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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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长质量奖
申报表
组织名称:(公章) 联系人:
办公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填表日期:年月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制
填报说明:
申奖组织应在详细阅读并理解以下要求后如实填写,如申报虚假信息取消资格。
一、总体说明
1.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由组织自愿申请,参评免费。
评定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程序。
奖项为年度奖,当年有效。
2.申奖组织应签署《承诺声明》随申报表一并提交,在获得市长质量奖荣誉后履行责任。
3.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依据《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实施,凡不属于办法规定的任何活动,均与评定过程无关,对评定结果不产生影响。
除公益性宣贯活动外,主办部门不举办、不参与、不委托其他组织举办与奖项评定有关的任何活动。
二、申报资格
1.申奖组织为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符合《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
从事多元化经营、提供多项产品和服务的,其申报材料信息应覆盖各项主要业务。
2.以集团公司名义申报、业务覆盖下属单位的,相关项目须对应填写,保证申报信息详尽准确。
三、申报要求
1.网上申报。
申奖组织先行进行网上()申报,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1)注册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行政许可证(PDF格式);(2)“主要经济效益、安全、环境指标”表(申报表第五章表格,EXCEL格式);以上经确认无误后提交。
2.提交书面材料。
经在线审查准予收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长质量奖评委会秘书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申报表一式五份(申报系统下载打印);(2)自评报告含组织简介一式五份;(3)证实性材料一份;(4)前述材料电子版光盘一份。
同时提供注册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行政许可证件原件核验。
四、申报材料
市长质量奖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简介、自评报告和证实性材料组成。
要求如下:1.申报表。
据实完整填写,有关要求见后注。
按年度填写的指标,指申报前连续三年的指标,不可空缺;指标不适用的,可依据行业特征自选指标,并注明定义或公式;无法填写的项目,须说明原因或提供证实性材料;请注意详尽给出相关数据信息有助于评审的充分准确。
2.自评报告。
内容包括三个部分,均按《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的要求提供,文字简洁,含图表不超过60000字:A. 组织简介。
限3000字以内,按《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的要求提供。
B. 过程说明。
“过程”指组织应对评定标准类目1至类目6中的条目要
求所采用的做法,评价的四个因素为方法、展开、学习和整合(Approach、Deployment、Learning、Integration, A-D-L-I)。
条目说明可互相引用。
需要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限申报前三年内;无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只说明近年情况。
C. 结果说明。
“结果”指组织应对评定标准类目7中7.1~7.6的条目要求的成果。
评价的四个因素为水平、趋势、对比和整合(Levels、Trends、Comparisons、Integration, Le-T-C-I)。
3.证实性材料。
指凡在申报表和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组织提供的,以及组织自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有效证实性材料,包括:A. 主要竞争者名单、主要客户名单,如无法提供的需做出书面说明;B.组织有效运行卓越绩效管理一年以上的证明,可采取以下方式之一:(a)曾参评过国家、省、市和区质量奖的,采用主办机构出具的参奖证明或受理回执;(b)经秘书处备案或第三方审核的上一年度组织卓越绩效管理自评报告(含评分表、自评摘要、明细评分簿、卓越绩效模式推进机构设立文件和组织自评员名单)。
4.电子光盘。
包含前述3项材料的电子光盘(其中组织简介与自评报告与第1~6章节合并一个文档,第7章节单独一个文档,均为WORD格式)。
五、咨询方式
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委会秘书处设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755)83070392,传真:(0755)83070920,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大厦820室,邮编:518040。
承诺声明
●本组织所提交申奖材料内含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本组织清楚了解市长质量奖评定所依据的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和守则,并同意完全遵守。
●本组织同意最后公布的评定结论为最终决定,具有约束力。
●本组织承诺在获得市长质量奖荣誉后高标准地履行社会责任,包括承担不少于60小时的经验推广、培训讲座与接访交流义务、选派评审专家支持市长质量奖工作、持续提供绩效测评用经营结果、连续3年提交组织自评报告,以及其他公益服务等。
●本组织同意不因本组织的参奖和相关公益行为,而要求奖项主办部门、承办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是否接受□是□否
法人代表:
公司印章:
日期:
注:1.经济类型指国有、有限责任、股份、集体、联营、私营、港澳台资、外商投资企业等。
详见国家统计局2001年颁发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2.企业规模划分详见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及其说明。
特大型
工业企业划分详见国家统计局《特大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
3. 3.所属行业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按最小划分类别准确填写。
二、资质信息
1.导入卓越绩效模式起始时间□提供证实性材料
2.是否属于国家限制性产业政策调整范围□是□否
行业政策规定□提供证实性材料
3.产品或服务是否纳入行政许可管理范围□是□否
许可类别□提供证实性材料
4.是否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法规政策□是□否□提供证实性材料
5.近三年有无违法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服务质量及劳动保障等重大有效投诉□有□无□提供证实性材料说明:
6.体系或产品认证情况
自选指标定义或公式:
1、
2、
注:1. 相关指标填写参见原国家经贸委《关于改进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及实施方案》的要求。
指标的内容及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12
①总资产贡献率= ××100%
平均资产总额累计月数
其中:税金总额为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与应交增值税之和;平均资产总额为期初期末资产总计的算术平均值。
报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
②资本保值增值率= ×100%
上年同期期末所有者权益
其中:所有者权益等于资产总计减负债总计。
负债总额
③资产负债率= ×100%
资产总额
其中:资产及负债均为报告期期末数。
销售收入12
④流动资产周转率= ××100%
流动资产平均余额累计月数
利润总额
⑤成本费用利润率= ×100%
成本费用总额
其中:成本费用总额为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之和。
工业增加值12
⑥全员劳动生产率= ×
全部职工平均人数累计月数
其中:由于工业增加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而职工人数不含价格因素,因此应将增加值价格因素予以消除。
具体方法可采用总产值价格变动系数消除价格影响。
新产品产值
⑦新产品产值率= × 100%
总产值
内部损失成本+外部损失成本
⑧质量损失率= ×100%
总产值
其中:“质量成本”依据GB/T 13339《质量成本管理导则》为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损失成本、外部损失成本。
“内部损失成本”指产品交货前因未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损失的费用:a. 报废损失费;b. 返修费;c. 产品质量事故处理费等。
“外部损失成本”指产品交货后因未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导致索赔、修理、更换或信誉损失等所损失的费用:a. 索赔费;b. 退货损失费;c. 折价损失费;d. 消费服务费;e. 诉讼费;f. 召回费等。
净利润
⑨净资产收益率= ×100%
年度末股东权益
2. “主要物料消耗”按行业要求填写并注明物料名称。
3. “安全指标”按行业要求填写,并提供行业指标要求及安全部门出具的证实性材料。
4. “环境指标”须提供环境指标依据和环保部门出具的监测结果证实性材料。
5. “上缴利税”须提供国税、地税的证明材料。
6. “行业排名”为最近一年的数据,须提供市级以上(含市级)统计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7. 对于非制造企业,15~19项指标可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取舍,并在表内空格栏合理增加本行业惯用经济指标及结果并附指标定义。
提供的数据;无法填写或提供的应予说明。
2、提供顾客满意度测评的证实性材料,最好填报第三方机构的评价结果,也可填写本组织的测评结果;无法填写或提供的应予说明。
注:填写市级及以上的主要荣誉情况,如科技奖、百强企业、驰名商标等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用于第三方顾客满意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