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依法收取外省牌照警车通行费的通知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7条第1款:“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
第2款:“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第3款:“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另外,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以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或者免交车辆通行费。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
行政法规授权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拒绝通行权,但是实践中,各地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单位仅对冲岗车辆实行“黑名单”制度,拒绝通行,对大量拒交、逃交、少交通行费车辆未纳入“黑名单”,放纵了上述车辆。
高速公路通行费相关法律条款1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
任何人不得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的活动。
发生前款规定的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行为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免交包交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8]63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免交包交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免交包交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8]63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云南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免交包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二00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云南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免交包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免交和包交管理工作,规范车辆通行费免交和包交行为,促进公路交通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和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监发[2007]3号)有关规定,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车辆通行费的免交和包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免交和包交管理工作。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具体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免交和包交手续。
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办理免交和包交车辆通行费手续。
第四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促进公路交通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免费管理第五条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规定,下列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一)军队和武警部队车辆;(二)公安机关在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三)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四)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五)在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六)经省人民政府或省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通行的车辆。
河南省交通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交征[2005]3号
河南省交通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交通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交征〔2005〕3号二00五年一月十一日)各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根据交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622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发展高效运力,降低运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动道路运输结构调整,鼓励使用多轴大型运输车辆,依法增加运量,提高运输质量和效益,使合法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业户真正得到实惠,同时充分考虑我省收费公路还贷的压力,兼顾广大经营性收费公路企业的利益,经省政府同意,降低10段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降低商丘至灵宝等10段高速公路4、5、6类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降低后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按附件1规定执行,其中洛界高速公路漯河至沈丘(省界)段的其他车型收费标准仍按豫发改收费[2004]2042号文规定执行,降低标准的收费路段目录按附件2执行;新庄至山西晋城(省界)高速公路焦作西站至晋城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仍按豫计收费[2002]172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为简化计算手续,方便通行,提高工作效率,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采取5元、10元等整数计征。
二、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仍按豫计收费[2001]1725号文件规定实行优惠政策。
三、对超载车辆实行计重收费,具体办法按照豫计收费[2003]1216号文件执行。
四、通行费征费有关车辆类型、吨位、座位的界定,依据交通部、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第三册)的通知》(交公路发[2000]563号)执行。
湖南高速收费标准
湖南高速收费标准湖南省是我国中部地区的一个重要省份,高速公路网密集,交通发达。
湖南高速收费标准是指在湖南省境内行驶车辆所需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用。
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制定,旨在合理调节交通流量,保障道路畅通,维护道路设施,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根据《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湖南高速收费标准主要根据车辆类型、行驶里程和通行时间等因素来确定。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一、车辆类型。
1. 小型车辆(包括轿车、小型客车等),根据车型不同,收费标准有所不同,一般按每公里0.5元至1元不等。
2. 大型车辆(包括货车、大巴等),收费标准相对较高,一般按每公里1元至2元不等。
二、行驶里程。
1. 根据车辆行驶的实际里程来计费,收费标准按照不同的行驶里程段进行划分,一般分为0-50公里、50-100公里、100-150公里等不同档次。
2. 行驶里程越长,收费标准相对越高,这也是为了鼓励短途出行,减少长途拥堵。
三、通行时间。
1. 高峰时段(如节假日、周末等)通行费用相对较高,以鼓励错峰出行,缓解交通压力。
2. 非高峰时段通行费用相对较低,以促进交通流畅,提高道路利用率。
在实际操作中,湖南高速收费标准的执行单位会根据交通流量、道路状况、车辆类型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以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此外,为了方便驾驶人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用,湖南省还推行了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通过预先在车辆上安装ETC芯片,实现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停车通过,并自动扣费,提高了通行效率,减少了交通堵塞。
总的来说,湖南高速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保障道路畅通,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通过合理的收费标准,可以引导车辆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减少交通拥堵,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为广大驾驶人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的出行体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04•【字号】湘政办发〔2021〕70号•【施行日期】2021.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第三章收费业务第四章客户服务第五章车辆通行费归集与清分结算第六章联网收费技术服务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维护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高速公路适用本办法。
省内所有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和使用者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全省高速公路按照“统一标准、联网运营、分级管理、聚合清算”的原则进行联网收费管理。
车辆通行费按照“准确、公正、高效、透明”的原则,进行清分和结算。
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结算前,归全体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共同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延缴、截留或挪用。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工作,委托省高速公路联网结算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工作。
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协助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实施价格管理、监督。
省人民政府财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监管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车辆通行费集中归集账户。
高速公路通行费最新规定
高速公路通行费最新规定关于高速公路通行费最新规定一直以来,高速公路通行费收不收、收多少是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并持续热议的问题。
在今年召开的全国两大会议上,两大会议代表纷纷提案,建议修改现行的收费公路政策。
日前,交通运输部答复了一批相关提案。
作为行业主管单位,交通运输部对这些建议怎么看,背后又有哪些考虑呢?免费现状1重大节假日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法定节假日及其连休日,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2“绿通”政策军队和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可以减免车辆通行费。
3其他情形高速公路与城市相互融合,部分路段成为连接城市内的主要干道,各地采取收费站外迁、绕城高速年票优惠等一系列办法,方便市内交通,如北京政府取消了五环路的收费,将所有收费站调整至五环以外,深圳政府通过政府回购方式取消了梅观高速公路收费,并启动了市政化道路改造工作。
三大焦点8月,交通运输部答复了15项两大会议提案,其中关于收费公路政策的内容聚焦于以下三点。
根据答复内容,可以窥见当前一段时间内的收费公路政策导向。
焦点一:免费好VS收费好政协提案第1337号提出“逐步取消或减免道路收费”;人大建议第7559号提出“取消公路收费”。
交通运输部答复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发展,仍然需要依靠收费公路政策,收费公路政策将按照“用路者付费、政府性债务风险可控、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加强政府监管”等原则逐步完善。
我国将加快构建“两个公路体系”,即“统筹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的体现政府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从严控制并逐步减少一级、二级收费公路,最终实现只有联网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目标。
车辆通行费收费员:车辆通行费收费员考试卷及答案_0.doc
车辆通行费收费员:车辆通行费收费员考试卷及答案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填空题 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后,应当将时速提高到( )公里以上。
本题答案: 2、填空题 除( )和因工作需要进入收费亭的非当班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进入收费亭内。
本题答案: 3、填空题 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其通行费收取可以采用( )的方式,具体办法由( )制定。
本题答案: 4、填空题 因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人员过错,造成正常行驶车辆损毁的,由其( )案有关规定向车主赔偿损失。
本题答案: 5、多项选择题 不停车收费特情处理。
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 、车辆在经过未设专用车道的收费站时,需在出入口车道上将非现金支付卡从电子标签中取出,以停车刷卡方式通过 B 、通过非专用车道入口、未刷卡而领取通行卡的车辆,不得通过专用车道出口,而应驶至人工半自动收费出口车道交回通行卡,刷卡通过,也可用现金交纳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通行费C、车辆因出现U型行驶、非现金支付卡内无入口信息、卡内余额不足、电子标签出现故障或校验异常等不正常状况,在出口专用车道自动交易失败的,应驶至人工半自动收费车道交纳规定通行费D、由于系统故障致使专用车道无法正常通行时,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提前在显著位置告知过往车辆,并及时启动人工半自动收费本题答案:6、单项选择题一类客车通行费收取,其基本费率是()每公里。
A、0.4元B、0.45元C、0.6元D、0.5元本题答案:7、问答题计算题:一辆皮卡车其轴重分别为2吨、2吨,其在我省高速公路上的行驶里程为100公里,请计算出其应缴通行费。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文字号】湘政发〔1996〕33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公布日期】1996.07.23【实施日期】1996.07.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湘政发[1996]33号)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湖南省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三日湖南省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省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发[1994]41号)和交通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规定》([88]交公路字28号)、《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交公路发[1994]68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凡利用贷款(包括需归还的集资、投资)、引进外资和实行股份制经营新建、改建的属于全省公路规划网中的重要项目,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立项,工程质量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设立车辆通行费收费站:(一)高速公路及一、二级汽车专用公路;(二)平原微丘区连续里程超过20公里和山岭重丘区超过10公里的普通一级公路;(三)平原微丘区连续里程超过40公里和山岭重丘区超过20公里的普通二级公路;(四)长度超过300米的公路桥梁(改渡为桥的可放宽为200米);(五)长度超过500米的公路隧道。
上述里程标准应是竣工并经验收合格的实际里程,不得边施工边收费。
第三条凡全部由国家财政投资、养路费投资或采用民工建勤、民办公助、以工代赈办法以及个人和社会捐资修造的公路、桥梁、隧道,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
交通运输部关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5.07.21•【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加强收费公路管理,规范公路收费行为,保护收费公路使用者、投资者、债权人、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我部起草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右侧的“意见征集”点击“关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cn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法制司条法一处(100736)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
交通运输部2015年7月21日附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doc《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说明.doc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收费公路管理,规范公路收费行为,保护收费公路使用者、投资者、债权人、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收费公路,是指符合公路法和本条例规定,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含桥梁和隧道)。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
公路发展应当以非收费公路为主,以收费公路为辅。
收费公路以高速公路为主体,其建设、养护、管理资金除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外,通过政府举债、社会资本投资、征收车辆通行费等方式筹集。
第四条收费公路发展实行用路者付费。
收费公路的投资、建设和管理坚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实行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监管的原则。
收费公路使用者依法享有收费公路相关信息的知情权。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和本条例规定,以任何形式非法减损收费公路使用者、投资者、债权人、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法律法规知识学习1、《中华人民国公路法》所称公路,包括哪些部分组成?答: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2、《中华人民国公路法》是什么时候幵始实施的?答:1998年1月1日起实施。
3、《公路法》规定的通行费征收原则是什么?答:坚持“文明执收、优质服务、应征不漏、应免不征”。
4、《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是什么时间实施的?答:2004年11月1日。
5、《高速公路条例》是什么时间实施的?答:2005年3月1日。
6、《省高速公路条例》制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答:依据是《中华人民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7、简述《中华人民国公路法》的使用围。
答:《中华人民国公路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
8、《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设置收费站的审查批准有什么规定?答:(1)高速公路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除两端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
但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确需设置收费站的除外。
(2) 非封闭式的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
9、《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哪些收费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转让?答:(1)长度小于1000米的二车道独立桥梁和隧道。
(2)二级公路。
(3)收费时间己超过批准收费期限2/3 。
10、《中华人民国公路法》中关于收费站的设置有哪些规定?答:收费公路设置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应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收费公路设置收费站,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同一收费公路由不同的交通主管部门建设或者由不同的公路经营企业经营的,应当按照“统一收费、按比例分成”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设置收费站。
两个收费站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11、《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行业公约》的宗旨是什么?答:保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有序的联网收费环境,共同抵制和惩戒行业违规行为,促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高速公路给学生的复习题-2
复习题一、判断题:1.跨越、穿越高速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 以及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事先需经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同意。
(对)2.高速公路养护车辆进行作业时, 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 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高速公路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对高速公路养护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对)3.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
(对)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及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高速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高速公路畅通的活动。
(对)5.超过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桥梁、高速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 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桥梁上或者高速公路隧道内行驶, 由公安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并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错)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高速公路附属设施。
(对)7、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村义务工的范围内,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公路两侧的农村居民履行为公路建设和养护提供劳务的义务。
(对)8、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 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错)9、高速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在高速公路、高速建筑控制区、服务区等进行监督检查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对)10、禁止在高速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对)1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可以自由确定。
(错)12.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组织的清障施救行为属于行政行为。
(对)13.高速公路建设需要使用国有荒山、荒地或者需要在国有荒山、荒地、河滩、滩涂上挖砂、采石、取土的,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后,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非法收取费用。
(对)14. 高速公路受国家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2.26•【字号】内发改价费字〔2019〕1012号•【施行日期】2019.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内蒙古自治区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局、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为切实做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高速公路收费,降低物流成本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有关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结合我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工作实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重新核定调整全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收费公路车型分类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65号)规定执行。
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一)车辆通行费计收方式车辆行驶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经营性二级公路和独立桥梁、隧道按车型收费方式计收。
(二)车型收费标准及认定方式1、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通行费收费标准》(附件l)执行。
2、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车型和实际行驶里程以及对应的费率标准计收,ETC 车辆通行费计算精确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人工收费计算精确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3、一级和经营性二级收费公路车型分类及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一级和经营性二级收费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附件2)执行。
湖南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湖南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湖南省是中国中部地区的一个重要省份,其高速公路网发达,为省内外的交通提供了便利。
在日常出行中,我们经常会使用高速公路,因此了解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我们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湖南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首先,湖南省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主要分为车辆类型和行驶里程两个方面。
对于车辆类型,一般分为小型车、大型车和特种车辆。
小型车包括轿车、小客车等,大型车包括客车、货车等,特种车辆包括挂车、拖拉机等。
不同类型的车辆收费标准有所不同。
其次,根据行驶里程的不同,收费标准也会有所调整,一般分为不同的收费档次,如0-100公里、100-200公里、200-300公里等。
具体来说,湖南省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按照车辆类型和行驶里程的不同,收费标准也有所区别。
以小型车为例,按照不同的行驶里程,收费标准大致为,0-100公里收费为30元,100-200公里收费为60元,200-300公里收费为90元。
而对于大型车和特种车辆来说,收费标准会有所提高,具体收费标准可咨询相关部门或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进行查询。
需要注意的是,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可能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
比如,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可能会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另外,不同的高速公路也可能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因此在出行前最好提前了解相关信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困扰。
总的来说,了解湖南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对我们的出行十分重要。
只有在了解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更好地规划出行路线,避免因为收费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希望本文所介绍的湖南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能够为大家的出行提供一些帮助,祝大家出行顺利,一路平安!。
高速公路收费应知应会知识点汇编
高速公路收费应知应会知识点汇编第一部分法律法规1、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的政策依据是什么?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的法律依据是:(1)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1999年7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改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3)2004年11月1日颁布执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4)2013年9月29日修订的《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5)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2、根据《公路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哪些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1)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2)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3)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
3、国家规定减免车辆通行费的范围?1)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2)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3)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4)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5)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4、《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对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如何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审查批准:(1)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
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2)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
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5、《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哪些内容确定?应当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成温邛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川交发[2008]40号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成温邛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正文:----------------------------------------------------------------------------------------------------------------------------------------------------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成温邛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2008年12月15日川交发[2008]40号)成都市交委、成都市物价局:你们《关于成温邛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成交[2008]544号)收悉。
成温邛高速公路起自成都绕城高速公路文家立交桥,经温江、崇州,止于邛崃邛名路口,全长65.6公里,其中:成都至崇州25.8公里,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崇州以远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由中旭高效有限公司和成都成温邛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成都成温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项目业主,负责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
根据成都市审计局2007年第14号审计报告,该项目竣工决算实际投资额为15.84亿元(含原路资产折资3.98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5.54亿元,国债专项资金0.3亿元,银行贷款10亿元。
该项目经省政府川办函[2005]18号文同意,省交通厅、物价局川交发[2005]8号文批准按经营性公路从2005年1月31日起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根据四川同德会计师事务所川同德会审[2008]204号审计报告,截至2008年6月30日,已累计收取车辆通行费3.42亿元,支付利息1.79亿元。
现已完成竣工验收及审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温邛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川办函[2008]205号)精神,现就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事宜批复如下:一、同意成温邛高速公路按经营性收取公路项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期限30年,即从2005年1月31日起至2035年1月30日止。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试题
1、《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是根据什么法律制定的?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公路发展应坚持什么原则?答:以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3、建设和管理政府还贷公路,应当按照什么原则依法设立专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答:政事分开的原则4、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布,采用什么方式选择投资者?答:招标投标5、非封闭式收费公路在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多少公里?答:50公里6、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加强对收费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收费人员应当做到什么?答:文明礼貌,规范服务7、政府还贷公路的管理者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应当全部存入财政专户,严格执行什么管理?答:收支两条线8、《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自什么时间起施行?答:2004年11月1日9、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除两端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但是,哪些地方确需设置收费站的除外?答:,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10、收费公路的权益包括哪些?答:收费权、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11、2007年3月16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62号、第63号主席令,公布了哪两部法律?这两部法律分别自2007年10月1日和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答: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
12、《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共包括几章多少条内容?答:六章六十条13、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收费公路及沿线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在什么状态下,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答:保证收费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14、收费公路的养护工程应当严格按照工期施工、竣工,不得怎样?答:不得拖延工期,不得影响车辆安全通行15、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收取车辆通行费,必须向收费公路使用者开具什么?答:收费票据16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应该怎样?答:必须终止收费17、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体现了什么?答:体现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将建设经济、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融为一体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依法收取外省牌照警车通行费的通知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依法收取外省牌照警车通
行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6.05.22
•【字号】湘高速养[2006]126号
•【施行日期】2006.05.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依法收取外省牌照警车通行费的
通知
(湘高速养〔2006〕126号)
局属各运营管理单位,行业管理单位:
近年来,所有公安机关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下简称“警车”)在我省一直享受通行费免征政策。
根据国务院颁布、200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警车免缴通行费仅限于“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情形。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收费公路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强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经请示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外省牌照的警车一律不再享受湖南省通行费免征优惠政策,都须缴纳通行费。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法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依法向外省牌照警车收取通行费。
特此通知。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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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依法收取外省牌照警车通行费的
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高速养[2006]126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6.05.22
【实施日期】2006.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依法收取外省牌照警车通行费的通知
(湘高速养〔2006〕126号)
局属各运营管理单位,行业管理单位:
近年来,所有公安机关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下简称“警车”)在我省一直享受通行费免征政策。
根据国务院颁布、200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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