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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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车辆靠近建筑实施扑救作业所需的建筑外墙面。
❖ 1.4消防扑救面设计要求
❖ 1.4.1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 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
❖ 1.4.2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 口。
❖ 1.4.3在此范围内应设可开启外窗。开口尺寸≥800宽*1200 高,底距地≤1200。
❖ 1.1.5超过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 个座位的会堂和 占地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置环形消 防车道。
❖ 1.1.6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
❖ 1.1.7工厂、仓库、可燃物堆场等按规定设置。
一、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面
❖ 1.2、消防车道的设计要求
❖ d 、设置在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开启后,其门扇不应 跨越变形缝,并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
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
2.5防火卷帘 防火分区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当防火卷帘 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 7633 有关背火面温升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 系统保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 7633 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 系统保护。
❖ 1.1.2、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 或总长度大于 220m 时: a、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b、当确有 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1.1.3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0m 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 1.1.4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 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 1.2.1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 1.2.2消防车道距建筑外墙的距离宜大于5m,小于15m。
❖ 1.2.3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 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 18.0m×18.0m。
❖ 1.2.4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 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c、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设自喷最大为1000; ❖ d、可燃固体库房300,丁类库房500,戊类库房1000,
设自喷增加1倍。
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
❖ 2.2防火分区注意事项
❖ 2.2.1体育馆、剧院的观众厅,展览建筑的展厅,其防火分 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 2.2.2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 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
❖ 1.2.5消防车道应满足消防车转弯半径的要求。普通消防车R =9.0M,登高消防车R =12.0M. 1.2.6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 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1.2.7消防车道、扑救场地的路面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 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一、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面
❖ 1.3消防扑救面的定义
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解析
❖ 目录: ❖ 一、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面 ❖ 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 ❖ 三、安全出口和房间疏散门 ❖ 四、楼梯形式的选用 ❖ 五、疏散距离和疏散宽度 ❖ 六、消防电梯 ❖ 七、商业服务网点
一、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面
❖ 1、1什么情况应设置消防车道
❖ 1.1.1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
❖ 2.3.2 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 距离不应小于2m;当水平间距小于2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 防火门、窗。
❖ 2.3.3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 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 2.3.4输送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 火墙。其它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采用不 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 2.3.5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 2.2.3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 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有关规定: a、与中庭回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b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 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 c、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
❖ 2.3.6高层建筑内的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且不宜留有缝隙。
二、防火分源自文库和防火分隔
❖ 2.4 防火门
❖ 2.4.1防火门按其耐火极限可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防火门, 其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h、1.0h和0.50h。(原规范为 1.2、0.9、0.6) 2.4.2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具有自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 功能; b、 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有信号反 馈的功能; c、防火门内外两侧应能手动开启;
❖ 1.4.4登高场地宽度≥8m,距建筑≥5m, ≤15m. ❖ 1.4.5登高场地面积≥15m长*8m宽 ❖ 1.4.6扑救场地坡度≤3% ❖ 1.4.7扑救场地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花坛、
水池、架空管线等。
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
❖ 2.1防火分区的面积 ❖ 2.1.1多层:地上2500,地下500.设自喷增加1倍。 ❖ 2.1.2高层:地上1000,地下500.设自喷增加1倍。 ❖ 高层营业厅等,设自喷是地上最大为4000.地下最大2000. ❖ 高层的裙房与高层分隔时,最大为2500.设自喷为5000. ❖ 2.1.3汽车库:普通汽车库2000,设自喷为4000. ❖ 复式汽车库按65%,即1300,设自喷为2600. ❖ 2.1.4人防:a、一般为500.设自喷增加1倍。 ❖ b、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设自喷最大为2000;
❖ 2.2.4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直燃机房、锅炉房以及各 自配套的储油间、水泵间、风机房等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
❖ 2.2.5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且防烟分区 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
❖ 2.3防火墙
❖ 2.3.1防火墙不宜设在U、L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当设 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 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 窗时,距离可不限。
❖ 1.4消防扑救面设计要求
❖ 1.4.1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 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
❖ 1.4.2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 口。
❖ 1.4.3在此范围内应设可开启外窗。开口尺寸≥800宽*1200 高,底距地≤1200。
❖ 1.1.5超过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 个座位的会堂和 占地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置环形消 防车道。
❖ 1.1.6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
❖ 1.1.7工厂、仓库、可燃物堆场等按规定设置。
一、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面
❖ 1.2、消防车道的设计要求
❖ d 、设置在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开启后,其门扇不应 跨越变形缝,并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
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
2.5防火卷帘 防火分区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当防火卷帘 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 7633 有关背火面温升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 系统保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 7633 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 系统保护。
❖ 1.1.2、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 或总长度大于 220m 时: a、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b、当确有 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1.1.3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0m 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 1.1.4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 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 1.2.1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 1.2.2消防车道距建筑外墙的距离宜大于5m,小于15m。
❖ 1.2.3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 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 18.0m×18.0m。
❖ 1.2.4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 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c、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设自喷最大为1000; ❖ d、可燃固体库房300,丁类库房500,戊类库房1000,
设自喷增加1倍。
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
❖ 2.2防火分区注意事项
❖ 2.2.1体育馆、剧院的观众厅,展览建筑的展厅,其防火分 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 2.2.2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 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
❖ 1.2.5消防车道应满足消防车转弯半径的要求。普通消防车R =9.0M,登高消防车R =12.0M. 1.2.6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 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1.2.7消防车道、扑救场地的路面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 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一、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面
❖ 1.3消防扑救面的定义
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解析
❖ 目录: ❖ 一、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面 ❖ 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 ❖ 三、安全出口和房间疏散门 ❖ 四、楼梯形式的选用 ❖ 五、疏散距离和疏散宽度 ❖ 六、消防电梯 ❖ 七、商业服务网点
一、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面
❖ 1、1什么情况应设置消防车道
❖ 1.1.1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
❖ 2.3.2 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 距离不应小于2m;当水平间距小于2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 防火门、窗。
❖ 2.3.3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 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 2.3.4输送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 火墙。其它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采用不 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 2.3.5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 2.2.3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 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有关规定: a、与中庭回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b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 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 c、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
❖ 2.3.6高层建筑内的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且不宜留有缝隙。
二、防火分源自文库和防火分隔
❖ 2.4 防火门
❖ 2.4.1防火门按其耐火极限可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防火门, 其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h、1.0h和0.50h。(原规范为 1.2、0.9、0.6) 2.4.2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具有自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 功能; b、 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有信号反 馈的功能; c、防火门内外两侧应能手动开启;
❖ 1.4.4登高场地宽度≥8m,距建筑≥5m, ≤15m. ❖ 1.4.5登高场地面积≥15m长*8m宽 ❖ 1.4.6扑救场地坡度≤3% ❖ 1.4.7扑救场地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花坛、
水池、架空管线等。
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
❖ 2.1防火分区的面积 ❖ 2.1.1多层:地上2500,地下500.设自喷增加1倍。 ❖ 2.1.2高层:地上1000,地下500.设自喷增加1倍。 ❖ 高层营业厅等,设自喷是地上最大为4000.地下最大2000. ❖ 高层的裙房与高层分隔时,最大为2500.设自喷为5000. ❖ 2.1.3汽车库:普通汽车库2000,设自喷为4000. ❖ 复式汽车库按65%,即1300,设自喷为2600. ❖ 2.1.4人防:a、一般为500.设自喷增加1倍。 ❖ b、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设自喷最大为2000;
❖ 2.2.4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直燃机房、锅炉房以及各 自配套的储油间、水泵间、风机房等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
❖ 2.2.5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且防烟分区 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
❖ 2.3防火墙
❖ 2.3.1防火墙不宜设在U、L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当设 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 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 窗时,距离可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