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盎格鲁-撒克逊模式”(英美模式)_VS_“莱茵模式”(德法模式,_又称大陆模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盎格鲁-撒克逊模式”(英美模式)VS“莱茵模式”(德法模式,又称大陆模式)
盎格鲁·撒克逊模式,自然以英美,尤其以美国为标本。盎格鲁-撒克逊族人是日耳曼的一支,北欧海盗的后裔。给英国带去了日耳曼习惯法,使之在“三R运动”(文艺复兴、罗马法复兴和宗教改革)中一直避免受到罗马法复兴的冲击,因而形成了与欧陆迥异的文化传统。大英帝国海外扩张,盎格鲁-撒克逊族人的后裔也以他们的模式统治了世界其他地区如美国,澳洲。直到今天,习惯上仍然把美国的主流社会称为“W ASP”,意为白种的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这个链接可以了解更具体,其实,anglo-saxons文化对于现代英美人就像先秦文化对现代中国人一样;是文化传统的源头。/history/ancient/anglo_saxons/)。莱茵模式,以德国为首,北自瑞典、下到意大利,莱茵河流经的国家瑞士、德国、荷兰等西欧国家大都囊括;也包括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瑞典,挪威,丹麦,芬兰)。欧元区的国家属于这个模式的范畴。另外加一个体外受孕的杰出代表日本。
A.从历史文化看
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和莱茵模式的差别,不放在整个西方历史文化中是看不分明的。两种模式区分之大,超过国共两党的歧见。
1).归结到哲学上讲,德法的启蒙精神重先验,重建构理性,因而浪漫、激进,立法要编法典,哲学要成体系,革命也要上断头台。黑格尔集其大成;苏格兰的启蒙精神重经验、好怀疑,重演绎理性,反感暴力,任运自在,而略显保守。如休谟、马赫。
2).以社会契约论为例,“莱茵模式”多重卢梭,强调在个人让渡出权利之后,对国家的绝对服从。因为那是“公意”,服从它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这种论调与黑格尔一样,强调国家和主权者的神圣至上和不可分割;强调那伟大的立法者。持这种信念的人对于绝对真理的地理位置都毫不怀疑,把自己当作精神界最优秀的特种部队和百发百中的神枪手。所以时下多以为卢梭是大革命和乌托邦的思想源头,是暴力运动走向极权的渊薮。“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多重洛克、霍布斯,反复强调个人神圣的缔约者地位,更多地将社会契约的政治理论假设看作普通的私人契约,去掉了道德家的激情,用一种商人般的眼光,指出个人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和界限,指出那些在政治契约里个人没有让渡、也决不让渡的“自留地”,才是现代民主社会的根基。并由此甚而发展出公民的不服从和对立法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的违宪审查制度。所以国家至上的理念在英美从来没有多少的市场占有率。
3).从法律上看,盎格鲁-撒克逊模式重判例,法从例出显示出鲜明的经验论立场。用休谟的话讲:“明天太阳一定会升起吗?对不起,我不知道!”重程序,认为权利只能存在于明确的和正当的程序之中,程序之外没有真正可靠的权利可言。法官的角色只是程序意义上的,并不对实体的对错负责。等于承认人类的理性有限,除了上帝没有谁可以充当实体和绝对意义上的裁决者。因而把司法的公正性建立在游戏规则的正当和透明之上,把法官从福尔摩斯降为球场上的裁判;重个人的自由和选择,采用以当事人为主角的对抗制诉讼,表明把关于绝对意义上的所有问题交给双方当事人自己去扛,由他们的努力去导出最后的结果。因此英国有一句名谚,“民主的最好训练所是中学的足球场”。因为在那里,能够从小学会对程序(游戏规则)和对结果的尊重。重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莱茵模式则刚刚相反,重威权,多用以法官为导
演的纠问式诉讼。法官直接推到上帝代理人的位置上,面向实体、面向真理,背负崇高然而不堪重荷的使命。坚信理性就是人类新的主宰。在欧陆传统的司法理念中弥漫着一种自大的乌托邦情结,而乌托邦的可怕就在于自认为真理在握,那种哲学上致命的自负(哈耶克)最终导致了杀人不眨眼时无比的坚毅。公正只重“公道自在人心”。好像禅宗的摒弃文字,直指心性,的确是得道的方便法门。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哪里管凡夫俗子看不看得见呢。
4)从经济制度模式上看,莱茵模式被称为“社会资本主义”,在重实体的倾向下,不仅认为平等是指平等的权利,而且更指平等的东西。因而多少有着些社会主义的润滑剂,显得更为详和,温文尔雅、文质彬彬的贵族化模式。个人有更大的安全感和归属感,完善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基尼系数也较低。在文化上莱茵国家市场化程度较小,政府都秉承封建贵族扶持文化的传统,宗教、艺术、教育、医疗、传媒都保持了很高的公益性。在政治上更是左翼势力强大,社会民主党传统深厚、根深叶茂。而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则为“自由资本主义”,在重经验的倾向下,讲刺激性。一个更少安全感、更多风险但也就机会多多、自由多多的空间;一个全面市场化、撩拨了人的全部欲念和激情的机制更令人心动,才是平民的狂欢节。而这种平民性被认为它将改变传统的西方(欧洲)文明。美国至今尚未确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还有国家全民宽带接入普及政策),并不断有人对这种有害于自发秩序的、对私有财产权和个人机会进行限制的政府行为进行非议,更将政府的职能和权力因此而来的扩张视为洪水猛兽,视为对民主和自由企业制度最大的威胁。在文化上美国的市场化程度更高,一般反对政府的介入(比如各种补贴和限制)。政治上更是极尽怀疑之能事,坚持“政府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恶”,坚持政教分离和权力的制衡。用阿尔贝尔的话来说,美国模式的核心就是“竞争的最大化和国家的最小化”。
5)但欧陆也有一些另类,奥地利的哈耶克,在那“粉红色的三十年代”比最保守的英国人还英国人,干脆就迁居英伦,入了英国籍,在八十年代初成为铁娘子的精神导师,将英国扳回大规模私有化的金光大道。更远的有法国的孟德斯鸠男爵,他不仅提出了最终在英美大放光彩的三权分立论,而且一反欧陆的国家主义,说出这样的带着牛津语气的名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的国家。”还有在宗教方面,盎格鲁—撒克逊模式以基督教新教为文化基础,大陆模式则是以天主教为基础,但在有一些实行大陆模式欧洲国家的民众信奉新教人数也有绝对的比例。
B.从经济看
盎格鲁—撒克逊模式,是指80年代里根和撒切尔夫人发动新保守主义革命后发展起来的经济模式;该模式信奉最少的政府干预、最大程度的竞争、自由的贸易和资本流动,并在推动经济增长和抵御冲击方面显示了非凡的能力和弹性。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爱尔兰通常都被称为盎格鲁-撒克逊(Anglo-Saxon)国家,他们的语言都是英语,且在政治经济方面具有许多明显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共同特征。他们常常因其良好的经济表现而受到知识分子和大众媒体的赞誉。IMF和世界银行推崇的“华盛顿共识”,实际上鼓励发展中国家效仿盎格鲁-撒克逊国家。不过,当房地产泡沫破裂时,盎格鲁-撒克逊经济体都将面临困境。这或许将引发一场对盎格鲁-撒克逊经济模式的大讨论。许多人认为,缺乏足够的监管是泡沫的根源。我认为,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在金融监管上放松得过了头,但这一模式在实体经济中仍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