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管理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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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
– 某种传染病就诊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或流行;
– 历史上未曾出现或本地罕见传染病;
– 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不明原因的急性疾病;
– 急性传染病病例死亡(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 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 膜炎、布鲁氏菌病、手足口病等)
• 影像部门的影像登记簿至少应包括:病人 姓名、送检科室、送检日期、影像结果诊 断、检查日期、异常结果反馈记录等项目 。
1.1.3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
• 建立HIS系统的医疗机构可以电子记录代替 检验登记簿或影像登记簿,要求项目齐全 ,填写完整,各医疗机构有专人熟悉系统 操作,每日自查。至少应包括:病人姓名 、送检日期、送检科室和医师、样品名称 、检验结果、检验医生、检验日期、异常 结果反馈记录等。
传染病报告管理知识培训
一、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 理
• 传染病相关登记
• 法定传染病报告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
1.1 传染病相关登记
•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相关登记制度 ,所设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 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 簿,各项目登记完整,医务人员应规范填 写。
• 并执行首诊负责制 • 建立和完善传染病报告流程 • 发现法定传染病后,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
报告
• 进行网络直报
2.1 目标与要求
• 执行首诊负责制 • 严格执行门诊日志制度、出入院登记制度
、检验和影像部门登记制度以及疫情报告 制度 • 建立合理、有效的传染病报告流程 • 确保报告及时、准确、完整,无漏报和迟
2.2.4 报告时限
•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 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 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 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
• 门诊日志至少要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 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 、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等9项基本内容。
1.1.1 门诊日志
• 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 病名,不能填写症状。要求登记填写完整,分科室、 分月份装订成册并保存3年备查。
• 对于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 病学史;对于14岁及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 对诊断(含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 住址及联系方式。
• 门诊日志上已报告的传染病应有“疫情已报”标记。
1.1.1 门诊日志
• 建立HIS系统的医疗机构可不登记纸质版门 诊日志,但要求系统登记项目不可少于要 求的9项基本内容。要求做好电子版进行备 份。
1.1.2 出入院登记
• 各住院部应设置出入院登记簿,对住院病 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不得漏登。
• 出入院登记簿至少包括病人姓名、性别、 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 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 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12项基本内 容。要求登记填写完整。
1.1.3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
• 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阳性(异常) 结果时,须将检查结果交至首诊医生处, 由医生统一发放,同时电话报告预防保健 科。如检验量大,可设立专门阳性报告领 取处,统一发放,便于管理。
1.1.4 传染病疫情登记
• 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科应设置传染病疫情总登记簿,各诊疗 科室设置本科室传染病疫情登记簿,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 将本机构内传染病报告卡收集后,按病种进行统一汇总、 登记。
1.1.2 出入院登记
• 建立HIS系统的医疗机构可不登记纸质版出 入院登记簿,但要求系统登记项目不可少 于要求的12项基本内容。要求做好电子版 进行备份。
1.1.3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 (县级)
• 检验部门的检验登记簿至少应包括:病人 姓名、送检科室、送检日期、检验结果、 检验日期、异常结果反馈记录等项目。
2.2.3 报告时限
• 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进行报告的有(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 小时
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如电话和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
告,并于2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 或疑似病人;
2.2.2 报告病种及内容
•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
规定的甲、乙、丙三类共40种传染病
–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 乙类传染病(27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 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 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 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 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 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 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 建立HIS系统的医疗机构,视系统覆盖情况 ,应包含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辅助检
1.1 传染病相关登记
• 门诊日志 • 出入院登记 •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 • 传染病疫情登记
1.1.1 门诊日志
• 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 日志登记数与挂号数或处方数相符合,符 合率要求达85%以上,且应该包含所有最 终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的病人记录。
• 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病人姓名、性别 、年龄、职业、14岁以下儿童家长姓名、常住地址(学生 同时填写就读学校/幼儿园)、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 期、报告日期、报告人、收卡日期、收卡人。
• 传染病相关登记 • 法定传染病报告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
2 法定传染病报告
• 医疗机构应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 制度
– 某种传染病就诊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或流行;
– 历史上未曾出现或本地罕见传染病;
– 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不明原因的急性疾病;
– 急性传染病病例死亡(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 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 膜炎、布鲁氏菌病、手足口病等)
• 影像部门的影像登记簿至少应包括:病人 姓名、送检科室、送检日期、影像结果诊 断、检查日期、异常结果反馈记录等项目 。
1.1.3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
• 建立HIS系统的医疗机构可以电子记录代替 检验登记簿或影像登记簿,要求项目齐全 ,填写完整,各医疗机构有专人熟悉系统 操作,每日自查。至少应包括:病人姓名 、送检日期、送检科室和医师、样品名称 、检验结果、检验医生、检验日期、异常 结果反馈记录等。
传染病报告管理知识培训
一、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 理
• 传染病相关登记
• 法定传染病报告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
1.1 传染病相关登记
•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相关登记制度 ,所设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 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 簿,各项目登记完整,医务人员应规范填 写。
• 并执行首诊负责制 • 建立和完善传染病报告流程 • 发现法定传染病后,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
报告
• 进行网络直报
2.1 目标与要求
• 执行首诊负责制 • 严格执行门诊日志制度、出入院登记制度
、检验和影像部门登记制度以及疫情报告 制度 • 建立合理、有效的传染病报告流程 • 确保报告及时、准确、完整,无漏报和迟
2.2.4 报告时限
•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 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 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 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
• 门诊日志至少要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 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 、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等9项基本内容。
1.1.1 门诊日志
• 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 病名,不能填写症状。要求登记填写完整,分科室、 分月份装订成册并保存3年备查。
• 对于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 病学史;对于14岁及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 对诊断(含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 住址及联系方式。
• 门诊日志上已报告的传染病应有“疫情已报”标记。
1.1.1 门诊日志
• 建立HIS系统的医疗机构可不登记纸质版门 诊日志,但要求系统登记项目不可少于要 求的9项基本内容。要求做好电子版进行备 份。
1.1.2 出入院登记
• 各住院部应设置出入院登记簿,对住院病 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不得漏登。
• 出入院登记簿至少包括病人姓名、性别、 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 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 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12项基本内 容。要求登记填写完整。
1.1.3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
• 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阳性(异常) 结果时,须将检查结果交至首诊医生处, 由医生统一发放,同时电话报告预防保健 科。如检验量大,可设立专门阳性报告领 取处,统一发放,便于管理。
1.1.4 传染病疫情登记
• 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科应设置传染病疫情总登记簿,各诊疗 科室设置本科室传染病疫情登记簿,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 将本机构内传染病报告卡收集后,按病种进行统一汇总、 登记。
1.1.2 出入院登记
• 建立HIS系统的医疗机构可不登记纸质版出 入院登记簿,但要求系统登记项目不可少 于要求的12项基本内容。要求做好电子版 进行备份。
1.1.3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 (县级)
• 检验部门的检验登记簿至少应包括:病人 姓名、送检科室、送检日期、检验结果、 检验日期、异常结果反馈记录等项目。
2.2.3 报告时限
• 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进行报告的有(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 小时
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如电话和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
告,并于2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 或疑似病人;
2.2.2 报告病种及内容
•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
规定的甲、乙、丙三类共40种传染病
–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 乙类传染病(27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 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 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 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 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 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 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 建立HIS系统的医疗机构,视系统覆盖情况 ,应包含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辅助检
1.1 传染病相关登记
• 门诊日志 • 出入院登记 •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 • 传染病疫情登记
1.1.1 门诊日志
• 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 日志登记数与挂号数或处方数相符合,符 合率要求达85%以上,且应该包含所有最 终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的病人记录。
• 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病人姓名、性别 、年龄、职业、14岁以下儿童家长姓名、常住地址(学生 同时填写就读学校/幼儿园)、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 期、报告日期、报告人、收卡日期、收卡人。
• 传染病相关登记 • 法定传染病报告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
2 法定传染病报告
• 医疗机构应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