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房地产集团成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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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工程成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各项目公司的工程成本管理,使各项目的工程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明确责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绿城房地产集团范围内各全资、控股项目的工程成本管理。第二章人事管理第三条项目公司配备两名及以上工程成本管理人员的,原则上须设立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成本管理工作。工程成本管理部的设立需由项目公司提出申请,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及人力资源部审核,项目分管执行总经理审批。项目公司只配备一名工程成本管理人员的,作为负责人由其负责本项目工程成本管理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其编制可纳入项目公司财务部,日常行政管理由项目公司负责,其余由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按本制度规定进行管理。第四条各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负责人由集团公
司工程成本管理部统一招聘或由项目公司协助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工程成本管理部招聘;其余工程成本管理人员由项目公司招聘,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工程成本管理部参与。工程成本管理人员的招聘、录用、定级等由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有关制度执行。 - 1 -
第五条各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负责人均由项目公司或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推荐,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项目分管执行总经理审批,由项目公司任命。各项目工程成本管理人员均隶属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须自觉服从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的统一调配与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的业务领导、监督和检查。第六条新招聘的工程成本管理人员须参加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同时上岗前原则上还须到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进行岗位培训,培训时间约1~2周。培训内容包括:工程成本管理规程、岗位职责、专业技能、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新成立的项目公司,工程成
本管理人员要求在项目开工前三个月到位。第七条新招聘的工程成本管理人员在所在岗位原则上均有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所在项目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对该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在员工转正审批表中做出书面评语作为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考核依据之一。第八条工程成本管理人员的薪酬核定和发放按集团公司《薪资管理制度》执行。第九条工程成本管理人员的晋升由该项目公司总经理或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根据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推荐。有关人员的晋升、调动、降职、降级、辞退,均需经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会签,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及人资分管领导审核,由项目分管执总审批。第三章日常管理及考核第十条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负责人每月应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将该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完成《工程成本管理者 - 2 -
报告》以及《工程成本管理系统分析报告》,经所在项目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定后报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第十一条各工程
成本管理(部)负责人须按要求参加集团公司每季度工程成本管理工作会议。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或其他问题,除日常电话联系外,也可在工作会议上提出供会议讨论解决。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应针对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并及时给予指导和解决。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各分管人员每年不少于两次到所管辖项目公司进行工程成本管理工作的指导、服务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项目公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公司应认真加以改正,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对不积极整改或在检查中发现有严重问题的,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将及时报请集团公司领导进行处理。第十三条项目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对本公司工程成本管理人员工作不胜任或出现重大失误、违纪等行为的,应及时向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反映。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将会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后视情况进行处理。第十四条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人员按职级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季度
和年度考评。考核办法按《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所在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对工程成本管理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在考核表中做出考评意见,作为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考评的依据之一。第十五条对于经考核结果优秀、做出显著成绩或特殊贡献的工程成本管理人员,将给予嘉奖、晋级;对考核不合格的,按《员工退出管理制度》予以降薪、降职、调岗或劝退等形式的退出处理。第十六条各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人员的日常考勤由所在项目公司负 - 3 -
责管理,于每月26日将考勤情况报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如需休年休假和其他长假的,须及时报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备案。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七条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应会同工程部参照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写(或修订)本公司《工程成本管理工作规程》,经项目公司评审后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和工程成本管理部审核,经项目分管执行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十八条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负责对所在项目的工程成本进行管理,应全面掌握项目工程成本控制情况,严格按规程完成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一)招标阶段的工程成本管理 1.项目招标前,项目公司应成立本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和招标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和实施本项目的有关招标工作。 2.新成立项目公司首次工程招标前,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须进行当地建筑市场行情了解,形成书面报告报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及项目公司领导。 3.项目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在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各项招标工作,编写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协议书等,报项目公司招标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并按规定权限报有权审批人审定。 4.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应协助工程管理部做好工程施工招标的相关工作。对于新成立项目公司的首次建安、幕墙、精装修等工程招标,集团工程成本管理部应参加招标领导小组并派员参与招标工作。 5.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决标报告和合同 - 4 -
文本须按规定报集团公司审核、审批。具体流程按照《绿城集团管理审批权限(E/0版)》执行。 6.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工程成本管理部根据审核后的合同文本与施工单位洽谈,若有原则性分歧,项目公司须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报集团公司工程分管领导审核,项目分管执行总经理审批。
7.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原则上要求采用集团公司统一参考文本。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决标报告以及合同文本、协议书须在合同签订后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备案。(二)施工阶段的工程成本管理 1.项目公司按《项目工程成本管理工作规程》规定,负责审核所在项目变更联系单并进行费用签证。对于变更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单项变更,须按规定报集团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和总工程师办公室会签、集团公司工程分管领导审核、项目分管执行总经理审批。 2.项目公司按《项目工程成本管理工作规程》规定,负责所在项目工程款的审核与支付,由项目公司负责人审批。对于合同外工程款的支付(包括提前、超额以及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