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权利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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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 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公务员被免职的情形有:转换职位、晋升或者降低职务、因身 体健康状况不能坚持工作一年以上、退休。 降职或者处分的事由有:违反公务员纪律,如散布有损国家声 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贪污、行贿受贿、以权谋私滥用职权, 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参与或者支持色情、 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 或者其它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等—公务员法第53条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这是公务员一项重要的政治民主权利,宪法第 41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这是公务员这项权 利的直接依据。 它对于激发国家公务员的创造性,调动国家公 务员的积极性,改进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 工作,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 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任何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都不能压制国家公 务员的批评和建议,更不能打击报复。
申请辞职典型案例
03年温州市副市长吴敏一、 林培云和秘书长何包根、副 秘书长王运正同时提出辞职, 4位政府官员同时辞官,引 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 45岁的吴敏一文革后的首届 杭州大学毕业生和复旦大学 首届硕士研究生,2001年他 被中组部派往美国哈佛大学 深造,是浙江省赴美学习的 4名优秀干部之一。他英语 精通,电脑在行。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 辞退或者处分
公务员被辞退的事由:在年度考 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能接受其 它安排;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 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 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不履 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 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 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 处分;旷工或者因工外出,请假 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 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积超过 三十天。公务员法第83条
公务员的权利及保障
导言
公务员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 公务员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基 本法律,它的制订颁布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 科学化、法制化的里程碑。 制定公务员法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制 度的需要,它有利于规范公务员的管理。 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是公务员法的基本精 神和立法目的之一,保护好公务员的合法权 益,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促使 公务员好好工作,提高机关的工作效能。
一、公务员权利概说
公务员的政治权利:法律规定公务员参与国家政治 生活的民主权利和在政治上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 自由。 它是公民政治权利的延伸,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第四十一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这是中国特色的一项公务员权利,在美国、英国乃 至日本都明确公务员不得以公务员身份参加政党, 不得在公务活动带有“政治倾向性”。
二、公务员的具体权利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权利的规定主要有:第一,规定公 务员的八项权利;第二强调对公务员不利的处理、决 定要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第三,处分公务员的时候, 必须听取本人的陈述和申辩;对省以下机关的申诉处 理决定如果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机关再申诉一次; 第四,针对职位聘任制公务员明确了仲裁程序,仲裁 决定后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务员法 起草领导小组副组长、人事部副部长侯建良 )
公务员不被辞退的情形:“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 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 的医疗期内的”“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 内的”等情形不得辞退公务员。 这是公务员法第84 条的规定。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自95年广泛推行以来,近 2万名不合格公务员被辞退。新华网北京2004-7-4
案例:河南省社旗县对公职欠贷人员采 取“三停五不”
河南省社旗县纪检委、组织部、政法委、人劳局联合下发 了“社纪文[2005]24号文件”,对首批40名拖 欠、担保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 人员实行停职、停薪、停岗,同时指出在“三停”期间实 行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待涉贷人 员还清本息后,有关部门下发文件,解除“三停五不”措 施,原单位方能恢复其工作。(新华网河南频道2005-0528)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 职辞退或者处分
法定程序:国家规定的公务员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所必须经历的法定过程。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机关决 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 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 辩。这是公务员法第57条的规定。
一、公务员权利概说
权利:权利是一种资格、诉求,它是规定或隐 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 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 种许可和保障,即权利人有权利要求或主张相 对义务人做或不做某种行为。 权利与利益:权利允许人们去追求自己的利益, 但权利又不等于利益。 权利就是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利益,否则就得 不到法律的保障,当然也就没有资格诉求。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条件
这是公务员的工作条件保障权,它是保证公务员正常 执行公务最基本的权利,当然这种权利必须是在履行 职责时才享有,并由法律规定或认可的。 “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原话见 《论语〃泰伯》 同时,公务员的工作条件保障权不仅是履行公务的需 要,有时也是保护公务员自身生命安全的需要,如警 察追捕携带武器的犯罪分子,配备枪支就既是执行公 务的需要,也是保护自身生命安全的需要。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 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这是公务员的职务和身份保障权,就是说公务 员一经任用,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 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各国公务员法无不例外,都规定了公务员身份 保障权,这既是保证公务员正常履行职责的需 要,也是保持公务员队伍稳定和保持有关管理 事务连续性的制度保障。 法定事由就是公务员确实触犯了国家法律或者 公务员的纪律,构成了被依法免职、降职、辞 退或者处分的情形或事由。如河南洛阳偃师市 政法委副书记张庆华在娱乐城打砸事件中制暴 不力。新华网 2005-9-11
第81条规定不得辞职的几种情形:一是未满国家规 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二是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 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 限的;三是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 续处理的;四是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 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五是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国外和港澳地区初级公务员主要指副主任科员以下的 职员。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3年工龄的 职员)、加拿大、新加坡、韩国、越南、香港、澳门 等国家和地区的初级公务员的年平均工资为2.34万 美元。 (以上资料来自凤凰网)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工资由原来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工龄工资+基本工资,改为从明年1月1号起,公务员 基本工资仅有两个部分: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同时公务员法还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 长机制,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公务员工资应按时 足额发放。即公务员工资水平应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 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7、申请辞职
这是公务员的职业选择权。当国家公务员由于主观或客观原 因不愿再继续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时,国家应当允许其提出 辞职,而且法律应给以尊重和保障。 公务员法第80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 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 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 起90日内予以审批。
一、公务员权利概说
物质经济保障权利:公务员依法享有物质经济 利益方面的权利,主要有法定的工资报酬、享 受法定的保险福利待遇和法定的休假权利。 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 休息的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公务员有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 知识培训的权利,这是提高公务员自身素质的 需要,也是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的需要。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 教育的权利。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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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公务员的法律保障权。机关在日常人事管 理中,经常会涉及对公务员个人的处理,有时 会出现因事实不清或定性不准而造成违法或不 当的情形,申诉控告权是针对这种情形所提出 的一种救济办法,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务 员的合法权益。 据不完全统计,申诉制度实施以来,由各级人 事部门受理的公务员申诉300余件,其中撤销 或者建议撤销原处理决定的占20%,使不公正 的人事处理得到及时纠正,维护了公务员的合 法权益,保障了公务员制度的健康运行。
4、参加培训
这是公务员的受教育权或者说继续发展权 。 第一,公务员参加培训是宪法的要求。宪法第46条: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是现代社会经济科技发展对公务员提出的必 然要求。 第三,是公务员自身发展的需要。 第四,是公务员职务晋升的需要。公务员法第62条 特别规定: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 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一九九四年以来,全国开展各类公务员培训超过两 千万人次。近年来,每年大约有230多万人次参加 培训。通过培训,公务员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 工作能力得到提升,保证了政府机关的高效运转。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当然,报酬的多少是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 公务员地位和作用等相适应。和世界上很多国 家相比,我国的公务员的工资水平长期偏低。 中国内地公务员与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公务员 的收入差距较大。以最高级首长为例,据香港 最新资料显示:新加坡总理年薪468万港元, 香港特首年薪近300万港元,美国总统年薪 312万港元,日本首相年薪224万港元,英国 首相年薪200万港元,台湾地区政府首脑年薪 138万港元,中国总理年薪不到4万港元。
一、公务员权利概说
公务员的权利:是公务员能够为一定行为和 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资格或权能,是 法律对公务员能够作出或者不能作出一定行 为的许可和保障。 它是以公务员的身份为前提,由国家法律规 定的公务员所享有的权利。 公务员的权利从内容构成分析,基本上可以 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政治权利,二是物质 经济保障权利,三是文化教育权利。
这是对公务员工作和生活的经济物质保障。公务员作 为劳动者,必须获得相应劳动报酬。这是公务员的基 本权利。 公务员法第12章工资福利保险中,增加了很多保障 公务员权益的规定,如规定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 发放;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 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 给予相应的补休;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 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 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公务员工资、福 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 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等。
7、申请辞职
近十年来公务员职业的流动率只有0.05%。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自1995年广泛推行 以来,已有3万余名公务员辞去公务员职位。 (新华网北京2004-7-4) 最近十年,广东省就辞职、辞退公务员6870 名,开除2221名 。(新快报04-2-18 ) 2003年顺德区常务副区长刘知行,2003年3 月11日,广州市环保局局长姜崇洲(42岁) 经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辞职,当月,姜 崇洲出任广州富力地产集团副总裁。
案例:辽宁一硕士公务员被逼下岗温家宝批 示恢复公职
曹再学(辽宁工业大学 2003届硕士研究生)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辽宁 省长张文岳对这位研究生 公务员“无原因”下岗的 事件给予了高度关注。 国土资源局收回成命:同 意接收这位研究生在该单 位继续工作。(时代商报 2005-03-23 )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