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登记办事指南

软件产品登记办事指南
软件产品登记办事指南

软件产品登记办事指南

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

(一)、软件产品登记的条件

软件产品登记条件如下:

⑴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包括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⑵软件产品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含有国家规定禁止传播的内容的;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规范的。

(二)、办理软件产品登记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⑴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及电子数据(通过“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软件”以“导出数据”生成zip格式的mdb数据库文件);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报时带原件备查);

⑶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其他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⑸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⑹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三)、要申报软件产品材料准备须知

参见软件企业认定第4条第1-4款内容。

(四)、软件产品登记的工作流程:

⑴企业下载双软认定申请表系统、准备申报材料,报送材料到受理机构;

⑵受理机构受理,把电子数据导入双软认定业务网站,获得受理号,向企业出具受理通知书;

⑶受理机构将相关材料(含书面及网上材料)报送广东软件行业协会;

⑷广东软件行业协会评审后将初选名单及材料(含书面及网上材料)报省信息产业厅审核;

⑸省信息产业厅审查通过后报同级税务部门和信息产业部备案;

⑹信息产业部公告后发证。

注:软件产品登记、软件企业认定及变更都能凭受理号在“双软认定业务网站”上查到办理进度。

(五)、软件产品登记中,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报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包括哪几种

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报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包括有:

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⑵注明知识产权归申请登记方所有的项目委托开发合同书

⑶专利证书

自主知识产权书不视为有效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六)、如无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可提供国家级相关部门出具的软件产品鉴定证书代替

没有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如果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能够提供国家级相关部门出具的软件产品鉴定证书也可。

(七)、软件产品登记中的软件产品中文名称有什么规定?

见附件二“填表须知”。

(八)、申报软件产品登记是否需要提供样品

有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则该产品可以不需要提供样品。

(九)、每个软件产品登记的申报企业只能为一个

软件产品登记的申报企业只能为一个。即使该产品属于多个企业共同开发或软件所有权共同,其申报企业也只能选择一个企业进行登记。

若发现重复登记的,广东软件行业协会将撤消该软件的登记号、登记证书。已经享受的税收优惠等应予以追回,由广东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予以公布。

(十)、若软件产品属多个企业共同所有,其中一个企业要进行该软件产品登记时,须出具与申报公司同时拥有软件产品所有权的其它企业出具同意书同意书上必须注明以下两点:

⑴本公司放弃对软件产品:(产品名称)的登记权利

⑵本公司同意由(申请登记企业名)对该产品进行登记。加盖企业公章才能生效。

(十一)、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在证书的有效期内,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十三)、进口软件产品的定义

进口软件产品是指在我国境外开发,以各种形式在我国生产、经营的软件产品。

进口软件产品本地化是指对进口软件进行加工,使之满足特定市场上的用户对语言和功能的特殊要求。可能涉及文字的翻译、用户界面布局调整、本地特性开发、联机文档和印刷手册的制作,以及保证本地化版本能正常工作的软件质量保证活动。

(十三)、进口软件产品的登记办理

全国进口软件产品(含进口软件本地化产品)的登记申请,统一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受理,经信息产业部审查批准后,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由信息产业部审核备案。

国产软件产品登记申报流程

国产软件产品登记申报流程 国产软件产品登记续延、进口软件产品登记、进口软件产品登记续延也参照此申报流程 1、登录网站 ●在地址栏输入打开申报网站。 2、登录软件协会在线工作平台 ●首次登录的用户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申请,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 ●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 ●未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通过点击‘维护本企业注册信息’修 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 ●如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点击‘忘记用户名和密码’按钮查询。 3、国产软件产品登记申请 ●登录后,在工作平台左侧用鼠标左键点击‘国产软件产品登记申请’。 ●在右侧页面点击‘新登记产品’,待弹出国产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即可填报。 ●国产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分多个页面,填报时每个页面信息填写完毕都要点击‘保存’按钮保存, 待每个页面都填写完毕并保存成功后,再点‘上报’按钮上报数据报到服务器上。 ●如果只是保存单个页面成功,没有点击‘上报’,在页面右侧就会显示只有申报类型的一条记录, 此时可以通过鼠标右键点击此记录,选择‘修改产品登记表’继续填报其他信息,保存成功后再 上报。 ●上报成功后,页面右侧会显示上报的记录,包括当前状态、产品名称等信息,此时的当前状态为 ‘尚未处理’,等待工作人员审批即可。 ●如果当前状态为‘初审通过’,就可以通过鼠标右键点击初审通过的记录,选择‘打印产品登记 表’打印国产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按照提交材料要求到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如果当前状态为‘初审不通过’,说明填报的资料有问题,可以通过鼠标右键点击初审不通过的 记录,选择‘修改产品登记表’进行修改,保存成功后再上报。只有在初审不通过的状态下才能修改信息,‘尚未处理’和‘初审通过’状态下如要修改信息都要告知审批工作人员驳回到此状态下进行修改。 ●到窗口提交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没有问题后,工作人员会打印受理通知单给企业,此时网上的 当前状态就会变为‘受理中’,企业可以按照‘受理通知单’上的日期查询审批结果;如果资料 审核有问题,企业应按照要求进行修改并经网上再次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来窗口提交材料。 ●如果网上的当前状态为‘认定通过’,表示企业已经通过认定并可以领取证书了,在与窗口工作 人员确认后便可领取证书,领证时务必携带‘受理通知单’。如果当时没有打印‘受理通知单’,就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来窗口领取证书;如果‘受理通知单’不慎丢失,那就要求企业写一份 丢失的说明,并加盖公章。携带说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来窗口领取证书。 ●当前状态从‘受理中’到‘认定通过’还会经过‘拟上会’到‘上会中’的过程,这是我们内部的 工作流程,企业不必有疑问。 4、网上双向交流功能 协会每年受理软件产品登记大约2500个,软件企业认定大约1000家,软件企业年审大约2500家,工作量很大。由于窗口工作人员有限,造成工作人员在受理材料时影响接电话,在接电话时影响接收材料这种矛盾,因此建议企业有问题直接利用双向交流这个平台,工作人员会尽快予以解答。

软件产品登记条件

软件产品登记条件 软件产品登记条件 1. 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主要是指《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 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参考:软件产品评测) 软件产品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登记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二份(须盖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二份(申报时请携带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4.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2005年7月1日起暂不收取产品样品); 5.境内拥有的软件著作权的有效证明材料二份(申报时请携带原件); 6.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7.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开发合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省部级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获奖证书等)。 上报材料装订要求: 复印件及表格全部用A4纸、分二份装订,每份顺序是: 1、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拥有合法知识产权证明的材料复印件; 5、由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软件产品登记享受的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退税流程: 已进行认定并取得“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小组”颁发的《软件企业证书》的企业,自取得认定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持《软件企业证书》( 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损益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软件开发生产企业申报审批证书》,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从认定之日起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软件系统命名规则(互联网+)

1、目的 本指导书是为软件配置管理而制定。其目的是使公司软件产品配置标识的命名规范化。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软件产品的配置管理。 3、职责 4、控制内容 4.1、软件配置标识的组成 4.1.1、软件提供给用户的阶段产品和最终产品的配置标识由公司代码QW和以下五 部分组成。 a、产品类别代码 b、产品(项目)标识或子系统标识 c、配置项标识 d、版本号 其一般形式为:QWa-bbbb-cc-dd 4.1.2、软件开发过程中产生仅供公司或项目内部使用的配置项,其配置标识的一 般形 式为:bbcccccc-dd,其中,bb为产品(项目)标识缩写,cccccc为配置项标识,dd为版本号。 4.2、部门代码 部门代码按《体系文件编号规定》4.3条的规定控制。 4.3、产品(项目)标识及其缩写 产品(项目)标识由反映产品或项目名称的4~5位拼音字母组成,前2位字母为其缩写。如DHMIS是杭州大和热磁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标识,而DH则为其缩写。 4.4、子系统标识 子系统标识由2位产品(项目)标识缩写和2~3位子系统名拼音字母组成,其中第3、4两位为子系统标识缩写。如DHXS是大和项目销售子系统的标识,而XS是其缩写。 4.5、配置项标识 4.5.1、4.1.1所述配置标识中的配置项标示:识(cc)如下表所 配置项标识(cc) 系统规格说明书FB 项目开发计划DP 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RS 概要设计说明书PD

详细设计说明书DD 用户手册UM 操作手册OM 源程序SP 4.5.2、4.1.2所述配置标识中的配置项标识(cccccc)有以下情况: a、配置项为数据项:配置标识由2位全局标识SY或子系统标识缩 写(局部数据)和3位数字码组成。 如SY001为001号全局数据的配置项标识 XS031为销售子系统031号数据的配置项标识。 b、配置项为数据流: 配置项标识由2位子系统标识缩写,2位数据流标识DF和2位数字码组成。 如ZCDF02为资财子系统02号数据流的配置项标识。 c、配置项为数据存储结构: 配置项标识由2位子系统标识缩写,2位数据存储标识DB和2位数字码组成。 如ZZDB01为制造子系统01号数据存储结构的配置项标识。 d、配置项为程序模块: 配置项标识由2位子系统标识缩写,程序模块标识M和2~3位数字码组成。 如XSM101为销售子系统101号程序模块的配置项标识。 e、配置项为存储媒体 配置项标识由2位产品(项目)标识缩写或子系统标识缩写,2位存储媒体标识FD(软盘)、HD(硬盘)、CD(光盘)或TY(磁带)和2 位数字码组成。 如ZZFD03为制造子系统的03号软盘。 f、配置项为测试计划 配置项标识由2位产品(项目)标识缩写或子系统标识缩写,2位测试计划类别标识和2位数字码组成,其中,组装测试计划类别标识为 TP,确认测试计划类别标识为VP。 数字码00表示产品(项目)或子系统的测试计划,其它数字则表示某一号分计划。 如DHVP00为大和项目确认测试计划的配置项标识。 XSTP01为销售子系统01号测试计划的配置项标识。 4.6、版本号 版本号由2位数字码组成。

总结-双软认证的流程及准备材料

总结-双软认证的流程及准备材料

一、双软认证”包含的具体内容: 1.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 2.软件检测(软件产品登记的法定必经程序); 3.软件产品登记(信息产业部《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软件销售前必须进行登记); 4.软件企业认证(企业从事软件开发应当具备的资质)。 二、“双软认证”的申办条件 只要贵公司拥有一个能正常运行的软件产品,就可以申请“双软认证”。 三、“双软认证”的先后程序 首先要做软件著作权登记和软件检测(是产品认证的法定必经程序),只有做完前两步才能进行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证。 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 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者身份证明 -- 选交一项 (1)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机关、事业: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3.源程序 -- 1份 (1)按源程序前40页和源程序最后40页分别提交,第1页为起始页,第80页为结束页。 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可少于50行)。 在每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1-80,左上角标注软件名称及版本号。除第80页外,每页不能出现半页。 (2)源程序中作者应是著作权人。 (3)源程序中日期须在开发完成日期之前。 (4)源程序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 4.文档 -- 1份 (1)(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等等,任选一种)按文档前30页、后30页提交。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页中有插图或结束页可少于30行)。在每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1-60。不要装订。嵌入式软件必须要提供设计说明书。 (2)文档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

版本发布命名规范

1. 1.版本命名规范 软件版本号有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主版本号,第二部分为次版本号,第三部分为修订版 本号,第四部分为日期版本号加希腊字母版本号,希腊字母版本号共有五种,分别为base、alpha、beta 、RC 、 release 2. 2.软件版本阶段说明 Base:此版本表示该软件仅仅是一个假页面链接,通常包括所有的功能和页面布局,但是页面中的功能都没有做完整的实现,只是做为整体网站的一个基础架构。 Alpha :软件的初级版本,表示该软件在此阶段以实现软件功能为主,通常只在软件开发者内部交流,一般而言,该版本软件的Bug较多,需要继续修改,是测试版本。测试人员提交Bug经开发人员修改确认之后,发布到测试网址让测试人员测试,此时可将软件版本标注为alpha版。 Beta :该版本相对于Alpha 版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消除了严重错误,但还需要经过多次测试来进一步消除,此版本主要的修改对象是软件的UI。 修改的的Bug 经测试人员测试确认后可发布到外网上,此时可将软件版本标注为 beta版。 RC :该版本已经相当成熟了,基本上不存在导致错误的Bug,与即将发行的正式版本相差无几。 Release:该版本意味“最终版本”,在前面版本的一系列测试版之后,终归会有一个正式的版本,是最终交付用户使用的一个版本。该版本有时也称标准版。 3. 3.版本号修改规则

(1)主版本号:当功能模块有较大的变动,比如增加模块或是整体架构发生变化。此版本号由项目决定是否修改。 (2)次版本号:相对于主版本号而言,次版本号的升级对应的只是局部的变动,但该局部的变动造成程序和以前版本不能兼容,或者对该程序以前的协作关系产生了破坏,或者是功能上有大的改进或增强。此版本号由项目决定是否修改。 (3)修订版本号:一般是Bug 的修复或是一些小的变动或是一些功能的扩充,要经常发布修订版,修复一个严重 Bug 即可发布一个修订版。此版本号由项目经理决定是否修改。 (4)日期版本号:用于记录修改项目的当前日期,每天对项目的修改都需要更改日期版本号。此版本号由开发人员决定是否修改。 (5)希腊字母版本号:此版本号用于标注当前版本的软件处于哪个开发阶段,当软件进入到另一个阶段时需要修改此版本号。此版本号由项目决定是否修改。 4.版本发布周期 (1)非紧急情况:首先由测试人员测试并提交Bug,其次开发人员会尽量在当天修复Bug并在第二天发布该版本的alpha版,然后由测试人员测试验证关闭Bug之后在第三天会发布该版本的 beta 版。 紧急情况:如果Bug比较紧急可跳过一般流程,由开发人员尽快修复Bug,测试确认之后直接发布该版本的 beta版。 5. 5 5 .版本号修改举例说明 如此时版本号为:1.0.0.0321_alpha ,此时为内部测试阶段 (1)开发人员修复了测试人员提交的bug并经测试人员测试验证关闭bug 之后,发布到外网时,此时就进入了软件的下一个阶段,版本号可改为: 1.0.0.0321_beta ,如当前日期跟上一个版本号的日期不一样,版本号可改 为:1.0.0.0322_beta。 (2)如果修复了一些重大Bug 并按照流程发布到外网时就可发布一个修订版,如1.0.1.0322_beta,日期为发布的当前日期。

软件产品检测报告

软件产品检测报告

————————————————————————————————作者:————————————————————————————————日期:

报告编号:RT20130605 ? 软件产品检测报告 Software Product Registration Testing Report 产品名称: 产品版本: 送检单位: 报告日期: 项目编号: ************

产品名称版本 送检单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人 单 位 属 性 内资企业□ 生产地点 外(合)资企业□ 电子邮箱 港澳台(合)资企业□ 电话∕传真 科研院校□ 邮政编码 政府事业团体 网址 其他性质□ 成果有无密级 有□无□密级秘密□机密□绝密 □ 软件类型 检测单位 检测地点 测试类型 测试标准 参考依据 --样品名称版本 样品内容与数量 样品接收日期 客户端 服务器

测试环境端软件 网络-- 测试工具-- 其它-- 检测日期测试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

“ *********系统 V4.0” 登记检测报告 *******有限公司受******委托,于二〇一三年五月五日至二O一 三年六月五日,根据GB/T 25000.50-2010《软件工程软件产品质量要求与 评价(SQuaRE)商业现货(COTS)软件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标准, 和《软件产品登记测试规范》规定的检测方法,对该单位开发的“*****发 布系统 V4.0”软件产品进行了登记检测。该软件属于应用软件-行业管理 软件,包括二次开发、节目管理制作、发布管理、终端操作、系统操作等主要 功能,上述主要功能测试未发现异常。登记检测表明:该软件基本满足软件产 品登记检测项的要求。 测试结果: 通过□不通过 (注:本报告仅作为软件产品登记使用,不能作为软件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 ********公司 二O一三年 六月五日 软件产品登记检测结果表 测项目试 测试状态测试结果 安装与卸载系统安装 由提供商成功安装通过 系统卸载 可以卸载通过 功能功能模块挂 接软件的功能模块全部挂接通过软件功能实测试软件中节目管理、发布管理、终通过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及材料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及材料-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一、申请流程 二、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在线打印1份(注:不要装订) 2、申请者身份证明--选交一项 1份 (1)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 3份(注:不要装订) (130页和最后30页提交,正文第1页为起始页,第60页为结 束页。不足6050行(结束页可少于50 60页外,每 简称一致)及版本号。 (2 (3)源程序中日期须在开发完成日期之前。 (4)源程序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 4、文档 1份(注:不要装订) (1)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等(任选一种)。 (2)文档按正文前30页和最后30页提交。正文第1页为起始页,第60页为结束页。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页中有插图或结束页可 少于3060页 称或简称一致)及版本号。文档可以不要封面,但必须在文档的正文第一页标 (3 (4 (5)文档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 选择提交的申请文件:

三、申请者如果存在以下情况,要选择提交下面文件: 1、合作开发软件--1份 2、委托开发软件--1份 3、下达任务开发软件--下达任务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份 4 1份(网上下载) 5、继承取得软件--提交遗嘱证明(需公证)或者法院相关判决。1份 6、版本号若高于1.0 版本是前期版本升级版的,需提交“新增功能说明”。是原创软件的,需提交“原创版本说明”。 四、以上各份申请材料上的软件名称必须一致。 五、交纳软件登记咨询代办费。 六、登记办理期限 七、申请登记软件者的情况在国际互联网上免费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软件登记号、软件名称(简称)、著作权人、版本号、软件完成日期、登记日期。同意公示者必须签字,否则将不予公示。 八、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需要多少时间? 根据最近统计情况,综合考虑一般取得著作权证书时间为8周左右。

医疗软件产品技术审评规范

附件5 医疗软件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7版) 本规范旨在指导企业提交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资料,同时规范医疗器械软件的技术审评要求。 本规范是对医疗器械软件的一般性要求,企业应根据医疗器械软件的特性提交注册申报资料,判断指导原则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不适用内容详述理由。企业也可采用其他满足法规要求的替代方法,但应提供详尽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规范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并参考了国外法规与指南、国际标准与技术报告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认知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不断提高,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修订。 本规范是对企业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规范。 本规范针对软件的特殊性,在现行法规要求下进一步明确了对医疗器械软件的要求,特别是对软件更新、软件版本的要求。本规范是医疗器械软件的通用规范,其他涉及软件医疗器械产品的规范可在本规范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第二类医疗器械软件的注册申报,适用的软件开发方式包括自主开发、部分采用现成软件和全部采用现成

软件。 医疗器械软件包括独立软件和软件组件。独立软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附件的软件;软件组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部件、附件组成的软件。 独立软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无需医疗器械硬件即可完成预期用途,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独立软件包括通用型软件和专用型软件,其中通用型软件基于通用数据接口与多个医疗器械产品联合使用,如PACS、中央监护软件等;而专用型软件基于通用、专用的数据接口与特定医疗器械产品联合使用,如Holter数据分析软件、眼科显微镜图像处理软件等。 软件组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或运行于专用(医用)计算平台。软件组件包括嵌入式软件和控制型软件,其中嵌入式软件(即固件)运行于专用(医用)计算平台,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如心电图机所含软件、脑电图机所含软件等;而控制型软件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 软件组件也可兼具处理功能。专用型独立软件可单独注册,也可随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此时视为软件组件。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和结构组成的要求 1.独立软件 产品名称应为通用名称,并符合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可以结合人体部位(如胸部、心脏等)、临床科室(如骨科、神经外科等)、处理对象(如CT图像、MRI图像、心电数据

软件产品检测流程

软件产品检测流程 说明: 1、检测单位: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 2、主要检测服务有:软件产品登记检测、软件技术测试。 3、凡委托本中心提供软件产品检测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检测申请表和软件功能列表的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单位将申请表、送检样品、用户文档、技术文档等检测材料一起送交本中心,经初审合格,并预交检测费用后,即为完成申请。 5、本中心正式受理申请后,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送检物品实行技术保密和防护措施。按规定的测试规范和技术要求,对送检软件进行独立、科学公正的软件检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双休日和国定假期除外)交付检测报告。 6、对于运行环境有特殊要求的软件产品,送检企业有义务提供符合要求的测试环境。 7、对产品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送检企业应在要求的期限内(20个工作日),完成修改工作。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延缓修改时间,应书面通知本中心。 8、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168号(江苏软件园2号馆108A室) 邮编:210002 电话:、 传真:E-mail: 苏州地区软件企业产品登记检测工作由苏州分中心受理,详见苏州工业园网 站:软件产品登记检测

软件产品登记检测是配合软件产品登记进行的一种软件测试,采用GB/T 17544-1998 《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国家标准和《JSPTC软件产品登记测试规范》作为测试依据,主要对送检软件产品的功能性和产品化程度进行符合性测试,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仅供软件产品登记使用。 对于软件中出现的未能达到检测要求的问题,我们将出具检测问题报告,在回归测试通过后,方可出具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软件产品登记检测必须提交的物品及相关说明 1、软件产品登记检测申请表和功能列表各一份 2、软件样品一套 提供载有可安装运行送检软件的光盘或其它介质。介质和其外包装上应有软件名称、版本号、软件生产单位和联系方式等标识。 3、软件产品的用户文档一份(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环境要求:使用软件的软、硬件和网络的最低配置说明等。 ②软件应用范围和对象的说明。 ③软件安装过程指南。 ④软件操作使用说明 使用软件的具体操作和步骤,并用例图加以说明等。

软件产品登记流程

软件产品登记流程 一、申请软件产品登记的税收优惠政策: 1、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认定的软件产品在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申报后,与该产品相应的技术合同、技术转让可免除营业税。 3、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4、持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可申请银行贷款。 二、申请软件产品登记的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软件评测报告 三、申报流程

(1)申请用户名密码; (2)网上填报 (3)初审通过 (4)预约时间 (5)递交材料 四、办理时限 网上申报审核需要:3-5个工作日 拿到证书:1个半月到2个半月。 五、重要信息提示: 1、各业务受理时限 软件企业年审:1月4日—8月10日,每月一批,汇算清缴备案的企业须在5月10前完成年审。 软件企业认定、变更:从1月4日到12月10日,每月一批。12月11日(含11日)以后不再受理软件企业认定申请。 软件产品登记、续延、变更:从1月4日—12月10日每月一批。12月11日(含11日)以后不再受理软件产品登记续延申请。 2、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表:申请表提交2份。其它材料提交1份。 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 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并盖公章,超过2页(含2页)的复印件盖骑缝公章。

3、证书提示 软件企业年审:直接查看公示网公示结果即可,无需在证书上盖章。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企业名称变更、软件产品登记、续延、变更:根 据公示网公示提示领取证书

软件产品评测全部资料 ()

软件产品评测及登记所需资料清单 各企业: 为了简化企业登记软件产品的程序,软件产品登记的流程稍作了一些调整。今后将由协会统一受理软件产品测试及产品登记的所有资料。请各需要办理软件产品登记的企业按以下两个清单准备齐所有资料后一齐交到深圳软件行业协会。 软件产品评测所需资料清单 1.申请单位合法拥有软件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根据企业的情况择一提交) (1)、拥有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的申请单位,交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并同时提交加盖 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2)、拥有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约定归属自身企业的书面合同或任务委托书/协议的申请单位, 交验约定归属自身企业的书面合同或任务委托书/协议原件,并同时提交加盖申请单位 公章的复印件1份。

(3)、属于其它情况的申请单位; a.提交软件产品主要功能模块的概要设计说明1份; b.提交1-2个主要功能模块的部分源程序代码1份(按前、中、后各连续3页,共9页,不足9页全部提交,第9页为模块结束页); c.企业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关于拥有被测软件自主知识产权的正式声明1份; 知识产权声明格式如下 知识产权声明 《》(版本号)是本公司自行开发研制,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名:公司名称(公章): 日期:2.软件产品登记测试申请表、申请表的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存在3.5”软盘中,申 请表在协会网站“政策法规”栏处下载) 3.产品样品一份(包括执行程序、用户手册刻入光盘)用户手册印刷或打印一份 附:关于软件产品登记名称命名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信产函[2001]031号关于《2001年度软件企业认定及软件产品登记备案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和深圳软件行业协会、深圳市税务部门的统一要求,软件产品命名作以下规范: 一、产品名称必需包含公司中文简称; 例:深圳市甲丁公司自行开发的ABC教育软件系统,按命名规则,该软件名称应为:甲丁ABC教育软件 二、产品名称应体现该产品的功能特性,但不得夸大其词; 三、产品名称不能太长,不得多于15个汉字; 四、产品名称中最后必须包含“软件”两个字。如××系统或××平台要更改为××软件或××平台软件,但××操作系统则无须更改。 五、版本号必须是VX.x(X为整数),例V2.3,V2.3.4,V2.011 软件产品登记所需资料 1、申报表(一式两份,请下载并使用“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填报) 2、表格资料盘(一张,在系统中用“导出数据”来做)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知识产权声明或著作权登记证书(一式两份) 注:若所申报产品无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请按以下格式写两份知识产权声明。

关于印发《厦门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厦门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厦科联字[2001]5号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落实国家和我市发展软件产业的优惠政策,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根据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厦府[2001]综25号),对原厦门市科委、厦门市国税局、厦门市地税局印发《厦门市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厦科发字[2000]第13号)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厦门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厦门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厦门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厦门市国税局厦门市地税局二00一年三月三十日 厦门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落实国家和我市发展软件产业的优惠政策,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根据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5号令),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认定的软件企业以及登记备案的软件产品,均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章主管部门和认定机构 第三条厦门市科委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的工作,其职责是: 1、指导、监督和检查我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工作; 2、会同市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厦门市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结果,批准经审查合格的软件产品。 3、公布软件企业认定名单,并颁发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4、受理我市对软件企业认定结果和年审结果的复审申请。 第四条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作为厦门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机构,负责对我市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企业年审的组织工作以及软件产品登记工作。其职责是: 1、受理本市软件企业的认定申请和软件产品的登记申请; 2、组织软件企业认定的评审与年审,审查软件产品登记申请材料; 3、提出软件企业认定和年审的初选名单以及软件产品审查合格名单; 4、将需报批的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名单报市科委审核。 对于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且外资股份占50%以上的或年营业收入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分支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负责有关认定和年审工作,初选名单报信息产业部审核。 进口软件产品(含进口软件本地化产品)的登记申请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统一受理,经信息

软件产品检测流程软件产品登记检测流程完整版

软件产品检测流程软件 产品登记检测流程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软件产品检测流程 说明: 1、检测单位: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 2、主要检测服务有:软件产品登记检测、软件技术测试。 3、凡委托本中心提供软件产品检测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检测申请表和软件功能列表的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单位将申请表、送检样品、用户文档、技术文档等检测材料一起送交本中心,经初审合格,并预交检测费用后,即为完成申请。 5、本中心正式受理申请后,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送检物品实行技术保密和防护措施。按规定的测试规范和技术要求,对送检软件进行独立、科学公正的软件检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双休日和国定假期除外)交付检测报告。 6、对于运行环境有特殊要求的软件产品,送检企业有义务提供符合要求的测试环境。 7、对产品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送检企业应在要求的期限内(20个工作日),完成修改工作。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延缓修改时间,应书面通知本中心。 8、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168号(江苏软件园2号馆108A室) 邮编:210002 电话:、 传真: E-mail: 9、苏州地区软件企业产品登记检测工作由苏州分中心受理,详见苏州工业园网站: 软件产品登记检测 软件产品登记检测是配合软件产品登记进行的一种软件测试,采用GB/T 17544-1998 《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国家标准和《JSPTC软件产品登记测试规范》作为测试依据,主要对送检软件产品的功能性和产品化程度进行符合性测试,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仅供软件产品登记使用。 对于软件中出现的未能达到检测要求的问题,我们将出具检测问题报告,在回归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5号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已经2000年10月8日信息产业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吴基传 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软件产品管理,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产业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软件产品(含国产软件和进口软件)经营与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单位或个人自己开发并自用的软件以及委托他人开发的自用专用软件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本办法所称国产软件,是指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本办法所称进口软件,是指在我国境外开发,以各种形式在我国生产、经营

的软件产品。 第四条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等活动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含有以下内容的软件产品: (一)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二)含有计算机病毒的; (三)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 (四)含有国家规定禁止传播的内容的; (五)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规范的。 第五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软件产品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并发布软件产品测试标准和规范; (二)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的国产软件产品备案; (三)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国各地的软件产品管理工作; (四)授权软件产品检测机构,按照我国软件产品的标准规范和软件产品的测试标准及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测; (五)制定全国统一的软件产品登记号码体系、制作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六)发布软件产品登记通告。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软件产品的管理工作,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国产软件的登记。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软件企业认定机构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国产软件的登记。

申请软件企业的详细步骤

第一步先办理软件产品著作权证书 所需材料如下: 1.填写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详见下页) 2. 申请者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A4纸); 3. 源程序--1份,A4纸,正面按前、后各连续30页, 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在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页号1-60。源程序不需要装订 4. 文档--1份,A4纸,正面(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按前、后各连续30页, 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文档结束页,每页不少于30行(结束页除外)。在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页号1-60。文档不需要装订,封面不算页。 5.选择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1).申请登记软件为原创软件的版本说明(表格1份) (2).若申请者存在以下情况,需提交以下文件(1份,A4纸): 合作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合作开发协议书1份A4纸; 委托开发--委托开发协议书1份A4纸;下达任务开发--任务书1份A4纸。 根据《上海市软件著作权登记费资助办法》的规定:凡持有2001年1月1日以后签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本市公民或法人,均可申请资助,最高补贴费用以800元为限。 受理地点:上海浦东软件园评测中心郭守敬路498号14-15号楼3楼 受理时间:每周一~五:9:00~17:00 联系人:李家宏联系电话:38954510-1304

受理号 分类号 登记号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第二步先办理软件产品登记测试(与第一步可同时) 所需材料如下: 测试依据 GB/T 17544-1998《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 《SPTC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规范》 软件产品样品要求 ?软件安装介质(光盘或软盘) ?用户文档(包括《用户手册》、《安装手册》等) ?软件运行时必需的相应数据 ?软件运行时必需的其他硬件设备 包装要求 ?软件产品包装采用提交给用户的最终形式,软件光盘、软盘、用户文档应具有封面,并标 注软件名称、版本号、公司名称等必要信息 填写软件测试委托申请表(详见下页)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对软件产品的基本要求 ?具有安装和卸载文档说明,按照说明可以实现软件的安装和卸载。 ?用户文档中说明的功能软件中都已经挂接,主要功能能够实现,不存在主要的功能性错误。 软件具有容错性,并设置了安全保密功能,以防止非法访问。 ?界面规范,如果使用了中文界面,要求使用统一规范的简体中文。 ?文档内容完整,清晰,并与软件保持一致。 ?具有统一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用户文档、光盘封面、软件中所显示名称、版本号应保持 一致。 ?软件介质中没有病毒 最后拿到《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浙江省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实施要求

精心整理附件1 浙江省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工作(以下简称“双软”认定),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9号),结合我省“双软”认定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宁波地区除外,下同)的“双软”认定适用本细则。 单位或者个人自己开发并自用的软件以及委托他人开发的自用专用软件不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双软”认定管理工作。 各市、县(市)经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双软”认定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根据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软件企业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从事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及相关服务,并符合本细则有关规定的企业。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的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者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者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 精心整理

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本细则所称的进口软件,是指在我国境外开发,以各种形式在我国生产、经营的软件产品。 第六条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认定的软件企业和登记的软件产品(进口软件除外),可享受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鼓励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章“双软”认定标准及事项 第七条软件企业认定标准。 (一)2011年1月1日以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1、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2、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3、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4、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省经信委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省经信委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精心整理

办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全流程

办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全流程 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者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个人为身份证或护照,非法 人单位为相关证明。(均为复印件二份,A4纸)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填写方法见填表)。 3、申请登记软件为原创软件的版本说明一式二份。 4、源程序一式二份(详细提交方法见后源程序提交注意事项)。 5、文档一式二份(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其中任选一 项作为文档,详细提交方法见后文档提交注意事项)。 6、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申请软件为合作开发、委托开发或者下达任务开发的,需要提 交双方协议;个人软件为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单位独立开发的软件不需要提交此证明文件。 7、所有提交的材料刻只读光盘一张。 注:若申请软件是基于Linux平台开发的,需提交一份不遵守GPL自由软件协议的声(详见《关于不遵守GPL自由软件协议的声明》范本) 二、申请登记费用: 每个计算机软件为1000元(需要寄特快专递的按照邮局费用加收)。 三、申请登记期限: 受理期:30个工作日内下达受理通知书; 发证期:下达受理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下达证书。 附件: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2、源程序提交注意事项; 3、文档提交注意事项。 4、《关于不遵守GPL自由软件协议的声明》范本。 附件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Ⅰ软件名称栏: ①全称:全称必须包括公司简称、软件名称; ②分类号:不填写; ③简称:没有简称的可以不填写; ④版本号:必须同软件全称中包括的版本号一致。 Ⅱ日期栏 ①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全部固定在某种物质载体上的日期;开发完 成日期一般应在公司成立至少半年之后; ②首次发表日期:销售和向他人提供复制件,以及网上发布、产品发布、为销售目 的的展示等。(注意:在一定范围内投入测试也可视为发表) Ⅲ软件开发情况栏 ①开发方式:分为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和下达任务开发(选择其一); ②原始取得权利和继受取得权利为对立的两项,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③著作权人:填写名称(著作权人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 国籍、地址。 Ⅳ申请者栏: ①名称:可以填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名字;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信部令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9号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4月10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0年10月27日发布的《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5号)同时废止。 部长李毅中 二〇〇九年三月一日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软件产品管理,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产业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软件产品(含国产软件和进口软件)经营与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单位或者个人自己开发并自用的软件以及委托他人开发的自用专用软件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者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者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

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本办法所称的国产软件,是指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 本办法所称的进口软件,是指在我国境外开发,以各种形式在我国生产、经营的软件产品。 第四条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等活动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含有下列内容的软件产品: (一)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二)含有计算机病毒的。 (三)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 (四)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规范的。 (五)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等禁止的内容的。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称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软件产品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并发布软件产品测试标准和规范。 (二)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的软件产品进行备案。 (三)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的软件产品管理工作。 (四)指导并监督软件产品检测机构,按照我国软件产品的标准规范和软件产品的测试标准及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测。 (五)制定全国统一的软件产品登记号码体系、制作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六)发布软件产品登记公示。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软件产品的登记、报备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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