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因公外出廉政谈话和报备制度
公务员报备外出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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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报备外出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务员管理,规范公务员外出报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的外出报备工作。
第三条公务员外出报备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合法合规、便于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务员外出报备工作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备人员及事由范围第五条报备人员范围:本市各级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第六条报备事由范围:(一)出差:因工作原因,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开展公务活动。
(二)出访:因工作原因,赴国(境)外开展公务活动。
(三)休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等。
(四)其他特殊情况:因个人原因需要离开本市的其他情形。
三、报备内容第七条公务员外出报备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姓名、职务、单位。
(二)外出时间:出发日期、返回日期。
(三)外出地点:具体目的地。
(四)外出事由:出差、出访、休假等。
(五)联系方式:在外期间保持联络畅通。
(六)健康状况:外出前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公务员因公外出,还需提供工作任务、日程安排等相关材料。
第九条公务员因私外出,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特殊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
四、报备方式第十条公务员外出报备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线上报备:通过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备。
(二)线下报备:填写《公务员外出报备表》,提交给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第十一条公务员在报备时,应确保报备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报备时间及流程第十二条公务员外出报备应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完成。
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或行程调整的,应及时补充报备。
第十三条公务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备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请单位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单位领导审批通过后,将报备信息汇总报送给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六、工作要求及纪律第十五条公务员应严格遵守报备制度,如实报告外出情况。
第十六条公务员在外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意个人言行举止,维护公务员形象。
干部外出报备工作制度
![干部外出报备工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5a53ca90342a8956bec0975f46527d3240ca688.png)
干部外出报备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管理,规范干部外出行为,确保外出期间工作不断档、不失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出报备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权责一致、简化高效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
第三条各级干部外出必须事先向所在单位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
第四条干部外出报备范围包括:(一)因公外出:出差、调研、学习、培训等;(二)因私外出:休假、探亲、访友、就医等;(三)其他需要报备的外出活动。
第五条干部外出报备程序:(一)干部拟定外出计划,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提交《干部外出报备表》;(二)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干部外出报备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将报备材料抄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四)干部在外出前,应当向所在单位报告外出时间和地点,并保持通讯畅通;(五)干部外出期间,所在单位应当定期了解其外出情况和身体状况,必要时提供帮助和支持;(六)干部外出结束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外出成果和感受,提交外出总结报告。
第六条干部外出报备材料包括:(一)干部外出报备表;(二)干部身份证复印件;(三)干部所在单位审批意见;(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七条所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干部外出报备档案,保存干部外出报备材料,定期对干部外出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第八条对未按照规定报备的外出干部,所在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九条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干部外出报备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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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是指在领导干部外出出差、调研、访问等情况下,需要按照规定与程序向上级部门报告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领导干部外出行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提升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和责任追究的效果。
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报告事由:说明领导干部外出的原因、目的和具体活动内容。
2. 报告时间:报告外出开始的日期和结束的日期。
3. 报告地点:报告外出的具体地点、行程安排等信息。
4. 报告对象:报告需要提交的上级部门或相关机构。
5. 报告材料:包括外出报告书、出差计划、调研报告等相关文件。
6. 报告审批:外出报告需要经过上级部门的审批与批准。
7. 报告备案:外出报告需要备案,记录下领导干部外出的信息,以备后续查阅和审计。
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的实施可以带来以下好处:1. 提升行政管理的透明度: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可以让相关部门和公众了解到领导干部的外出行动,避免了信息的不透明和传闻的产生。
2. 加强内外部监督: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可以增加对领导干部行为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私人代步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3. 追究责任的依据:外出报告制度可以作为对领导干部行为追究责任的依据,对不符合规定的行动进行追责。
4.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外出报告制度,可以对领导干部外出活动的成本、收益等进行评估,从而更好地进行资源的配置与利用。
5. 加强工作效率:外出报告制度可以提前预知领导干部外出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从而更好地安排工作和配合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对于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和效能、加强内外部监督、追究责任、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提高报告制度的操作性和有效性。
党员干部因公外出廉政谈话和报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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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因公外出廉政谈话和报备制度
因公外出廉政谈话和报备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段属因公外出人员外出期间的廉政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廉政谈话工作在段党委领导下,根据具体职责和分工由段党政纪领导、主管领导进行,党委办公室建立党员干部外出廉政谈话工作相关制度和台账、原始记录。
第三条谈话原则。
一是坚持“有出必谈”原则。
因公外出人员外出前,必须主动接受组织谈话,自觉接受党性党风党纪的常态化教育。
二是坚持“教育为先”原则。
根据需要因公外出人员报备的外出事项,谈话人员提前做好针对性谈话准备。
第四条谈话程序。
党员领导干部及业务管理人员接到因公外出考察学习的通知----段主管领导同意签字----段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段纪委备案----党委办公室协调组织进行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留存党委办公室)----返回销记。
第五条廉政谈话应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廉政提醒谈话的具体方式是:
1.段党政纪领导因公外出时互相谈话。
2.其他副职领导因公外出时由党政纪领导谈话。
3.科室负责人、科室人员、车间人员因公外出时由纪委书记、主管领导共同谈话,党政主要领导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参加与。
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a984928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a660e4f.png)
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提高透明度,加强责任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领导干部所承担的责任越来越重大,履行职责之余,他们的行为也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了保证领导干部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应运而生。
这项制度不仅可以提高政务透明度,也能加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规范行为的要求。
一、的意义的意义在于将领导的行为纳入监督之中,保证他们的任职行为透明化。
这有助于杜绝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同时,该制度的实施也有助于对领导干部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的原则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信息公开透明原则: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应当公开透明,方便公众了解领导干部的工作安排和行程安排。
2. 真实准确原则:领导干部外出报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隐瞒重要信息,以免误导公众和给社会带来困惑。
3. 及时报告原则:领导干部应及时向上级或组织报告外出事项,以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和信息的及时传递。
4. 绩效评估原则:领导干部的外出报告应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有助于评估干部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
三、的落地实施为了保证的执行效果,有必要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和流程。
首先,领导干部在外出前应当向组织或上级报告外出事项,并明确工作目的和时间。
其次,在外出期间,领导干部应保持与组织或上级的联系,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最后,在返回时,领导干部应向组织或上级报告外出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评估和考核。
四、的挑战与解决办法虽然有助于提高行政机关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但也会面临一些挑战。
其中之一是保护个人隐私和安全,以免过度曝光带来安全风险。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在报告内容中适度保留个人信息,并加强安全保护措施。
另外,领导干部的外出报告也可能增加工作负担和跨部门协调难度。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用信息化手段,简化报告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是一项有益的制度,可以加强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在制度的严格落实与监督下,领导干部的工作将更加高效透明,也将更好地履行自己作为公仆的角色。
中共攸县县委办公室、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
![中共攸县县委办公室、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4001f46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24.png)
中共攸县县委办公室、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攸县县委办公室,株洲市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1.20•【字号】攸办字〔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攸县县委办公室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等重大事项,根据中央、省委、市委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规定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关于领导干部外出事项领导干部外出请示事项包括离株出差、出访、休假和参加各类会议、学习培训等。
(一)在职县级领导外出事项1. 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及县直副处级以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要向县委书记请示;县委书记、县长外出须按株办电〔2019〕48号等文件的要求,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2.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外出要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请示;县政府副县长外出要向县长请示;县政协副主席外出要向县政协主席请示;县人武部负责同志外出要向县人武部主要负责同志请示。
(二)县级老同志外出事项1. 副处级老同志出市,须通过所在单位负责老干工作的同志向单位办公室报备。
2. 正处级老同志出市,须通过所在单位负责老干工作的同志向单位办公室报备,同时向县委办公室书面报备。
(三)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外出事项1.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外出,须向县委办公室书面请示,由县委办公室报请县委书记同意。
2. 各乡镇(街道)镇长(主任)外出,须向县政府办公室书面请示,由县政府办公室报请县长同意。
3. 县委各工作机构、县委直属事业单位、县直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外出,须书面报请分管县委常委同意。
党员干部因公外出廉政谈话和报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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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外出廉政谈话和报备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段属因公外出人员外出期间的廉政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廉政谈话工作在段党委领导下,根据具体职责和分工由段党政纪领导、主管领导进行,党委办公室建立党员干部外出廉政谈话工作相关制度和台账、原始记录。
第三条谈话原则。
一是坚持“有出必谈”原则。
因公外出人员外出前,必须主动接受组织谈话,自觉接受党性党风党纪的常态化教育。
二是坚持“教育为先”原则。
根据需要因公外出人员报备的外出事项,谈话人员提前做好针对性谈话准备。
第四条谈话程序。
党员领导干部及业务管理人员接到因公外出考察学习的通知----段主管领导同意签字----段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段纪委备案----党委办公室协调组织进行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留存党委办公室)----返回销记。
第五条廉政谈话应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廉政提醒谈话的具体方式是:1.段党政纪领导因公外出时互相谈话。
2.其他副职领导因公外出时由党政纪领导谈话。
3.科室负责人、科室人员、车间人员因公外出时由纪委书记、主管领导共同谈话,党政主要领导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参加与- 1 -否。
党委办公室派专人参与谈话并作好记录。
第六条谈话重点。
明确纪律要求和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作内容进行针对性提醒提示要求第七条谈话完毕后,与谈话对象签订《廉政承诺书》。
第八条段因公外出人员接到因公外出考察学习的通知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到段纪委报备,填写报备单备案。
第九条因公外出返回后到段纪委销记第十条责任追究。
在因公外出过程中,不按要求流程进行的,按段考核办法追责考核,外出期间违反党纪条规和廉洁从业规定的,按律追责,严肃处理。
- 2 -。
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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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注意事项1. 引言领导干部外出是工作中常见的情况,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误解,必须进行外出报备。
本文将详细介绍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的注意事项。
2. 外出报备的目的和意义外出报备是指领导干部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提前告知并提交相关文件,以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安全性和规范性。
外出报备的目的和意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确保工作的连贯性:通过及时向上级汇报外出计划和行程安排,上级可以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提高工作效率:外出报备可以避免因领导干部外出而造成的沟通不畅、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安全管理:通过外出报备,上级可以了解领导干部的行踪,并在需要时进行应急处理,确保领导干部的人身安全。
3. 外出报备的程序和要求3.1 提前报备领导干部应提前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备外出计划和行程安排。
一般情况下,报备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应提前与上级协商确定合理的报备时间。
3.2 报备内容外出报备应包括以下内容:•外出事由:说明外出的具体目的和任务。
•外出时间:明确外出的起止日期和预计返回时间。
•外出地点:详细列举外出期间可能到达的各个地点。
•随行人员:如有随行人员,需说明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提供外出期间的联系方式,确保能够及时与上级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3.3 报备材料外出报备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外出报告:写明外出事由、时间、地点、随行人员等内容,并请上级签字确认。
•行程安排表:详细列举外出期间的各项活动安排,包括会议、考察、访问等,并请上级签字确认。
3.4 报备流程一般情况下,外出报备流程如下:1.领导干部填写《外出报告》和《行程安排表》,并请上级签字确认。
2.领导干部将填写完整的报备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
3.相关部门审核报备材料,并将报备材料转交给上级。
4.上级审核并签字确认报备材料。
5.相关部门将签字确认的报备材料归档。
4. 外出期间的注意事项4.1 工作安排在外出期间,领导干部仍需履行工作职责。
外出报备制度简短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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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报备制度模板范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组织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工作人员的外出报备工作。
第三条外出报备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合法合规、及时准确的原则。
二、报备范围第四条工作人员以下情况需进行报备:1. 离开工作地点外出工作、出差、出访、休假、考察、学习等;2. 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3. 工作时间因私离开岗位;4. 其他需要报备的情况。
第五条以下情况无需报备:1. 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2. 工作时间内的日常通勤;3. 其他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
三、报备程序第六条外出报备应提前填写《外出报备申请表》,明确外出时间、地点、事由、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根据以下规定报批:1. 党政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请示批准;2. 一般工作人员向直接上级请示批准。
第七条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应当及时口头请示,并在外出后及时补交书面报备。
第八条外出报备审批通过后,工作人员应将报备信息反馈至办公室进行登记。
四、报备要求第九条工作人员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第十条外出报备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报备。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按时归岗,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外出的,应当重新办理报备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第十二条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报备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外出报备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注:以上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
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e8ddb16f18583d0496459c4.png)
中共蓬安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支部委员会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为了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我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和《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工作条例》)、《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建立和实行谈话提醒制度的意见》(国党工发[1998]15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廉洁谈话对象1.新提拔任用或聘用的中层以上干部;2.在工作中发现有违纪苗头的中层以上干部;3.群众举报、反映中层以上干部在廉政方面存在问题,但不构成纪律处分的。
二、廉政谈话内容1.对提拔任用或聘用的中层以上干部,着重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党纪政纪教育,提出希望和要求,并对本岗位在党风廉政方面有关规定及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提醒。
2.有违纪苗头或群众举报、反映属实而又不构成纪律处分的中层以上干部,着重进行廉洁从政党纪法规教育,指出存在问题,达到教育和改正目的。
三、廉政谈话方式中层以上干部由所支部领导负责。
四、廉政谈话要求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立足教育,注重防范,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进行党风廉政谈话,力求客观准确,有的放矢,注重实效,提高谈话质量。
3.被谈话对象对存在的问题应如实向组织说明或作出检讨。
支部要加强对被谈话者的跟踪监督。
对被提醒、诫勉谈话后无改进者,可发出纪检检察建议书,限期改正。
4.对新提拔任用或聘用的中层以上干部,支部负责党风廉政教育谈话。
5.对群众举报的中层以上干部的廉政谈话,支部负责党风廉政教育谈话。
6.廉政谈话以个别谈话方式进行,做好记录,存入个人档案。
XXX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备制度(试行)
![XXX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备制度(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8497e1e6f18583d048645992.png)
XXX局
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备制度(试行)
领导干部外出和工作报备,是党中央、省、市的明确规定和重要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和工作报备,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科级以上干部指局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所称报备指外出报备和日常工作报备。
第二条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因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私人事务等事项离开XX,除履行相应的请假等手续外,还要履行外出报备手续。
除以上情况外,在单位正常上班或下基层开展调研、检查等相关事项,要实行工作报备制度。
第三条报备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科级领导干部的外出报备和日常工作报备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严格执行,离开XX县到其他地方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等,由局办公室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委组织部报告。
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或外出行程有变化时,局办公室及时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报告。
第四条局办公室收到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情况后,需要办理或回复的,应及时办理回复,并第一时间通报有关情况。
第五条领导干部外出期间要保持联络畅通,手机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确保紧急联络方便,紧急事宜处置及时。
第六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外出报备和工作报备,局党组将进一步健全值班抽查、监督机制,对不按规定要求办理、擅自
离绥外出未报告和报告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第七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表
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关于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参会管理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
![关于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参会管理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e2c3ff89e3143323968936e.png)
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参会管理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各地、各部门: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城实际,现就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参会管理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参会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要求参加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代开会。
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须事先报党委、政府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按要求委派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参加,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
会议期间,要服从管理,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二、严格履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各地给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离开**范围出差、出访,安排休假,要严格按照规定提前履行请假报备手续,按照要求报告有关事项,并按照职务排序确定临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原则上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同时全部离开本地区,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须在请假报备中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副职领导离苏外出活动,需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建立台账备案。
-1-三、严格贯彻省、市的相关规定。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改进作风、严明纪律的高度,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参会管理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领导干部参会管理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好头,担当起主要管理责任、发挥好表率作用。
其他负责同志要承担各自职责,严格自我管理,同时搞好相互提醒和督促。
各级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审核把关、检查督促和请示报告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执纪监督,对不认真或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参会管理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的,视情况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县党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2014年10月27日-2-。
公务外出报备制度
![公务外出报备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b6ab9ac250e79b89680203d8ce2f0066f4336469.png)
公务外出报备制度
一、公务外出坚持一事一报备原则,机关人员应如实填写《工作期间外出登记表》。
市内外出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到综合科报备;省外出差(包括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等)事前须按规定报经领导批准,到综合科报备,并将通知文件交综合科备案。
二、因紧急事项需临时下乡、外出又无法履行手续的,要电话报备,后填补《工作期间外出登记表》。
若外出期间行程发生变动,或因特殊情况逾期返回的,须电话向综合科报备。
三、机关人员下乡、外出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
若单位发生重大紧急突发性事件,应及时返回单位。
四、机关人员下乡、外出期间,须认真做好科室工作交接安排,保证外出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如因工作安排不妥出现严重失误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凡工作期间外出登记表未按程序登记的,一律视为无效,按旷工对待,如果被明察暗访组查获,后果自负。
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a52ad4a2b160b4e767fcf11.png)
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使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中心党委、纪委按照党章要求,对全体党员干部实施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
通过廉政谈话的手段,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
三、廉政谈话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管一级,逐级负责,分级进行。
四、廉政谈话主要分为在职廉政谈话、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四种类型。
廉政谈话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两种方式。
廉政谈话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宣传党纪条规;提出廉洁自律要求;对违纪苗头性问题进行告诫等方面。
五、廉政谈话要提前做出计划安排,并严格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原则上应由中心党纪委提出建议,报经中心党委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廉政谈话前,应确定廉政谈话的类型及谈话对象,确定谈话方式和主谈人以及参加谈话人员;根据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提出廉政谈话的主题及主要内容;提前将谈话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及有关要求通知谈话对象。
进行廉政谈话,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七、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认真整改,必要时应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送中心党纪委。
八、进行廉政谈话,可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对主谈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
九、中心党纪委要主动与各部门沟通有关情况,抓好落实。
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创新谈话工作。
十、要切实加强领导,中心党委将廉政谈话制度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之中,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纳入干部管理工作之中。
党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7438209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d797950.png)
党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政领导干部外出的管理工作,严肃组织纪律,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的程序,根据《关于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办字〔2011〕1号)和《关于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京办字〔201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外出,应按照本制度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本制度所指的党政领导干部是我校现职校级党政领导;党政管理部门、直属机构、群团组织、教学单位的处级党政领导干部。
外出是指各级领导干部因出差、出访、学习、考察或因病、因事离岗或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离京等。
第二条校级党政领导外出,应按照上级文件有关要求,向AA市委教育工委报备,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办理相关外出报备手续。
校级副职领导外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应事先向党委书记请假报告;副校长应事先向校长请假报告。
第三条处级领导干部外出,应提前3天请假和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安排外出。
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出活动(或会议)时,应由活动(或会议)召集单位提前3个工作日统一请假和报备。
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需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第四条处级领导干部外出离京或在京请假时间在3天以上(含3天),需填写《AA 信息科技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审批表》(见附件),说明外出请假事由和离岗、返岗时间。
学校党政管理部门、直属机构、群团组织的部门正职由分管校领导审批,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由党委组织部审核,向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
副处级干部由本部门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第五条处级干部在京请假3天以内,党政管理部门、直属机构、群团组织的正处级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应事先征得分管校领导同意;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由党委组织部向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
机关出行报备制度范本
![机关出行报备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d56c4993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1869386.png)
机关出行报备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工作纪律,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出行报备行为,根据《公务员法》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出行报备应当遵循真实、及时、完整、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报备范围和内容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出行报备:(一)因公出国(境)的;(二)因私出国(境)的;(三)因公出差的;(四)因私外出的;(五)参加培训、会议、论坛、交流等活动的;(六)其他需要报备的情形。
第五条出行报备内容包括:(一)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二)出行的时间、地点、目的和原因;(三)出行的交通工具;(四)出行期间的工作安排和联系方式;(五)其他需要报备的事项。
第三章报备程序和时间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出行计划,并填写《出行报备表》。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对报备情况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报备条件的《出行报备表》提交给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第八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报备情况进行汇总,并根据工作需要向上级机关报告。
第九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在出行前完成报备手续。
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前报备的,应当在出行后及时补报。
第四章报备要求的监督和纪律第十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如实报备出行情况。
第十一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报备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报备或者报备不实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参会管理和请假报备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参会管理和请假报备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f388433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2e.png)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参会管理和请假报备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参会管理和请假报备制度,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基本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和规定,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全局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会管理1.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参加各类会议,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特殊情况的,参会人员须会前告知办公室备案。
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其他人员替会。
2.会议结束1日内,参会人员须到办公室登记会议相关情况,办公室要及时将会议登记情况呈报主要领导签批。
3.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服从管理,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
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会场内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准接打电话,不准随意进出会场和长时间逗留场外,切实维护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的良好形象。
二、请假报备1.中层以上干部外出离开本市,包括出差、考察、学习以及因私离开xxx,应按照相关程序提前1日以上报备。
2.主要领导外出离开xxx,由办公室向xxx报备后外出。
分管领导外出离开xxx,应事先报告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告知办公室备案。
涉及其他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1—3.机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外出离开xxx,应事先报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告知办公室备案。
三、相关要求1.外出参会和请假报备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不得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代替书面报告。
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应及时以口头形式报备,会(假)后再履行报备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情况发生。
2.外出参会或请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行程有变化或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逐级补充报告变化情况及原因,并报办公室备案。
3.办公室要会同纪检监察室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向局党组报告督查情况。
特此通知附:1.领导干部外出参会报备登记表2.领导干部外出报批单—2—附件1领导干部外出参会报备登记表—3—附件2领导干部外出报批单备注:本表原则上由外出人员亲自填写。
机关单位出行报备制度范本
![机关单位出行报备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770311fed0f34693daef5ef7ba0d4a7303766c10.png)
机关单位出行报备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机关单位出行管理,确保行程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报备范围1. 因公出差: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出行。
2. 因私外出:工作人员因私外出,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出行。
三、报备内容1. 出差报备:包括出差时间、地点、任务、同行人员等信息。
2. 因私外出报备:包括外出时间、地点、事由、同行人员等信息。
四、报备程序1. 出差报备:(1)工作人员如需出差,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备。
(2)部门负责人对报备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3)批准出差的工作人员应当提前向机关办公室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2. 因私外出报备:(1)工作人员如需因私外出,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备。
(2)部门负责人对报备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3)批准因私外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前向机关办公室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五、报备时间1. 出差报备: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报备。
2. 因私外出报备: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报备。
六、出行要求1. 工作人员出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注意行程安全。
2. 出差期间,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出差任务,不得无故滞留外地。
3. 因私外出期间,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社会公德,注意个人形象,不得给机关单位造成不良影响。
七、纪律与责任1. 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报备出行,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部门负责人未严格审核报备材料,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出行,将追究相应责任。
3. 机关办公室负责对出行报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查处。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本机关单位出行报备制度旨在保障工作人员的行程安全,维护机关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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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外出廉政谈话和报备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段属因公外出人员外出期间的廉政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廉政谈话工作在段党委领导下,根据具体职责和分工由段党政纪领导、主管领导进行,党委办公室建立党员干部外出廉政谈话工作相关制度和台账、原始记录。
第三条谈话原则。
一是坚持“有出必谈”原则。
因公外出人员外出前,必须主动接受组织谈话,自觉接受党性党风党纪的常态化教育。
二是坚持“教育为先”原则。
根据需要因公外出人员报备的外出事项,谈话人员提前做好针对性谈话准备。
第四条谈话程序。
党员领导干部及业务管理人员接到因公外出考察学习的通知----段主管领导同意签字----段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段纪委备案----党委办公室协调组织进行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留存党委办公室)----返回销记。
第五条廉政谈话应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廉政提醒谈话的具体方式是:
1.段党政纪领导因公外出时互相谈话。
2.其他副职领导因公外出时由党政纪领导谈话。
3.科室负责人、科室人员、车间人员因公外出时由纪委书记、主管领导共同谈话,党政主要领导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参加与
否。
党委办公室派专人参与谈话并作好记录。
第六条谈话重点。
明确纪律要求和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作内容进行针对性提醒提示要求
第七条谈话完毕后,与谈话对象签订《廉政承诺书》。
第八条段因公外出人员接到因公外出考察学习的通知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到段纪委报备,填写报备单备案。
第九条因公外出返回后到段纪委销记
第十条责任追究。
在因公外出过程中,不按要求流程进行的,按段考核办法追责考核,外出期间违反党纪条规和廉洁从业规定的,按律追责,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