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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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1.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流动资产、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其他资产和各项债务,其中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库存材料设备、各项债权、出租开发产品、待售开发产品等;股权投资包括对外投资本金和股权比例;固定资产包括运输设备、电器设备、办公设备、施工用机电设备等,其他资产包括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各项债务包括所有账面负债和或有负债。

2.财产清查的期限财产清查采用定期与不定期两种方式进行,原则上采取定期清查方式,遇特殊情况可以进行不定期专项清查。

库存现金由出纳人员按日清查,稽核人员按月进行核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按月清查;债权债务按季清查;固定资产、出租开发产品、待售开发产品、库存材料物资按年清查,以每年10月30日作为清查日。

3.财产清查的组织领导及分工3.1 组织领导:年度清查应成立清查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担任组长,行政部牵头组织,不定期专项清查可根据清查内容确定组织机构。

3.2 清查分工:固定资产中的生产设备由项目发展部负责清查;其他固定资产由行政部负责清查;库存材料物资由物资部负责清查;出租开发产品、待售开发产品由营销部负责清查;其余由财务部负责清查。

4.财产清查的程序及要求4.1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清查:首先有出纳人员自行清点,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再由稽核人员对照盘点表和调节表进行核查,核查无误的由稽核人员在盘点表和调节表上签名,核实不符的,稽核人员应及时向财务经理报告。

4.2 实物财产的清查:各部门按照财产清查分工对所管理的实物财产进行现场清点,核实品种、规格、编号、产地、数量、使用状态及完好程度等,填写实物盘点清册,然后与财务部提供的账面财产清点逐一核对,不符的应进行标注,盘亏、盘盈的应填写“盘亏盘盈明细表”。

4.3 股权清查:由法律秘书根据有关法律证明资料编制“股权架构图”或“股权构成表”。

无法律证明的不得确认为股权,尚未确认的股权应以附注形式说明。

财产清查财务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产的清查工作,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财产清查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的原则。

第二章清查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财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财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财产清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财产清查工作。

第六条财产清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财产清查方案,组织实施财产清查工作;(二)收集、整理财产清查资料,对财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三)编制财产清查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四)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五)负责财产清查工作的档案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财产的清查工作,并积极配合财产清查办公室的工作。

第三章清查范围与内容第八条财产清查范围包括:(一)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等;(二)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三)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第九条财产清查内容:(一)核对账目,确保账实相符;(二)盘点实物,核对数量、规格、型号等;(三)核实产权,确保财产权属清晰;(四)检查维护保养情况,确保财产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清查程序与方法第十条财产清查分为年度清查、季度清查和专项清查。

第十一条年度清查:(一)在每年12月底前,由财产清查办公室组织实施年度清查;(二)各部门根据年度清查要求,对本部门财产进行全面盘点;(三)财产清查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财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季度清查:(一)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财产清查办公室组织实施季度清查;(二)各部门根据季度清查要求,对本部门财产进行盘点;(三)财产清查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财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专项清查:(一)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由财产清查办公室组织实施专项清查;(二)各部门积极配合专项清查工作。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公司财产清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财产管理,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的管理和清查。

第三条公司财产清查工作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第四条公司财产清查工作分为年度清查、定期清查和临时清查三个阶段。

年度清查于每年年底进行,定期清查与年度清查错开进行,临时清查根据需要进行。

第五条财产清查工作涉及到安全、机密和保密的内容必须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公司的保密制度进行。

第二章财产清查程序第六条公司财产清查程序包括:资产核对、财产盘点、资产分析和异常处理。

第七条资产核对是指与财务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台账、无形资产登记台账和库存台账的内容,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财产盘点是指对公司资产进行全面的实物检查和登记,核实财产的位置、数量、状况和使用状况。

第九条资产分析是指对财产盘点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财产分布、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异常处理是指对盘点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和调查,例如漏报、错报、短缺等情况。

第十一条财产盘点工作应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第三章财产清查责任第十二条公司财产清查的责任主体为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应自觉配合资产管理部门的财产清查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协助进行资产核对、财产盘点和资产分析。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加强对财产的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财产,确保财产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提供准确和完整的财产台账,以及财产的价值评估和折旧情况。

第四章异常情况处理第十六条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财产丢失、损坏、短缺等异常情况的,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并上报资产管理部门。

第十七条年度清查结束后,资产管理部门应对异常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处理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十八条对故意损毁、盗窃公司财产或虚报财产的,将追求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公司财产清查的管理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公司财产清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2. 全面性原则;3. 定期性原则;4. 及时性原则;5. 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清查范围与内容第四条清查范围包括公司所有财产,具体如下:1. 固定资产:房屋、设备、车辆、办公家具等;2. 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3. 无形资产:专利、商标、著作权等;4. 其他财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

第五条清查内容主要包括:1. 财产的数量、质量、价值;2. 财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情况;3. 财产的账目、凭证、报表等资料;4. 财产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

第三章清查程序第六条清查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

第七条准备阶段:1. 成立财产清查小组,明确小组成员职责;2. 制定财产清查计划,明确清查范围、内容、时间、方法等;3. 对清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清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

第八条实施阶段:1. 对财产进行盘点,核对账目,确保账实相符;2.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提出处理意见;3. 对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清查报告。

第九条总结阶段:1. 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责任人;2. 对清查报告进行审核、审批;3. 将清查结果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财产清查小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对清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 账目不清、账实不符;2. 财产保管不严,造成损失;3. 财产清查过程中弄虚作假;4. 未按时完成清查任务。

第十二条对在财产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3-财产清查范文精简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3-财产清查范文精简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3-财产清查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3-财产清查一、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产清查工作,保证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性,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相关人员。

三、财产清查的流程和内容1. 流程准备阶段:相关部门准备财产清查的具体计划和安排。

执行阶段:逐一对公司财产进行清查和核对。

结果整理阶段:将清查结果进行和整理,形成财产清查报告。

2. 内容固定资产清查: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和核对;检查固定资产编号、规格型号、使用状况以及封存情况;记录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包括新增、报废、调拨等。

存货清查:对公司存货进行分类清点和核对;检查存货分类、数量、质量情况以及存放位置;记录存货变动情况,包括入库、出库、报损等。

应收账款清查:对公司应收账款进行核对和确认;检查应收账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记录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包括坏账核销、收回等。

现金清查:对公司现金进行清点和核对;检查现金的数量和封存情况;记录现金的流动情况,包括收款、付款等。

四、财产清查的责任和要求1. 相关部门责任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财产清查工作;各部门负责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清查工作。

2. 相关人员责任财务人员负责具体的清查工作,确保操作准确和记录完整;部门经理负责对财产清查结果进行确认和审查;公司领导负责对财产清查报告进行审批。

3. 财产清查的要求清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内容进行;清查结果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并报告上级。

五、财产清查的监督和保密1. 监督机制审计部门对财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内部控制部门对财产清查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2. 保密要求财产清查工作必须严格保密,禁止泄露相关信息;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看和使用财产清查报告。

六、附则本细则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解决相关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1. 概述财产清查管理制度是一套用于组织内部财产管理的规定和程序。

它旨在确保组织的财产得到合理使用和保护,防止财产遗失、挪用和滥用,提高财产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组织内部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价值较高的物品。

2. 财产登记与标识为了有效管理财产,组织应建立并维护一份财产登记表。

财产登记表应包括财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取得日期、购买来源、使用部门等信息。

每件财产应标记独立的标识码,并定期进行盘点核实。

3. 财产领取与归还任何对财产的领取和归还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领取人应填写领用申请并经过相关责任人审核后方可领取财产。

归还时,领用人应填写归还申请,并经过审核确认后方可归还。

所有的领用和归还记录都应进行登记和备份存档。

4. 财产处置与报废对于不再使用或已损坏的财产,组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或报废。

财产处置需要经过责任人的审批,并进行相关的记录和登记,以确保合规操作。

报废的财产应进行安全处理,防止泄露敏感信息或对环境造成污染。

5. 财产盘点与审计为确保财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组织应定期进行财产盘点。

盘点的频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但至少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盘点。

财产盘点应由专门的责任人进行,记录盘点的结果,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另外,组织还应定期进行财产审计,以核实财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6. 财产保管与安全财产的保管和安全是财产清查管理的重要环节。

组织应建立财产存放的专门区域,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如监控摄像、门禁系统等。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财产存放区域,并且记录他们的进出情况。

对于特别重要或敏感的财产,还应采取进一步的保护措施,如定期维护、保险投保等。

7. 财产追踪与回收在发生财产遗失、盗窃等情况时,组织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追踪和回收。

例如,可以通过监控录像回放、调查取证等手段来寻找失踪的财产。

同时,组织还应报案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企业财产清查管理办法

企业财产清查管理办法

企业财产清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财产管理,确保企业资产安全,提高企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资产的清查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财产清查工作应遵循真实、完整、合规、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财产清查工作由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审计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相互制约,确保财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财产清查范围与内容第五条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一)货币资金;(二)短期投资;(三)应收及预付款项;(四)存货;(五)固定资产;(六)无形资产;(七)长期投资;(八)其他资产。

第六条财产清查的内容:(一)核实资产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规定;(二)检查资产的权属是否清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三)审查资产的价值、使用状况、效益等情况;(四)对资产进行必要的性能测试,确保资产能够正常运行;(五)对资产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资产安全。

第三章财产清查程序第七条财产清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财产清查计划,明确清查范围、内容、时间、人员和方法等;(二)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财产清查工作;(三)实施财产清查,填写财产清查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四)对财产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财产清查报告;(五)根据财产清查报告,采取相应措施,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八条财产清查工作应建立资产盘点制度,确保资产盘点准确无误。

第四章财产清查管理责任第九条财务部门负责财产清查的财务审核和报告工作,对资产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资产管理部负责资产的实物清查和管理工作,确保资产的安全、有效运行。

第十一条审计部门负责对财产清查工作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财产清查工作的真实、完整、合规。

第十二条各部门和使用人员应加强对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确保资产的安全、有效。

第五章财产清查纪律与监督第十三条财产清查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严禁违规操作。

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绍兴总工会

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绍兴总工会

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绍兴总工会为了更好地保护工会的财产和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会的资金得到合理、科学、高效的使用,建立健全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绍兴总工会的财产清查管理工作,确保工会财产的安全和使用的合法性。

一、总则1.绍兴总工会的财产清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遵守财务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

2.绍兴总工会设立财产清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财产清查的组织协调和执行工作。

3.财产清查工作小组由绍兴总工会主席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其他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代表组成。

二、清查范围和周期1.财产清查范围:包括绍兴总工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存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类资产。

2.财产清查周期:每年底对全年工会财产进行清查;每季度对当季工会财产进行清查。

三、清查程序1.决策程序:组织工会主席会议或工会代表大会进行财产清查方案的讨论和决策。

2.组织准备:工会财务部门根据清查方案,汇总各项财产数据,准备清查材料。

3.清查形式:组织专业人员对工会财产进行实地清查。

对于固定资产,应进行实物清查,并填写相应的清查登记表;对于流动资金、存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应核对相关凭证和台账。

4.清查结果:财产清查工作小组按照清查程序对清查结果进行核对、审核。

如出现问题或差异,需要进一步追查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5.审核公示:清查结果经审核无误后,对外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四、违规处理1.对清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财产清查工作小组将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2.如发现财产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对于故意隐瞒、虚报财产信息和其他损害工会利益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五、保密措施1.参与财产清查的人员必须保守工会财产的相关信息,不得泄露。

2.财产清查材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篡改或泄露。

六、监督机制1.工会代表大会、工会监事会和审计部门定期对工会财产清查情况进行监督。

2.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对工会财产管理有权监督,有权检举和揭发违法违纪问题。

2023版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3-财产清查

2023版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3-财产清查

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3-财产清查财产清查是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它的目的是对组织的财产进行全面、准确的盘点和核实,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下面是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中关于财产清查的相关要点。

1. 定期清查:组织应当制定财产清查的定期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在每年末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财产清查。

在重大发生变动的情况下,需要进行不定期的清查。

2. 清查责任:组织应当明确财产清查的责任人和清查人员。

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安排清查工作,清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财务知识和技能,并按照制定的清查程序和要求进行清查工作。

a. 制定清查计划:明确清查的时间、地点、范围和方法。

b. 准备清查工具和资料:包括清查表、资产清单、相关文件和记录等。

c. 实地清查:逐项对资产进行清点和核实,确保与清查表和资产清单的信息一致。

d. 记录清查结果:记录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差异和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e. 编制财产清查报告:根据清查结果编制财产清查报告,将清查情况和处理措施汇总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 清查内容:财产清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的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现金和银行存款等重要财产和财务信息的盘点和核实。

5. 异常处理:如果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差异、遗漏、虚报、盗窃等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保护组织的财产安全和财务利益。

6. 监督审查:组织应当建立财产清查的监督审查机制,保证清查工作的公正和有效性。

对清查结果进行独立的审查,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财产清查是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可以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还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风险,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防止财产损失和浪费。

组织应当高度重视财产清查工作的实施,确保其顺利进行和有效执行。

银行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银行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银行财产清查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完善银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银行财产清查工作流程,加强银行财产监管,保护银行财产及客户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行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负责本行各类财产及财务信息的管理与保管的人员。

三、清查主要内容银行财产清查包括现金、有价证券、银行卡、存折、重要资料等所有类型的银行资产、财务信息清查,清查程序如下:(一)资产核实1.清点现金、有价证券、票据等资产的数量、种类、面额,比对核实相应财务帐户的余额,确保无误。

2.清点各种卡、存折的数量和种类,核实与客户档案资料的一致性,对于原有疑似异常的卡、存折需重新核实并登记管理。

(二)财务信息核实1.重点查验银行各类财务账户、银行卡账户、存款账户,以确保各项业务的余额及交易信息的真实准确。

2.清查银行各类重要价值资料存放情况,确保安全有序,不存在遗漏、失误、泄漏等情况出现。

(三)资产报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需于清查工作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将清查账目、财务信息汇总报告上级管理人员,以及将清查记录及处理情况纪录在案。

四、清查计划与流程(一)清查计划1.清查计划的编制因每年年底对银行各种资产和财务信息进行清查,需要预先编制清查计划,确保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查任务。

2.清查计划的审核和批准各分支机构和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在预定时间内编制清查计划后,须经审核、审批。

设总行管理部门提供统筹协调,制订计划方案,分配分支机构、部门清查任务,全面汇总并报告总行领导。

(二)清查流程1.机构准备各机构严格按照任务书明确的内容及时间的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清稿、清点资产、财务账目及相关信息等,并消除记录上的错误和疑似错误。

2.信息审核信息审核环节要求清查人员对银行、卡、账户等资产和财务信息进行认真核对与签字确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记录整理在清查过程中要求整理银行各类统计表、清查单及有关清查记录,并按照规定时间将清查结果上报总行管理人员,该信息同时作为全面财务信息公告。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成立以财务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物资清查小组。

2、每年对财产物资组织两次全面清查,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查明各种财产的实有数,以及发生差异、盈亏的原因,报上级领导采取措施。

保证帐实相符和会计资料的准确可靠。

3、查明各种财产储备的真实性,以保证工作需要。

对积压、呆滞的财产物资及时处理,充分挖掘财产物资的潜力。

4、查明各项财产管理情况是否良好,有无管理不完善致使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以便改善管理以保护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财产清查范围为生产经营和销售而储备的主要物资,具体范围包括: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样机等。

第三章财产清查实施办法及内容1、生产部仓库:(1)平时由保管员自查,要求作到日清月结。

(2)仓库负责人和财务部材料核算人员定期抽查。

重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一致,以查明材料保管、收发方式方法的规范性和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解决盘查过程中发现和由保管员提出的问题。

(3)仓库成立互查小组,根据材料核算员出具的库存清单,由保管员于月末互相盘查帐、卡、物是否相符一致。

(4)每年月及月底成立由生产仓库负责人、企业管理部和财务部组成的仓库物资盘点小组,对仓库物资进行全面清查。

依照帐、卡、物相符一致原则,对产成品、半成品和重要原材料逐一进行对照;对于一般材料和维修备件或不经常变动部品进行抽查,要保证抽查面能反映同类库存情况。

查明各项财产管理情况是否良好,有无管理不完善致使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以便改善管理以保护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对积压、呆滞的财产物资及时处理,充分挖掘财产物资的潜力。

2、生产部滞留:每年月及月底成立由生产仓库统计员、生产部统计员和财务部组成的盘点小组对生产滞留在产品进行清查。

核查统计和实际滞留以及帐面数量的相符一致情况。

3、固定资产:每年月及月底成立由设备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组成的固定资产盘点小组,核查固定资产帐、设备清单和固定资产的相符一致情况。

财产清查管理规定

财产清查管理规定
第13条对库存现金的清查,一般也采取实地盘存法。
1.盘点时现金出纳必须在场,以便分清责任。
2.对现金的盘点一般在一天的业务结束之后进行,也可进行突击抽查。
3.不允许以白条抵充现金,现金不得低于库存限额,现金盘点的结果应编制库存现金查点表。
4.对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重点建设债券、股票等)的盘存,可按照现金盘存办法进行。
2.按清查的范围划分,财产清查可分为全部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部清查一般是在期终结算时进行,对所有财产进行全面盘点和核对。
(2)局部清查是对一部分财产进行的清料、在产品、产成品等,根据实际需要在年度内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
②各种贵重物资,每月都要清点一次。
财务部门应根据以上四种情况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双方调整后的余额相等。
第15条对应收账款的清查,也主要采用与对方核对账目的办法,
相关部门或单位在保证账目正确、完整的基础上,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一式两份,一份自留,另一份给对方,双方核对结果相符,在对账单上盖章交给财务部。如果数字不相符,应注明情况,退回财务部,查明原因。如存在有争议的金额或无法收回的金额,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16条股权清查办法如下。
股权清查由法律秘书根据有关法律证明资料编制“股权架构图”或“股权构成表”。无法律证明的不得确认为股权,尚未确认的股权应以附注形式说明。
第5章财产清查结果处理
对财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认真处理。
第17条在财产清查中确定的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应进一步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分别处理。
第22条对清查中发现的财产管理制度和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改进。
第23条年度财产清查工作,应做出总结报告,对清查的组织领导、实施过程、清查结果、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总结,与财产清查表一并装订存档。

财产清查管理标准

财产清查管理标准

财产清查管理标准财产清查管理标准QG/XQ0422-20XX一、制定依据本标准依据以下标准的相关条款制定:《会计法》主席令[20XX]24号、《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20XX]33号等。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货币资金、债权债务、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清查内容,适用于对上述工程的清查管理。

三、标准内容(一)现金的清查1.由财务科负责,通过实地盘点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额,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以查明盈亏情况;2.库存现金清查的时间:一是出纳员负责每日下班前清点,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由监盘人员和出纳员签字后存档;二是财务科实行不定期清查,一般是每周进行一次,由财务科长主持,出纳人员和监盘人员必需在场,盘点结束后,依据盘点结果填制《库存现金盘点表》,由监盘人员和出纳员签字后存档。

(二)银行存款的清查1.由财务科负责,采纳与集团公司内部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

在同内部银行核对账目之前,应先具体检查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正确性和完好性,然后依据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核对完毕后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存档;2.银行存款的清查每月一次,必需在次月10日前核对完毕,同时,每季度与内部银行面对面核对一次;3.《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必需由出纳以外的财务人员编制,由会计主管审核。

(三)债权债务的清查1.由财务科和业务经办部门共同负责,若债权债务过多或长期未能清查,应由专人对债权债务进行集中清理,以防止呆账、坏账的发生;2.清查应收款项、预付款项时,财务科要与客户或供应商逐一进行核对,对有争议的债权债务要认真清理、核定,重新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对长期拖欠的款项,要明确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清查个人借款,要每月进行一次,对于借款人既不说明原因又不按时清账,财务科有权从其工资中扣回,并收取10%滞纳罚款;4.除个人借款外,债权债务的清查一般一年全面核对两次。

(四)库存商品煤的清查1.清查时间在每月的最终一天,由公司企管部、财务部、计划部、生产部及矿财务科负责人、矿(厂)企管部门负责人共同负责,主要运用技术推算法,确定财产的实际存量;2.对清查盘点结果要编制《煤炭产品盘点汇总表》,正确反映库存商品煤的账存和实存数量以及盘盈、盘亏数量,并说明盘盈、盘亏的原因。

国有企业财产清查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财产清查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财产清查管理办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国有企业的数量也逐渐增多,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言而喻。

然而,在管理上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财产管
理方面。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财产管理,加强对财产的清查管理,促进国有企业的良性
发展,国家颁布了《国有企业财产清查管理办法》。

本办法提出了国有企业的财产清查应该涵盖的范围,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股权等方面,并且规定了企业应该如何进行财产清查。

根据本办法,国有企业应该按照会
计准则和相关制度进行资产评估,对一些固定资产应该进行现场清查,在对财产进行
清查的同时,还需要建立企业的财产档案,记录企业资产的来源、归属、目前使用情
况等。

此外,为了防止财产损失,国有企业还应该建立健全的保密管理制度和安全保
卫措施。

对于财产清查中的问题处理,本办法规定了必要的程序和流程。

一旦发现资产缺失、报废或者变卖的情况,应该及时进行记录并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
措施,追回损失。

同时,本办法还规定了对于财产清查中发现的不法行为进行严格的
追责处理,如涉及到法律问题应该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该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国有企业财产管理、促进国企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但是,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国有企业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的管理,完善自身的制度,不断健全内部管理程序,提高各级领导和员工的意识水平,确保财产清查工作的
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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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绍兴总工会

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绍兴总工会

03
提升了工会的社会形 象
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 了工会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声誉,增强 了社会对工会的信任和支持。
制度改进建议与展望
完善制度设计
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优化 制度设计,完善相关规定和流程,提高制
度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加强培训和宣传
定期开展制度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 对制度的掌握程度和执行力度,确保制度 的顺利实施。
THANKS
05
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实 施效果评估
制度执行情况评估
制度执行情况总体稳定
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在绍兴总工会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各项规定 和流程得到了有效实施。
员工对制度的了解程度提高
通过培训和宣传,员工对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的理解和认识得到 了提高,为制度的顺利实施提源自了保障。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完善
清查组织实施
成立清查小组
由工会主席担任组长,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 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清查 工作。
制定清查计划
根据工会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清查计划, 明确清查范围、时间、方法和责任人。
清查程序与方法
实地盘点
01
对各类财产进行实地盘点,核对账目与实物是否相符。
鉴定估价
02
对需要估价的财产进行鉴定估价,确保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
绍兴总工会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的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制度效果评估
01
提高了工会财产管理 水平
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 了工会财产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 平,保障了工会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02
增强了工会的经济实 力
通过财产清查和有效管理,工会的经 济实力得到了增强,为开展各项工会 活动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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