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实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通用版本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通用版本](https://img.taocdn.com/s3/m/d1d5590d50e2524de4187ea6.png)
目录1.总则 (1)2.管理职责 (1)3.离职类型 (2)4.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3)5.离职流程 (3)6.工作交接 (4)7.离职面谈 (4)8.工资福利结算 (5)9.关系转移 (5)10.离职档案 (6)11.离职操作详细流程 (6)12.附则 (7)13.附件 (7)14.修订记录 (8)员工离职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业务板块。
2.管理职责2.1集团总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2.1.1制定、修订集团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2.1.2制定操作指引以及相关的模板。
2.1.3指导、检核业务板块人力资源部门按规范操作。
2.1.4根据人力资源管理权限,办理员工考勤、离职工资结算、离职证明等事宜。
2.2各板块人力资源部门2.2.1制定本业务板块员工离职的操作细则。
2.2.2反馈离职管理实施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2.3根据人力资源管理权限,办理本业务板块员工考勤、离职工资结算、离职证明等事宜。
2.3综合管理中心或者相关固定资产、物料管理部门2.3.1负责回收公司分配使用的物业、物料、固定资产、电话资源等。
2.3.2负责审核证照归还情况。
2.4财务相关部门2.4.1负责收取离职员工因未归还公司资产和物料所产生的欠款、违约金等。
2.4.2负责清算离职员工与公司所有款项情况,以及金库、保险柜密码更换、权限取消情况,回收相关人员的结算手册等事宜。
2.5电脑、设备、权限等相关IT 管理部门2.5.1负责检查离职员工电脑、设备的完整性,并清除其相关权限等事宜。
2.6审计等职能相关部门2.6.1负责员工的离职审计事宜,具体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和审计范围等根据审计部门相关职责权限确定。
3.离职类型3.1离职主要分为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3.2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3.2.1员工辞职。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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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员工离职及工作移交流程,维持公司有效的人力资本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管理机构人力资源部为员工离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离职须知(一)员工离职时须归还公司的财物、业务文件、资料以及偿付所有未结清的财务账目。
(二)如与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员工应按协议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如未能结清上述事项,公司将从其最后薪资中扣除所欠金额或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补足所欠金额,同时将保留追究该员工法律责任的权力。
第五条离职种类离职包括辞职、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届满终止、退休等五种情形。
(一)辞职1、辞职是员工自愿行为,由其本人提出书面报告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2、员工辞职,须书面提交本人签名的《辞职报告》(附件1)。
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三十日提交报告,试用期员工须提前三日提交报告。
3、员工辞职时,所属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人力资源部应与其进行离职面谈,并在《辞职报告》上写明离职面谈记录。
4、工作移交手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天,特殊岗位工作移交手续时间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二)自动离职1、提出辞职未到批准离职时间或离职交接手续不全而任意不上班超过三天者视为自动离职。
2、对自动离职者不予结算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代为办理离职手续。
3、若有携款潜逃或财物交接不清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1、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1)试用期内员工辞职须提前3天递交《辞职报告》,公司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其离职时间,员工在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予结算工资。
(2)试用期内的员工经考核不合格,公司有权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用人单位须在试用期结束至少10个工作日前书面提交该员工不胜任本工作岗位的情况说明。
2、任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在任用期内公司、员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员工,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中国银行员工辞职流程
![中国银行员工辞职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5af024f71b37f111f18583d049649b6648d709bb.png)
中国银行员工辞职流程(中英文版)英文文档内容:The resignation process for a staff member at the Bank of China involves several steps.First, the employee must submit a written resignation letter to their immediate supervisor, indicating the intended date of departure.The letter should include the reason for the resignation, but this is not always necessary.Upon receiving the resignation letter, the supervisor will forward it to the human resources department.The HR department will then initiate the exit process, which includes conducting an exit interview to discuss the reasons for the resignation and any feedback the employee may have about their experience at the bank.During the exit interview, the employee will also be required to return any company property, such as identification cards, laptops, and other equipment.The employee"s employment record will be updated to reflect their resignation date, and any benefits or entitlements they are entitled to will be calculated and paid out accordingly.Finally, once the exit process is complete, the employee will be provided with a letter of release, which confirms their separation from the Bank of China and any relevant details regarding their benefits and entitlements.中文文档内容:中国银行员工辞职流程包括几个步骤。
中国银行员工辞职报告
![中国银行员工辞职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e795d1fe1b37f111f18583d049649b6649d70910.png)
中国银行员工辞职报告尊敬的领导:我是中国银行的一名员工,现在我决定向您呈交我的辞职报告。
在此之前,我想先表达对公司及领导一直以来的支持和感激之情。
首先,我要感谢公司给予我这么多年来的机会和平台,让我有机会在这里工作。
在中国银行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我收获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知识。
公司的培训体系和内部晋升机制让我得到了不断成长的机会,也深厚了我对银行业务的了解和专业技能。
其次,我要感谢公司所有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支持和帮助。
他们为我提供了很多工作机会和指导,让我能够在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
在这里,我遇到了很多优秀的同事,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团队精神一直是我学习和追求的目标。
然而,近期我在思考自己的职业发展和人生规划的问题上产生了新的想法。
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寻求新的挑战和机会。
我希望能够拓宽自己的视野和经验,寻找更适合我的职业发展道路。
辞职是一个不容易的决定,我对此也进行了深思熟虑。
我希望通过辞职来追求更高的职业发展和人生目标,而不是对公司或者我的领导和同事们表达不满。
作为一名员工,我一直以来都在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并努力为公司做出贡献。
为了确保辞职过程的顺利进行,我会尽量减少对公司运营和工作的影响。
我会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并在离职之前尽可能完成手头的工作。
最后,我再次表达对公司和领导的感激之情。
在中国银行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我不仅获得了经验和知识,更收获了宝贵的人际关系。
我相信,无论我离开以后,我们之间的友谊和互相关心将会一直延续下去。
再次感谢公司给我的机会和平台,也感谢领导和同事们多年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
我衷心祝愿中国银行在未来的发展中取得更为辉煌的成绩!谨此奉上,XXX。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5b7089a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24dd19a.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离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离职管理。
第三条员工离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离职流程第四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1. 员工需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2. 离职申请需详细说明离职原因,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审核:1. 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离职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2. 审核内容包括离职原因、离职时间、离职手续等;3. 如有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审核时间。
第六条离职手续办理:1. 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a. 办理离职手续;b. 结算工资、奖金、补贴等;c. 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d. 退还公司财产、物品等;2. 离职员工需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完成上述手续。
第七条离职交接:1. 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前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2. 工作交接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部门负责人及接替人员共同参与;3. 离职员工需按照规定,将工作交接清单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第八条离职证明:1. 离职员工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将出具离职证明;2. 离职证明应包括离职时间、离职原因、离职待遇等。
第三章离职补偿第九条员工离职补偿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条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不享受离职补偿。
第十一条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离职,根据离职原因及工作年限,公司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离职补偿:1. 工作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2. 工作满三年不满五年的,支付二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3. 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支付三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4. 工作满十年以上的,支付六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业务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业务人员离职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6249f5eeef9aef8941ea76e58fafab069dc443a.png)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业务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业务连续性和信息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业务人员离职过程中的管理。
三、离职流程1. 离职申请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公司原因提出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并填写《业务人员离职申请表》。
2. 离职面谈人力资源部接到离职申请后,应安排与离职人员进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告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3. 离职手续办理(1)离职人员需将所有工作交接完毕,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项目资料、工作日志等,并确保交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离职人员需归还公司所有财产,如工作手机、电脑、钥匙等。
(3)离职人员需结清所有工资、奖金、福利等。
(4)离职人员需参加离职面谈,确认离职手续办理完毕。
4. 离职手续审批人力资源部对离职人员的离职申请、离职手续办理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
5. 离职证明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为离职人员开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离职手续归档。
四、离职补偿1. 经济补偿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对符合条件离职的业务人员给予经济补偿。
2. 社会保险离职人员的社保关系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转移或终止。
五、离职档案管理1. 离职人员的档案资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离职申请、离职证明、工作交接清单等。
2. 离职人员的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保管和使用。
六、离职信息保密1. 离职人员应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
2. 离职人员在离职后,如违反保密规定,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确保业务人员离职过程的规范性和有序性,同时保护公司利益,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企业员工离职规定及管理
![企业员工离职规定及管理](https://img.taocdn.com/s3/m/3669b08d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60cb2f5.png)
企业员工离职规定及管理1. 离职申请1.1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需向直属上级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并注明离职原因及预计离职日期。
1.2 直属上级在收到员工离职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1.3 若直属上级不同意员工离职申请,需在回复中说明理由,并告知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2. 离职流程2.1 员工在获得直属上级审批通过后,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离职申请。
2.2 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员工离职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离职手续的办理。
2.3 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核对离职员工薪资、福利,办理工作交接,收回公司财产等。
2.4 离职员工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人力资源部将出具离职证明,并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社保及公积金转移或减员手续。
3. 离职待遇3.1 离职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享受相应的离职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年假、病假等。
3.2 离职员工在离职前,应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否则公司有权扣除相应的赔偿金。
3.3 离职员工在离职后,应遵守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否则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 离职后的再次入职4.1 离职员工在离开公司后,如需再次入职,需重新进行面试及审批流程。
4.2 离职员工再次入职时,原离职证明将作为参考,不影响新入职的审批。
4.3 离职员工再次入职时,原工龄不计入新入职的工龄,重新计算工龄及薪资。
5. 特殊情况处理5.1 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无需提供离职证明,但需完成工作交接。
5.2 员工因违纪被解雇,公司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离职手续,并提供离职证明。
5.3 员工因公司原因导致离职,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 附则6.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
6.2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争议,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6.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公司将及时更新并通知全体员工。
银行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内部退养管理办法
![银行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内部退养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c42db77964bcf84b9d57b7b.png)
银行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行人员相对稳定,维持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离职包括辞职、辞退、退休等情况,适用于我行所有员工。
第二章辞职程序第三条正式员工和聘用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部室经理或支行行长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及《银行员工辞职(辞退)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提前3`天向其部室经理或支行行长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及《审批表》。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部室经理或支行行长应安排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对相关工作进行交接与清理,并详细填写《银行员工离职交接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第六条离职前必须妥善移交相关资料,包括一切与我行工作相关的文字和电子资料、工作进展状况及待办事项等。
移交物品包括办公用品、工作证(胸牌)、名片、钥匙及其他所有属于我行的财物。
第七条以上资料及物品交接完毕后,离职人员应进行在职期间的借款、还款等财物清算,主要项目包括:1. 员工拖欠未报销或未归还的借款或预付款;2. 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员工应承担的赔偿金、培训费或违约金;3. 服装费(自发放服装之日起未满2年离职的,收取服装费);4. 其他未尽事项。
第八条上述工作交接完毕后,由部室经理或支行行长在《清单》上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根据交接记录,在《审批表》签字确认。
第九条部室经理、支行行长辞职向行长提出申请,经董事长审批后,由纪检、稽核部门对其进行离职审计,并按第七条规定条款办理所有手续。
第三章辞退程序第十条因违反我行规章制度或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的员工,用人部室或支行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审批表》,经过总部审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被辞退人员离职。
第十一条被辞退人员的离职交接程序同辞职程序。
第四章脱密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脱密管理指重要岗位员工提出辞职后,为确保商业秘密不被泄露,行内对其进行调换岗位的工作安排,脱密期为一年至两年时间。
第十三条重要岗位员工离职前均应接受离职审计或脱密安排,经批准后方可正式离职,否则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银行员工离职问责制度范本
![银行员工离职问责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b55bd52d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f0.png)
银行员工离职问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员工管理,确保银行稳健经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银行员工离职问责,是指银行对员工在离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当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银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全体员工的离职问责,包括主动离职、被动离职和退休等情形。
第二章离职问责范围第四条员工在离职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纳入问责范围:(一)未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导致银行利益受损的;(二)泄露银行客户信息、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信息的;(三)违反法律法规、银行业监管要求,造成银行声誉风险的;(四)利用离职前的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五)其他违反银行规章制度,损害银行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员工在离职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纳入问责范围:(一)违反离职协议,损害银行利益的;(二)在离职后继续从事与银行业务相关的竞争性工作,影响银行利益的;(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银行业监管要求,造成银行声誉风险的行为。
第三章离职问责程序第六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离职问责机制,确保问责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第七条银行在发现员工离职存在问责情形时,应当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第八条银行应当在调查核实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规章制度,对问责对象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必要的问责措施。
第九条银行应当将问责结果记入问责对象的档案,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绩效评价和职业发展影响。
第四章离职问责的保障第十条银行应当为离职问责提供必要的资源和保障,包括人力资源、财务支持等。
第十一条银行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预防离职问责情形的发生。
第十二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离职问责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问责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银行所有。
银行员工离职管理实施细则
![银行员工离职管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963e288e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f3.png)
银行员工离职管理实施细则
(节选)
第六条辞职申请
员工提出辞职申请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须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填写《银行辞职申请表》和《辞(离)职承诺书》,属于干部身份的还须填写《银行辞职审批表》向总行所在职能部门或支行综合部提出辞职申请。
第十一条离职交接
辞职员工填写《银行员工离职、调动交接表》,按表中所列交接事项,到相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本人签名确认,交总行人力资源部(支行综合部)。
个别经总行人力资源部确定需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还须在离职前与总行签订该协议。
第三章其他情形离职
第十五条对擅离职守不辞而别的员工,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银行催促上班通知书》,通知书可采用上门送达或特快邮政传递方式发出,采用特快邮政传递方式的,邮件封面标题应注明是《催促上班通知书》和事由概要,对特快邮政收件回执或因没人签收而退回的书面邮件应保持原封状态妥善保管。
必要时,联合工会小组委员到员工居住
所在地居委了解员工家庭的基本情况,反映员工旷工事实,由居委向我行提供催促员工上班的事实证明。
员工签收、拒收《催促上班通知书》或居委向我行提供催促员工上班的事实证明后,该员工仍未上班,旷工天数连续超过五天(含)的,总行可直接解除其劳动合同,并将解除劳动关系的事项在单位内公告,同时以特快邮政传递方式将公告送达员工本人。
第四章离职风险管理
第十七条员工离职后,不得对外泄漏我行的工作秘密,不得损害我行权益,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依法责成其赔偿我行的有关经济损失。
员工在我行工作期间应承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离职后我行有依法追偿权。
银行股份公司湖南省分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实
![银行股份公司湖南省分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实](https://img.taocdn.com/s3/m/b3c090bade80d4d8d05a4f4d.png)
银行股份公司湖南省分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实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9年试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员工离职管理,维护员工权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试行办法(2008年版)》(简称《离职管理办法》,下同)(中银人【2008】257号)的规定,现结合我行实际,制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9年试行版)》(简称《实施细则》,下同)。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离职”,是指劳动合同制员工与所属我行各单位劳动关系的结束,离开我行的情形。
主要有以下方式:(一)员工辞职;(二)辞退员工;(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四)退休、退职。
派遣制员工除对劳动关系处理外,其他离职管理事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级各单位进行员工离职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合规,注重程序和时效,细致操作1;(二)统一规范,分工负责,配合协调2;(三)积极应对,妥善处理,防范风险3。
1员工离职属于各种争议高发环节,我行的各项离职管理措施安排必须严格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尤其应特别注意遵守外部法律法规的程序和时效要求。
在具体操作上,也是“宜细不宜粗”,保证在细节问题上也能经得起仲裁、司法审查。
2员工离职管理涉及工作交接安排、保密措施、离职审计、劳动关系处理等多方面问题,我行不同机构层级、部门应在统一的规范框架下,互相配合协调。
3 员工“有进有出”保持一定的流动性,属于人员管理的常态,应承认其合理性和必然性,积极应对员工自愿或非自愿离职现象。
对于离职管理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应妥善处理,保证工作交接和业务运营平稳,防范商业秘密泄露、客第四条为积极维护我行和员工本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方责任,减少争议,各级机构在对员工离职管理的重要操作环节中,均应形成书面材料和相关记录,并建立完整的员工离职管理文档。
银行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银行员工离职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4d0165a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ab.png)
银行员工离职管理办法附件:ⅩⅩ银行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离职管理流程,加强员工流动管理,保障ⅩⅩ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行在编员工,派遣制员工除对劳动关系处理外,其他离职管理事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离职”是指员工与本行劳动关系结束,员工离开本行的情形,主要包括员工辞职、辞退员工、合同到期终止、调离本行、除名等。
第二章离职管理职责第四条员工离职日常管理(一)离职员工所在单位职责1、与离职人员进行离职面谈;2、申请撤销该员工各业务系统及办公系统中相应权限;3、负责离职员工办公用品等收回工作;4、负责做好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5、配合做好相关人员的审计工作;6、做好脱密期间的管理工作,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7、做好离职人员其他相关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职责1、与离职人员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2、负责离职人员办公系统及人事系统权限的终止;3、负责与支行做好脱密期期间的管理及薪酬发放工作;4、负责离职手续办理情况的审核确认;5、负责做好出具离职证明及档案转移等工作;6、负责员工离职有关制度的制订和完善。
(三)相关职能部室职责1、零售银行部负责取消离职人员银行卡的员工卡标记;2、信贷评审部负责确认离职员工的员工贷款是否收回;3、风险合规部负责信贷从业离职员工的信贷资产风险责任认定和追究等工作;4、财务会计部负责离职员工综合业务系统使用权限的终止;5、总行办公室负责收回工作手机、工作电脑(平板电脑)、饭卡及停车证(ⅩⅩ大厦办公员工)等,办理集体宿舍退房手续,取消手机彩铃等工作;6、审计部负责须办理离职审计员工的审计;7、工会负责离职员工货币化分房补贴应退缴部分金额的收回和服装费的收回;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对离职条件进行审核,待符合各项条件后提交总行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三章离职办理流程第六条基本流程1、本人书面提出离职申请;2、所在单位进行离职谈话,并签署意见;3、所在单位通知员工进行工作交接;4、审计部或所在单位进行离职审计;5、离职员工办理离行手续;6、人力资源部或派遣公司出具离职证明;7、办理个人档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转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守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守则》](https://img.taocdn.com/s3/m/b44f5dd7f242336c1fb95e0e.png)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守则前言为建立规范、和谐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员工关系,保证中国银行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实现中国银行成为国际一流大银行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职业道德规范,结合中国银行实际,制定本守则。
本守则共分总则、分则两个部分。
总则是对中国银行员工的总体要求,以“爱行敬业、勤勉俭朴、客户至上、诚实守信、依法合规”二十字规范为基本内容。
分则是对员工的具体要求,旨在进一步确立员工的行为标准,明确员工的行为界限。
本守则是规范中国银行员工行为的基本文件,适用于境内外机构的全体员工。
本守则内容与境外机构当地法律冲突的,可另行作出规定,并报总行备案。
附属机构可参照适用本守则。
本守则由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总则中国银行的员工,要牢记并遵守“爱行敬业、勤勉俭朴、客户至上、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的基本职业规范。
——爱行敬业中国银行是具有悠久历史的国际性银行,在国内外金融同业中享有良好声誉。
中国银行员工要树立崇高的荣誉感、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感,爱护银行的信誉与形象、维护银行的利益、遵守银行的规范,尽职尽责、团结协作,积极为中国银行发展作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勤勉俭朴勤勉是个人发展和进步的重要途径。
中国银行员工应当认真工作、勤于思考、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俭能养志”。
俭朴不仅是理财持业之道,也是避免个人物欲膨胀的修身之道,中国银行员工应坚持成本效益原则,树立勤俭办行、勤俭办事业的意识,形成良好的节约习惯。
——客户至上客户是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中国银行坚持服务为本,客户至上。
中国银行员工应以客户为中心,对客户诚恳热情、谦恭有礼,了解客户的需求,赢取客户的信任,努力提高服务技能,熟练掌握服务规范,竭诚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周到的优质服务。
——诚实守信银行是以信用为本的企业,诚实守信是银行员工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中国银行员工应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珍视信誉,信守承诺,做到对客户、同事、上级诚恳真挚,恪守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以自己的端正品行弘扬中国银行的优秀传统,维护中国银行的良好声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守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守则](https://img.taocdn.com/s3/m/19445b18fe4733687e21aab6.png)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守则中银人〔2005〕576号前言为建立规范、和谐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员工关系,保证中国银行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实现中国银行成为国际一流大银行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职业道德规范,结合中国银行实际,制定本守则。
本守则共分总则、分则两个部分。
总则是对中国银行员工的总体要求,以“爱行敬业、勤勉俭朴、客户至上、诚实守信、依法合规”二十字规范为基本内容。
分则是对员工的具体要求,旨在进一步确立员工的行为标准,明确员工的行为界限。
本守则是规范中国银行员工行为的基本文件,适用于境内外机构的全体员工。
本守则内容与境外机构当地法律冲突的,可另行作出规定,并报总行备案。
附属机构可参照适用本守则。
本守则由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总则中国银行的员工,要牢记并遵守“爱行敬业、勤勉俭朴、客户至上、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的基本职业规范。
爱行敬业中国银行是具有悠久历史的国际性银行,在国内外金融同业中享有良好声誉。
中国银行员工要树立崇高的荣誉感、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感,爱护银行的信誉与形象、维护银行的利益、遵守银行的规范,尽职尽责、团结协作,积极为中国银行发展作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勤勉俭朴勤勉是个人发展和进步的重要途径。
中国银行员工应当认真工作、勤于思考、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俭能养志”。
俭朴不仅是理财持业之道,也是避免个人物欲膨胀的修身之道,中国银行员工应坚持成本效益原则,树立勤俭办行、勤俭办事业的意识,形成良好的节约习惯。
客户至上客户是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中国银行坚持服务为本,客户至上。
中国银行员工应以客户为中心,对客户诚恳热情、谦恭有礼,了解客户的需求,赢取客户的信任,努力提高服务技能,熟练掌握服务规范,竭诚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周到的优质服务。
诚实守信银行是以信用为本的企业,诚实守信是银行员工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中国银行员工应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珍视信誉,信守承诺,做到对客户、同事、上级诚恳真挚,恪守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以自己的端正品行弘扬中国银行的优秀传统,维护中国银行的良好声誉。
银行的离职协议
![银行的离职协议](https://img.taocdn.com/s3/m/12e98e14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94.png)
银行的离职协议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银行员工的离职程序和协议,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维护银行的正常运营。
离职是员工个人决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与银行的雇佣关系的过程。
本离职协议对离职事宜、离职待遇以及员工权益进行明确和约定。
2. 离职事宜2.1 提交离职申请员工在决定离职后,应书面向所在部门主管提交离职申请,并在离职申请中注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部门主管接收离职申请后,将其转交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
2.2 工作交接离职员工应向继任者或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确保银行的运营不受影响。
交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展、项目资料、相关联系人信息等,以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2.3 离职手续离职员工需要完成相应的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归还公司财务和物品:员工应归还公司提供的财务资产、设备、电脑、钥匙和公司文件等。
•清理工作环境:员工应清理和整理自己的工作环境,将个人物品带走或按公司规定处理。
•注销系统账号:员工应在离职前及时注销相关系统账号,确保无法继续访问银行的信息系统。
2.4 档案处理离职员工的个人档案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归档处理。
公司将妥善保管离职员工的个人档案,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3. 离职待遇3.1 薪资结算离职员工应提供离职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薪资清单。
银行将根据员工的离职日期进行薪资的结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报酬等。
3.2 年假结算离职员工依据公司制度和合同,按照已使用和未使用的年假天数进行结算。
未使用的年假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计算并一次性结算给员工。
3.3 福利待遇离职员工按照公司福利政策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保、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等。
相关福利待遇的具体处理应根据员工个人情况和相关政策进行确定。
3.4 特殊条款本离职协议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包括其他条款,如竞业限制、保密协议等。
特殊条款的约定应在员工入职时和离职前进行明确,并有关方面进行签订和备案。
4. 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4.1 保密义务离职员工应对在任职期间获取的公司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承诺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c43be27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bd9bd28.png)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一、离职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工和实习生等,但不包括外包人员。
二、离职登记
1、员工离职前应填写离职申请书,并提交离职证明文件,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发离职证明书。
2、员工需了解公司的离职登记政策,在离职前应按公司要求完成所有离职手续。
3、员工离职后应及时领取和交回所有公司财产,上报所有公司财产情况,并将离职申请递交本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离职审批流程
1、员工离职时,应向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完整的离职申请书,经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由本公司总经理审批,如有必要可以经过本公司董事会审批。
2、员工离职申请审批可以线上网络完成,但应在员工离职日前安排完成。
3、审批通过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会按照工作程序将审批结果及时告知员工,并发放离职证书。
四、离职费用支付
1、员工离职时,本公司将按照公司离职政策,根据员工实际的工作时间长短,支付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应费用。
2、员工离职时,本公司有权追索员工未满足的工作职责,但应向员工支付解除合同的有关费用。
银行辞职的法律规定(3篇)
![银行辞职的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f8f80bbf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10a5355.png)
第1篇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银行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银行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工作原因选择辞职的情况日益增多。
然而,辞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以下将从法律角度分析银行辞职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应的注意事项。
一、银行辞职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对银行辞职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条款:(1)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对银行辞职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条款:(1)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银行辞职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条款:(1)第二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2)第三十二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恪守诚信原则,保守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商业秘密。
”二、银行辞职的注意事项1.提前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银行员工在辞职时,应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2.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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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实实施细则(2009年试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职员离职治理,爱护职员权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以及《中国银行股份职员离职治理试行方法(2008年版)》(简称《离职治理方法》,下同)(中银人【2008】257号)的规定,现结合我行实际,制定《中国银行股份湖南省分行职员离职治理方法实施细则(2009年试行版)》(简称《实施细则》,下同)。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离职”,是指劳动合同制职员与所属我行各单位劳动关系的终止,离开我行的情形。
要紧有以下方式:(一)职员辞职;(二)辞退职员;(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四)退休、退职。
派遣制职员除对劳动关系处理外,其他离职治理事宜应参照本方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级各单位进行职员离职治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差不多原则:(一)依法合规,注重程序和时效,细致操作1;(二)统一规范,分工负责,配合和谐2;1职员离职属于各种争议高发环节,我行的各项离职治理措施安排必须严格符合国家和地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专门应专门注意遵守外部法律法规的程序和时效要求。
在具体操作上,也是“宜细不宜粗”,保证在细节问题上也能经得起仲裁、司法审查。
2职员离职治理涉及工作交接安排、保密措施、离职审计、劳动关系处理等多方面问题,我行不同机构层级、部门应在统一的规范框架下,互相配合和谐。
(三)积极应对,妥善处理,防范风险3。
第四条为积极爱护我行和职员本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方责任,减少争议,各级机构在对职员离职治理的重要操作环节中,均应形成书面材料和相关记录,并建立完整的职员离职治理文档。
有条件的机构,可聘请外部人力资源治理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指导服务。
第二章职员辞职第五条本方法所称“职员辞职”,是指职员主动提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各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第六条按照对职员层级治理原则,职员辞职分别由所属二级分行、直属支行或省分行人力资源部门(简称“各单位”,下同)统一负责受理,各项流程安排参见《职员辞职流程图》(附件1)。
第七条为确保职员辞职表示的真实性,职员辞职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并在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前进行面签确认。
职员不得以、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提出辞职,各行人力资源部门不得同意职员以、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提出的辞职。
第八条试用期内职员的辞职提早通知期为三日;其他职员为三十日。
关于按照岗位要求需保守我行商业隐秘的职员,依照国家或地点规定在劳动合同或其他相关协议中另行约定了较长提早通知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还应遵守该提早通知期约定。
第九条职员提出辞职后,在提早通知期内应按照规定正常出勤,服从原部门、单位治理,按质按量完成原岗位工作或按要求进行相关工作交接,不得擅自离岗。
3 职员“有进有出”保持一定的流淌性,属于人员治理的常态,应承认其合理性和必定性,积极应对职员自愿或非自愿离职现象。
关于离职治理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应妥善处理,保证工作交接和业务运营平稳,防范商业隐秘泄露、客户资源流失及因劳动关系处理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
各单位办理职员辞职时,应告知职员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或其他相关协议中约定的提早通知期。
第十条职员在提早通知期内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应按照职员违规处理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除有法定理由外,职员未通知或提早通知期未满即擅自离职的,属于严峻违纪并构成旷工行为。
各单位有权按照职员违规处理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包括以其严峻违纪而解除劳动关系),给我行造成缺失的,应当要求其予以赔偿:(一)我行为招收录用其所直截了当支付的费用;(二)我行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三)对我行经营造成的直截了当经济缺失;(四)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因拟聘请、雇佣、招考该职员而向我行询问、调查该职员相关情形的,应将上述事实向其如实反映,并在个人档案中载明。
第十二条各单位核准的辞职职员离行日期和解除劳动合同日期原则上应为提早通知期届满之日。
如职员书面同意的,也能够为提早通知期届满之日以后的日期。
第十三条辞职是国家法律给予劳动者的权益,各级机构设定的内部批准、核准、审批、备案等程序,均不阻碍职员提早通知期届满即可离行并要求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权益。
第十四条职员辞职违反与我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中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我行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十五条职员因个人缘故要求调往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要求其本人以书面方式提出辞职。
各单位不得仅凭对方单位商调函件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
第十六条各单位关于已提出辞职或有辞职意向的职员,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职员谈话,了解分析职员提出辞职的缘故,征求职员的意见,听取职员的建议,对表现优秀的职员应予以挽留。
关于职员辞职谈话中所反映的我行经营或治理问题,各单位应予以重视。
各单位应填写《职员辞职谈话记录表》(附件2)。
未经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查阅职员辞职谈话记录内容。
第十七条各单位确认职员离行意向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职员发《中国银行湖南省××分(支)行职员离职审批表》(附件3,以下简称《离职审批表》),并向职员所在行、部发《中国银行湖南省××分(支)行职员离行自查、核查通知单》(附件4,以下简称《自查、核查通知单》)。
第十八条职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填妥《离职审批表》上的个人离行信息并经所在行、部签署意见后交回人力资源部。
职员所在行、部也应在5个工作日内填妥《自查、核查通知单》并交回人力资源部。
第十九条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依照职员辞职的审批权限,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职员的辞职审批。
经审批同意后,各级人力资源部门通知职员按照本方法第六章“离行手续”的要求,办妥各项离行手续。
未经妥善办理离行手续并经人力资源部门或机构负责人批准同意,不得在提早通知期届满前准予职员离行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第三章辞退职员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所称“辞退”是指由我行单方依法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决定,终止与职员之间劳动关系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职员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辞退具体缘故类型可分为:(一)职员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职员严峻违反我行规章制度;(三)职员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我行利益造成重大缺失的;(四)职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我行工作任务造成严峻阻碍,或者经我行提出,拒不改正的;(五)职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六)职员医疗期届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七)职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八)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的;(九)符合国家规定的裁员条件而裁员的;(十)职员劳动合同到期我行决定不予续签的;(十一)其他合法的辞退缘故。
以上(一)至(五)均与职员本人存在过失相关,称为过失性辞退;(六)至(十)与职员本人是否存在过失无关,称为非过失性辞退。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辞退职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中规定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和程序进行。
非过失性辞退,还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职员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注意遵守以下要求:(一)必须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内作出解除决定;(二)应有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职员不符合录用条件;(三)试用期满,不得再以职员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
所称录用条件包括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差不多任职条件和我行在聘请时要求的知识文化、技能、躯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载有明确聘请录用条件的聘请公告或聘请简章;入职前向职员申明的岗位资格条件、记录或评判职员不符合聘请录用条件的文字材料等。
第二十四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试用期内发觉职员患有精神病的,经有关医疗单位或精神病鉴定机构确认后,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职员严峻违反我行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注意遵守以下要求:(一)我行规章制度中已明确规定可据此解除职员劳动合同;(二)职员违规事实已有充分的证据材料予以证实;(三)应在职员违规后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以职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注意遵守以下要求:(一)职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限于被人民法院判处各种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益、没收财产等)及被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分的情形;(二)职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但宣告缓刑的,仍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可予以辞退;(三)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文书已生效;(四)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属于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以此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职员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国家有关机关拘留、逮捕或被采取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劳动合同临时停止履行,不应直截了当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职员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国家有关机关拘留、逮捕或被采取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后虽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已符合我行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应按照我行职员违规处理规定及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职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职员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我行工作的年限确定。
患有癌症、精神病、瘫痪等专门疾病的职员,在二十四个月内尚不能痊愈,可适当延长停工医疗期。
职员医疗期满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职员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三十条各级各单位应建立公平、严谨的考核认定程序,确定职员是否胜任岗位工作,是否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在确保公平性、严谨性的前提下,考核既包括按年、季、月等进行的定期考核、常规考核,也包括不定期考核、专项考核。
不能胜任是指职员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岗位常规工作任务,或距期初双方设定的岗位绩效目标有一定甚至专门大差距等情形。
第三十一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职员与各单位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经提早30日通知或支付额外一个月工资后可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按国家或地点有关政策予以认定。
第三十二条职员在我行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处于“四期”(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内;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的,各单位不得以本方法第二十一条第(六)、(七)、(八)、(九)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职员存在本方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情形之一的,各单位解除与职员的劳动合同不受第三十二条限制。
第三十四条职员与我行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各单位决定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到期即行终止,劳动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