月31日(星期五) 接到事 故车辆检验、鉴定报告,最迟可以哪日通知当 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10日内
1、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 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2、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 认定书。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 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逃逸事 故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 事故认定书的,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 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应当在2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 人。
3日内(3日前)
1、事后报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 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受理的书面 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2、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 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 检验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
3、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或经通知当事人30 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 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4、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并做 出复核结论。
60日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检验、鉴定机构 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超过20日的,报经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 得超过60日。
3、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 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 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 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 复核申请。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 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 日前通知当事人。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调 卷公函之日起,3日内或者按照其时限要 求,将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移送人 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时限
“1日”、“2日”、“3日”、“5日”、“10 日”、“20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注意:起算点是第2日开始计算 ,只计算工作日。
当场
简易程序当场认定、当场调解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根据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 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 作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 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