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高等教育法规基础》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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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规基础》A、B试题答案

一、名词解释:(共3题,每题4分)

1、教育法律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是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教育法律救济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通过教育法律法规设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有关教育活动引发的纠纷,从而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获得法律上的补救的活动和制度。

3、高等学校:(见教材P151)。

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4.教育法律规范:是由国家颁布并通过一定的教育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有内在逻辑结构的教育行为规则。(3分)一个完整的教育法律规范应当包括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要素。(1分)

5.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是指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经认可的社会组织,对高等学校及其他高教机构的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条件等进行综合或单项的考核和评定制度。(3分)它主要有合格评估、办学水平评估和选优评估等形式。(1分)

6.教育法规(见教材P9)

答:教育法规:亦可称教育法、教育法律或教育法律法规,它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在教育方面的意志,通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调整有关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教育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总和(2分)。它包括调整教育关系的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教育地方性法规以及教育规章。(2分)

7、教师:(见教材P177)。

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3分)

8、教师申诉制度:(见教材P76)

答: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或对学校处理不服时,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权利救济制度。

二、判别以下命题正误,并简要说明理由:(共3题,每题4分)

1、设立高等学校必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错。设立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经国务院授权,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2、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教师将丧失教师资格。

错(1分)。因犯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或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教师将丧失教师资格。(1分)(见教材P187)

3、我国高校的内部管理体制是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错。(1分)我国高校包括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高校。社会力量举办的高校的内部管理体制可以是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2分)

4、教育道德调整的对象侧重于人们的外部教育行为。

错(1分)。教育道德调整的对象既包括了行为又包括思想品德和动机;而教育法规调整对象侧重于外部教育行为(1分)。(见教材P14)

5、教师可就高教行政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行政侵权赔偿诉讼。

错(1分)。教师就高教行政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请求赔偿的,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对处理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侵权赔偿诉讼。(1分)(见教材P149)

6、我国公民只要获得研究生毕业学历,就可以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错,学历只是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即可),我国公民还必须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才能获得高校教师资格,对于学有所长的人才,可以不考虑学历条件。

三、简要回答以下问题:(共2题,每题8分)

1、简述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2、取得高校教授职务、副教授职务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答、(见教材P188-189)

取得高校教授、副教授职务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①取得高校教师资格。(1分)

②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1分)

③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1分)

④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1分)

⑤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比较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教学成绩显著,论文或者著作达到较高水平或有突出教学、科研成果。(2分)

3、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浙江省高校青年教师教育理论岗位培训考试

答、(见教材P32-33)

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主要有以下方面:

①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责任人有教育违法行为是其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2分)

②存在着损害事实,即有侵害教育管理、教学秩序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客观事实存在。(2分)

③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故意或过失心理,即行为人有过错。(2分)

④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内在、本质的必然联系,即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分)

以上所述四方面是教育法律责任构成的必备条件,缺一不可。(1分)

4、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我国公民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我国公民只要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就可以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学历不具备条件的公民,如学有所长,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经认定合格,也可以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根据我国有关教育法律规定,我国教师具有哪些权利?

根据我国有关教育法律规定,我国教师具有以下权利:

①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②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③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④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⑤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它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⑥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6、简述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关于大学设立条件的相关规定。

答:依照我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教育法》规定,我国设立大学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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