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斯制度变迁理论的演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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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斯制度变迁理论的演变(一)
摘要:20世纪90年代之后,道格拉斯.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越来越多地表现为出离“制度建构主义”转向制度演化理路的倾向。梳理诺斯制度变迁理论的发展历程可以表明,“制度建构主义”及与之匹配的新古典范式难以容纳意识形态等重要的现实因素、难以为理解长期变迁过程、制度的多样性等提供理论支点,是诺斯理论转向的基本原因。而这一转向在很大程度上预示了演化理路在制度研究中的光明前景。
关键词:诺斯;制度变迁;建构理性主义;演化
Abstract:Sincethe1990s,North’sinstitutionalchangetheorytendedtoshiftfromconstructivistrationali smtoecologicalrationalism.AstudyoftheevolutionofNorth’schangetheoryshowsthattheconstructivi strationalismandtherelatedNewClassicalEconomicscannotaccommodatesomeimportantrealisticfa ctorslikeideology,norcanitprovidetheoreticalexplanationfortheinstitutionaldiversityorthelongevol ution.TheseturnedouttobethebasicreasonforNorthtoshifthistheory,whichmayimplyabrightfuturef ortheecologicalrationalityinthestudyofinstitutions.
Keywords:North;institutionchange;constructionistrationalism;ecologicalrationalism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诺斯所著的《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不仅是对其早期制度研究的总结,更加强了对个体认知心理和行为的分析,引入了学习机制来说明制度演化过程,标志着诺斯的制度变迁分析理路出现了明显的理论转向,即开始出离“制度建构主义”逐渐转向“制度演化”理路,开始重点考察认知、学习与制度变迁之间的关系。本文认为,诺斯的这一理论转向不仅取决于诺斯个人研究兴趣的转移,在很大程度上还预示了制度和制度变迁研究的未来。因此,本文试图在回顾诺斯制度变迁理论发展过程的基础上,发现其中的内在逻辑及理论转向的原因,进而明确这种转向对制度研究甚至经济学的深远意义和影响。
一、诺斯制度变迁理论的演变过程
哈耶克区分了建构理性主义和演进理性主义〔1〕,这两种理性主义投射到制度领域,对应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观。作为一种考察人类行为的哲学观,建构理性主义与演进理性主义的分歧甚至可追溯到古希腊巴门尼德的理性主义和赫拉克立特的经验主义之间的分歧。肇端于古希腊、罗马人本主义的建构理性主义认为,人生而具有智识和道德禀赋,人的理性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能够省掉抽象而完全掌握“具体”的和所有的特定细节,进而实在地掌握“社会过程”。因此,人们可以凭借其理性,通过契约的形式来建构社会制度、经济秩序、社会的资源配置方式,对社会做精心规划,并尽可能地抑制乃至铲除一切非理性现象。
相对而言,演进理性主义更多地与承认上帝万能的基督教精神和苏格兰经验主义传统相联系,认为个人理性是十分有限和不完全的,在人类事务中所起的作用相当小,道德、语言、法律等各种社会实在,并非人类智慧预先设计的产物,而是以累积的方式进化而来的。换言之,演化理性主义者认为,社会经济系统发生于文化和生物的不断进化,无论人们的行动原则、标准、传统还是道德规范的形成,都遵从自然的、内生的演化过程,因而制度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只有从人类整体文明演进的角度才能理解人类社会及其制度。因此,演进理性主义在解释制度内涵时对文化层面的社会价值观给予了极大关注,强调观念对人的行为的引导作用。本文认为,根据哈耶克对理性类型的划分,以1990年《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的出版为分界线,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理路和重点可大致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1.早期的建构理性主义取向
首先,诺斯早期研究中的制度定义带有明显的建构特征,他指出制度是“一系列人所发明设计、约束人们行动与相互交往的规则”〔2〕,“制度是社会游戏的规则,是人们创造的、用以限制人们相互交流行为的框架”〔3〕。即便在《制度、制度变迁和经济绩效》一书中,诺斯一方面承认制度的演化性质,另一方面仍明确地指出:“制度是人们创造出来的东西”〔4〕6。
其次,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是诺斯早期制度变迁理论的三大基石,并以产权理论为核心。诺斯认为,只有明确、充分界定并由国家强制力量加以保护的私有财产制度,才是西方近代产业革命出现和西方世界兴起的真正原因。至于私有产权结构,则是统治者为满足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欲望而刻意设计、建构和界定的结果。对此,诺斯一再强调,“国家界定产权结构”,“产权的出现是国家统治者的欲望与交换当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费用的企图彼此合作的结果”,“国家基础结构的创立旨在界定和实施一套产权”〔5〕17。至于国家的性质及其职能,诺斯指出,“国家所提供的基本服务是人们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博弈规则。这些社会博弈规则包括产权形式,则完全取决于国家的统治者对其收入最大化追求”〔5〕24。在这一时期,诺斯更多地是将意识形态当作影响经济主体行为的外生变量,尽管他已经意识到了其中的缺陷〔5〕57-64。显然,诺斯的这种“产权生发说”和国家理论都表现出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工具理性主义精神底蕴和哈耶克一再批评的建构理性主义的思径取向。
最后,“制度创新”概念及其分析理路更是诺斯早期建构理性主义倾向的一个直接逻辑结果。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诺斯明确指出,“制度创新来自统治者而不是选民。这是因为后者总是面临着搭便车问题。对统治者来说,既然他没有搭便车问题,他就要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以适应相对价格的变化。因此,使得劳动更加稀缺的土地与劳动相对稀缺性的变化就会促使统治者变革制度以适当地增加劳动的租金。只要劳动的机会成本不变(即其他统治者潜在竞争不存在变化),这些创新就会实行”〔5〕32。由此可见,在诺斯看来,制度的发明与创新,正是来自这些统治者、经济的和政治的企业家们的理性计算和心智建构,是他们在发明、设计和制定产权形式、意识形态和社会活动的各种博弈规则。因此,他们才是社会制度变迁和历史进步的最终动力。
由上述可见,诺斯早期的制度变迁理论带有明显的建构理性主义的特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诺斯在1990年之前的研究是完全基于建构主义的。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之后,无论是1981年出版的《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还是1990年出版的《制度、制度变迁和经济绩效》,诺斯都隐约地透露出演进理性的倾向,并在1990年之后明确地转向演化理论。
2.后期的演进理性主义
诺斯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不仅承认人们可能创建制度,而且为制度随时间的推移而演进留下了空间〔4〕6。甚至在此前,他已经意识到,理解制度变迁的关键在于制度是在长时期中逐渐演进的,制度实质上是身处当下情境或场景中的人们对现存规则的反应,即便在不同的场景下或规则发生瞬时变化的情境下,个人对其的反应却是一个极其复杂和缓慢的适应过程〔6〕。到2005年,随着《理解经济变迁过程》一书的出版,诺斯明确地实现了其皈依演化理路的转向,进一步阐述了人类认知模式对制度变迁的制约作用,并试图围绕这一主题重新构建其制度理论〔7〕。
在《理解经济变迁过程》一书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认知科学、心灵哲学等其他社会学科的新发展对诺斯的影响,不确定性、意向性、“非各态历经”等带有明显演化色彩的概念而不是交易费用、效率等新古典传统下的概念成为了制度分析的主角。制度变迁被理解为个体心智模型与环境互动调整的过程,是一个适应性或试错的学习过程,也是一个认知调整的过程,即内隐的认知调整和外显的制度变迁具有某种程度上的同构性。
很显然,皈依演化理路的诺斯开始把经济变迁过程看作是人口的数量和质量、人类的知识存量特别是人类用于控制自然的知识存量、界定社会激励结构的制度框架等变量的变化结果,并强调社会科学研究的领域是“非各态历经的”,面临着“不确定性”,由此,“不确定性”及应对不确定性的方式正式在诺斯制度变迁理论中取代交易费用和效率成为基本逻辑主线。在这一理论框架下,社会变迁的参与者携带着从文化遗产中继承的传统和心智模式,与外部环境交互作用并形成感知;经济绩效主要由塑造激励的制度网络决定,而人类的意识及其意向性(包含深层次的信念体系)的变化导致了制度结构的变迁。因此,为了理解经济变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