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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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机关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机关食堂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机关食堂是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食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饮食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食堂工作人员管理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工作人员要注重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工作服,工作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3、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聊天等。

4、对待就餐人员要热情、礼貌、耐心,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

三、食品采购管理1、建立食品采购台账,详细记录食品的采购日期、供应商、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

2、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

3、采购的肉类、禽类等食品必须经过检疫合格,严禁采购变质、过期、假冒伪劣的食品及原料。

4、合理控制采购量,避免食品积压造成浪费。

四、食品储存管理1、食品储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通风、防潮、防蝇、防鼠。

2、仓库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扫、消毒,无杂物、无异味。

3、严格执行食品出入库制度,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过期的食品。

4、食品冷藏、冷冻设备要定期维护、清洗,确保正常运行,温度符合要求。

五、食品加工制作管理1、食品加工制作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2、加工前要认真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发现变质、有异味的原料不得使用。

3、食品烹饪要煮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

4、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按照规定的品种、范围和用量使用,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5、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餐食品留样不少于 100 克,留样时间不少于 48 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六、食堂环境卫生管理1、食堂内要保持整洁卫生,地面无积水、无垃圾,餐桌椅摆放整齐,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企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企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机关食堂的管理,保障职工饮食安全,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机关食堂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三条食堂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四)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食堂由企业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立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健康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二)具备一定的烹饪技能和服务意识;(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第六条食堂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七条食堂应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运营。

第八条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料应新鲜、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销售、留样等环节的记录制度。

第十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食堂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定期进行消毒,防止病媒生物滋生。

第十二条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卫生操作规程,保持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章食堂服务与收费第十三条食堂应根据职工需求,制定合理的菜谱,保证饭菜质量。

第十四条食堂应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确保就餐秩序。

第十五条食堂收费应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第五章节约与成本控制第十六条食堂应加强成本核算,合理控制食材采购、加工、销售环节的成本。

第十七条食堂应提倡节约,反对浪费,提高食材利用率。

第十八条食堂应定期对成本进行统计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重点和难点,持续改进。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企业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机关食堂的管理,保障干部职工的饮食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及其附属单位的食堂管理。

第三条定义1. 机关食堂:指为机关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提供工作餐的餐饮服务场所。

2. 管理部门:指机关内指定负责食堂管理的部门或个人。

第二章食堂使用管理第四条用餐规定1. 干部职工在机关食堂用餐应凭有效证件刷卡。

2. 食堂供餐时间为早餐7:009:00,午餐11:3013:30,晚餐17:3019:00。

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第五条餐饮服务1. 食堂应提供清洁卫生的餐具和环境。

2. 食堂应定期对食品材料进行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堂应提供多样化、均衡营养的餐饮服务,可根据季节变化调整菜单。

第三章食堂卫生管理第六条清洁卫生1. 食堂应每日进行定期清洁,保持环境整洁。

2. 食堂应定期进行消毒工作,保障食品安全。

第七条废弃物处理1. 食堂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投放并定期清理,保持环境卫生。

2. 对有害垃圾应按规定进行专门处理。

第四章食堂安全管理第八条安全防范1. 食堂应设置安全出口和应急处理设备,保证干部职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2. 食堂工作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第九条突发事件处理1. 食堂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食堂安全。

2. 食堂工作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按照预案及时处置,保障干部职工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条监督检查1. 机关食堂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上级部门应定期对机关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食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重大事故的食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机关食堂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经批准后实施。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机关饭堂管理办法一、总则机关饭堂是为了满足机关单位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有品质的餐饮服务。

为保证饭堂的运行有序、食品安全与质量可靠,制定本《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二、饭堂管理机构1. 机关饭堂设立饭堂管理委员会,由机关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负责饭堂的日常管理和问题解决。

2. 饭堂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和食品安全知识。

三、食品供应与品质管理1. 餐饮供应商应经过严格筛选,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卫生安全证书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 饭堂应提供多样化、均衡营养的菜品选择,根据职工需求及时调整菜单。

3. 严格按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储存和处理,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

四、食品安全管理1. 饭堂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2. 对供应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食品生产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

3. 建立食品溯源体系,确保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及时发现、追溯和处理。

4. 对食品检测、储存和餐具清洗消毒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记录。

五、就餐环境卫生管理1. 饭堂应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及时清扫、消毒,并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2. 饭堂应配备充足的洗手设施,提供清洁的餐具、餐巾和纸巾,保证就餐环境的卫生。

3. 加强室内通风,保持饭堂空气流通,避免细菌滋生。

六、就餐服务管理1. 饭堂应提供快捷、高效的就餐服务,提供合理的用餐时间安排。

2. 饭堂应设置明确的食品标价和结算方式,并保证价格公示的透明度。

3. 饭堂应提供友好、礼貌的服务态度,处理职工的投诉和意见,并及时改进。

七、隐私保护和知识产权管理1. 饭堂应严格保护职工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个人资料和就餐记录。

2. 饭堂提供的菜品和食谱等相关信息,属于知识产权,未经授权不得外传或使用。

八、监督与评估1. 每年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和食品质量评估,对饭堂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细则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食堂管理,保障机关工作人员饮食安全,提高食堂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机关食堂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三条机关食堂应以服务机关工作人员为中心,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营养、美味,满足机关工作人员的用餐需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机关食堂设立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堂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单位领导、后勤部门负责人、食堂负责人、职工代表等组成。

第六条食堂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监督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三)审核食堂的财务收支;(四)听取职工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七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经营。

第八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卫生要求;(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使用、储存要求;(三)食品加工、销售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卫生培训;(四)食品留样制度;(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九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条食堂应保持环境卫生,做到:(一)厨房、餐厅、操作间等场所干净整洁;(二)餐具、炊具、厨具等用具消毒干净;(三)食品加工、销售人员保持个人卫生。

第十一条食堂应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池、消毒池、垃圾箱等。

第五章服务管理第十二条食堂应提供优质服务,包括:(一)保证食品质量,满足机关工作人员的口味需求;(二)合理制定菜谱,丰富菜品种类;(三)提供便捷的订餐、取餐服务;(四)根据季节和机关工作人员需求,调整菜谱。

第十三条食堂应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技能。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食堂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规范。

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向食堂管理委员会汇报财务状况,接受监督。

2024年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2024年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2024年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食堂的管理,保障职工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单位的食堂,包括中央和地方机关单位。

第三条机关单位食堂应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监督检查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

第四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进行运营,并保证有营养、健康、可口的饭菜提供给职工。

第五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加强职工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教育,提高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习惯。

第六条机关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食堂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食堂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卫生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食品供应第八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的供应商,确保所供食材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第九条机关单位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食材采购,确保食材的来源可追溯。

第十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入库检验制度,对每批次的食材进行检验,确保食材的合格率在合理范围内。

第十一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储存和处理食材的场所应符合相关规范,储存条件应适宜,食材应分类存放。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和抽检,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符合要求。

第三章餐饮加工第十三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根据职工的饮食需求,合理制定菜单,保证食物的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的卫生管理,严禁使用过期食材、变质食材以及有问题的食材进行加工。

第十五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和监测,保证食品加工的安全与卫生。

第十六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明确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定期进行体检,确保其健康状况符合标准。

第十七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采用健康的烹饪方法,减少油炸和高热量食物的摄入。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督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机关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4篇)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4篇)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机关单位食堂是一处为机关职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为了保障职工的饮食安全和满足职工的饮食需求,有必要制定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旨在确保食堂工作的规范和有序。

一、食堂卫生管理规定1. 食堂必须每天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特别是餐桌、餐具、厨房设施等经常接触食物的地方,要保持干净卫生。

2. 食材必须具备合法的购买来源,要确保进货途径合法合规,并留有相应的购买发票等相关凭证。

3. 食堂应做好食品储存和保鲜工作,食材要分区存放,尽量避免相互污染和交叉感染。

4. 食堂应建立健全的食品流通追溯制度,确保食品从采购到出售的全程可追溯。

5. 食堂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二、食堂经营管理规定1. 食堂应根据机关单位的工作时间和职工需求,合理安排供餐时间和种类。

保证职工在用餐期间能够享受高品质的服务。

2. 食堂应提供多样化的菜品选择,包括荤素搭配、多种主食、营养均衡的热菜和凉菜等,满足职工的不同口味需求。

3. 食堂应合理控制餐饮成本,确保价格合理,让职工用餐既满足需求又不会造成经济负担。

4. 食堂应确保员工订餐的便捷性和及时性,可以采用预订制度或者自助取餐的方式,提高用餐效率。

5. 食堂应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确保食材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以保障职工用餐的正常运营。

三、食堂安全管理规定1. 食堂应设置疏散通道和灭火设备,确保职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

2. 食堂应规范厨房工作流程,加强火灾防控工作,严禁在厨房内吸烟、乱丢杂物等行为。

3. 食堂应建立健全的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制度,处理突发食物中毒等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救助。

4. 食堂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制定,提升职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四、食堂员工管理规定1. 食堂应招聘具有相关从业资格或经验的员工,确保员工具备专业的食品加工和卫生管理知识。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完整版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食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机关工作人员的饮食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食堂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餐人员。

第三条机关食堂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餐饮服务。

第二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四条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运营。

第五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六条食材采购必须从合法渠道进货,确保食材新鲜、安全、卫生。

第七条食材储存、加工、制作、销售等环节应严格把关,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八条食堂内应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池、消毒柜、防蝇、防鼠设施等。

第九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意识。

第十条食堂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服务与管理第十一条食堂工作人员应文明服务,热情周到,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第十二条食堂应制定合理的菜单,保证饭菜色、香、味、形俱佳。

第十三条食堂应定期调整菜品种类,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第十四条食堂应严格执行订餐制度,确保用餐人员及时就餐。

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对用餐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食堂应加强成本核算,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七条食堂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器材设备与维护第十八条食堂应配备必要的炊事、餐饮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九条食堂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方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食堂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一条食堂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二十二条食堂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用餐人员违反本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机关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办法.docx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办法.docx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办法.docx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食堂管理,保障职工饮食安全和健康,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单位食堂的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下列规定:1. 食品安全法;2.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3. 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与预警管理办法;...第二章机关单位食堂的设立和运营第四条机关单位食堂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食品加工和储存设施;2. 配备专业食品加工人员;3. 注意食品卫生和消防安全。

第五条机关单位食堂的运营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1. 确保饭菜的营养均衡和健康;2. 优化菜品的味道和质量;3. 加强对食材和食品加工过程的监管;4. 提供合理的饮食服务价格;5. 做好餐厅的卫生清洁工作。

...第三章食堂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十条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1. 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与运营;2. 指导并监督食堂员工的工作;3. 确保食材的采购渠道和质量;4.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活动;5. 汇总和报送食堂的相关数据。

第十一条机关单位食堂员工应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1. 遵守工作纪律和操作规程;2.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要求;3. 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4.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意识。

...第四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行业的基本法律,规范了食品的生产、经营、使用、标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和管理措施。

2.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是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进行的细化和规范,包括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方法和程序。

3. 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与预警管理办法:是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控和预警工作进行规范,包括食品安全风险的评估、预测、预警和处理等具体措施。

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附件二:机关单位食堂员工岗位职责。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食堂的管理,提供安全、卫生、营养的饮食服务,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食堂是指为机关内部职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由机关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第三条机关食堂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满足职工就餐需求。

第四条机关食堂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二章食堂设置第五条机关食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食堂应位于机关办公区域内,便捷且方便职工就餐。

2. 食堂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明名称、开放时间等信息。

3. 食堂的用餐区域应设置合理,确保职工的用餐环境安全、舒适。

第六条食堂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采购、烹饪、卫生、消防等。

第七条食堂设施设备应适应职工用餐需求,包括餐具、饮水设备、垃圾处理设备等,确保用餐便利和卫生安全。

第三章餐饮服务第八条食堂应提供多样化的餐饮服务,满足职工不同口味需求,包括荤素搭配、精细面点、特色菜品等。

第九条食堂应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职工对餐饮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

第十条食堂应建立食材采购制度,确保食材的质量和安全,采购环节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定期进行食材抽检。

第四章食品安全第十一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由专门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第十二条食堂应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明确各类食品的加工方法、温度控制、保存方式等,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食堂应建立食品原辅料台账,记录食品原料的购进、使用、留样等信息,以便追溯和检测。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食堂应加强员工培训,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操作规程培训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品安全抽检,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最新版】

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最新版】

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务管理第三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五章食品成本核算与内部价格管理第六章劳动管理第七章卫生与安全第八章职工伙食的民主管理第九章考核与评比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的改革,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国家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实行内部核算的集体福利性机关后勤服务单位。

第三条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努力挖掘自身潜力,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方便职工生活,增强内部活力。

第四条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一)食堂受本单位机关后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接受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业指导;(二)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努力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减少行政经费支出;(三)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四)贯彻“按劳分配,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调动食堂职工的积极性;(五)建立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加强食堂内部的民主管理。

第二章业务管理第五条采购工作应做到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数量适当,购货及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国家粮、油及其它副食品供应政策。

第六条保管工作要加强入库、存库、出库三个环节的科学管理,做到货物出入库及时,验收核对手续严格;定期盘库、数量准确,帐货、帐卡相符;发挥仓储设备的效能,降低保管费用;采取相应措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第七条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销路畅。

搞好单项核算。

第八条销售工作应坚持文明服务,建立销售服务规范,改善销售方式,合理设置销售窗口和摊点,尽量缩短就餐人员排队时间,努力为职工提供热情、方便、快捷的服务。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单位食堂管理办法3篇(最新)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单位食堂管理办法3篇(最新)

一、总则(一)为完善食堂管理,给职工营造一个温馨、整洁的就餐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委机关就餐的职工。

(三)办公室负责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二、食堂工作管理(一)食堂管理实行办公室总负责下的“主管负责制”,即由食堂主管对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二)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委机关全体职工提供一日三餐。

(三)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地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四)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五)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

食物不油腻,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六)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七)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定时喷撒药剂,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

(八)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

(九)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十)食堂工作人员要待领导、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十一)办公室组织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

三、就餐管理(一)菜肴标准原则上为二荤二素一汤。

职工要文明就餐。

机关食堂员工就餐管理制度

机关食堂员工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机关食堂的管理,保障员工就餐秩序,提高食堂服务水平,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食堂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开、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就餐时间及地点第四条员工就餐时间为每日早、中、晚三餐,具体时间由食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员工就餐地点为机关食堂指定区域,不得在食堂外就餐。

第三章就餐秩序第六条员工进入食堂时,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第七条员工排队取餐时,应保持前后距离,不得拥挤,按顺序取餐。

第八条员工就餐时,不得大声喧哗,保持食堂安静。

第九条员工不得将食物带出食堂,如需带出,需经食堂管理人员同意。

第十条员工就餐完毕后,应将餐具放回指定区域,保持食堂卫生。

第四章食品安全第十一条食堂管理人员负责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卫生管理。

第十二条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食堂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第十四条员工在就餐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向食堂管理人员报告。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五条食堂对员工就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就餐秩序、食品安全等方面。

第十六条对遵守就餐管理制度、表现良好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就餐管理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机关食堂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食堂员工就餐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员工就餐行为,提高食堂服务水平,确保食品安全。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一个文明、有序、安全的就餐环境。

公司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公司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机关食堂的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保障员工饮食安全,营造和谐、健康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机关食堂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就餐员工及食堂设施设备等。

第三条食堂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本、服务至上、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食堂卫生与安全第四条食堂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原料采购、加工、储存、销售、餐具清洗消毒等环节。

第六条食堂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第七条食堂应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池、消毒池、垃圾桶等,并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八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质量。

第三章食堂服务与管理第九条食堂应提供丰富多样的菜品,满足不同员工的饮食需求。

第十条食堂应制定合理的菜谱,确保菜品质量,减少浪费。

第十一条食堂应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保持食堂整洁,确保就餐秩序。

第十二条食堂工作人员应热情、礼貌、周到地为员工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食堂应设立意见箱,收集员工对食堂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

第十四条食堂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食堂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第四章食堂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食堂应定期对厨房设备进行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七条食堂应加强对餐具、炊具等用品的管理,确保其清洁卫生。

第五章员工就餐管理第十八条员工应自觉遵守食堂就餐秩序,文明用餐。

第十九条员工应爱护食堂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

第二十条员工应节约粮食,避免浪费。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卫生状况等。

第二十二条对表现优秀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聘等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最新版)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最新版)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支行机关食堂(以下简称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机关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向员工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食堂是机关为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保证在职员工工作用餐的场所。

第三条用餐对象。

(一)机关正式在册员工(包括行员、聘用制员工和合同制员工);(二)前来机关临时办事的人员;第四条机关食堂的经营管理实行劳务外包制(包工不包料),通过采购程序定期选聘外包单位。

第五条机关食堂实行“明厨亮灶”制度,对厨房烹饪操作、仓储保管、人员出入等重要环节进行监控和公示,杜绝违规操作,禁止浪费食品。

第六条机关食堂经费补助根据行长办公会确定的补助标准给予拨付。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外包单位负责机关食堂的厨房和就餐区域的管理和-3-运作,负责机关食堂设施设备的维护及保养。

第八条后勤服务是机关食堂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负责监督外包单位开展日常工作;负责食材供应基地的确定和食品的采购和验收;负责机关食堂的所需用具用品的采购和维修;负责对食堂费用进行核算管理以及食堂支出账务处理,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

第九条后勤服务每季度初按人事处提供的上季度末实际正式在册员工人数计算用餐补助,并填写费用申请,履行审批手续。

会计财务处根据审批后的费用预算申请予以拨付。

第十条工会办负责牵头组织机关膳食管理委员会,对机关膳食管理和服务进行民主监督。

机关膳食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定期收集员工对机关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后勤服务开展对机关食堂工作的监督检查;协助完成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第四章订餐方式第十一条因食堂备餐需提前备货,原则上不接受当天申请的用餐需求。

第十二条日常普通就餐严格执行事先预定(手机订餐平台)的订餐制度。

第十三条因年终决算、抗洪救灾、应急演练等工作需要用餐的,应由所属部门或接待部门提前填写《支行机关食堂用餐申请表》(见附件),经部门经办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分管行领导审批后,报送后勤服务登记后领用餐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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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职工食堂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监督管理,尽可能为员工提供优质的膳食服务,进一步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精神饱满地投入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职工食堂要树立“服务第一”的理念,尽心尽力为机关员工提供优质价廉的早、中、晚餐服务,确保员工健康安全用餐。

第二条中支机关职工食堂为非盈利性福利机构,挂靠在中支后勤服务中心,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负责管理,负责制订食堂一整套内部管理及日常运作制度。

第三条职工食堂要承担中支机关一般性接待任务。

第四条要贯彻勤俭办食堂的原则,尽可能减少损耗、避免浪费。

二、人员设置
第五条设立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岗,负责管理机关食堂具体运作及相关事务。

第六条根据机关就餐员工实际情况,设置职工食堂工作人员为7人。

具体人员基本分工如下:
主厨1人:具体负责早、中餐和晚餐;
副厨1人:协助做好早餐并负责中餐改刀;
面包师1人:具体负责早、中、晚餐面点;
帮厨、洗碗工:4人:具体负责验菜、洗菜、洗碗、食堂卫生及物品保管等工作。

从食堂工作人员中选取有一定管理能力、敢于负责的人员作为食堂内部主管,协助食堂管理负责人做好膳食服务的协调工作。

第七条职工食堂工作人员由人事部门负责招聘,并明确具体岗位职责、工资标准、奖励措施等具体内容。

三、就餐管理
第八条早餐时间为7:30至8:25,按时间分批供应食品,超时停止供应一切食物;中餐开饭时间为11:45,晚餐开饭时间为下班时间。

第九条早中晚餐供应食品提前公布,定期不定期适当调整,尽量保证食品供应充足、丰富。

第十条中、晚餐价格主要按食品购置成本定价,人员工资、水电燃气、菜肴佐料以及食堂其他用品等成本不计入菜肴价格。

早餐统一按每人3元计收。

第十一条职工食堂凭就餐卡先付款后就餐,原则上仅为本行员工提供膳食服务。

人员增加凭人事部门发卡函给予登记发卡,不得随意扩大发卡范围。

第十二条公务联系及其他情况用餐,需提前1天填写就餐联系单,经后勤服务中心审批后交食堂管理员,及时开取食堂就
餐收据后按规定流程报销。

第十三条食堂饭卡机日常管理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技术支持由科技科负责。

四、物品采购
第十四条根据食堂日常所需各项材料进行采购,主副食品和其它易耗品由双人负责采购。

第十五条采购的日常菜肴由食堂服务员进行复称。

对食品的数量、质量进行验收。

采购的其他物品,应入库登记并填写入库单,建立领用登记制度。

第十六条职工食堂必须确保所购蔬菜、肉制品、油等食品新鲜、干净、安全,菜品品种和菜式搭配要尽可能多样化。

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第十七条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尽可能到批发市场或超市购买价廉物美的菜肴、米、油等生活物品,定期不定期供员工选购。

第十八条建立库存实物盘点制度。

食堂管理员每月月底盘点实物库存量,并列出库存清单,由参与盘点人员签字。

五、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职工食堂工作人员要佩戴铭牌上岗,带防尘帽、口罩及一次性手套,规范服务操作。

第二十条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遇事要向食堂管理员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上下班时间经确定后要上墙明示,方便监督。

第二十一条职工食堂工作人员要爱护食堂公物,注意节水节电,非就餐时间严禁使用空调。

第二十二条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在做好分工的基础上,要相互帮助,共同完成好供餐服务,尽可能使菜肴“色、香、味”俱全,又兼顾营养,严禁敷衍了事。

六、财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加强食堂经营成本核算,做到账目清晰准确,每月对账,做到账物相符;每季公布收支明细表,接受员工监督。

第二十四条职工食堂每月收支相抵后不足部分应造列清单,按程序审批后在职工福利费列支,年末轧平。

第二十五条正式在编员工每月就餐从职工福利费中补助200元。

员工就餐卡余额可以直接购买食堂物品,不退现金;余额不足可以用现金充值。

第二十六条食堂财务报销由具体经办人员经手,后勤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

七、卫生安全
第二十七条厨房、餐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勤打扫、勤清洗,努力做到无毒无菌。

饭碗、菜盘须每顿洗净后必须进行高温消毒。

第二十八条每日剩余饭菜应放入冰箱存放,冷藏不得超过24小时。

在确认未变质的前提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工员
工食用,并且不收餐费。

严禁供应变质饭菜导致员工身体不适。

第二十九条生熟菜墩要分开,冰箱、碗柜要经常清洗。

洗菜要做到水清无杂质,下班前要各类器具洗净放整齐;坛、罐、盆要加盖,要有防鼠、防蝇措施,不用手直接拿熟食。

第三十条使用炊事工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置,防止事故发生。

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第三十一条职工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凡患重感冒、咳嗽等易传染病症的不得上岗,长期患有传染病或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食堂工作。

八、监督处罚
第三十二条坚持实物不定时验收制度。

食堂管理员要在具体指导完成每天菜肴安排的基础上,每周对食堂购置的菜、米、油等食品进行不少于1次的抽查,对其他方面进行随时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三条建立中支机关职工食堂膳食监督小组,从各科室工会小组长中产生,主要对职工食堂卫生情况、饭菜份量、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四条职工食堂膳食监督小组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抽查,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后勤服务中心食堂管理负责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后勤服务中心要根据监
督结果对食堂工作加以改进落实。

第三十五条如因质量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食堂工作人员承担,并扣发责任人单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三十六条食堂工作人员严禁搞“小金库”、账外物资、贪污挪用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由中支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中支会计财务、内审等部门每年对机关食堂财务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

九、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补充、修改。

自文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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