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劳动法规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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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 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 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 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 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 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入职审查
二、规章制度 三、保密义务 四、竞业限制 五、离职手续
一、入职审查
用人单位在招录员工过程中要避免的风险:
1、招用学生及未成年工风险; 2、招聘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风险; 3、录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风险; 4、录用与其他用人单位签有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者风险; 5、劳动者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风险; 6、违法收取履约保证金风险等。
3、员工违纪处理要有法律和规章制度依据。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保密义务
1、保密信息的范围
2、对员工的基本要求 3、员工的实际行动 4、法律责任
(1)内部商业信息:客户信息、人事信息、战
略计划信息、推广及销售计划、财务资料等; (2)内部技术信息:业务及技术秘诀、产品开 发信息等; (3)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
五、离职手续
(一)协商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要求: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
同,经对方同意而离职,办理好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提出离职-辞职(权利)
1、提前30日通知单位 《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3、无需通知-(依法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 权益的; 因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 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 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 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离职手续仍要办理。
营销部门=增加收入=增加利润 人资管理=减少成本=增加利润 人资管理部门与经营、销售等部门
处于同样重要的地位,单位要不断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劳动者参与)
新的劳动合同法,不单单是设置了用人单位的管
理责任,更加要求员工积极参与到人力资源管理 中去,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现在我从如下几个方面来一一介绍:
验数据、计算机程序、源代码等。
(1)严格遵守公司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
职责,不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
(2)如果公司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合作伙伴)的保密信息,员工 也不得泄露该保密信息。
(3)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
人。 (4)不得利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单位的员工手册 合法有效,该员工的请假手续不符合规定,应视为
旷工,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属合法解
除。
员工要认真阅读公司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的每一条 款,有不明白或不理解的条款要及时提出,全部理
解每一条款后,要签字确认。并认真学习,定期参
加考试,严格执行。
1、要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内容和程序均要合法; 2、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案件的依据,因此,每位员工要认真学习和遵守。
(分类)
一、综述类: 《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公司员工手册》 说明:涵盖聘用、入职、工伤、休假……直至离职的流程、各环节要点; 二、工资方面: (1)《公司工资支付规定》 说明:涵盖工资结构、正常及工伤、休假等特殊情况下工资发放规定; (2)《员工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说明:与工资支付条例相配合,影响工资、奖金计算办法; 三、考勤方面: 《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说明:规定工作时间、加班、考勤方式等; 四、休假方面: 《员工休假、请假管理规定》 说明:涵盖各种假期、请假流程、假期待遇等; 五、劳动纪律和奖惩方面 (1)《公司劳动纪律》 说明:规范员工劳动纪律 (2)《公司奖惩条例》 说明:规定公司奖励、处罚种类、适用情形、程序等。
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5)妥善保管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 息。
每个员工要做到“五个不” 1、不接触:不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不去打听接触保密信息。 2、不保存:不私自抄录、复制、电邮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携带出公司范围 或者提供给他人阅读、复制、传递。 3、不传递:不将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传递给公司的竞争对手。 4、不发布:未经公司授权,以公司的名义或以公司员工身份对外发布、
(双重保护)
【原则】 劳动合同法体现了对用人单位的合规要求,体现了 对劳动者的保护,倾向弱势地位群体。
【实际意义】
劳动合同法要求管理者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在保护劳动 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规范了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
减少了劳动用工风险和支出,最终保护的是用人单位的利
益。(公式)
利润=营业收入-各种成本
1、招聘广告,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民族、种 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传染病原携带者、 农村劳动者、身高、婚育等); 2、如实向应聘人员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 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及其他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劳动合同内容) 3、向拟录用员工告知录用条件和岗位职责,并 经员工签字确认(试用期解除必备); 4、认真核实员工信息(提交的材料、信息表)。
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要求:提前30日提交辞职报告,在30日内与单位办理好工
作交接,并办理好离职手续,方可视为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3日通知单位
《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要求:提前3日提交辞职报告,办理好离职手续。
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
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案例
2008年10月,肖某进入上海一家生产电控设备的公司从事销售工 作。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肖某离开公司后, 在2年内不从事与原公司同类或相关行业的工作,否则将支付违约金5 万元。公司对于遵守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者,在离职时给予一次性补 助。2010年4月,肖某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公司同意并提出,肖某须 遵守竞业限制约定,公司给予肖某2万元补偿金。 不久,原公司发现肖某投身于另一家上海公司继续从事电控设备 销售业务,该公司与肖某原供职的公司是竞争对手。原公司经仲裁后, 最终诉至法院,要求肖某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职员肖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从事与原公司竞 争的业务,给原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劳 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肖某的赔偿范围包括因到同类或相关行业工作 的违约金5万元及因泄露商业秘密造成经济损失的2万元,合计7万元。
(二)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重视)
1、过错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 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提示
员工在与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之后,必须认真 遵守,否则在承担违约金的同时,还要赔偿给原公
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异同
共同点: 都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
区别:
1、保密义务是法定义务,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
2、保密义务无时间限制,竞业限制有时间限制。
3、保密义务是无偿的,竞业限制是有偿的。
(案例)
他是谍战剧《潜伏》中的“盛乡”、《东方红1949》 的特务严慧;他曾在多部电视作品中担任主要配角,并 有多家媒体对他进行过采访。然而,没有人会想到他竟 是袭警潜逃了13年的逃犯。(吉思光案) 摄制组没有审查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每个公司必不可少的软件,是公 司得以正常运转的基本。公司各种分工、岗位、类
公司员工劳动法规 知识培训
主讲:闫少奇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 济南市律师协会公司业务委员会 委员
建国-1995年之前,没有统一的劳动法 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施 行——开始有意识的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施行——是对劳动者保护的完善和加深,也 同时体现了双重保护的终极目的。
法规链接: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
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 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19条
2004年1月,某知名公司以连续旷工七天为由,单方解 除了高级管理人员张某的劳动合同。3月,张某提起劳动仲裁, 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张某拿出了自己的请假条及另 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用以证明这期间属于请事假而非旷 工;用人单位则出具了经张某签收的《员工手册》。该《员工 手册》明确规定了各级员工的请假审批程序,如“三天以上事 假申请程序:……经理、副经理请假应当填写单位统一制定的 事假申请表,并经总裁和人事部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 缺勤……”。同时,单位规章制度还规定了“连续旷工五天以上 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提供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5、不滥用:在离开公司后,以在公司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 服务或牟利。
在岗期间、离职之后,直到这些信
息由专有领域进入公有领域。
<1>民事责任—经济赔偿
<2>行政责任—行政罚款
<3>刑事责任—拘役、有期徒刑、罚金
四、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 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照 约定,在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 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 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 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如何避免?
1、单位会要求每位应聘者提交如下材料,要积极配合: (1)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暂住证或居住证(有效期)、无 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身份证明。 (2)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能资格证等学历证明。 (3)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等履历证明。 (4)健康体检报告(每年一次)等健康证明。 2、以上材料需留存原件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保存于员工档 案之中,并随时更新。 3、如实填写入职表格。 以上: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 注意:企业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押金或者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 学历证等证件是不合法的。
型、素质的员工汇集在一起,需要规章制度的指导,
才能高效地协同工作,才能使公司稳步发展壮大。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有些员工认为,遵守规章制度不仅仅要求停留在表现好、听话、遵守 纪律、领导喜欢的层面,那只是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是涉及到员工切
身利益的,与员工日常的考勤、入职离职、工资奖金发放的都息息相
关,而且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与劳动法规一样可以用作审理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
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
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 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 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