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规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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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规制问题

论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规制问题

论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规制问题自然垄断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产品和服务价格明显偏高,效率低下,政府有必要对其价格进行规制。

常用的价格规制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

自然垄断行业需要通过市场机制、竞争机制以及政府规制,才能共同对其价格发挥作用。

关键词:自然垄断行业价格规制竞争我国的电力、天然气、铁路、自来水等自然垄断行业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能通过市场配置资源以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

同时,我国在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管理中对自然垄断行业没有建立有效的外部约束机制,导致自然垄断行业中的经营者利用垄断力量把一部分消费者利益转化成生产者利益,扭曲了社会分配效率,获取大量垄断利润。

另一方面,自然垄断产品价格持续上升,但经营者的利润却在下降甚至亏损,这些现象使得有必要研究一下自然垄断行业产品的价格问题。

自然垄断行业的特征自然垄断行业是指因生产、配送方面的规模经济效益、网络经济效益、范围经济效益、沉淀成本、资源稀缺性等原因,使企业被限定为一家或者少数几家企业的行业。

其特征有:自然垄断行业在提供产品和服务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网络系统。

大部分自然垄断行业如电力、天然气、自来水等行业,都有为提供从生产设备到用户的室内服务所需的网络设备。

这种网络供应系统,其配送规模越大,所需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也越大。

其需求量越多,固定成本就越可能分散到每一需求上,因而也越能收到规模经济效益。

自然垄断行业在生产时拥有极大的范围经济效益。

所谓范围经济效益,是指企业的联合生产、销售比单独生产、销售能极大的节省费用。

在自然垄断行业存在巨大的范围经济效益,如果企业各自进行单独生产和销售的话,将会形成在生产设备和配送系统上的巨大重复投资,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

因此,只有通过联合生产和联合销售,才能使固定的生产设备和配送装置得到充分利用,从而极大的节省生产和销售费用。

自然垄断行业的产品或者服务基本技术经济标准的统一性。

由于存在生产和配送方面的网络经济效益和范围经济效益,因此在自然垄断行业,其产品和服务基本技术经济标准必须实现统一,否则,所谓联合生产、联合销售及联合配送必然会遇到不可逾越的技术障碍。

基于自然垄断经济特性的政府规制探讨

基于自然垄断经济特性的政府规制探讨

基于自然垄断经济特性的政府规制探讨内容摘要:自然垄断的经济特性包括成本的弱增性和可维持性。

政府一方面要通过价格规制防止自然垄断企业掠夺大量消费者剩余,另一方面要通过行业规制维护自然垄断的可维持性。

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应慎用拆分政策。

关键词:自然垄断成本弱增性可维持性政府规制自然垄断行业是指因自然原因而形成的垄断行业,其行业规模经济效应非常突出,需要投入大量资本才能开发,并且资本一旦投入,就“沉淀”在这个行业里很难再抽回。

传统理论认为自然垄断行业应由政府直接投资、垄断经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许多国家对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都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

然而自然垄断行业在政府的保护机制下暴露出了一些弊端,阿尔奇安和艾伦(Alchian and Allen, 1964)对此有精辟的论述:在自然垄断存在的情况下,两个企业存在也会显得太多。

但“如果只有一个企业存在,那么这个在位企业就可能长期将价格定在自由进入成本之上。

”结果,“要么因某产业中企业太多而造成资源的浪费;要么只有一个企业,这将带来垄断定价。

”因此,自然垄断行业需要政府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和规则,在全面认识自然垄断经济特性的基础上,有的放矢的进行适当的规制,维护公共利益。

自然垄断的经济特征(一)成本弱增性传统上从规模经济的角度来说明自然垄断的经济特征。

如1887年,亨利·卡特·亚当斯在《政府与产业行为的关系》一文中讨论了自然垄断问题,他按照是否有不变的规模经济效益、下降的规模经济效益和上升的规模经济效益这三种状况,把产业分为三种类型,认为处于规模效益递增的产业是自然垄断产业。

沃特森则认为自然垄断是这样的一种状况:单个企业能比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更有效率的向市场提供同样数量的产品。

克拉克森认为自然垄断的基本特征是生产函数一般呈规模报酬递增状态,即生产规模越大,单位产品的成本就越小。

斯蒂格利茨在其《经济学》(1997)有关进入障碍一节中认为,当一个厂商的平均成本在市场可能容纳的产量范围内不断下降时,自然垄断就会出现。

自然垄断行业规制:价格结构规制 经管类课件

自然垄断行业规制:价格结构规制  经管类课件
5.自然垄断行业规制:
价格结构规制
大多数自然垄断产业不仅可以独立地制定自己 产品的价格水平,而且还可以根据消费者需求的差 异,就同一产品或服务向不同的消费者索取不同的 价格——即确定不同的价格结构。这种差别定价行 为既有其合理之处,如通过差别定价反应需求的变 动对生产成本的影响;也有其危害性,企业通过差 别定价过多地攫取了消费者剩余,影响到社会福利。 所以价格结构规制的主要任务就是对企业确定的价 格结构加以考察和区分,对那些严重影响社会福利
的定价行为加以规制。
5.1 价格结构规制的目标
价格结构,是与产品用户的需求结构相对应的。
所谓需求结构就是指按照时间、空间、用途、消费 量、收入和质量等不同的标准对特定产业的总需求 进行细分,进而形成不同的需求结构。例如自来水、 煤气产业中,通常按用途的不同将用户区分为民用 和商用型两类;在电力产业中,按使用的时间将用 户的需求区分为高峰需求和非高峰需求。
其次,自然垄断产业的某些差别定价行为也具有合理性。例 如在自来水产业,无论是生产阶段还是输送阶段都具有规模 经济效应,这样对使用量大的商用型用户制定较低的价格水 平是适宜的。而在电力行业,用电高峰期时发电的边际成本 比非高峰期要高出很多,这时高峰期的电价也应相应提高。 而且大多数自然垄断产业都具有巨大的固定成本,例如电信 业的通信网络、电力产业的电厂和输电线路、煤气和自来水 产业的管网的建设和运行成本等。这些成本都具有“共同成 本”(common costs)的性质,因为它们可以向不同类型 的用户提供产品或服务。由于不同类型的用户有不同的需求, 需求的差异又会产生成本的差异。如果企业的差别定价能反
垄断企业实行差别定价的条件及三种差别 定价形式
● 差别定价的条件
企业要使差别定价可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改革的国际比较研究分析框架及英、美、俄、中的实践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改革的国际比较研究分析框架及英、美、俄、中的实践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改革的国际比较研究分析框架及英、美、俄、中的实践一、本文概述Overview of this article本文旨在探讨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改革的国际比较研究分析框架,并详细分析了英国、美国、俄罗斯和中国在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改革方面的实践。

自然垄断产业,如电力、电信、铁路、水务等,由于其特殊的经济属性和规模经济效应,往往面临着市场失灵和规制难题。

因此,对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改革一直是各国政府和经济学者关注的焦点。

This article aims to explore the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research and analysis framework of regulatory reform in natural monopoly industries, and to provide a detailed analysis of the practices of the United Kingdom, the United States, Russia, and China in regulating natural monopoly industries. Natural monopoly industries, such as electricity, telecommunications, railways, water, etc., often face market failures and regulatory difficulties due to their special economicattributes and economies of scale effects. Therefore, regulatory reform of natural monopoly industries has always been a focus of attention for governments and economists in various countries.本文首先构建了一个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改革的国际比较研究分析框架,该框架包括规制改革的动因、目标、手段、效果评估等方面。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问题的思考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问题的思考
一、自然垄断行业运行的基本特征
自然垄断最初是指由于资源分布条件限制而无法竞争或不适宜竞争所形成的垄断,后来人们从规模经济角度认为自然垄断主要是指一个企业能以低于两个或者更多企业的成本向市场供给某种商品或服务而产生的垄断。自然垄断行业是指具有自然垄断性质,或者拥有自然垄断特征的企业集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各种行业的监管是建立在不同行业运行规律基础之上的,其基本目的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社会福利最大化,任何违背行业运行规律的监管措施都会造成资源配置效率下降和社会福利损失。客观分析自然垄断行业的特征,是探讨其价格监管的起点。
———自然垄断行业成本的“规模经济性”。自然垄断行业成本具有随着产量增加而下降的规模经济性,生产规模越大、产量越多,其平均成本、边际成本就越低。自然垄断可以使一个企业生产一定数量商品或服务的总成本比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共同生产同样数量商品或服务的总成本低,以至于在既定的市场需求下,一个企业足以提供全部产量,因而从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益的角度看,由政府以市场准入管制保证其垄断经营,是合理的制度安排。如在同一城市、同一街道的同一住户不可能安装几家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燃气公司的管道或网线,由用户任意选择使用。否则,会造成重复建设投资和每个企业都承担巨额初始投入成本。自然垄断行业成本的规模经济性还表现为传输网络(如交通、电力、通讯信号等)的流量越大,边际投资收益越大,经营成本越低。以电信行业为例,有关专家的研究表明:电信服务规模每增加1%,平均每线成本就下降0.6%,而且只有当电话普及率达到10%以上时,电信网络的规模效益才能显现出来。自然垄断行业成本的规模经济性特征决定了其垄断经营可减少重复建设,提高网络运营效率。但自然垄断行业由独家企业经营,会使之凭借其垄断地位,本能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不改进生产技术、不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条件下,通过限制商品或服务数量、提高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办法来获取垄断利润,既损害整体经济效率,也损害社会公平。因此,为了防止自然垄断行业利用垄断地位牟取垄断利润,政府必须对自然垄断行业价格进行监管,以保护公众利益。

我国铁路的自然垄断及规制问题分析

我国铁路的自然垄断及规制问题分析

我国铁路的自然垄断及规制问题分析铁路一直被称为国民经济的大动脉。

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的运输主要由铁路承担。

如果发展不好,既会影响到老百姓的生活,同时又会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建设。

本文在分析中国铁路自然垄断的特殊性后,提出了如何优化中国铁路规制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铁路自然垄断规制衣食住行中,行是社会公众所需的基本服务。

铁路所提供的服务属于公众所需的基本服务领域,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从一定意义上说,铁路既是宏观调控的对象,又是宏观调控的工具,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铁路更加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可见中国铁路迫切需要加快发展。

中国铁路从上个世纪末开始的改革悄然让位于提高铁路运输能力,众多改革重点从本世纪初后纷纷转移到铁路大发展和调整运输能力和布局上来。

曾经主导中国的“网运分离”、“区域公司改组”、“客货分离”等悄声匿迹,代之以“跨越式发展”、“高速铁路”、“动车组”等围绕铁路技术升级和建设规模的话题。

但是毫无疑问的,铁路运输能力进一步提升之后,中国铁路改革又会重出水面。

由于铁路属于自然垄断产业,与其它自然垄断产业一样,改革和调整的难度很大,任务更艰巨。

但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验也告诉我们,凡是市场开放、竞争充分的领域,很快就能形成质量和服务双优的买方市场;反之,越是垄断的领域,效率和产品、服务的质量就越难以达到让人满意的状态,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客观市场规律。

中国铁路的自然垄断(一)自然垄断的定义不同的学者基于不同的视角对自然垄断也有不一样的定义,穆勒(1848)首次使用“自然”这个词,他认为在许多私人没能力投资或不愿投资的领域,供水、公路、运河和铁路等由政府来投资和运行是合理的;萨缪尔森认为,当一个产业的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如此之强有力,以至于只能有一个厂商能够生存下来时,就会产生自然垄断;张维迎(1999)认为自然垄断是规模经济造成的一种状况,它使得某一行业只有一个企业生产时才是最有效率的。

如何看待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问题

如何看待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问题

———自然垄断行业成本的“规模经济性”。自然垄断行业成本具有随着产量增加而下降的规模经济性,生产规模越大、产量越多,其平均成本、边际成本就越低。自然垄断可以使一个企业生产一定数量商品或服务的总成本比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共同生产同样数量商品或服务的总成本低,以至于在既定的市场需求下,一个企业足以提供全部产量,因而从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益的角度看,由政府以市场准入管制保证其垄断经营,是合理的制度安排。如在同一城市、同一街道的同一住户不可能安装几家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燃气公司的管道或网线,由用户任意选择使用。否则,会造成重复建设投资和每个企业都承担巨额初始投入成本。自然垄断行业成本的规模经济性还表现为传输网络(如交通、电力、通讯信号等)的流量越大,边际投资收益越大,经营成本越低。以电信行业为例,有关专家的研究表明:电信服务规模每增加1%,平均每线成本就下降0.6%,而且只有当电话普及率达到10%以上时,电信网络的规模效益才能显现出来。自然垄断行业成本的规模经济性特征决定了其垄断经营可减少重复建设,提高网络运营效率。但自然垄断行业由独家企业经营,会使之凭借其垄断地位,本能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不改进生产技术、不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条件下,通过限制商品或服务数量、提高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办法来获取垄断利润,既损害整体经济效率,也损害社会公平。因此,为了防止自然垄断行业利用垄断地位牟取垄断利润,政府必须对自然垄断行业价格进行监管,以保护公众利益。
———自然垄断行业业务的“动态可变性”。在自然垄断行业中,既有自然垄断业务,又有非自然垄断(竞争性)业务。自然垄断业务是指那些借助固定网络经营的业务,如电力行业中电力输送(包括高压电与低压配电)是自然垄断业务,而电力生产(发电)则是非自然垄断业务。从动态的角度看,自然垄断业务具有相当大的可变性,过去是自然垄断业务,现在未必是自然垄断业务。同理,即使现在是自然垄断业务,难保将来也一定是自然垄断业务。这是因为技术进步往往能够使自然垄断业务发生改变,如在电信行业,随着移动通讯、微波和卫星传输、互联网、数字技术等的发展,其自然垄断业务范围缩小;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使单个企业的最佳生产规模相形见绌,从而使自然垄断业务发生变化,如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电信、电力等行业在区域市场上具有自然垄断性,当市场需求量超过适度规模经济的范围后,这些行业的许多领域就不具有自然垄断性,这是同一种行业(如电信、电力)为什么在经济发达国家和经济不发达国家具有不同市场结构的一个基本解释;大多数自然垄断行业都存在替代品或外部竞争,如公路运输对铁路运输具有较强的替代性,在公路网发达的地方,铁路行业的垄断地位是脆弱的,使其自然垄断业务发生变化。自然垄断行业业务的动态可变性,要求政府在放松非自然垄断业务价格监管的同时,加强对自然垄断业务价格监管,防止自然垄断行业混淆自然垄断业务与非自然垄断业务的界限,实行交叉补贴,以促进自然垄断行业的健康发展。

自然垄断产业价格管制的思考

自然垄断产业价格管制的思考

现代经济学对自然垄断的认识
当其他企业进入自然垄断行业没有障碍时,可 根据垄断企业对新来者的竞争是否具备承受力 分别处理:不具备承受力时,不仅垄断企业的 行为需要规制,而且该行业内的竞争程度也必 须受到规制(进入规制);具备承受力时,没 有必要对该行业进行规制,因为潜在竞争者的 进入威胁将迫使垄断者制定盈亏相抵的价格 (强自然垄断)或者边际成本价格(弱自然垄 断),同时努力降低成本。
现代经济学对自然垄断的认识
伯 格 和 奇 尔 赫 特 ( Berg , Tschirhart ) 1988年在其专著《自然垄断规制》中提 出:当其他企业进入自然垄断行业有不 可逾越的障碍时,无论该自然垄断是强 自然垄断还是弱自然垄断,都需要政府 对对垄断企业的行为进行规制,特别是 价格规制和产品与服务质量规制;
4.1我国的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章将自然垄断 经营产品作为价格管制(政府定价)的范围。 建国后,我国政府对垄断产业的价格管制,在 相当程度上是出于政治考虑而不是按照经济原 理来管制价格,过多强调自然垄断经营产品的 公益性,忽视其商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放松了对多数自然垄 断产业的价格管制,价格水平较大幅度提高, 不少自然垄断经营产品的价格大大高于成本, 产生垄断利润,导致这些自然垄断产业中的某 些业务领域过度进入,无序竞争。
3.几种常用的管制价格定价原则
3.5利润分摊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政府先根据预计成本来 确定价格,然后监控企业的成本变化情 况、定期调整价格。如果实际成本低于 价格,政府要求企业降低价格。
管制价格定价原则的分析
从上面的几种模式可以看出,垄断行业的管制 价格是人为选择一个适当的价格来协调生产者 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减少社会福利损失。但 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还是要存在一部分社 会福利剩余损失。 政府对垄断行业的规制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市 场进入规制和价格规制。两者是互相联系和互 相影响的。

一个自然垄断产业的价格行为分析

一个自然垄断产业的价格行为分析
3.我国铁路客运业的现状及供求关系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是重要的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在综合运输体系中起重要的作用。铁路具有运量大、能耗低、污染小、安全性强、用地省等优点,是比较理想的一种运输方式,是中长途旅客运输的主要力量。从各种运输方式所占份额来看,2000年铁路旅客发送量虽然只占全社会的7.1%,但客运周转量却占到36.8%;从旅客平均行程分析,2000年铁路为431公里,公路仅为49公里。公路在短途方面有优势,铁路在中长途旅客运输方面占有优势。
听证会上,铁道部方面推出了对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的政府指导价方案:
1.春运期间,经过运输能力紧张线路、图定客车能力不能满足客流需要方向的旅客列车,在其中的客流高峰期允许票价上浮,全列空调客车票价可在20%、其他客车票价可在30%的幅度内浮动。
2.暑运和“五一”、“十一”等主要节日期间,经过运输能力紧张线路、图定客车能力不能满足客流需要方向的旅客列车,在其中的客流高峰期允许票价上浮,硬座票价可在15%、其他席别票价可在30%的幅度内浮动。
二是旅游列车和全列新型空调列车的票价改革。1987年11月,国家物价局批准冬季旅游列车实行特价,根据优质优价的原则,按正常票价加收50%。1992年9月,允许旅游列车软、硬卧特快票价上浮70%,软、硬座票价上浮55%(不另收季节性空调费)。1992年9月1日起,按照优质优价原则,经国家物价局批准,凡符合全列新型空调客车条件的铁路旅客列车的票价可以比普通旅客列车的票价提高50%。
4.关于铁路提价的争论
(1)铁路提价的依据
铁道部方面从四个角度陈述了提价的合理性。他们如是说:
票价浮动依据之一:建立灵活的铁路价格机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
价格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都实行了市场化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价格水平基本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但是,长期以来铁路运价一直实行国家定价制,运价机制僵化,制约了铁路的经营和发展。而且,铁路客运价格相对其他交通方式价格较低,人们旅行费用占其收入的比重很小,旅客越来越集中到铁路使得铁路客运超负荷运转。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推进铁路运价管理体制和运价形成机制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像公路、民航、水运等运输方式先后已经放松运价管制,实现定价市场化了。运输市场逐步发育成熟,铁路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铁路运价面临的问题,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1996年2月26日,国务院在国阅[1996]43号文中确定:“为了适应目前市场多元化及全国铁路网建设、运营条件各不相同的具体情况,请国家计委会同国家经贸委、铁道部等有关部门,尽快研究提出较为灵活的铁路运价管理新体制,赋予铁道部在局部范围内运价上下浮动的权力。”

自然垄断产业价格规制改革

自然垄断产业价格规制改革
影响与效果
价格规制改革对自然垄断产业的生产效率、服务质量、企 业利润等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也提高了消费者福利 。
研究不足与展望
要点一
研究不足之处
尽管价格规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相关研究仍存在 不足之处,如研究方法单一、缺乏实证分析等。
要点二
未来研究方向
为了进一步深化对价格规制改革的理解,未来研究可以加 强实证分析,探讨不同改革措施在不同产业和地区的适用 性,并考虑如何平衡企业利益和消费者福利之间的关系。
,既保证了价格的竞争性,又考虑到了产业的自然垄断性质。
02 03
美国的电信和互联网定价机制
美国电信和互联网产业在价格规制方面采取了分区定价和分业务定价的 策略,根据不同区域和不同业务的特点制定不同的价格,既保证了公平 性,又考虑到了产业的多样性。
日本的铁路和邮政定价机制
日本铁路和邮政产业在价格规制方面采取了成本加成定价法,即以成本 为基础,加上一定的利润加成来制定价格,既保证了价格的合理性,又 考虑到了产业的公益性。

自然垄断产业的定义和特性
定义
自然垄断产业是指那些在生产或分配过程中,由于固定设施的投入、沉没成本较大,规模经济性显著 ,一家企业的生产或分配成本比两家及两家以上的企业低很多,从而不应由多家企业进行重复投资和 生产的经济部门。如铁路、电信、电力、自来水等。
特性
自然垄断产业具有固定设施投入大、沉淀成本高,规模经济显著,市场容量有限等特点。这些特点使 得自然垄断产业不宜由多家企业进行重复投资和生产,而应由一家企业进行集中管理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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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高监管效率:运用 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 提高监管效率,确保监 管效果。
06
自然垄断产业价格规 制改革的影响评估与 风险防范

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规制探讨

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规制探讨
P :RP —X I—
其 中,R I P 表示零售价格 指数 (eaIPi n e ) Rti r e I x ,X是 由规 c d 制者确定的在一 定时期内生产效率增长的百分比 , { 3 - J 年~5  ̄ 年 核定一次。显然 ,在该模 型中 ,规制者 与被规制者谈判的焦点是 X值 的选择 X值的大小 由各 自然垄 断行业的技术经济特点所决 定 一般来说 ,技术进步潜力越 大的行业 ,X值也就越大 。 2美国的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 (a — frtn rg l i ) R t o e r eu t n e u ao 所谓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 ,是指政府规制机构不直接制定 自 然垄 断行业产品的最终价格 ,而是通过 制定投资回报率来控制价 格构成 中的利润 的大/ ,使 自然垄 断行业 能够补偿其运 营成本 , J 、 并给投资带来公平的回报率 ,以此实现 对 自然垄 断行业价格水平
一黄江疆
河海大学商学院
[ 摘 要 】 在 自然 垄 断 产业 中 ,放 松 规 制 已经 成 为一 种 趋 势 ,
中扮演重要角色 .在构建认知度、构建感情联系.提高顾 客重复 但对于其中的 自然垄断性业务环 节的价格规制仍然必要 。文章对
购买和吸引新顾客方面作用重大 。对零售商来说 .商店品牌 的知 投 资回报率和 最高上限 两种主要价格规制模型进行 了比较。在此 名度 、美誉度对吸引顾客 同样也起 着重要作用 。良好的 口碑可以 基础上,结合我 国的实际 ,确立 了成本约束、有利于促 进投 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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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推出新的促销活动 .改变店面 的装修 、装饰等 ,不要 让顾 客 产生厌烦情绪。可以说创新是维持顾客忠诚的根本所在 。
再次 开发有利于形成顾客忠诚的长期项 目 .而不仅仅局限 于短期的促销活动 。如很 多商家会实行折扣 、赠送等活动 .但 只 是短期 内有效 。为了维持顾客的忠诚 .可以开发一些长期 有效 的 项 目 如积分 定期返利或给予长期折扣等 。虽然有些商家也 实 行了这些方法 .但由于给予顾客的利益 不够吸引人 效果相对较 差 因此还应针对 目标顾客的特点开 发出能 吸引其 的忠诚项 目。 三 、提升零售 商品牌资产的途径 品牌资产是顾客对 品牌的主观的无形的评价 ,它在顾客获取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汇报人:日期:•引言•自然垄断产业市场结构分析•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政策梳理与评价目录•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效果实证研究•自然垄断产业规制存在问题剖析及优化建议•结论与展望目录01引言自然垄断产业定义与特点自然垄断产业定义指因生产、配送方面的技术经济特征,导致单一企业比多家企业在成本上更具效率的行业。

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自然垄断产业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即随着产量增加,平均成本下降;同时,多种产品共享同一基础设施可降低总成本。

高固定成本与低边际成本自然垄断产业的固定成本通常较高,而边际成本相对较低,这使得单一企业能够更有效地提供服务。

规制目的和意义防止市场失灵01自然垄断产业中,由于缺乏竞争,企业可能制定高价、降低产量以获取超额利润,导致市场失灵。

规制旨在确保企业以社会最优的方式提供服务。

保护消费者权益02规制机构通过制定价格、质量和服务标准等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普遍服务和公平交易。

促进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03规制政策可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自然垄断产业发展。

国外学者在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和实践经验,如激励性规制、价格上限规制等。

国外研究现状国内学者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进行了大量研究,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政策和建议。

国内研究现状国内外研究现状02自然垄断产业市场结构分析通过计算CRn指标、HHI指数等,评估市场集中程度。

分析几家主要企业占据的市场份额及竞争格局。

市场集中度评估市场份额分布集中度指标评估新企业进入市场所需克服的障碍,如资本、技术、政策等。

进入壁垒分析企业在退出市场时可能面临的困难,如沉没成本、法律法规等。

退出壁垒进入退出壁垒分析产品差异化程度评价产品质量差异对比不同企业产品在质量、性能等方面的差异。

品牌与服务差异评价企业在品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差异化竞争策略。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行为分析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行为分析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行为分析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自然垄断企业也进行了不断的改革,但是在定价问题方面依然存在诸多问题急需改革。

本文在回顾相关文献和自然垄断定价理论的基础,分析了我国自然垄断企业在定价机制、收入分配以及运行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最后提出自然国家应进一步放开自然垄断企业的管制,引入竞争机制,规范价格制定程序,同时合理处理政府、市场、制度三者之间的关系,促进自然垄断企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自然垄断;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一、研究背景与意义我国自然垄断企业在改革开放之前的定价机制主要是考虑到政治要素和居民的实际生活。

价格的制定往往低于产品的实际价格,这就会造成自然垄断企业的亏损,政府往往会对亏损企业进行补贴,但这会造成企业的低效率。

不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促使自然垄断行业不断进行改革并提高经营效率,但是相对于整个市场经济的效率仍然很低。

这主要是因为政府和自然垄断企业的信息不对称、自然垄断企业运营体制僵化造成的,出现了自然垄断企业价格过快上涨的现象,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因此,有必要研究自然垄断企业的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制定流程和机制,稳定市场运行。

二、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1、国外研究文献综述古典经济学家约翰?穆勒最早提出了自然垄断的概念,其主要观点是自然垄断的存在降低了整个行业的经营效率,但是限于当时对自然垄断领域的研究较少,该自然垄断的概念认识还不够成熟。

之后新古典经济学兴认为,规模经济使得自然垄断行业更加低效并继续强调政府的作用,认为政府应当发挥“看得见的手”对自然垄断行业进行调控以维护社会福利水平。

直到信息经济学等理论的成熟,基于信息不对称的管制理论应运而生,被称为激励性管制理论。

该理论发现在实际的企业环境中信息完全或信息对称是不存在的,有必要考虑信息不对称下自然垄断企业的价格管制。

该理论认为通过激励机制可以改善自然垄断企业的运行效率,并运用理论指导自然管制活动。

2、国内研究综述中国经济学界从1980年代后期开始研究自然垄断行业。

浅析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反垄断法规制

浅析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反垄断法规制

浅析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反垄断法规制[摘要]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由于自身特点和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一直被视作反垄断法的例外。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正式颁布施行,这部“经济宪法”对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现状如何,未来怎样进一步完善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综合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垄断;自然垄断行业;法律规制一、自然垄断行业的概念、成因及特点(一)自然垄断行业的概念自然垄断是一个传统的经济学概念。

早期的自然垄断是指由于资源条件的分布集中而无法竞争或不适宜竞争所形成的垄断。

随着经济的发展,自然资源决定论的片面性日渐显露,经济学家在法罗和亚当斯的规模经济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传统的自然垄断的概念:单位产品或者服务的平均成本随着产量的提高而下降,要求该行业从最小有效规模出发,只是由一个企业进行生产。

[1]20世纪七八十年代,规模经济决定论又受到了范围经济和成本可次加性的影响。

如果单一企业生产所有各种产品的总成本小于多个企业分别生产这些产品的成本之和,企业的成本方程就是部分可加的;如果在所有有关的产量上企业的成本都是部分可加的,某行业就是自然垄断行业。

即使规模经济不存在,在平均成本上升的情况下,只要单一企业供应整个市场的成本小于多个企业分别生产的成本之和,由单一企业垄断市场的社会成本就仍然最小,该行业就是自然垄断行业。

[2](二)自然垄断行业的成因如前所述,自然垄断行业经历了从经济学上讲受到规模经济、范围经济、成本可次加性理论的影响。

以经济学为基础,法学进一步对自然垄断作了深层次的思考。

1.竞争与垄断的相互性竞争是市场的灵魂,但过度的竞争可能带来资源的浪费;垄断虽然可能限制和排斥竞争,但它会带来效率提高。

竞争与垄断的相互性必然要求法律对竞争和垄断作出思辩性的规定,在反对垄断的同时也要建立合理的反垄断法适用例外制度。

2.社会本位的需求人类社会经历了由国家本位到个人本位再到社会本位的变迁。

社会本位的确立促使国家、个人与社会组织必须考虑社会整体的利益。

4.自然垄断行业规制:价格水平规制

4.自然垄断行业规制:价格水平规制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自然垄断行业 价格水平进行规制,并不存在理论上的 最优定价方式和价格水平。其主要原因 是规制目标多元化,且涉及到价值判断 问题而无法量化,不同的人、不同的群 体会给不同的目标赋予不同的权重。笔 者认为按平均成本定价更优一些,是基 于综合考虑这些目标的实现情况,当然 也有个人的价值判断,从而得出的结论。
很显然,在上述两个价格模型中,对于Ct(C)、RPI、 X、r(v)、Q等因素在实践中的合理确定和科学取值, 是价格规制成功与否的关键。 Ct 的确定是基础,特别是初始C0 的取值尤为重要。因 此,在事业模型时,一定要根据各个自然垄断行业的 不同技术特征和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状况科学核定成 本水平。零售价格指数RPI可能不能完全反映企业成本 因受价格影响而发生的变化,因此,需要针对具体情 况对RPI进行相应的微调,以较好地反映成本变化情况。 参数X值的确定是一个难点,需考虑以下几个主要因素:
第二,采用销售利润率决定企业利润水平。在 该模型中,Pt+1×r为单位产品的销售利润,r为 销售利润率;而在前一个模型中,Cv为单位产 品的成本利润,v为成本利润率。
第三,引入质量因素。质量因素的引入, 是该模型最大的改进,它将价格水平规 制和产品或服务质量规制紧密地结合在 一起,目的是促使企业在成本上限控制 的情况下,必须符合政府规定的产品质 量标准,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2)“成本——效率——质量”模型
Pt +1
Ct (1 + RPI − X ) = ×Q 1− r

式中,Pt+1为下一期的规制价格,Ct 为本期式中,Pt+1为下一期的规制价格, Ct为本期单位成本,RPI为零售价格指 数;X为生产效率增长率,r为销售利 润率,Q为产品与服务质量系数。

定价策略-自然垄断产业价格管制的思考(pdf20页)

定价策略-自然垄断产业价格管制的思考(pdf20页)
z 拉姆赛差别价格是一种次优价格,其含义是:在保 证生产者收支平衡的情况下,消费者剩余最大化的 价格由生产者的边际成本和各用户群的需求弹性来 决定。所有的用户都必须按着相同的系数R打折。
3.几种常用的管制价格定价原则
z 3.3合理收益率定价模式 z 合理收益率定价的基本原则是允许被管
制企业的定价高于运行成本,保证经营 企业获得正常利润。合理收益率实际上 是资本的机会成本(包括债务资产的利息)、 合理收益是由债务资本的利息与自有资 本的正常利润组成。
现代经济学对自然垄断的认识
z 认为规模经济的程度并非自然垄断的惟 一相关属性,关于自然垄断的恰当定义 必须建立在部分可加性(Subadditivity, 又有翻译为次可加性,劣可加性),而 不是在规模经济的基础上。
z 认为只要单一企业的总成本小于多企业 的成本之和,不管单一企业的平均成本 是上升还是下降,都是自然垄断。
3.几种常用的管制价格定价原则
z 3.1.成本定价模式 z 成本定价有三种基本模式。一是边际成
本定价加补贴。 z 二是平均成本定价。 z 三是两部收费模式。
3.几种常用的管制价格定价原则
z 3.2 差 别 价 格 模 式 ( 也 叫 做 拉 姆 赛 定 价 Ramsey Price)。
z 是指在相同生产成本条件下,同一种质量的商品, 对不同需求弹性的用户群实行不同价格。拉姆赛定 价是在企业面对多种用户时,采用差别收费方式。
自然垄断产业价格管制 的思考
报告人 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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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自然垄断理论
z 20世纪70年代以前,传统的自然垄断理论用平 均成本持续下降,即规模经济来定义自然垄断。
z 认为自然垄断的涵义是,单位产品或者服务的 平均成本随着产量的提高而下降,从而要求该 行业从最小有效规模出发,只是由一个企业进 行生产。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问题研究》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问题研究》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问题研究》一、引言自然垄断行业,如电力、燃气、供水、电信等,因其资源稀缺性、网络经济性等特点,在市场经济中具有特殊的地位。

然而,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这些行业的价格监管问题逐渐凸显,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现状、问题及解决方案,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现状自然垄断行业因其特殊的行业特性,价格监管一直是政府关注的重点。

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进行监管。

这些监管措施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三、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问题虽然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 价格监管制度不完善。

目前的价格监管制度缺乏系统的法律法规支持,监管标准和程序不够明确,导致价格监管的执行力度不够。

2. 监管机构独立性不足。

部分地区的价格监管机构受地方利益影响,难以独立、公正地执行监管职责。

3. 价格形成机制不透明。

部分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形成过程缺乏透明度,导致消费者对价格的合理性产生质疑。

4. 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社会公众对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参与度较低,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四、解决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问题的对策针对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问题的对策,本文提出以下建议:四、解决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问题的对策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以期为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改进提供参考。

1. 完善价格监管制度首先,应加强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法律法规建设,明确监管的标准、程序和责任,确保价格监管有法可依。

其次,应建立科学、公正的价格形成机制,明确价格的构成和调整规则,防止价格波动过大或不合理。

最后,应加强对价格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价格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秩序。

2. 提高监管机构的独立性为了确保价格监管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应提高价格监管机构的地位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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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规制探讨黄江疆*河海大学商学院南京 210098摘要:在自然垄断产业中,放松规制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但对于其中的自然垄断性业务环节的价格规制仍然必要。

文章对以美国为代表的投资回报率和以英国为代表的最高上限两种主要价格规制模型进行了比较。

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确立了成本约束、有利于促进投资等构建原则并构造了相应的价格规制模型。

关键词: 自然垄断;价格规制;模型一、问题的提出电力、有线通信、铁路运输、管道煤气和自来水供应等具有固定网络的基础设施产业被公认为属于自然垄断产业。

传统的理论认为,自然垄断产业内的竞争会导致浪费性或破坏性竞争,故而必须对自然垄断产业实施规制。

卡恩(Kahn,1970)曾在其经典教科书中将自然垄断产业视为“竞争性市场模型明显不能描述或甚至无从描述”的经济[1]。

然而,自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一系列原因①,西方国家开始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放松规制运动,竞争之风席卷了电信、航空、铁路、电力等自然垄断行业。

我国的自然垄断产业在国家规制下同样普遍而严重地存在无效率等问题,也应象国外一样,放松规制、引入竞争。

但这并不意味着彻底地放弃规制,毕竟自然垄断行业多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产业。

从对自然垄断型企业改革的国际实践来看,这场改革侧重点在于在非自然垄断性业务环节引入竞争的同时对自然垄断性业务(主要是固定性网络环节)的价格规制方式进行变革。

可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特点对传统的价格规制方式进行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两种主要价格规制模型的比较从国外价格规制的实践来看,发达国家对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规制形式主要有两种: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最高价格上限价格规制.现分述如下:(一)、英国的最高限价规制(Price Cap Regulation)英国采取的零售价格指数与企业生产效率挂钩的最高限价规制模型,在激励性规制方式中应用最广。

这一规制方式的确定原则是,行业价格上涨不能高于通货膨胀率,同时考虑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还要使行业的价格下降。

其公式是:P=RPI-X其中,RPI表示零售价格指数(Retail Price Index),X是由规制者确定的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效率增长的百分比,一般3-5年核定一次。

显然,在该模型中,规制者与被规制者谈判的焦点是X值的选择.X值的大小由各自然垄断行业的技术经济特点所决定,一般来说,技术进步潜力越大的行业,X值也就越大[2]。

最高限价规制起源于李特查尔德(Stephen Littlechild)1983年的一份报告—《对英国BT私有化后利润的规制》。

李特查尔德在报告中指出“规制的最基本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

他认为RPI-X规制将会给企业带来繁荣。

因此,建议实行RPI-X,即他所称的“地方话费降低计划”(local tariff reduction scheme)。

这种规制方法规制的是企业的价格而不是企业的利润,它有利于激励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促进创新,因为任何成本降低可能*作者简介:黄江疆(1982-)男,浙江义乌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技术经济及管理理论与应用研究。

获得的利润都将归企业自己所有。

规制成本也很低,因为它只要求衡量价格指数,而没有必要衡量资产基础和公正报酬率,也不需要在企业的竞争部分与垄断部分之间分配成本,也不必预测未来的成本与需求状况。

因为规制相对简单,与投资回报率规制相比,发生“规制俘虏”(regulatory capture)②的可能性也会减少。

RPI-X规制能较好地促进竞争。

在降低进入地方电话市场门槛的同时,RPI-X规制不会影响对长途电话市场的进入。

他的这一建议,对英国价格上限规制体制的形成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3]。

(二)、美国的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Rate-of return regulation)所谓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是指政府规制机构不直接制定自然垄断行业产品的最终价格,而是通过制定投资回报率来控制价格构成中的利润的大小,使自然垄断行业能够补偿其运营成本,并给投资带来公平的回报率,以此实现对自然垄断行业价格水平的间接控制。

投资回报率规制已有超过百年的历史。

19世纪80年代,它被用来解决美国铁路公司的市场势力(market power)问题。

从最初运用该方法时起,对于如何衡量企业的成本以及成本与价格之间的关系一直存在争论。

例如,陶斯格(Taussig)和庇古(Pigou)1913年在《经济学季刊》上对这个问题的讨论至今仍然很有影响。

不同的规制者在使用投资回报率规制时,存在很大程度的多样性。

这些多样性起因于产业的性质、决策的时间和评价者。

尽管如此,规制过程的机理大体上是相同的。

伯格和采尔哈特(Berg and Tschirhart)指出了设定投资回报率的过程:(1)评价企业的成本,消除不必要的成本;(2)保证投资回报率对特定的企业来说是公正的;(3)设定价格以使收入能够超过成本,并且赚得一个公正的投资回报率。

实行投资回报率规制的目的是为了克服垄断企业限制产量提高价格所造成的弊端。

自从实施以来,虽然存在一些争议,但确实在实践中被广为运用[3]。

如果企业只生产一种产品(或服务),则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模型为:R (p 、q )=C+S (RB )如果企业经营多种(n 种)产品,则价格规制模型为:)()(1RB s C q p R ni i i •+=∑=其中,R 为企业收入函数,它决定于产品价格(p )和数量(q );C 为成本费用(如燃料成本、工资、税收和折旧等);S 为政府制定的投资回报率;RB 为投资回报率基数(Rate Base ),即企业的资本投资总额。

由上面两式可见,由于企业的成本费用(C)一般容易估算,规制者对企业价格规制的焦点是确定投资回报率水平(S)和投资回报率基数(RB)。

投资回报率水平问题是要找到一个合适的s 值,使企业能取得正常的投资回报;投资回报率基数问题则是要合理确定资本总额的范围和计量方法,它直接关系到企业在一定的S 值下的利润总额[2]。

(三)、两种主要规制模型的比较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和最高上限价格规制都是西方发达国家对自然垄断行业进行价格规制的具体方式,但二者之间却存在着诸多不同之处:1、价格规制的着力点和结果不同。

在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中,政府直接规制的是价格构成要素中的利润的大小,因此,这种规制的结果不能最终控制自然垄断行业的实际价格水平,也就是说,政府无法控制因企业生产成本变化而带来的价格变化;而在最高上限价格规制形式下,政府规制的是自然垄断行业产品的变化幅度,规制结果会直接控制住产品的价格水平。

2、对企业进行技术革新、降低成本的促进作用不同。

在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形式下,企业增加盈利的途径要么是促请政府提高投资回报率(s),要么是扩大投资回报率基数(RB),而产品成本的升降不会给企业带来利润上的变化,因此,企业没有技术革新、降低成本的动力;而在最高上限价格规制下,由于采取零售价格指数和企业生产效率挂钩的办法,而零售价格指数相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外生变量,企业要取得较多的利润,只有努力提高生产效率,使生产效率的实际增长率超过规制者规定的增长率(即X值),这就会促使企业自觉进行技术革新,挖掘各种生产潜力,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即其具有动态技术效率。

3、对节约资金的作用不同。

在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形式下,当投资回报率(s)既定时,企业要想获得更高的利润,只有增加投资,扩大投资回报率基数(RB),这必然会刺激企业投人过多的资本,即企业过度使用资本而较少使用劳动力会偏离最优生产要素组合,这就会增加生产成本,造成资源利用和生产的低效率。

产生所谓的A-J效应[4](见图1)。

而最高上限价格规制下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人为地扩大资金投人只会提高企业折旧和成本,并不会增加企业的利润,反而有可能减少企业盈利。

图1:A-J效应和最小生产成本注:在图中,无差异曲线Q=Q*表示被规制企业所选择的产出水平Q,横轴和纵轴分别为生产Q**所需的资本和劳动力数量。

图中结果表明,与最大效率点的资本投入量(K′)和劳动力投入量(L′)相比较,被规制企业使用过多的资本(K*)和过少的劳动力(L*)。

这样,A-J效应就导致了生产的低效率。

4、从促进社会分配效率的角度看,由于政府规定的X值一般都大于零售价格指数(英国的零售价格指数一般为5%左右),意味着RPI-X是一个负数,企业每年必须降价,其降价幅这度为RPI-X的绝对值。

这就有利于增加消费者的经济福利。

同时,英国多数自然垄断产业的X值还有不断提高的趋势,特别是科学技术发展速度较快的电信产业,1984年政府规定的X值是3%,1989年提高到4.5%,1991年升至6.25%,1993年再提高到7.5%[5]。

这种持续提高X值的发展趋势,不仅促使企业不断提高生产效率,而且消费者能从企业效率提高中享受较低的价格。

这些都表明英国的最高限价规制模型具有促进社会分配效率的功能。

而投资回报率模型则没有此功能。

5、从交易费用的节约看,在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下,规制双方不仅要就投资回报率的水平(s)进行反复的讨价还价,而且,规制者还要为正确地计量投资回报率基数(RB)大伤脑筋,操作复杂,规制效率低,交易成本高;而在最高上限价格规制下,规制者不需要每年都详细评估企业的固定资产、投人品价格和销售额等的变化情况,它以3-5年作为价格调整周期,相对降低了操作的难度和工作量,提高了规制效率,减少了交易成本。

上述两种模型.是适应不同的时代背景而诞生的。

在自然垄断行业发展初期,行业所需投资和供给不足是规制机构面临的主要矛盾,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可以使自然垄断行业的投资者获得公平的投资回报,保证了投资者利益,从而有利于吸引和扩大社会资金投人,促进了自然垄断行业的发展。

但这种规制形式不利于刺激企业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到20世纪80年代,自然垄断行业资本投人和供给不足已不再是主要矛盾,而成本和价格居高不下的问题日益突出,自然垄断行业产品价格规制的政策重心就转向促使企业提高效率和稳定价格,最高上限价格规制由于具有在一定时期内稳定甚至降低价格水平,刺激企业努力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的优点,也就必然应运而生。

因此在具体的应用时,投资回报率模型较适合于在自然垄断产业中以投资不足为主要矛盾的国家,而最高限价模型则较适合于成本和价格为主要矛盾的国家。

三、我国自然垄断产业价格规制模型的构建(一)、价格规制模型的构建在我国现行的自然垄断产业价格规制实践中,由于企业在特定的范围内实行独家垄断或寡头垄断经营,因此,主要是以企业的个别成本作为定价依据的。

由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对成本信息存在严重的不对称性,政府只能在相当程度上默认企业发生的实际成本。

这种价格形成机制,一方面不仅企业不会有降低成本的动力,而且还会诱使企业虚报成本,结果是成本涨多少价格也涨多少,甚至出现了价格有多高成本就涨多快、成本比价格涨得更快的低效率现象;另一方面,又迫使广大消费者不得不以较高的价格购买自然垄断行业的产品或服务,从而造成社会收人分配扭曲,降低了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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