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案例分析题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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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案例分析题六
一、某工程项目施工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招标文件工期为15个月。承包方投标所报工期为13个月。合同总价确定为8000万元。合同约定: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估计工程量25%以上时允许调整单价;拖延工期每天赔偿金为合同总价的1‰,最高拖延工期赔偿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若能提前竣工,每提前1天的奖金按合同总价的1‰,计算。
承包方开工前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1F420160-1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4个事件,致使承包单位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实际用了15个月。
事件一:A、C两项工作为土方工程,工程量均为16万m3,土方工程的合同单价为16元/m3,实际工程量与估计工程量相等。施工按计划进行4个月后,总监理工程师以设计变更通知发布新增土方工程N的指示。该工作的性质和施工难度与A、C工作相同,工程量为32万m3。N工作在B和C工作完成后开始施工,且为H和G的紧前工作。总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协商后,确定的土方变更单价为14元/m3,用4个月完成。3项土方工程均租用1台机械开挖,机械租赁费为1万元/(月·台)。N工作实际用了4.5个月。事件二:F工作,因设计变更等待新图纸延误1个月。
事件三:G工作由于连续降雨累计1个月导致实际施工3个月完成,其中0.5个月的日降雨量超过当地30年气象资料记载的最大强度,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界定为不可抗力。
事件四:H工作由于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实际5.5个月完成。
由于以上事件,承包单位提出以下索赔要求:
(1)顺延工期7个月。理由是:完成N工作4.5个月;变更设计图纸延误1个月;连续降雨属于不利的条件和障碍影响1个月;监理工程师未能很好地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应补偿工期0.5个月
(2)N工作的费用补偿=16元/m3×32万m3=512万元。
(3)由于第5个月后才能开始N工作的施工,要求补偿5个月的机械闲置费5×l万元/(月·台)×1台=5万元
2.问题
(1)请对以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四个事件进行合同责任分析。
(2)根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应给承包单位顺延的工期是多少?说明理由。(3)确定应补偿承包单位的费用,并说明理由。
(4)分析承包单位应获得工期提前奖励还是承担拖延工期违约赔偿责任,并计算其金额。3.分析与答案
(1)合同责任分析。
事件一:属于发包方责任。
事件二:属于发包方责任。
事件三:日降雨量超过当地30年气象资料记载最大强度的0.5个月的延期,属于不可抗力。另0.5个月的延期属于承包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
事件四:属于承包方责任。
(2)应给承包单位顺延的工期为1个月。
因发包方责任造成的工作增加或时间延长,应给承包单位顺延工期。属于发包方责任工作增加或时间延长后,进度网络计划见图1F420160-2。
原合同工期为13个月,关键线路为A→B→D→H(或以节点编号表示)。调整后工期为14个月,关键线路为A→B→N→H(或以节点编号表示),故工期应顺延1个月。
(3)补偿承包方的总费用为464(万元),具体计算如下:
因工作N在B和C工作完成后即开始施工,没有机械闲置时间,故机械闲置费不予补偿;工程量清单中计划土方为16+16=32(万m3),新增土方工程量为32万m3;
应按原单价计算的新增工程量为32×25%=8(万m3);
补偿土方工程款为8万m3×16元/m3+(32-8)万m·3×14元/m3=464万元。
(4)该工程实际完成工作时间见图1F420160-3。
实际工期为15个月,超过约定工期2个月,承包方应承担超过合同工期1个月的违约责任。N和H承包商各延期0.5个月完成。
拖延工期赔偿费为8000万元×1‰×30天=240万元(最高赔偿限额=8000万元×10%=800万元。
二、某水利枢纽工程由电站、溢洪道和土坝组成。主坝为均质土坝,上游设干砌石护坡,下游
设草皮护坡和堆石排水体,坝顶设碎石路,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下述事件:
事件一:项目法人委托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于大坝填筑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检验数量进行质量检查。质量监督机构受项目法人委托,承担了该工程质量检测任务。
事件二:土坝施工单位将坝体碾压分包给具有良好碾压设备和经验的乙公司承担。合同技术文件中,单元工程的划分标准是:以40m坝长、20cm铺料厚度为单元工程的计算单位,铺料为一个单元工程,碾压为另一个单元工程。
事件三:该工程监理单位给施工单位“监理通知”如下:经你单位申请并提出设计变更,我单位复核同意将坝下游排水体改为浆砌石,边坡由1:2.5改为1:2。
事件四:土坝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结论为:本单位工程划分为30个分部工程,其中质量合格12个,质量优良18个,优良率为60%,主要分部工程(坝顶碎石路)质量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合物质量达到优良;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外观质量得分率为84%。所以,本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事件五:该工程项目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由监理单位填写,土坝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由施工单位主持。工程截流验收及移民安置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
2.问题(1)简要分析事件一中存在的问题及理由。
(2)简要分析事件二中存在的问题及理由。
(3)简要分析事件三“监理通知”存在的问题及理由。
(4)土坝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实际为优良。依据水利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的有关规定,简要分析事件四中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
(5)根据水利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的有关规定,指出事件五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并改正。
3.分析与答案
(1)项目法人委托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于大坝填筑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
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检验数量进行质量检查不正确。
理由:项目法人不应委托质量监督机构对大坝填筑进行质量检查,应是通过施工合同由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检验数量进行质量检查。
质量监督机构受项目法人委托,承担了该工程质量检测任务不合理。
理由:质量监督机构与项目法人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质量监督机构不应接受项目法
人委托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