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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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坝乡中心小学
凌城中心小学教师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职工出勤行为,依据《睢宁县教育局局机关请销假制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凡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坚持先办理后实施的原则,须由本人提前办理,以书面形式报告(请假条),经批准并安排好手头工作后方可离岗。因突发事件本人不能亲自请假者,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
1、工作日期间因事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事假:中心校工作人员请假2天(含)以内的由中心校长批准,各校教职工由各校校长批准;请假2天以上的由中心校长批准;要写好请假条送校长室备案。
3、病假:凭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病历、医疗发票,中心校工作人员请假2天(含)以内的由中心校长批准,各校教职工由各校校长批准;请假2天以上至1周者由中心校长批准。一周以上者由学校及请假人备齐诊断证明、病历、发票、个人申请,经中心校报县教育局批准,45岁以下女职工需提供计生证明。
4、婚假、产假等按国家法律规定办理。
5、未办理请假手续(包括未将假条送校长室备案),又无正当理由缺勤的,一律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6、请假期满,应及时向有关领导销假并报校长室备案。若需续假,必须履行续假手续。
二、各校考勤内容
1、各校教职工每天两次签到。
2、每天上午早读坐班,午饭后第一节课前坐班、空课坐班(由语数科老师安排)。
3、教师上课情况。
4、学校及上级召开的所有会议、教研集备活动、业务学习等参加情况。
5、值日教师到岗、节假日值班及值周值班情况。
三、考勤绩效工资奖惩
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201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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