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管人员问责制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文(2篇)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文一、为了促进员工忠于职守,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问责管理制度,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和差错。
二、定义责任追究制:是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或有关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办文办事超过规定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业主及员工投诉和上级批评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
问责制:是指公司对所属各部门和各基层队伍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正常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公司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公司正常工作哦,或者损害管理下岗的人的合法权益,给公司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责任追究的原则: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认定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
四、责任追究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五、责任追究的内容:(一)决策责任追究1、公司领导在制定工作计划和规划各种经营方案等决策时,不能遵循____研究决策原则,而决策人擅自决策或擅自改变上级领导、____决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2、实践证明,决策人所做出的决策出现严重失策并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对公司决策不理解、不进行沟通,以消极态度怠慢工作效率,不能分清工作安排的轻重缓急,造成公司工作开展缓慢的。
(二)领导责任追究1、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各项目标无法完成或出现管理问题,或发生事故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部门权利运行的关键环节缺乏监督制约疏于管理;对下属出现问题失察或放任错误;未给予下属正确指导,未严格把关,导致为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
3、违反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审批,造成差错或给公司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4、对突发性时间报告不及时或隐瞒、缓报、谎报,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
企业主管级人员问责制度
企业主管级人员问责制度问责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责任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坚决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格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和在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安全事故、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第三条问责制度依照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制的工作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奖罚分明,追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在追究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当主动纠正错误,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尽量减少不良后果的发生。
第四条责任问责对象(一) 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监等;(二) 中层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经理及主管等负责人;(三) 基层人员:各职能部门员工;第五条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一) 经公司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工作任务及落实要求,非因客观原因,而是因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的。
(二) 不认真执行领导的指示、决策和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有关决议或决定事项;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及对外形象的。
(三) 不认真履行职责,因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和全局发展的。
(四) 没有依照公司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时限(特殊情况除外)进行决策或审批,造成决策错误、工作贻误或损失的。
(五) 不按照公司制定办事,或者直接干预具体工作行为,不采纳下属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错的。
(六) 虚报浮夸或瞒报、迟报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损失的。
(七) 在日常工作中,由于表现欠佳,工作不力,不能做好自身职责工作。
(八) 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部门员工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改进和治理的。
(九) 商务活动中违反规定的,造成重大损失的。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3篇)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生产事故的发生往往会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对管理人员进行问责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问责细则:1. 追究责任: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明确的问责,确保责任人对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 撤职降级:对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在确保其无法胜任当前职务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撤职、降级等措施,以警示他人并保护企业利益。
3. 处罚惩处:对于屡教不改、对事故负有重大过失的管理人员,可以考虑采取罚款、停职、开除等严厉的处罚措施,以维护企业的安全和稳定。
4. 教育培训:对于直接或间接参与事故的管理人员,可以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对生产安全的认识和责任意识,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建立激励机制:在问责的同时,也要适度引入激励机制,对无事故记录和良好业绩的管理人员进行奖励,以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6. 完善制度和机制:事故发生后要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问责应尽量坚持事实、公正、公平原则,避免因个人情感和压力而违背正当程序。
同时,问责也应该是一种预防机制,通过问责倒逼管理人员加强对生产安全的关注和管理,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2)一、前言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或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
作为企业管理人员,对于生产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和义务。
问责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可以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问责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生产事故的问责始终以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维护企业正常运营为首要目标。
在问责过程中,要始终把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绝不以牺牲员工的安全为代价。
2. 事故责任追究原则:问责应以事实为根据,依法依纪,加大对直接责任人员和间接责任人员的追责力度,确保问责的公正公平。
集团公司问责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问责管理制度集团公司问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问责管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失职行为的发生,保障生产经营秩序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问责对象包括具有管理、技术决策权限或处在管理、技术关键岗位或对生产经营有一定影响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问责,是指对员工违反法律法规、集团规章制度,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失职、渎职行为给予的责任追究。
第四条问责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一)依法依规、失责必究。
依据法律法规、集团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失职人员,必须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问责必严、责罚适当。
问责工作应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在充分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的基础上,依规公正地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分层分级、落实责任。
问责工作应按照经营管理权限及职能职责,分层分级开展职责权限管辖范围内的责任追究工作,层层建立健全问责制度规范,把问责落实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
(四)惩教结合、纠建并举。
在严肃问责的同时,加强案例总结和警示教育,及时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经营管理漏洞,健全问责工作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失职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问责的情形第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一)对法律法规、集团规章制度或决议决定,未贯彻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二)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不担当的,或职责权限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管理松懈、问题突出、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的;(三)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公司投资、购销、生产运营、财务状况、职工权益、企业名誉等方面造成损害的;(四)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职责范围内发生各类事故、事件、案件的,或对发生的各类事故、事件、案件未按规定报告和处置的;(五)对重大风险隐患、内控缺陷等问题失察的,或发现重大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的;(六)不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不作为、乱作为的,或对重点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七)违反集团公司相关保密规定,泄露秘密的;(八)发生相关专业管理问责细则规定的失职情形的;(九)其他失职、渎职应当问责的情形。
企业问责制度
企业问责制度企业责任问责制度(试行)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责任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坚决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格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和在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责任问责对象:(一)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等;(二)中层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车间主任、仓库主任等单位的正副职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责任问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在对责任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须坚持“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都要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责任追究:(一)违反《合同法》等法规,在合同(协议、合约等)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因玩忽职守、内外勾结、泄漏或窃取企业(商业、技术)机密等,造成经济合同纠纷,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二)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操作规程》等法规,造成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或者火灾事故的;(三)违反《技术规范、标准》等法规,造成质量事故的;(四)因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经济纠纷或者其它不良后果的;(五)对事故处置不力,导致后果扩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六)完不成“年度经济目标、工作目标和公共目标”的。
第七条责任问责追究方式:(一)责令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降薪等行政处分;(四)给予罚款、一次性赔偿、全额赔偿等经济处罚;(五)留用察看、辞退、开除;(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七)以上责任问责追究方式,可单款或多款合并执行。
安全问责问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
三、安全问责问效原则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3. 坚持权责一致、奖罚分明、责任追究到底的原则。
四、安全问责问效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3.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4. 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5.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6. 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五、安全问责问效方式1. 定期检查: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 专项检查:针对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3. 随机抽查: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随机抽查;4. 举报投诉:鼓励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
六、安全问责问效程序1. 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及时记录并报告;2. 对安全隐患或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3. 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整改效果;4. 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七、安全问责问效结果处理1.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2.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3.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有企业问责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目录第一部分问责的定义及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责任追究的原则及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部分责任追究处理细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部分分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基本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财务管理方面......................................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研发采购体系方面..................................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营销及市场管理方面................................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质量管理方面.......................................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投资管理方面.......................................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节安全责任方面.......................................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部分问责处理权限与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部分其他事项...........................................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部分问责的定义及适用范围第一条为进一步界定职责、规范行为、严肃纪律,按照“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授权经营、监管有效”的原则奖优、治庸、罚劣,实行程序化管理,减少和避免因决策失误给企业和股东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员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企业重大事项问责制度
企业重大事项问责制度1.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企业重大事项问责的流程、责任认定和处罚措施,保障企业的稳定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重大事项的管理和问责。
2. 定义2.1 重大事项:指对企业运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或决策,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规划、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市场营销等方面。
2.2 问责:指在重大事项出现问题或失误时,对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以促使其承担责任和改正错误。
3. 问责原则3.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所有重大事项问责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问责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3.2 依法依规原则:问责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3.3 强化管理原则:问责应着眼于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 问责对象和责任认定4.1 问责对象:包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4.2 责任认定:根据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和相关人员的职责范围,认定责任大小和责任人。
4.3 责任分类:按照责任大小和影响程度,将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5. 问责程序5.1 报告:重大事项出现问题或失误时,相关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5.2 调查: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重大事项进行调查,了解事情经过和原因,收集相关证据。
5.3 认定:根据调查结果,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
5.4 处理:根据责任大小和影响程度,主管部门应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6. 处罚措施6.1 经济处罚:对责任人进行罚款、扣工资等经济处罚。
6.2 纪律处分:对责任人进行警告、记过、降职等纪律处分。
6.3 刑事追究:在问责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行为,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 申诉程序7.1 申诉渠道:被问责人有权对问责处理结果提出申诉,可以通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司法途径进行申诉。
问责管理制度
问责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实行规范和标准化管理,提高各级岗位工作的执行力和时效性,增进部门之间工作的良性协调,将“问责与效能提高,加强与过程相结合”,使之有章可循,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遵循“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促使公司各级员工培养成恪尽职守、严于律己的良好作风,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岗位员工。
三、问责对象指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各岗位任职人员(以下统称“问责对象”),在岗位责权、执行能力、监督检查、授权执行等工作职责范围内,因故意或者过失等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部门及岗位职责,导致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良机,甚至损害公司或其他部门(同事)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不履行部门及岗位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部门和岗位职责,包括无合理依据以及不依照规章制度、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四、问责原则(一)核心原则1.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2.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3.谁主管谁负责原则;4. 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问责制度”是依照部门负责人“领导负责制”及员工“岗位承担制”的工作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奖罚分明、追究过错与责任相对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在追究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当主动纠正错误,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
同时,坚持“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五、职责划分(一)公司成立问责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副总担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问责小组成员。
(二)行政部负责牵头,组织各项会议以及各项问责责任认定及调查工作。
(三)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权向公司董事会实名举报被问责人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行政部核查确认后,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方案,上报问责小组处理。
(四)出现以下第六条问责范围内的任何事项,公司都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问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引导公司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杜绝各类失职行为,惩处岗位不作为与不正确作为,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决定、计划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恪尽职守、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管理与追究机制,更好地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目标,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工作计划失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公司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问责对象(即被问责人)公司各类各级工作岗位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
第四条问责范围公司所有决策、研发、生产、品质、采购、仓管、车间、销售、技术维修服务、行政、人事、安全等管理工作及保障服务活动。
第五条问责制坚持的主要原则1、权责一致的原则行使权力必须履行对等的责任,任何人不得将权力和责任分割开来,不得仅行使权力而不承担责任,谁主管、谁负责。
2、在对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须坚持“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对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都要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3、公正、公平的原则出现不作为、失职、渎职、贪腐行为的人员,将严格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实施问责。
4、问责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问责与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通过强化问责制达到改进和促进管理工作之目的。
5、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强化问责和实行绩效考核(时机成熟后进行)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相关培训和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控制。
第六条责任落实方式采取召开分析会的方法落实责任。
召开分析会的程序:属某一部门责任的由该部门组织召开分析会;属于两个及以上部门责任的由公司副总主持、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召开分析会;属于公司部门经理责任的由总经理组织召开问责领导小组分析会。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范本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生产事故问责原则1.生产事故发生后,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问责,旨在追究其不正确、不专业或不合理的管理和监督责任,严肃处理违法违规或失职渎职行为。
2.问责应坚持客观公正、从严从快的原则。
问责工作必须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被问责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问责依据1.问责依据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安全生产制度;(2)上级主管部门、协会、行业标准规定;(3)相关法律法规;(4)电话、短信、邮件等通讯记录;(5)培训记录;(6)相关会议纪要;(7)现场检查、巡视记录;(8)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等。
第二章问责程序第四条问责程序分为四个环节:调查处理、听证答辩、问责决定和执行过程。
第五条调查处理1.生产事故发生后,应组织专家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相关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调查,提供调查所需的信息和证据。
2.调查组应及时向企业和相关管理人员介绍调查情况,并听取相关管理人员的陈述、申辩及提供证据的机会。
3.调查组应出具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问责意见。
第六条听证答辩1.被问责人员有权要求进行听证答辩,可自行或委派代理人进行申辩。
2.听证会应邀请有关人员出席,并通知相关被问责人员和其代理人,告知听证会时间、地点和内容。
3.听证会应按规定程序进行,主持人应保障被问责人员的申辩权益,采集相关证据据,并制作听证纪要。
第七条问责决定1.根据调查报告和听证纪要,进一步核实事故责任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后,由管理层进行问责决定。
2.问责决定应根据事故责任的轻重和被问责人员的失职程度,科学、公正、适度地进行,可以采取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纪律处分措施。
第八条执行过程1.问责决定由企业领导签署,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时通知其问责决定的内容和执行程序。
2.被问责人员应如实接受处罚,积极整改问题,配合执行过程,并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
问责制度实施细则(五篇)
问责制度实施细则为了从严治企、规范管理,全面提升项目部的执行力、顺利实现项目部“五大控制目标,真正做到激励到位、约束到位、有错必究、失责必问,充分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
根据上级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追究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和本规定条件及程序,对项目部员工和外协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出现失误、工作流程中断、失职、或其他过失行为,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根据工作性质、具体情节和造成后果程度等情况,按照一定程序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内部惩戒的管理制度。
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按质量安全事故规定处理,发生盗窃案件按治安保卫方面的规定执行,违反劳动纪律按劳动纪律规定有关处理。
二、问责依据:1、各岗位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2、公司和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指标和工作指令。
3、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
4、外协队以劳务合同条款、项目部规章制度、工作指令为依据。
5、公司和项目部有关规定。
三、问责范围。
项目部全部岗位员工,外协队,重点是各级干部和管理人员。
四、问责种类。
口头批评、通报批评、罚款、减发或者取消绩效工资、降低岗位系数、调换岗位、降职使用、引咎辞职、免职、退场。
五、问责程序和权限:1、责任追究由分管部门或者上一级领导对下一级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报请项目经理或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执行,重大事件问责意见提请处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即:经理—副经理—主管部门部长—本部门人员、各作业队、外协队。
2、综合考评按岗位绩效考核程序办理。
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影响程度的区分和处罚:造成影响不大,是指在、本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口头批评,或通报批评和罚款50—____元;造成一定影响是指在项目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罚款100—____元,或减发绩效工资,或调换岗位;造成影响较大是指在项目部内部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罚款300—____元,取消当月绩效工资,或降低岗位系数、或调换岗位、或降职使用;造成严重影响是指在超过项目部以外造成较坏影响,且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罚款1000—____元,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免职、退场。
追责问责制度范本
追责问责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追责问责工作,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追责问责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追责谁的原则。
第三条追责问责工作范围包括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以及与公司有合同、协议关系的第三方。
第四条追责问责工作按照层级管理、逐级负责的要求,实行分级负责、分工处理的制度。
二、追责问责情形第五条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追责问责:(一)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欺骗隐瞒等行为的;(四)未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公司整体进度的;(五)其他应当追责问责的情形。
第六条第三方在履行合同、协议过程中,有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合同、协议规定等行为的,应当予以追责问责。
三、追责问责程序第七条追责问责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问题发现:各级管理人员发现员工或第三方有应当追责问责的情形,应当及时报告上级管理人员。
(二)问题核实:上级管理人员对报告的问题进行核实,确有应当追责问责情形的,应当启动问责程序。
(三)问责决定:问责程序启动后,上级管理人员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作出问责决定,可以是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
(四)问责执行:被问责人员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管理人员提出申诉。
申诉期间,问责决定照常执行。
(五)申诉处理:上级管理人员收到申诉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确有错误的问责决定进行纠正。
(六)归档:问责结束后,上级管理人员应当将问责决定和相关材料归档保存。
四、追责问责后的处理第八条被问责人员应当在问责决定生效后,认真整改,如有再犯的,应当从重处理。
第九条追责问责工作应当保密,不得泄露问责过程中获取的个人隐私信息。
问责机制
问责管理规定一、指导思想1、为了健全完善内控体系和机制,促进公司全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经营、管理团队,特制定本规定。
2、问责制是指对公司全员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工作、过失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管理机制。
3、本规定坚持:人人平等,责任与权利对等,严格区分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严格、严肃、客观、公平、公正,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问责的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聘任的员工,问责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松懈,措施不到位或不作为,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2、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信息及客户相关信息的保密事项,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3、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的;4、未及时果断有效处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案件,给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5、管理不作为,导致其管理的下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6、违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员工勤政,廉政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中禁止性规定的;7、不接受监督或不配合有关部门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8、对下属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包庇、袒护、纵容等行为的;9、工作不做为的;10、在公司财产、员工安全受到威胁时,不实施或不组织救助的;11、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主观盲目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12、在公司采购、招标、营销等经济活动中出现严重徇私舞弊或渎职、失职行为的;13、在公司一般或重大施工项目中,虚报、贪污、冒领使用材料或虚开报销经费的。
14、在公司物业招商、日常管理活动中徇私舞弊、严重失职及与商户有利益关系等行为的。
三、问责的种类及形式(一)问责的种类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2、通报批评;3、留用察看;4、降职降薪;5、调离岗位、停职、引昝辞职、撤职;6、赔偿;7、罚款8、解除劳动合同;9、追究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公司内部失职问责制度范本
公司内部失职问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失职问责,是指对公司员工在职务行为中因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工作目标未完成等不良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公司内部失职问责制度坚持以下原则:(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二)责任与权利对等;(三)谁主管谁负责;(四)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五)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第二章问责范围与对象第四条失职问责范围包括:(一)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二)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客户信息的保密事项,造成公司损失的;(三)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的;(四)发生重大投诉、安全事故或重大案件,给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五)管理不作为,导致其管理的下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六)违反公司其他相关规定的。
第五条失职问责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章问责程序第六条失职问责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线索发现:公司内部或外部人士发现员工可能存在失职行为,可以向公司举报;(二)调查核实:公司有关部门对失职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三)问责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公司管理层依据本制度相关规定,作出问责决定;(四)问责执行:公司将问责决定通知被问责人,并根据决定执行相应的问责措施;(五)整改与反馈:被问责人应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整改,并向公司反馈整改情况;(六)信息公开:公司对问责结果进行公开,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
第四章问责措施第七条失职问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降级、降职;(六)解除劳动合同;(七)其他相应的问责措施。
人员追责问责方案
人员追责问责方案在职场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管理问题。
其中,人员追责和问责是重要的管理手段。
在如今的企业管理中,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追责问责方案,可以保障企业的发展、员工的工作秩序和公司的整体形象。
一、人员追责人员追责,是指对职工在工作中违反公司规定或者原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举报当发现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者原则行为时,下属可以选择私下说服,也可以向上级汇报。
对于重大的问题需要立即向上级反映,而一些小的问题则可以采取私下交流,寻求解决。
2. 调查在举报后,应该由经理、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调查应该是全面而深入的,可以通过听取雇员、证人的陈述,查看证据,以及其他适当的手段,来确定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3. 执行如果经过调查发现雇员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应该对其进行惩罚,严格执行公司制度,直至开除。
雇员的追责行为,不仅仅是施加惩罚,更重要的是为了强调公司的原则、规定,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持公司的良好声誉。
二、问责体系问责体系,是指员工主动承认并在一定范围内负责错误或不当行为的一种制度。
在公司中,问责体系可以起到以下几个作用:1. 促进公司发展问责体系可以让员工知道自己存在不当行为或错误的能力,以及自己的身份和职责。
它可以使员工充分了解公司的目标和标准,并以此为基础,开展高效的工作行动。
2. 维护公司形象员工是公司的形象代表。
一旦其行为不当,不仅会给公司的声誉带来影响,也会降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士气。
3. 引以为戒问责体系可以起到引以为戒的作用,让员工知道他们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他们面临的风险和后果。
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公司的责任落实到员工的个人身份之中,并使其更加准确地了解自身角色和工作职责。
三、人员追责问责方案制定的具体步骤1. 找到方案主管方案主管是一个负责制定方案并监督方案实施的人。
可能是经理、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管理部门的人。
2. 制定计划方案主管应该首先制定一份计划,详细说明雇员违规或不当行为的各种情况。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
管理人员在生产事故中的问责细则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事故的性质、原因和后果等因素,对管理人员的责任进行划分。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 直接责任:指管理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疏忽职责、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
- 间接责任:指管理人员在事故中没有直接的过失,但在事故发生前或事故发生时,未能采取必要的措施、不正确履行职责或未及时纠正问题,导致事故的发生。
2. 责任界定: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明确每个管理人员的责任界定。
根据管理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权力,对其在事故中承担责任的范围和程度进行明确。
一般来说,高层管理人员对事故承担更重的责任,中层管理人员对事故承担适度的责任,基层管理人员对事故承担较轻的责任。
3. 处罚措施:对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根据其责任的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处罚的方式可以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降薪、辞退等。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管理人员的过错程度,可以酌情加重处罚。
4. 教育培训:对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生产管理能力。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安全管理知识、风险防控措施、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5. 改进措施: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管理不善的情况,对企业的管理体系进行改进。
通过制定更加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提高管理人员的能力,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施问责细则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决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同时要注重教育和改进,不仅要追究责任,还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谁主管、谁负责”
三、事故问责案例
2. 2009年西北BK6H井井喷事故案例
1.工程技术研究院测试工艺研究所作为《巴楚地区巴什托气田BK6H井油管 测试施工设计》的设计执行单位,对本次设计存在的重大缺陷负直接 责任,给予设计人徐刚、审核人杜春朝行政记大过处分。 2.工程技术研究院作为测试工艺研究的主管单位,该院长期存在的无设计 资质,以及设计管理分工不清,设计审批制度不明等问题,并对该次 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给予分管完井测试工作的副院长蔡雨田行 政记过处分,给予院长林涛行政警告处分。 3.完井测试管理中心作为施工作业的管理单位,长期委托无资质试压单位 承担井口设备试压工作,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试压工艺不完善, 现场试压不完整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完井测试管理中心主任张 梦华行政记过处分。 4.工程处作为西北油田分公司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 的管理责任,给予处长张平行政警告处分。 5. 集团公司党组管理的西北油田分公司领导人员同时也受到了问责。
除“安全工作是安全部门和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的职责”的偏见。
中原油田分公司采油工程技术研究院
二、如何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安全责任制
3.完善制度:配套、健全、完善考核问责制度,并严格兑现。
按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 、 “党政同责” 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分。 乙方(承包商)事故视同企业内事故处分。……,如果 乙方是集团公司所辖工程企业的,还将对乙方进行问责,施 行甲乙方“双问责”。
二、如何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安全责任制
1.把握关键:分管安全的领导要组织安全部门理顺领导、机关职能部门、 设计、培训等机构及下属单位的责任制,职责分解到岗位,健全岗位、 部门、井控及综合责任体系,并经安委会审查通过和行文颁发执行。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范文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范文生产事故是企业经营中不可避免的风险之一,对于发生的生产事故,及时、有效的问责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安全的重要举措。
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于管理层发生的生产事故,必须严格进行问责。
下面就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进行具体阐述,以期能更好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一、事故责任调查对于发生生产事故,首先要进行全面、客观的责任调查。
责任调查要由专业的调查小组负责,小组成员要具有相关的技术和专业知识。
调查过程应严格依照事故调查程序进行,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透明。
调查过程中,要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包括现场照片、录像、文件资料等。
同时,要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和意见,对于与事故相关的人员进行询问和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并尽量排除不相关的干扰因素。
二、追责标准和责任界定在生产事故责任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明确追责标准和责任界定。
根据不同的责任情节和性质,进行区分和界定责任的程度和范围。
1. 直接责任: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在责任调查中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直接责任人包括现场负责人、操作人员等。
对于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企业管理规定进行问责。
2. 间接责任:对于事故发生有一定影响和责任的管理人员,在事故责任调查中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间接责任人包括生产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等。
对于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企业管理规定进行问责。
3. 职能责任:对于在事故发生中未履行相应职责的管理人员,应根据其职能责任进行相应问责。
职能责任人包括安全技术人员、监督人员等。
对于职能责任人,要依据职责范围和权限进行相应问责。
三、问责措施和处罚方式根据责任界定和追责标准,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和处罚方式,确保问责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1. 警告处分:对于责任轻微,事故责任程度较轻的人员,可以给予警告处分。
警告处分是对责任人的一种提醒和警示,表明其错误行为已被认定,要求其慎重对待安全生产工作。
国有企业问责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草稿)
目录第一部分问责的定义及适用范围 (2)第二部分责任追究的原则及依据 (2)第三部分责任追究处理细则 (4)第四部分分则 (8)第一节基本规范 (8)第二节财务管理方面 (10)第三节研发采购体系方面 (13)第四节营销及市场管理方面 (16)第五节质量管理方面 (18)第六节投资管理方面 (19)第七节安全责任方面 (20)第五部分问责处理权限与程序 (21)第六部分其他事项 (22)第一部分问责的定义及适用范围第一条为进一步界定职责、规范行为、严肃纪律,按照“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授权经营、监管有效”的原则奖优、治庸、罚劣,实行程序化管理,减少和避免因决策失误给企业和股东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员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部门、人员因故意或过失,单独、共同或与公司外部第三者共同实施的,给公司经济利益已带来事实上损害、或给公司带来重大不良影响的事实和行为,这种行为应该受到问责。
问责是在工作过程、各部门自查过程、公司内外投诉、举报、申诉及违规、违法责任人检讨过程等所发现,通过正当合法的调查、审计、监察手段取证,证实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的行为责任,并责令其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单独或合并承担行政、经济责任的工作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责任追究的原则及依据第一条责任界定的一般原则:(一)对当事人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未尽职责、或违反常规常识、或滥用职权操作业务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二)授权人因授权不当或用人不察导致被授权人发生责任事项的,授权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三)部门领导应对其部属的渎职、重大失职、违规违纪等行为视其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四)责任事故是由连续的业务操作行为导致的,各有关当事人对自己所处时间段实施的业务行为负全部责任,并对其已向下一环节责任人传递的业务信息的真实性、合理性负全责。
当事人并非本身业务操作不规范、不负责任而完全是因其上一环节责任人提供的数据信息不真实、不合理导致责任事故,且当事人已经采取充分措施避免或挽救损失或影响进一步扩大,责任由其上一环节责任人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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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级人员问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职责,促使公司各部门主管恪尽职守,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过错,建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高绩效团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问责制,是指公司对公司各部门、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以下统称“问责对象”)在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控制,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
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部门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良
机,或者损害公司或其他部门(同事)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
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前提所称不履行部门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
不正确履行部门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
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第三条问责制度依照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制的工作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奖罚分明,追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在追究过错责任的同时,应
当主动纠正错误码,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尽量减少不良后果的发生。
第四条问责处罚的原则: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二)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四)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等原则;
同时,坚持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第二章问责的范围
第五条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
(一)经公司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工作任务及落实要求,非因客观原因,而是因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的。
(二)不认真执行领导的指示、决策和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有关决议或决定事项;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及对外形象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因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和全局发展的。
(四)对可能工作质量的关键质量特征,关键节点,关键部位或者重要影响因素,不设置质量控制点,导致产成品质量不合格的。
(五)没有依照公司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时限(特殊情况除外)进行决
策或审批,造成决策错误码、工作贻误码或损失的。
(六)不按照会议决定办事,或者直接干预具体工作行为,不采纳下取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错的。
(七)虚报浮夸或瞒报、迟报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损失的。
(八)管理不严,对上隐瞒问题,对下包庇、袒护、纵容的;或指使、暗示下属单位或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九)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改进和治理的。
(十)在抗御各种自然灾害、处理重特大事故中未按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及时、有效地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的。
(十一)发现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项目严重亏损、潜亏损的。
(十二)商务活动中违反规定的,造成重大损失的。
(十三)问责过程中应遵守回避制度要求而未回避者。
(十四)公司认为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六条问责对象所管理部门或所管工作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问责对象追究责任:
(一)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重大案件;或者因决策不当,措施不力,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违规招聘、采购、引进不符合公司条件者,导致工作秩序混乱、工作贻误、损害公司利益带来不良后果的。
(三)在生产监督检查和处罚过程中,未按既定职责、权限、程序和事实依据实施工作管理日常检查和处罚,无具体理由、事项擅自实施检查和设立处
罚或者擅自改变检查、处幅度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
或给员工或合作伙伴造成损失的人身、利益侵害的。
(四)不受理管理范围内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不进行处理的。
(五)问责执行部门应按照回避要求而未回避,或问责工作不能公正公平处理的。
(六)年度内本部门本单位被公司给予告诫而不按要求整改到位的。
(七)公司认为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过错行为。
第七条上述问责条件中的经济损失界定如下:2000元以内的损失属工作失误;10000元以内的损失属重大经济损失;10000以上的损失属严重经济损失。
第三章问责的形式及种类
第八条问责的种类:
(一)责令改正并作出书面检查;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通报批评;
(四)留用察看;
(五)调离岗位、停职、撤职;
(六)责令辞职;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
第九条问责对象的问责,由公司领导班子会议根据员工、客户、合作伙伴的检举、投诉、控告或工作考核评估结果以及实际工作情况提出。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责成
总经理进行调查核核实,提出事实依据,由公司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
(一)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二)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纠正的;
(三)确因意外和自然因素造成的;
(四)非主观因素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五)因行政干预或当事人确已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而未被采纳的,不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究上级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从严或加重处罚: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由个人主观原因所致的;
(二)拒不承认错误的;
(三)事故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欺上瞒下的;
(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无法补救的。
第四章问责程序
第十二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被问责人出现过失后,要责成其作出产生过失的说明及避免今后工作中再发生过失的计划和措施,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
第十四条被问责人应当配合调查,提供真实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调查,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检举、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五条问责调查处理实行回避制度。
工作人员与问责对角有血缘、亲戚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提出请示回避。
第十六条公司在作出问责处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问责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问责处理应当制作书面决定送达当事人;处理决定应当说明错误事实、处理理由和依据,
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申诉权利。
第十七条公司宣布问责决定时,由总经理与问责当事人谈话,并将《问责书》送达问责对象。
问责的材料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公司领导班了成员会作出的问责决定同
时下发各单位和人事行政部,并存入公司文件档案。
第十八条问责当事人对问责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收理处理决定起15日内向公司总经理申请复核。
其中对处分不服的,提出申请,在复核期间,问责处理决定不停止执
行;复核中发现处理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第十九条问责处理应同时要求责任人分析事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以及后期预案,并书面报告给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会议。
第二十条为保证问责工作顺昨进行,公司所有各项工作必须有书面的记录,便于对相关工作责任进行追溯和责任界定。
对于缺乏相关记录无法准确界定责任的情况,
所有相关责任人将被一起问责。
2014.9.5
问责审批表
调查日期:年月日
被问责人所属部门职位问责事件
调查核实
结果
总裁办:
日期:
处罚建议
总裁办:
日期:
公司领导
小组会签
意见
总裁审核
意见
总裁: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