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工伤和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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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件的男职工配偶按生育医疗费标准的 50%享受生育补助金。
生育补助(子女补助)
▪ 给产生婴儿以补助,保障其健康成长(带 有福利性质),一般由社会保障承担,发 达国家发放子女补助(对贫困家庭、单亲 家庭、多子女家庭)。
被抚养妇女的生育津贴
▪ 劳动者(投保)之妻没有参加生育保险, 给予一定得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产物
▪ (当今女性走出家庭,走上 工作岗位)
▪ (1)女性在怀孕、分娩、 育婴期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 、没有劳动收入;
▪ (2)生育会增加医疗保健 费用增加;
▪ (3)生育期间劳动者身心 面临考验,具有一定的危险 性。
8.2.2出生率趋势
▪ 生育率= (出生人数/育龄妇女的年平均人 数)*1000 ‰
利亚等国:国民待遇(财产条件) ▪ 2、统筹制国家:只对国有部门的女性提供保
障(前苏联) ▪ 3、保险型(墨西哥),参加保险,提前投保
我国相关政策
▪ 1988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 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军队系统的单位可以 参照执行。(主要是对女职工的就业、劳 动保护、产假、产假待遇、孕期保护及其 福利设施作出规定)
Baidu Nhomakorabea总和生育率=各年龄组 ▪ 妇女生育率之和
▪
总和生育率
▪ 15-19岁 ▪ 20-24岁 ▪ 25-29岁 ▪ 30-34岁 ▪ 35-39岁 ▪ 40-44岁 ▪ 45-49岁 ▪ 总和生育率
单位:%0
6.34 114.46 91.70 40.22 10.98 2.05 0.77 1,332.60
二、生育保险待遇
▪ 怀孕、生育、产后照顾婴儿的假期 ▪ 收入补偿或生育津贴 ▪ 生育补助 ▪ 被抚养妇女的生育补贴
怀孕、生育、产后照顾婴儿的假期
▪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引、 流产,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按照以下规定 享受产假: (一)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 15-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 产的,产假42天; (二)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其中 可在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 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 注: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由生育保险基金 支付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的单位由单位在 产假期间照发工资。
收入补偿或生育津贴2
▪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其符 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 产的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 费、住院费、药费,实行定额包干,由生育保 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 1600元; 3、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4、剖宫产的3800元。
计划生育政策的体现
▪ 对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工作妇女,假期 可延长到180—360天。多数地方为180天。
▪ 另外:怀孕期间的医院检查时间、生育后 上班时(哺乳期间)每班0.5小时(每天1小 时)哺乳时间为女性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 间,不算假期,必须保证。
收入补偿或生育津贴1
▪ (济南)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女职工 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产假 天数÷30天(元以下四舍五入)。
三、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井下、国家规定的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 事的劳动;
▪ 2、不能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 、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 强度的劳动;
1950~1995年中国妇女总和生育率
年份
1950 1955 1960
1965 1970 1975 1980
总和生育率 年份 5.81 1985 6.26 1990 4.02 1995 6.08 2000 5.81 3.57 2.24
总和生育率 2.20 2.31 1.99 1.4
生育率变动与生育保险
8.2 生育保险
▪ 8.2.1 生育保险的概念 ▪ 8.2.2出生率趋势 ▪ 8.2.3生育社会保险内容 ▪ 8.2.4生育保险待遇与人口政策
8.2.1 生育保险的概念
▪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 过立法,在怀孕和 分娩的妇女劳动者 暂时中断劳动时, 由国家和社会提供 医疗服务、生育津 贴和产假的一种社 会保险制度。
▪ 1994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适 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按属地原则组织 ,生育保险费用试行社会统筹。
济南市保险覆盖(2000)
▪ 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本 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实行企业 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 下通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均应参加生育保 险。
▪ 生育率的变动一方面影响到妇女一生中可 能享受到生育保险政策的次数,影响到生 育保险基金的支出规模,另一方面,各国 人口政策会影响到生育保险的具体政策和 待遇。
▪ 我国执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参加生育 保险的女性一生中一般只有一次生育行为 。
8.2.3生育社会保险内容
▪ 一、覆盖面 ▪ 理论:工资劳动者、被雇佣者(仅限女性) ▪ 实践 ▪ 1、许多西方发达国家涵盖所有女性 ▪ (福利国家、观念的变化、人口政策) 澳大
济南市保险覆盖(2008)
▪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可享受生育补助 金。若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而其配偶未参加 生育保险,此次规定女方生育时可以享受生育 补助金,但必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一是生育 前6个月以上无工作单位;二是符合计划生育 政策规定;三是男职工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 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男职工的配偶享 受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为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 为避免重复享受,新政策规定,男职工配偶领 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医疗待遇按失业保险 相关规定执行,不再执行享受生育补助金的规 定。
▪ 出生率 = (出生人数/全年平均人口数) *1000 ‰
▪ 总和生育率:平均每个妇女一生中生育了 多少子女。
▪ 2008年中国人口的出生率是12.29‰,但受 老龄化的影响,死亡率略有增加(6.42‰), 去年净增人口761万。
总和生育率
▪ 一定时期(如某一年) ▪ 各年龄组妇女生育率 ▪ 的合计数。
生育补助(子女补助)
▪ 给产生婴儿以补助,保障其健康成长(带 有福利性质),一般由社会保障承担,发 达国家发放子女补助(对贫困家庭、单亲 家庭、多子女家庭)。
被抚养妇女的生育津贴
▪ 劳动者(投保)之妻没有参加生育保险, 给予一定得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产物
▪ (当今女性走出家庭,走上 工作岗位)
▪ (1)女性在怀孕、分娩、 育婴期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 、没有劳动收入;
▪ (2)生育会增加医疗保健 费用增加;
▪ (3)生育期间劳动者身心 面临考验,具有一定的危险 性。
8.2.2出生率趋势
▪ 生育率= (出生人数/育龄妇女的年平均人 数)*1000 ‰
利亚等国:国民待遇(财产条件) ▪ 2、统筹制国家:只对国有部门的女性提供保
障(前苏联) ▪ 3、保险型(墨西哥),参加保险,提前投保
我国相关政策
▪ 1988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 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军队系统的单位可以 参照执行。(主要是对女职工的就业、劳 动保护、产假、产假待遇、孕期保护及其 福利设施作出规定)
Baidu Nhomakorabea总和生育率=各年龄组 ▪ 妇女生育率之和
▪
总和生育率
▪ 15-19岁 ▪ 20-24岁 ▪ 25-29岁 ▪ 30-34岁 ▪ 35-39岁 ▪ 40-44岁 ▪ 45-49岁 ▪ 总和生育率
单位:%0
6.34 114.46 91.70 40.22 10.98 2.05 0.77 1,332.60
二、生育保险待遇
▪ 怀孕、生育、产后照顾婴儿的假期 ▪ 收入补偿或生育津贴 ▪ 生育补助 ▪ 被抚养妇女的生育补贴
怀孕、生育、产后照顾婴儿的假期
▪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引、 流产,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按照以下规定 享受产假: (一)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 15-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 产的,产假42天; (二)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其中 可在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 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 注: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由生育保险基金 支付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的单位由单位在 产假期间照发工资。
收入补偿或生育津贴2
▪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其符 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 产的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 费、住院费、药费,实行定额包干,由生育保 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 1600元; 3、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4、剖宫产的3800元。
计划生育政策的体现
▪ 对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工作妇女,假期 可延长到180—360天。多数地方为180天。
▪ 另外:怀孕期间的医院检查时间、生育后 上班时(哺乳期间)每班0.5小时(每天1小 时)哺乳时间为女性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 间,不算假期,必须保证。
收入补偿或生育津贴1
▪ (济南)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女职工 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产假 天数÷30天(元以下四舍五入)。
三、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井下、国家规定的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 事的劳动;
▪ 2、不能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 、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 强度的劳动;
1950~1995年中国妇女总和生育率
年份
1950 1955 1960
1965 1970 1975 1980
总和生育率 年份 5.81 1985 6.26 1990 4.02 1995 6.08 2000 5.81 3.57 2.24
总和生育率 2.20 2.31 1.99 1.4
生育率变动与生育保险
8.2 生育保险
▪ 8.2.1 生育保险的概念 ▪ 8.2.2出生率趋势 ▪ 8.2.3生育社会保险内容 ▪ 8.2.4生育保险待遇与人口政策
8.2.1 生育保险的概念
▪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 过立法,在怀孕和 分娩的妇女劳动者 暂时中断劳动时, 由国家和社会提供 医疗服务、生育津 贴和产假的一种社 会保险制度。
▪ 1994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适 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按属地原则组织 ,生育保险费用试行社会统筹。
济南市保险覆盖(2000)
▪ 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本 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实行企业 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 下通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均应参加生育保 险。
▪ 生育率的变动一方面影响到妇女一生中可 能享受到生育保险政策的次数,影响到生 育保险基金的支出规模,另一方面,各国 人口政策会影响到生育保险的具体政策和 待遇。
▪ 我国执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参加生育 保险的女性一生中一般只有一次生育行为 。
8.2.3生育社会保险内容
▪ 一、覆盖面 ▪ 理论:工资劳动者、被雇佣者(仅限女性) ▪ 实践 ▪ 1、许多西方发达国家涵盖所有女性 ▪ (福利国家、观念的变化、人口政策) 澳大
济南市保险覆盖(2008)
▪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可享受生育补助 金。若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而其配偶未参加 生育保险,此次规定女方生育时可以享受生育 补助金,但必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一是生育 前6个月以上无工作单位;二是符合计划生育 政策规定;三是男职工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 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男职工的配偶享 受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为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 为避免重复享受,新政策规定,男职工配偶领 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医疗待遇按失业保险 相关规定执行,不再执行享受生育补助金的规 定。
▪ 出生率 = (出生人数/全年平均人口数) *1000 ‰
▪ 总和生育率:平均每个妇女一生中生育了 多少子女。
▪ 2008年中国人口的出生率是12.29‰,但受 老龄化的影响,死亡率略有增加(6.42‰), 去年净增人口761万。
总和生育率
▪ 一定时期(如某一年) ▪ 各年龄组妇女生育率 ▪ 的合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