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人员岗位进档标准 - 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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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人员岗位进档标准
(2008-2010年)
一、总体要求
教学科研人员具备同时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能力,圆满完成上一轮(2005-2007年)岗位津贴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基本教学任务,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好,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能够团结协作,服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安排,年度考核合格,课程教学评价合格。
在上一轮考核期以本校名义、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身份完成下列任务之一者,在具备教学基本要求的情况下,新一轮考核期可申请本级岗位的Ⅰ档: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主持国家科技部“863”项目、“973”项目、“科技支撑(原攻关)”项目、国家软科学资助项目(以上不包括子项目和分项目);
3.获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奖[1];
4.获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2];
5.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3];
6.获江苏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7.获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8.获江苏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
二、教师岗位进档标准
(一)特聘教授岗
1.学科建设
(1)具有教授任职资格,50岁以下者应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2)跟踪本学科发展前沿,领导学科建设并取得显著进展,学科梯队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效卓著。
2.教学
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承担2门或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其中一门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的基础课、学科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程,课程教学评价优良。
3.科研
[1]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奖包括以下5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下同。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四年评审授予一次,设一、二、三等奖,奖项400多个。
[3]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下同)包括以下4种: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进步奖、高等学校专利奖。每年评审授予一次,设一、二等奖,每次设奖300多个。
在上一轮考核期内,除达到教授的教学科研基本要求外,同时应完成以下科研任务中的2项:
(1)以本校名义、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文科在学校指定的一类刊物2篇且二类刊物1篇(或一类刊物1篇且二类刊物3篇);理工科在学校一类刊物发表2篇(或一类刊物1篇且二类刊物2篇)。
(2)主持国家级[1]立项资助项目1项(不包括子项目和分项目)、或部省级[2]立项资助项目2项,且总经费文理科10万元、工科50万元以上。
(3)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省哲社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
(4)获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或省一类精品课程主持人、优秀课程群主持人。
4.其他工作
完成院系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教授岗
1.基本要求
(1)承担2门或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的基础课、学科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程,课程教学评价合格;
(2)领导或协助领导本学科的课程建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
(3)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最低科研工作量;
(4)完成院系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2.教授Ⅲ档
除达到教授的基本要求外,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或科学研究,在上一轮考核周期主持完成科研项目、教学研究项目各1项;或公开发表学术、教学研究论文2篇;或校级以上科研、教学奖励2项。
3.教授Ⅱ档
除达到教授基本要求外,在上一轮考核周期完成以下科研任务:
(1)以本校名义、第一作者身份在三类奖励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文科3篇、理工科2篇;或二类以上奖励刊物1篇。
(2)以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身份,完成以下任务中的1项:
——主持部省级立项课题1项;
——获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省哲社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
[1]国家级项目(课题)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部“863”项目、“973”项目、科技支撑(原攻关)项目、软科学项目。下同。
[2]部省级项目(课题)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科技厅项目(在本次进档标准中,教育厅立项资助课题可视同作为部省级指导性立项项目对待)。下同。
或获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
——获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
——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
——出版本学科学术专著1部;
——除第(1)款外在学校指定的三类奖励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二类以上1篇。
——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以及从事数学、外语、大学语文、计算机、物理等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参与(排名前3)部省级立项资助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教育厅以上指导性科研、教学课题1项);或作为主教练指导大学生数学建模、高等数学竞赛并获省级一等奖,或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运动会、专项运动会并获全国前6名。
4.教授Ⅰ档
除达到教授基本要求外,要求课程教学评价优良,在上一轮考核周期并完成科研任务以下之一:
(1)以本校名义、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不分文理科,在学校指定的一类刊物1篇且二类刊物2篇;或二类刊物4篇;或一类刊物2篇。
(2)完成以下任务:
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指定的奖励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文科5篇;理工科4篇;或二类刊物2篇;或一类刊物1篇。
②主持部省级立项资助课题1项(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省哲社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省一类精品课程主持人、优秀课程群主持人)。
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以及从事数学、外语、大学语文、计算机、物理等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可用出版本学科学术专著1部或另在学校三类奖励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二类奖励刊物1篇替代。
(三)副教授岗
1.基本要求
(1)承担2门课程的讲授,其中1门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必修课,课程教学评价合格;
(2)组织或积极参与本学科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
(3)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最低科研工作量;
(4)完成院系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2.副教授Ⅲ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