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法教学大纲
信托与租赁教学大纲
信托与租赁教学大纲一、教学目标本教学大纲旨在帮助学生全面理解和掌握信托与租赁的概念、原则、法律法规和实践应用,培养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和团队合作能力,为其将来从事相关职业提供必要的知识基础。
二、教学内容1. 信托概述a) 信托定义和要素b) 信托的分类和特点c) 信托的法律法规及运作机制2. 信托与租赁的关系a) 租赁概述及基本概念b) 租赁的种类和特点c) 信托在租赁中的作用和应用3. 信托与租赁案例分析a) 不动产信托与商业租赁案例b) 动产信托与设备租赁案例c) 信托租赁在资本市场中的应用4. 信托与租赁的法律风险与合规要求a) 信托与租赁交易中的法律风险b) 信托与租赁合规性要求c) 相关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5. 信托与租赁行业发展趋势a) 信托与租赁市场现状与前景展望b) 技术创新对信托与租赁行业的影响c) 国际化与全球化趋势对信托与租赁的影响三、教学方法通过多种教学方法实现教学目标,包括但不限于:1. 授课:讲授信托与租赁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法律法规。
2. 讨论:组织学生参与案例分析,引导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
3. 互动式学习:组织小组活动,促进学生的团队合作和交流。
4. 实践演练:组织学生进行模拟信托与租赁案例的操作与分析。
四、教学评估1. 课堂参与度:考察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回答问题的能力。
2. 个人或小组项目报告:要求学生对具体信托与租赁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并撰写报告,评估学生的分析和表达能力。
3. 期末考试:综合考察学生对信托与租赁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理论和实际应用。
五、参考教材1. 信托与信托公司管理,主编:某某,出版社:某某出版社,年份:XXXX。
2. 租赁法与实务,主编:某某,出版社:某某出版社,年份:XXXX。
3. 信托与租赁案例选编,主编:某某,出版社:某某出版社,年份:XXXX。
六、教学进度安排(仅供参考)第一周:信托概述第二周:租赁概述及基本概念第三周:信托与租赁的关系第四周:信托与租赁案例分析第五周:信托与租赁的法律风险与合规要求第六周:信托与租赁行业发展趋势备注:教学计划根据具体情况和教学需求可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三章 信托法
三、受益人的权利
1. 享有信托受益权 共同受益人。 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可以放弃。 2. 享有委托人的部分权利 即知情权、查阅复制权、信托管理方法调整 权、撤销权与要求赔偿权和解任权。 3. 申请裁定权 与委托人意见不一致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 作出裁定 。
案例4:转让信托受益权
2004年2月4日,上海岩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华宝 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一份《资金信托合同》,约 定的信托资金金额为竞拍并完成望春花社会法人股 4007714股过户至上海岩鑫名下的全部成本,预计 人民币4,540,216元;信托类别为自益信托,存 续期暂定2年; 约定若上海岩鑫变更受益人,华宝信托有权收取受 托金额0.8%的变更手续费; 关于信托的变更、终止,约定上海岩鑫未经华宝信 托同意,不得变更、撤销、解除或终止信托; 合同终止后,信托财产归属上海岩鑫,华宝信托应 在15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划转至受益人名下等。
案例3:委托他人代理信托事务的责任
2005年6月,求是公司作为举办人,与浙江科技学 院合作办学,成立求是学院。 2006年8月,求是学院因管理运作困难,终止办学, 由浙江教育学院接管,继承求是学院的资产及债权 债务。教育学院决定对中投信托提起诉讼。 2009年12月17日,一审法庭判决:•求是公司向教 育学院返还1373余万元;•通用公司在抽逃1200万 元范围内对求是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 投信托对通用公司上述所负债款承担连带责任。 2009年12月,中投信托因不服一审法院《民事判决 书》,提起上诉,将教育学院、求是公司、通用公 司列为被告,上诉请求驳回一审原告所有诉讼请求。
案例2:信托期间的收益
2003年11月13日,原、被告共同签署退会 登记表,该表载明:原告退会日期为2003年 11月,退股3份,3份股份转让价格为 158007.02元,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4881.40元,实发退股金额133125.62元。 备注栏中:按企业2003年10月末净资产的 50%测算退股金额,增值部分交纳20%所得 税。 原告领取了上述退股款后,多次要求被告支 付剩余的50%退股款,但被告均以其不能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为由予以拒绝。原告遂诉至 法院。
信托法课件
2.2 信托的性质
物权说 (Property) 债权说 法律实体说(Legal Ent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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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信托的功能
2.3.1 基本功能: 财产的移转与管理:移转、保全和增值 资金融通 破产隔离 权利转换 促进公益
✓ 导管功能 (以资产证券化为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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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托的概念与种类
1.1 信托的概念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 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 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 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ar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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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
受托人
财产
未设信托
所
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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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信托法的体系
补充法源
民法和民事特别法
基本法
信托法:20010428-20011001
特别法
信托业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式
关系法: 银行法\证券法\信托登记法规\税制\金 2020/4/10 融资产证券化法规等
信托法律关系
当事人(信托法19、24、43条) 营业性受托人之特殊规制(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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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隔离
委托人的 债权人
受托人的 债权人
信托财产
受益人的 债权人
独立性
破产排除(《企业破产法》第30条、《信托法》第16
条)
遗产排除(《信托法》第15、16条) 强制执行排除(《信托法》第17条) 抵销禁止(《信托法》第18条) 混同禁止(《合同法》第10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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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信托法12.14教学讲义ppt课件
4.信托是一种由他人进行财产管理、运用、处 分的财产管理制度
委托人虽是信托行为的发起者,但委托人将信托财产委托 给受托人后,对信托财产没有直接的控制权,受托人完全 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不需要借助委 托人或者受益人的名义,这是信托的另一重要特征。受托 人因管理、运用或者处分信托财产而产生与第三人之间的 权利、义务归属于受托人,不直接归属委托人。受托人以 自己名义管理、处分信托财产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或者民 事法律的规定。
2.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
根据信托财产的性质,信托可分为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 资金信托,又称“金钱信托”,是指以金钱为信托财产的 信托。财产信托是指以动产、不动产以及版权、知识产权 等非货币形式的财产、财产权为信托财产的信托。
3.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
根据信托的目的,信托可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私益 信托是委托人为自己、亲属、朋友或者其他特定个人的利 益而设立的信托,其受益人是固定的。公益信托是委托人 为了社会公众利益而设立的信托,其受益人是非特定的多 数人。
3.信托财产的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
信托财产的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是信托区 别于类似财产管理制度的基本特征。委托人将财产 设立信托后,这笔财产就成为信托财产不再属于委 托人所有,也不属于受益人所有,而是受托人取得 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依约对信托财产 进行管理和处分,但因此所产生的利益归委托人指 定的受益人所有。
4.自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 托。委托人以自己为唯一受益人而设立的信托是自益信托。 自益信托的委托人和受益人是同一人。自益信托只能是私 益信托。凡委托人要求设定的信托,其目的是为让第三者 受益的,则为他益信托。
5.个人信托、法人信托和共同信托
根据委托人的主体地位不同,信托可分为个人信托、法人 信托和共同信托。个人信托是以个人为服务对象的信托业 务,其委托者是个人,受益者也是个人。法人信托是指委 托人是公司、社团等法人的信托。若某项信托财产为几个 人所共有,共同提出设立信托,委托人是数人的即为共同 信托。
信托与租赁 教学大纲
信托与租赁教学大纲信托与租赁教学大纲。
第一章:引言引言部分的目的是为了介绍信托与租赁的重要性,并概述后续章节的内容。
第二章:信托基础知识2.1 信托的定义和概念本节将介绍信托的定义,明确信托的基本概念,以及信托的特点和目的。
2.2 信托的分类本节将介绍信托的分类,包括公益信托、财产信托等不同类型的信托,并对各种类型进行详细解释。
2.3 信托的法律框架本节将介绍信托的法律框架,包括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信托法律和相关立法机构,以及信托业务的监管机构。
第三章:租赁基础知识3.1 租赁的定义和基本概念本节将介绍租赁的定义,明确租赁的基本概念,以及租赁的特点和目的。
3.2 租赁的分类本节将介绍租赁的分类,包括不同类型的租赁业务,如金融租赁、房地产租赁等,并对各种类型进行详细解释。
3.3 租赁的法律框架本节将介绍租赁的法律框架,包括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租赁法律和相关立法机构,以及租赁业务的监管机构。
第四章:信托与租赁的关系4.1 信托在租赁业务中的应用本节将介绍信托在租赁业务中的应用,如信托收益权在租赁合同中的使用等,并对其优势和风险进行分析。
4.2 租赁在信托业务中的应用本节将介绍租赁在信托业务中的应用,如信托资产的租赁运用等,并对其优势和风险进行分析。
第五章:案例分析本章将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探讨信托与租赁在实际业务中的应用,并针对每个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
第六章:总结与展望本章将对全文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信托与租赁领域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同时提出对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进建议。
结语:通过本教学大纲的学习,学生将能够全面理解信托与租赁的基本概念、法律框架和应用场景,为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的工作做好准备。
备注:本教学大纲纯属虚构,仅供参考。
在实际编写教学大纲时,请根据具体课程要求和内容合理安排章节和小节,并确保内容准确、完整。
信托与租赁 教学大纲
信托与租赁教学大纲一、引言本教学大纲旨在介绍信托与租赁相关知识,包括概念、原理、应用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学习本课程,学生将能够了解信托与租赁在经济中的作用和意义,掌握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知识,为未来的工作和进一步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课程目标1. 理解信托与租赁的基本概念和内涵;2. 掌握信托与租赁的原理和运作方式;3. 了解信托与租赁在不同领域中的应用和发展趋势。
三、教学内容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信托基本概念与分类1.1 信托的定义和基本原理1.2 信托的分类及特点2. 信托运作流程与主体2.1 信托的运作流程2.2 信托合同的要素和受托人的职责3. 信托的风险管理3.1 信托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3.2 信托公司的监管机制4. 租赁基本概念与分类4.1 租赁的定义和基本原理4.2 租赁的分类及其特点5. 租赁合同与租赁方的权益5.1 租赁合同的要素和内容5.2 租赁方的权益保障6. 租赁市场与发展趋势6.1 租赁市场的概况与特点6.2 租赁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前景四、教学方法1. 理论授课:通过讲解、演示等方式向学生介绍信托与租赁的相关理论知识;2. 实例分析:通过分析实际案例,使学生了解信托与租赁在实际应用中的运作方式和相关问题;3. 讨论互动: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辩论等活动,加深对信托与租赁问题的理解和思考;4. 实地考察:组织学生参观信托公司或租赁市场,实地感受相关行业的运作和发展情况。
五、教学评价1. 平时表现:考察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程度、主动性和表达能力等方面;2. 作业测验:布置相关作业和测验,考察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3. 课程论文:要求学生撰写一篇关于信托或租赁相关主题的论文,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六、教学资源1. 教材:选用与课程内容相符的教材,为学生提供参考和学习依据;2. 多媒体:利用多媒体技术辅助教学,展示相关案例和图表;3. 网络资源:引导学生利用互联网资源,扩展学习深度和广度。
信托教学大纲
·法律解析。
第六节财产权信托
第七节组合模式
第四章信托募集功能概述及具体讲解
第一节信托销售市场透视
第二节直销与代销
第三节单一与集合
·认购信托。
·与认购基金(合伙制、公司制)的对比。
第四节一次募集与分次分期募集
第五节直接认购与受益权转让
第五章信托尽调、风控概述及具体讲解
第二节贷款模式
·贷款是历史最为悠久的一种债权金融服务品种,主要提供商有银行、信托。
·信托诉讼案例。
第三节股权模式(项目股权只是载体或质押标的)
解决债权不能解决的问题,创新也最多。
1.纯股(PE)
2.股+债
3.股转债
4.明“股”实“债”
第四节合伙模式(合伙份额只是载体或质押标的)
用款方便。
第五节特定资产收益权模式
第二节银行在中国金融体制中的定位及问题
第三节信托从与银行合作中获得了什么
第四节从狭义合作到广义合作
银行资源的四个“象限”。
第三章信托运用功能概述及具体讲解
第一节信托产品(服务)市场透视
信托制度在这个领域主要是修正银行的一些不足,进而向客户提供差异化的融资服务
1.标准化——平安模式
2.定制化——中信模式
第一节项目支撑型
1.风控手段侧重项目本身还款
2.抵质押物
3.处置
第二节管理输出型
1.“买渔”或“买鱼”
2.自主管理
3.能力的甄选
第六章主动管理及最新发展态势
第一节监管思路
第二节TOT
阳光私募:母“T”主动配置,子“T”专注投资。
第三节信托+LP
·PE:规避证监上市规定。
信托法讲座
四、英国衡平法的基本原则 1.衡平法不允许错误存在而没有救济 (Equity will not suffer a wrong to be without remedy ) 2.衡平法是对人的(Equity acts in person ) 3.衡平法遵从法律(Equity follows the law ) 4.求助与衡平法者自身必须公正行事 (He who seeks equity must do equity ) 5.求助与衡平法者自身必须清白(He who comes to equity come with clean hands )
二、信托法律关系的特点 1.信任 2.完整的财产权 3. 强制性义务 4.受托人承担双重义务 5.信托财产的双重物权 6.受益人不能干预受托人的理财活动,但 是有权请求法律救济 7.受托人不承担信托合同内的损失风险 , 盈利或亏损由受益人承担
三、信托的职能 1.财务管理职能 (1)受托人受托经营信托财产,是为 受益人的利益进行的信托行为 ,不得谋求 私利 (2)受托人行使信托财产权利须受信 托目的限制 (3)所有收益归受益人所有 (4)受托人不承担财产损失的责任
(四)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经营 (五)受托人的权利 (六)受托人不能继续受托或破产的情况
(七)受托人的变更
三、受益人 (一)受益人的法律性质 (二)受益权的内容
(三)放弃受益权 (四)受益人的法律救济权
第三节 信托法律关系 源自、信托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 (二)信托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信托资金的币种和金额 2.信托期限 3.信托资金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管理、 运用和处分的权限 4. 信托风险的揭示
5.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具体方法 或者安排 6.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 益的时间和方法 7.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其他费用的核算 及支付方法 8.受托人报酬计算方法、支付期间及方法
信托法教学大纲
第一章信托法总论教学目的和要求:1、通过授课使学生掌握信托法研究的基础性概念:信托、信托法律关系、信托财产的独立性;2、通过实例讲解使学生了解信托制度的产生根源与在实践中的扩展运用;3、使学生了解我国信托市场的概况;理解信托制度在金融市场发展中特有的功能。
教学重点和难点:1、信托法律关系的架构;2、信托制度的功能。
第一节信托的功能1.1.1 信托的定义与性质1.1.2 信托的起源与发展1.1.2 信托的功能1.1.2 信托的种类第二节信托法概述1.2.1 信托法的价值取向与原则1.2.2 信托法的功能1.2.3 信托法的体系1.2.4 信托法律关系第三节国外信托制度简介1.3.1 英美法系1.3.2 信托制度在大陆法系的发展概况1.3.3 日本信托法:引入信托制度的典型案例第四节发育发展中的中国信托制度1.4.1 中国信托制度的发展历史1.4.2 培育发展中国信托市场的问题复习与作业要求:1.思考:什么是信托?对信托产生的原因进行理解。
2.思考:信托的功能有哪些?2.结合参考资料和指定科目,综合比较信托制度与赠与制度、代理制度、遗嘱制度、公司制度相比功能上的特殊性,理解对信托制度作为一种有效的财产管理制度的特性。
3.对信托法的体系形成初步认识。
考核要点信托法律关系的特殊性第二章信托的设立教学目的和要求:1、通过授课使学生了解设立信托的条件和形式,掌握信托成立的要件;2、使学生理解信托的无效和委托人的撤销权制度。
教学重点和难点:1、信托设立的形式2、信托条款第一节设立信托的条件1.1.1 设立信托的条件1.1.2 信托当事人第二节信托设立的形式1.2.1信托行为的种类1.2.2信托文件的内容1.2.3 信托公示第三节信托目的及其限制1.3.1 信托目的1.3.2 信托目的的限制第四节信托的撤销与无效1.4.1 债权人的撤销权1.4.2 无效信托的概念和种类复习与作业要求1. 重点掌握课堂讲解内容;2. 从正反两个角度考察就某项财产设立信托的利弊,理解委托人的撤销权制度;4. 结合合同法相关知识,课下查阅有关资料,尝试模拟以合同或遗嘱形式设立一信托。
《信托与租赁》课程教学大纲
信托与租赁课程属性:公共基础/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课程性质:必修、选修一、课程介绍1.课程描述:信托与租赁课程介绍了信托与租赁这两项金融领域非常重要的业务,主要研究信托与租赁的基本含义、作用、特点、业务种类、业务操作程序及业务管理等,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公司)、重庆信托等行业典型公司进行案例研究与拓展,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较强的金融专业课程。
尤其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完善,金融机构的业务趋于规范,对这两项业务的认识和把握也越来越重要。
本课程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西方经济学、投资学应用的前期知识,具备基础概念认知、计算评估、报表分析、文字描述等能力。
学习过程前后,学生应该对投资市场有一定的了解与关注。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学会熟练运用基本原理,解决涉及信托与租赁个案的实际问题。
应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力求对课程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有一个总体把握。
牢固掌握课程所涉及的信托与租赁的概念,从理论和实务两个层面掌握信托与租赁的基本框架。
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分析和判断我国信托业和租赁业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的能力,提高理论运用和分析水平,养成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自觉性。
2.设计思路:本课程内容包括两部分:信托和租赁。
课程通过借鉴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和业务创新,对金融信托、租赁的基本理论和实务进行了系统介绍,并阐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全面揭示现实经济中信托与租赁的运行规律。
信托部分主要介绍了金融信托的基本理论和实务及拓展。
具体包括三小部分:金融信托概述、信托种类与特点、信托关系及其设立三部分基本理论,国外信托公司业务、我国传统信托业务、我国信托业务创新三部分实务案例讲解,以及拓展模块——基金信托业务、企业并购与风险、投资信托机构及其管理。
租赁部分主要介绍了租赁的基本理论和实务。
具体包括二小部分:租赁概述、租赁程序和租金、租赁资金管理与决策三部分基本理论,以及国外租赁公司业务、租赁风险管理和税收管理、融资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会计四部分实务。
金融法学 金融信托法PPT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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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与相关法律概念的比较 1、信托与代理。 (1)设立的前提不同。 (2)受托人的地位和权限不同。 (3)连续性与稳
定性不同。 2、信托与行纪。 (1)制度属性不同。 (2)适用范围和授予权限不同。 (3)期限不同。 3、信托与居间。 (1)基本目的不同。 (2)受托人的法律地位和被授予的权限不同。 (3)
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信托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所构成。信托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指能够参加信托
法律关系,享有信托权利和承担信托义务的当事人,即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信托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信托法律关系主体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 象,也就是借以产生信托法律关系的信托财产。信托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 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权利义务。
(二)设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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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的变更与终止
信托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1)变更名称;(2)变更注册资本;(3)变更
公司住所;(4)改变组织形式;(5)调整业务范围;(6)更换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7)变更股东或者调整股权结构,但持有上市公司流通股份未达到公司总股份 5%的除外;(8)修改公司章程;(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信托公司终止的事由发生后,要依法对该机构进行清算,清理其财产和债权债务。清算 结束后办理注销等级,其法律人格消灭。信托公司终止的具体原因包括依法解散、 被宣告破产等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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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的设立
信托公司的设立是指信托公司的设立人为取得经营信托业务的资格,依法定程序进行设立的法律 行为。
(一)信托公司设立的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2)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3) 具有《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4)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5)具有 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 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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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信托法总论教学目的和要求:1、通过授课使学生掌握信托法研究的基础性概念:信托、信托法律关系、信托财产的独立性;2、通过实例讲解使学生了解信托制度的产生根源与在实践中的扩展运用;3、使学生了解我国信托市场的概况;理解信托制度在金融市场发展中特有的功能。
教学重点和难点:1、信托法律关系的架构;2、信托制度的功能。
第一节信托的功能1.1.1 信托的定义与性质1.1.2 信托的起源与发展1.1.2 信托的功能1.1.2 信托的种类第二节信托法概述1.2.1 信托法的价值取向与原则1.2.2 信托法的功能1.2.3 信托法的体系1.2.4 信托法律关系第三节国外信托制度简介1.3.1 英美法系1.3.2 信托制度在大陆法系的发展概况1.3.3 日本信托法:引入信托制度的典型案例第四节发育发展中的中国信托制度1.4.1 中国信托制度的发展历史1.4.2 培育发展中国信托市场的问题复习与作业要求:1.思考:什么是信托?对信托产生的原因进行理解。
2.思考:信托的功能有哪些?2.结合参考资料和指定科目,综合比较信托制度与赠与制度、代理制度、遗嘱制度、公司制度相比功能上的特殊性,理解对信托制度作为一种有效的财产管理制度的特性。
3.对信托法的体系形成初步认识。
考核要点信托法律关系的特殊性第二章信托的设立教学目的和要求:1、通过授课使学生了解设立信托的条件和形式,掌握信托成立的要件;2、使学生理解信托的无效和委托人的撤销权制度。
教学重点和难点:1、信托设立的形式2、信托条款第一节设立信托的条件1.1.1 设立信托的条件1.1.2 信托当事人第二节信托设立的形式1.2.1信托行为的种类1.2.2信托文件的内容1.2.3 信托公示第三节信托目的及其限制1.3.1 信托目的1.3.2 信托目的的限制第四节信托的撤销与无效1.4.1 债权人的撤销权1.4.2 无效信托的概念和种类复习与作业要求1. 重点掌握课堂讲解内容;2. 从正反两个角度考察就某项财产设立信托的利弊,理解委托人的撤销权制度;4. 结合合同法相关知识,课下查阅有关资料,尝试模拟以合同或遗嘱形式设立一信托。
考核要点:能够结合实例,掌握信托行为的有效要件。
第三章信托财产教学目的和要求:1、通过授课,使学生掌握信托财产的概念、范围和种类;2、结合信托本质,理解掌握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同一性、追及性。
教学重点和难点:本章要求学生重点掌握信托财产的特性,以及该特性在信托法中的体现。
第一节信托财产的概念1.1.1 信托财产的定义1.1.2 信托财产的特性第二节信托财产的范围和种类1.2.1 信托财产的范围1.2.2 信托财产的种类第三节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第三节对信托财产的强制执行复习与作业要求:1.思考信托财产保持独立性的意义。
2.如何理解信托财产权的法律性质?3.结合民法其它相关制度,理解对信托财产的强制执行。
考核要点:1.掌握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含义;2.明确受托人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特殊性。
第四章信托关系人教学目的和要求:1、信托体现为一种法律关系,信托关系人是参与其中的人,其中委托人和受托人是信托行为的当事人。
通过授课,旨在使学生了解信托监察人制度,掌握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资格、权利和义务;2、通过对信托关系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考察,理解信托制度的灵活性;3、通过学习,掌握受托人的义务与责任。
教学重点和难点:这部分内容较多,因此教学重点也较多:1、委托人的资格;2、委托人的权力和义务;3、受托人的义务与责任;4、受托人职责终止的情形和法律后果;5、受益人的资格和分类;6、受益权。
重点把握信托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平衡机理,理解信托法律制度设计的初衷和要点。
第一节委托人1.1.1 委托人的概念1.1.2 委托人的资格1.1.3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节受托人1.2.1 受托人的概念1.2.2 受托人的资格1.2.3 受托人的义务和责任1.2.4 受托人的权利1.2.5 受托人的职责终止第三节受益人1.3.1 受益人的概念与资格1.3.2 受益权1.3.3 受益人的义务第四节信托监察人1.4.1 信托监察人制度的建立1.4.2 信托监察人的选任、辞任与解任1.4.3 信托监察人的地位、权利与义务复习与作业要求:1.全面掌握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信托监察人的概念、资格和权利义务。
2.掌握受托人的义务与责任,理解其在信托制度中的重要作用。
3.理解受益权的性质,在此基础上,结合合同法有关知识,思考信托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有何不同?考核要点:1. 理解信托法对信托关系人权利和义务的架构;2. 重点掌握受托人的忠实义务;3. 掌握受益权安排的灵活性。
第五章信托关系的变更与消灭教学目的和要求:1. 使学生了解信托关系变更的概念和主要情形;2. 重点理解信托关系变更的法律效力;3. 使学生了解信托关系消灭的情形和法律效果。
教学重点和难点:1. 信托变更的主要情形2. 信托合同变更和信托关系变更3、信托关系消灭的法律效果第一节信托关系的变更1.1.1 信托关系变更的概念1.1.2 信托关系变更的主要情形1.1.3 信托关系变更的法律后果第二节信托关系的消灭1.2.1 信托关系消灭的事由1.2.2 信托关系消灭的法律后果复习与作业要求:1.回答:信托变更的法律效力2.思考:信托合同变更和信托关系变更2.思考:信托受托人辞任是否导致信托关系消灭?考核要点:理解信托变更的特殊性,能够结合民法中的相关制度,进行比较分析。
第六章商事信托制度在我国的应用教学目的和要求:1. 通过授课,使学生了解商事信托的特点和在现代社会中的运用;2. 理解和掌握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关系、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法律设计、资产证券化的法律结构以及企业年金制度;3. 通过案例教学,分析和研究商事信托机理,初步培养学生对信托产品设计中的法律可行性进行论证的能力。
教学重点和难点:1. 商事信托在现代社会的运用2.商事信托产品的法律结构。
第一节商事信托概述1.1.1 商事信托简介1.1.2 商事信托的特点和分类1.1.3 商事信托在现代商业社会中的运用第二节商事信托在我国的运用1.2.1 证券投资基金制度1.2.2 集合资金信托产品1.2.3 资产证券化1.2.4 企业年金复习与作业要求:1. 理解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关系;2. 分析资产证券化的法律结构;3. 针对我国集合理财市场的问题,结合法学知识分析具体相关案例以及立法中存在的障碍,深刻理解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法律设计和优势所在。
4. 在上述基础上,结合本章所学知识,思考我国当前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考核要点:通过对主要商事信托产品的学习,理解信托法基本法律关系和信托制度在商业社会中的运用,了解各类信托产品的特点和相关法律规定的重点之处。
第七章信托业监管的法律问题教学目的和要求:1. 使学生理解信托监管的必要性;2. 了解我国信托监管体制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3. 掌握我国信托市场准入制度;4. 掌握信托业务监管制度的具体规定,理解其立法原因。
教学重点和难点:结合我国信托监管体制的历史沿革理解信托监管制度及其在金融监管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节信托业监管的必要性第二节信托业监管主体1.2.1我国信托监管体制的沿革1.2.2信托业监管主体第三节信托业监管的内容1.3.1 信托市场准入制度1.3.2 信托业务监管制度第四节信托在我国的发展与前景复习与作业要求:1. 了解我国信托监管体制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
2. 思考现行我国信托市场准入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前述各章的学习论述对信托在我国发展的前景。
3. 理解各信托业务具体监管制度的立法背景。
考核要点1. 信托监管体制2. 信托监管的内容第八章公益信托教学目的和要求:1. 使学生了解公益信托的意义;2. 理解公益信托的信托目的,在此基础上掌握公益信托的分类和法律关系;3. 了解对公益信托的监督制度;4.掌握近似原则的运用。
教学重点和难点:1. 公益信托的信托目的2. 近似原则第一节公益信托概述1.1.1 公益信托的意义1.1.2 公益信托的信托目的第二节公益信托的成立与法律关系1.2.1 公益信托的设立1.2.2 公益信托的法律关系第三节公益信托的监管1.3.1 对公益信托进行监管的必要性1.3.2 公益信托监管主体1.3.3 公益信托监管内容第四节公益信托的无效:近似原则1.4.1 公益信托的无效1.4.2 近似原则复习与作业要求:1.理解私益信托与公益信托的区别;2.思考:公益信托监管制度;3.思考和探讨我国公益信托品种;4.掌握公益信托的无效与近似原则。
考核要点:1. 公益信托的监管2.掌握公益信托中的类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