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2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

HJT 22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
HJT 22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

HJ/T 220-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220-2005代替 HBC 18-2003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adhesives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11–28 发布 2006–01–01 实施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胶粘剂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粘合剂》(HBC 18-2003)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并对其进行了全面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与 HBC 18-200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对《鞋和箱包用胶粘剂》(GB 19340-2003)的引用。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87-2001)的引用。

——技术内容 4.4中增加正己烷的限值要求。

——技术内容 4.4中卤代烃的检验方法改为对 GB 19340-2003的引用。

——技术内容 4.6中增加有害物质释放限量要求。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5年11月28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HBC 18-2003。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HJBZ 28-1998、HBC 18-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胶粘剂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本标准适用于包装用水性胶粘剂、建筑用胶粘剂、木材加工用胶粘剂、鞋和箱包用

胶粘剂和地毯胶粘剂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4074.13-1993 木材胶粘剂及其树脂检验方

游离苯酚含量测定

GB/T14074.16-1993 木材胶粘剂及其树脂检验方

游离甲醛含量测定

GB/T14732-1993 木材工业胶粘剂用脲醛、酚醛、三聚氰胺甲醛树脂

GB 18583-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

GB 19340-2003 鞋和箱包用胶粘剂

GB 18587-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3 基本要求

3.1 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3.2 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 技术内容

4.1 总要求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卤代烃等有毒有机

溶剂。

4.2 木材加工用胶粘剂的要求

产品中游离甲醛和游离苯酚的含量应符合 GB/T14372-1993 的规定。

4.3 包装用水性胶粘剂的要求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1 包装用水性胶粘剂和处理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值(mg/kg)

4.4 鞋和箱包胶粘剂和处理剂的要求。

产品中有害物限量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 2 鞋和箱包用胶粘剂和处理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值

4.5 建筑用胶粘剂的要求

4.5.1建筑用水基型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 3的规定。

表 3 水基型建筑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值

4.5.2 建筑用溶剂型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 4的规定。

表 4 溶剂型建筑用胶粘剂中有害物限量值

4.6 地毯用胶粘剂的要求

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 5的规定。

表 5 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mg/(m2h)]

5 检验方法

5.1技术内容中 4.1.1的要求通过文件审查结合现场检查的方式来验证。

5.2技术内容中 4.2的要求,按 GB/T14074.13-93 和 GB/T14074.16-93中的规定进行检测。

5.3技术内容中 4.3的要求按附录 A 的规定进行检测。

5.4技术内容 4.4、4.5.1、4.5.2中苯的要求按 GB18583-2001中附录 B的规定进行检测。

5.5技术内容 4.4、4.5.1、4.5.2中甲苯和二甲苯的要求按 GB18583-2001中附录 C的规定进行检测。

5.6技术内容4.4、4.5.1、4.5.2中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的要求按 GB18583-2001中附录D 的规定进行检测。

5.7技术内容 4.4中卤代烃的要求按 GB19340-2003 中附录 C的规定进行检测。

5.8技术内容中 4.4中正己烷的要求按 GB19340-2003中附录 B的规定进行检测。

5.9技术内容中 4.4、4.5.1、4.5.2中总挥发有机物的要求按 GB 18583-2001 中附录 A 的规定进行检测。

5.10技术内容 4.5.1、4.5.2中游离甲醛的要求按 GB 18583-2001中附录 A的规定进行检测。

5.11技术内容 4.5.1、4.5.2中卤代烃、丙酮的要求按照附录 B的规定进行检测。

5.12技术内容 4.6的要求按 GB18587-2001中附录 A 的规定进行检测。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 年级专业:2012级园林(景观设计) 学号:201206194028 姓名:唐明明

第一节技术标准 一、《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正文共列出151条基本术语,分为五部分:总则、城市和城市化、城市规划概述、城市规划编制(分十七项内容:发展战略、城市人口、城市用地、城市总体布局、居住区规划、城市道路交通、城市给水工程、城市排水工程、城市电力工程、城市通信工程、城市供热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城市绿地系统、城市环境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地区保护、城市防灾、竖向规划和工程管线综合)和城市规划管理。 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建设部组织编制并于1990年7月颁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 1、城市用地分类 城市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其中大类共分为: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及水域和其他用地(E)10大类。在大类下,又根据土地的不同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条件划分了46个中类、73个小类,并在大类下,根据阿拉伯数字代码,以表明其中类、小类的具体类别。城市用地分类代号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2、城市用地计算原则 在计算城市现状和规划的用地时,应统一以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范围为界进行汇总统计。城市用地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其计量单位应为万平方米(公顷),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用1/10000或1/5000比例尺的图纸,分区规划应采用1/5000或1/2000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应采用同一比例尺的图纸。 3、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规划建设用地的标准的内容: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城市建设用地除水域和其他用地(E)类外应包括九大类用地。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为I~Ⅳ四级(用地指标数为60.1~120.0m2/人),现有城市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确定,应根据其现状人均建设用地

铝板技术规范及技术质量要求20111118

第一章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 第一节技术规范 一、一般规定 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对于涉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的内容,或适用的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合同中约定的任何一方应予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构成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与任何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他们适用的修改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之处,卖方应书面请求买方和监理予以澄清;除非买方和监理有特别的指示,卖方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或把最新版本的要求当作对卖方工作的最起码要求,而执行更高的标准。 二、现行有效的主要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索引: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3.《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J/T01-27-2003) 4.《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GB/T3880-1997) 5.《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1720-79) 6.《漆膜耐冲击测定法》(GB1732-93) 7.《漆膜厚度测定法》(GB1764-89)

8.《漆膜铅笔硬度测定法》(GB/T1739) 9.《漆膜耐水性测定法》(GB/T1733) 10.《漆膜耐热性测定法》(GB/T1735) 11.《漆膜耐湿性测定法》(GB/T1740) 12.《漆膜耐化学试剂型测定法》(GB/T1763) 13.《漆膜光泽测定法》(GB/T1743) 14.《建筑铝型材基材》(GB/T5237.1-2004) 15.《建筑铝型材阳极氧化,着色型材》(GB/T5237.2-2004) 16.《建筑铝型材电泳涂漆型材》(GB/T5237.3-2004) 17.《建筑铝型材粉末喷涂型材》(GB/T5237.4-2004) 18.《建筑铝型材氟碳漆喷涂型材》(GB/T5237.5-2004) 19.《铝及铝合金冷轧带材》(GB/T8544-1997) 20.《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GB/T3880-1997) 21.《混响室法吸音系数检测规范》(GB47-83) 第二节技术要求 一、原材料及加工工艺要求 1、铝板: 本工程各品种所用铝板原材料应为国内最好的铝板原材料生产厂家的产品或进口产品,应为不低于国际铝业协会认证的AA3005铝合金材质或国际铝业协会AA3XXX系列等级的产品; 加工工艺:单块铝板及冲孔铝板在工厂的加工过程中四边应采用连续自动化辊压成型加工工艺或机械折弯以精确加工宽度尺寸,不得采用间歇式翻折工艺成型,

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范.

定点放线作业指导书 1.0 工具配置 锄头、铲、石灰、线、竹子、木桩、皮尺等。 2.0 工作内容 2.1 由施工室负责人到已平整好的工程场地,对照施工图纸,用锄头、铲、石灰、竹子、皮尺等工具,采用方格法对乔灌木、花坛、绿篱、园路、小品布置等进行定点放线。 2.1.1 乔灌木定点放线 行道树一般按设计断面定行位,具体以路侧石或道路中心线为基准线,用皮尺量出行位,再按设计株距定出单株穴位。定点后,宜采用白灰打点或打桩。 2.1.2 花坛定点放线 图案规则的花坛,可根据设计图纸,应用几何原理,直接用皮尺量好尺寸,并用石灰线作出明显标记。图案复杂的模纹花坛,要求图案线条准确无误,必须用方格法放线。必要时用粗铅线弯出图案轮廓模型,检查无误后,压于花坛边线,种植时按线到位,种完后小心取出铅线。 2.1.3 绿篱、垂直绿化的定点放线 绿篱的定点应以路牙或道路中心线为参照线,垂直绿化的定点可以攀缘物等为参照线,用皮尺、测绳等按设计的株距定出单株种植位置,绿篱和垂直绿化宜开沟种植,沟槽的大小按设计要求和土球规格而定。 2.2 对不能按设计要求放线的情况,由施工室负责人填写设计变更表,按《设计更改控制程序》进行更改,然后再根据设计变更通知进行二次放线。 3.0 检查项目 3.1 施工图定点放线准确度。 3.2 按照《施工项目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 4.0 注意事项 设计变更与修改,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挖掘种植穴作业指导书 W/G—04 1.0 工具配置

锄头、铲、铁锹等。 2.0 工作内容 2.1 由施工室项目负责人安排施工人员用锄头、铲、铁锹等工具到已定点放线位置挖穴。 2.2 树穴的形状以正方体或圆柱体为主,图形的几何中心即为定点放线位置。树穴的规格应根据树木土球的大小来确定,一般树穴的直径比规定的土球直径要大 20~30cm。 2.3 对于花坛、绿篱、植穴,按设计要求确定放线范围,或植穴形状:绿篱以带状为主,花坛以几何图形为主。在花坛、绿篱周边须留3~5cm宽、3~5cm深的保水沟,在放线范围内进行翻挖、松土,一般深度为15~30cm。 2.4 对于不能挖掘的植穴,应通知设计人员,结合现场具体情况进行移位挖掘。 2.5 挖掘的土一般置于植穴周围,对挖掘到的石块、杂物及不适合种植的土壤进行清理。 3.0 检查项目 3.1 树穴规格质量 3.2 变更植穴质量。 3.3 花坛、绿篱植穴质量。 3.4 杂物、石块清理度。 3.5 按照《施工项目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 4.0 注意事项 注意设计施工图与现场具体情况结合,对不能按设计要求施工的地方,提出合理的建议。 下基肥作业指导书 W/G—05 1.0 工具配置 锄头、铲等。 2.0 工作内容 2.1 基肥种类:以沤熟的蘑菇肥为主,对有特殊要求的植物可使用其他基肥。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中国水网水行业专业门户网站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公开文件 CCAEPI-GK-301-2005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 (A版) 2005年1月1日颁布2005年1月1日实施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

1 引言 1.1 为保证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CCAEP)I 开展环境保护产品(以下简称环保产品)认证工作的质量,加强环保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规范环保产品认证工作,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是环保产品生产企业自愿申请环保产品认证、获取环保产品认证应遵守和满足的通用要求。 1.3 本指南供认证中心开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作时使用,也供境内外企业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时使用。 1.4 本指南包括环保产品认证申请、受理、认证实施、发证、认证后监督管理及复评等内容。 1.5 环保产品认证模式一般采用“产品检验+工厂(现场)检查+认证后监督”。 2 环保产品认证程序图(见图2-1 ) 3 环保产品认证程序 3.1 认证申请条件和材料 3.1.1 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法律地位明确,持有合法的法人执照证书; (2)申请方(受检查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并符合CCAEPI-GK-305-2009《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产品属国家推行的或CCAEPI推行的幵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产品种类目录范围;

(4)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 售后服 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 产品依据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并可满足 C CAEPI 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 术要求。 (8)产品介绍材料,包括: (5) 3.1.2 申请方(受检查方)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包括: (1)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书; 申请方 (2) 图J2-1 产品认证程序 营业执照副本及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4) (5) 已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产品企 申请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管理文件; (6) (7) 的产品,应附 应有国家批准的制造计量器具 关批准文厂"(如环境监测仪器类产品,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申请产品的主要用户名录及联系方式,两个以上的用户意见; 属国家强制 许可证 );

技术要求规范及标准

电杆技术规格书 1、本工程采用φ190-15-I、φ190-15-J型电杆。 2、使用环境 海拔高度:≤1000 m 最低温度:-47°C 短时最高温度:+55°C 24小时最高平均温度:35°C 物资应允许在较高或较低温度和较高湿度的恶劣环境条件下工作。 安装地点:昌赣客专江西段 地震烈度:8 度 3.技术要求、规范及标准 3.1、水泥电杆 3.1.1总则 3.1.1.1为贯彻GB4623《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和GB396《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标准,加强企业的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行业的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3.1.1.2本规程适用于按GB4623《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和GB396《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标准生产的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和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 3.1.1.3凡本工艺技术规程中未作规定的部分,按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3.1.1.4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通过试验和鉴定后方可使用。如新技术的应用和本规程不相适应时,可另制订专项规程。 3.1.1.5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本技术规程,并结合生产实际,制订相应的操作规程。 3.1.2技术要求

3.1.2.1原材料 3.1.2.1水泥 3.1.2.1.1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快硬硅酸盐水泥,也可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其性能应分别符合: GB17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99《快硬硅酸盐水泥》; GB1344《矿渣硅酸盐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748《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的规定。 电杆生产用水泥强度等级: 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用水泥强度等级不宜低于42.5; 钢筋混凝土电杆用水泥强度等级不宜低于32.5。 3.1.2.1.2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按进厂顺序分别存放。堆垛高度不宜超过12包,库内应有防潮措施。 3.1.2.1.3水泥存放不得超过三个月,过期或对质量有怀疑时,需按规定重新检验后使用。 3.1.2.1.4使用袋装水泥时,不同厂商、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用,水泥中不应有夹杂物和结块。 3.1.2.1.5使用散装水泥时,不同厂商、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放在同一罐内,水泥中不应有杂物和结块。 3.1.2.2细骨料 应采用质地坚硬的中粗砂,其细度模数宜为2.3-3.2、含泥量不得大于2%,其它各项指标须符合GB/T14684《建筑用砂》的有关规定。 3.1.2.3粗骨料 应采用卵石或碎石,含泥量小于1%、石子最大粒径不大于1/2壁厚或钢筋最小间距的3/4,其它各项要求须符合GB/T14685《建筑用卵石、碎石》的有关

技术质量标准

质量审核技术规范 1. 目的 1.1.依据质量审核技术规范来评价项目自身的质量达标情况。 1.2.验证项目自身的质量体系是否持续满足质量审核技术规范的要 求并且正在进行。 1.3.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和自我改进的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采 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使体系不断完善,不断改进。 1.4.在外部审核前作好准备。 1.5 此规范也将作为公司岗位晋升重要依据。 2. 范围 北京维禹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部与项目部全体员工。 3. 审核流程及抽查内容 项目验收期,由项目负责人与技术部经理对接,技术部经理委派技术负责人组织质量考核组进行检查;质量考核组根据项目情况对交付的项目进行抽查,并记录于LDAR质量考核表(见附表)中。将LDAR 质量考核表交付项目部留存,各项工作合格率发送公司企管部。 3.1对今目标的资料(电子版)收集及上传进行抽查; 3.2对每套装置的资料(纸质版)收集进行抽查; 3.3对装置现场的排查进行抽查; 3.4对装置现场的挂牌进行抽查; 3.5对装置现场的建档进行抽查; 3.6对装置的录入/产品流填写进行抽查; 3.7对装置现场的检测进行抽查; 3.8对装置的誊图进行抽查。

4. 审核项 4.1.今目标主线建立与上传工作 4.1.1合格标准 ●项目准备期需在今目标工作平台按时上传准备期工作日志、项 目计划书、现场勘查收集资料、图纸描述审核、估点、物资准备、资金准备、生活准备、入场准备等资料; ●项目实施期需在今目标工作平台按时上传施工期工作日志、KPI 表、装置工作总结、项目月总结、组内自检工作、项目部质检工作、不合格装置整改工作、装置质量合格、技术培训、安全工作、物资使用、资金使用、项目进度计划表等资料; ●项目交付期需在今目标工作平台按时上传项目交付期工作日 志、项目管理资料交付、项目技术资料交付、项目物资库存交付、业主培训、现场验收、资料交付等资料; 4.1.2 不合格标准 上传资料不完整,资料内容存在错误,上传时间与实际完成时间不相符均定义为不合格。 4.1.3 考核办法 检查今目标项目主线项目准备期、项目施工期、项目交付期上传的资料是否存在漏项,有无出现重复上传或者上传位置不正确等情况,检查资料的上传时间是否与实际应上传时间相对应。项目今目标上传电子版资料按整体30%进行随机抽查,容错率小于2%审核结果属于合格,容错率大于2%根据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青岛市垂直绿化技术规范

青岛市垂直绿化技术规范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术语和定义 (1) 3垂直绿化实施场所及要求 (1) 4设计 (1) 5施工 (2) 6养护管理 (3)

前言 垂直绿化占地少、投资小、绿化效益高,是园林绿化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扩大绿化面积的途径之一。垂直绿化可减少墙面辐射热、阻滞尘埃、增加空气湿度、绿化环境,对建筑物密度大、空地少的地方尤为必要。为规范垂直绿化技术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青岛市林业局(城市园林局)提出,青岛市园林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少萍、鞠云美、张彦、李正一、刘典国 本规范于2005年5月18日发布,并于2005年5月20日实施。

青岛市垂直绿化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青岛市垂直绿化技术规范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垂直绿化实施场所、实施要求、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等。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本市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园、绿地(含单位庭院、居住区)、道路(含立交桥)、濒水驳岸以及裸岩和山体等的垂直绿化。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垂直绿化 2.2 利用植物材料沿建筑物立面或其它构筑物表面攀附、固定、贴植、垂吊形成垂直面的绿化。 2.3 栽植槽 2.4 用一定材料围成的用于盛容栽植基质的不同规格或形式的构筑物。 2.5 护坡绿化 2.6 指用各栽植物材料,对具有一定落差坡面起到保护作用的一种绿化形式。包括大自然的悬崖峭壁、土坡岩面以及城市道路两旁的坡地、海岸、堤岸、桥梁护坡和公园中的假山等。 3 垂直绿化实施场所及要求 3.1 实施场所 裸露山体,立交桥,各类护坡、挡墙、围墙,高于6m的各类用于公共服务和经营的建筑物极其构筑物的外立面必须进行垂直绿化。 3.2 实施要求 3.3 应实施垂直绿化的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必须立即进行垂直绿化;已建成项目及裸露山体,其产权及管护责任单位必须进行垂直绿化。 4 设计 4.1 设计原则 垂直绿化的设计原则为: a)景观美化原则; b)生态适应原则; c)安全原则。 4.2 绿化方式及植物选择 应根据待绿化区域环境进行配置。 4.2.1 墙体绿化

HJ 2522-201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紫外线消毒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522—201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紫外线消毒装置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s Ultraviolet disinfection equipment 本电子稿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2-7-31发布 2012-11-1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

目 次 前 言 (Ⅱ)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性能要求 (4) 6 试验方法 (5) 7 检验规则 (5)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紫外线剂量——响应曲线测试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紫外线生物验证剂量测试 (11) 附录C(规范性附录)紫外线功率测试和紫外线效率计算 (14) 附录D(规范性附录)紫外灯老化系数测试 (16) 附录E(规范性附录)石英套管紫外线透射率测试 (17)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紫外线消毒装置的生产、制造,提高紫外线消毒装置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紫外线消毒装置的基本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7月3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箱涵技术及质量验收标准

XH 箱涵工程建设专用技术标准 XH Q/FTZTR 0002-2015 箱涵施工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Box culvert construction quality evaluation and acceptance criteria 2015-09-15发布 2015-09-18 实施中泰国际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1 总则 ....................................................... . (1) 2 基本规定 .............................................. .... . (3) 2.1 项目划分 (3) 2.2 施工质量检验 (3) 2.3 施工质量评定验收程序 (5) 2.4 施工质量评定等级 (5) 2.5 数据处理 (7) 3 基坑(槽)开挖单元工程 ................................ .... . (8) 3.1 一般规定 (8) 3.2评定标准 (8) 3.3质量标准 (8) 4 混凝土浇筑单元工程 ....................................... . (9) 4.1一般规定 (9) 4.2评定标准 (10) 4.3混凝土垫层浇筑工序 (11) 4.4 模板安装工序 (12) 4.5钢筋制安工序 (13) 4.6 橡胶止水带安装工序 (16) 4.7 混凝土浇筑工序 (18) 4.8混凝土外观 (19) 5 密封胶安装单元工程 (21) 5.1 一般规定 (21) 5.2 评定标准 (21) 5.3 质量标准 (21) 6 土方回填单元工程 (22) 6.1 一般规定 (22) 6.2 评定标准 (23) 6.3 质量标准 (23)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洗涤剂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洗涤剂 HJBZ8-1999 批准日期1999-03-23 实施日期1999-03-2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洗涤剂 1999-03-23批准1999-03-23实施 HJBZ8-1999 代替HJBZ008-1995 TheTechnicalRequirementforEnvironmentalLabelingProductsDetergent 1.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无磷洗涤剂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类织物洗涤剂、餐具洗涤剂以及工业洗涤剂(仅限于水基型的净洗剂)。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技术要求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技术要求的条文,与本技术要求同效。 GB/T2115-95洗涤剂中碳酸盐含量的测定 GB9985-88 GB/T13171-1997洗衣粉 GB/T13174-1997衣料用洗涤剂去污力的测定 QB1224-91衣料用液体洗涤剂 QB/T2117-95通用水基金属净洗剂 QB/T2116-95洗衣膏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 3.1织物洗涤剂:由表面活性剂、助洗剂和添加剂等配制而成的用于洗涤纺织品的洗涤剂(包括粉状、膏状和液态)。 3.2餐具洗涤剂:由表面活性剂和某些助剂配制而成的用于洗涤蔬菜、水果、餐具等的餐具洗涤剂。 3.3工业用净洗剂:由表面活性剂和各种添加剂组成,用于清洗硬表面材料和通用水基金属净洗剂(餐饮机械不包括在内)。 4.基本要求

1.质量要求 4.1.1织物洗涤剂产品含量应符合GB/T13171-1997(其中总活性物、聚 磷酸盐、0.77倍4A沸石之和含量330%HUO40%可不执行)、QB1224-91 或QB/T2116-95的要求。 4.1.2餐具洗涤剂产品质量应符合GB9985-88的要求。 4.1.3工业用净洗剂产品质量应符合企业质量标准,其中金属表面净洗剂 应符合GB/T2117-95的要求。 2.排污要求 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5.技术内容 1.织物洗涤剂 5.1.1产品中总磷酸盐含量(以P2O5计)≤1.1%。 5.1.2产品中碳酸钠含量≤25% 5.1.3产品中不得使用四聚丙烯烷基苯磺酸盐、烷基酚聚氧乙烯醚。 2.餐具洗涤剂 5.2.1产品中总磷酸盐含量(以P2O5计)≤1.1%。 5.2.2产品中的LD50≥5000mg/kg(体重)。 3.工业用净洗剂

【行业标准】垂直绿化技术规范

垂直绿化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1.0.1绿化美化首都,“要把北京建成全国环境最清洁、最卫生、最优美的第一流城市”,发展垂直绿化,实现“连线、连片、成景、多样化”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为确保垂直绿化效果,提高设计、施工技术质量,加强养护管理,巩固垂直绿化成果,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市各类公园、绿地、道路(含立交桥)、河岸以及专用绿地(含单位庭院、居住区)等,在进行园林绿化设计、施工时,均应遵守本规范。 1.0.3垂直绿化的养护管理、养护等级的评定均应依照本规范实施。 第二章种植设计 第一节设计原则 2.1.1 垂直绿化植物材料的选择,必须考虑不同习性的攀缘植物对环境条件的不同需要;并根据攀缘植物的观赏效果和功能要求进行设计。应根据不同种类攀缘植物本身特有的习性,选择与创造满足其生长的条件。 a)、缠绕类:适用于栏杆、棚架等。如:紫藤、金银花、菜豆、牵牛等。 b)、攀缘类:适用于篱墙、棚架和垂挂等。如:葡萄、铁线莲、丝瓜、葫芦等。 c)、钩刺类:适用于栏杆、篱墙和棚架等。如:蔷薇、爬蔓月季、木香等。 d)、攀附类:适用于墙面等。如:爬山虎、扶芳藤、常春藤等。 2.1.2 应根据种植地的朝向选择攀缘植物。东南向的墙面或构筑物前应种植以喜阳的攀缘植物为主;北向墙面或构筑物前,应栽植耐荫或半耐荫的攀缘植物;在高大建筑物北面或高大乔木下面,遮荫程度较大的地方种植攀缘植物,也应在耐荫种类中选择(喜阳、耐荫品种见后附表)。 2.1.3 应根据墙面或构筑物的高度来选择攀缘植物。 a)、高度在2m以上,可种植:爬蔓月季、扶芳藤、铁线莲、常春藤、牵牛、茑萝、菜豆、弥猴桃等。 b)、高度在5m左右,可种植:葡萄、杠柳、葫芦、紫藤、丝瓜、瓜篓、金银花、木香等。 c)、高度在5m以上,可种植:中国地锦、美国地锦、美国凌霄、山葡萄等。 2.1.4 应尽量采用地栽形式。种植带宽度50-100cm,土层厚50cm,根系距墙15cm,株距50-100cm为宜。容器(种植槽或盆)栽植时,高度应为60cm,宽度为50cm,株距为2m。容器底部应有排水孔。 第二节植物配置 2.2.1 应用攀缘植物造景,要考虑其周围的环境进行合理配置,在色彩和空间大小、形式上协调一致,并努力实现品种丰富、形式多样的综合景观效果。 2.2.2 应丰富观赏效果(包括叶、花、果、植株形态等)合理搭配。草、木本混合播种,如:地锦与牵牛、紫藤与茑萝。丰富季相变化、远近期结合。开花品种与常绿品种相结合。 2.2.3 应依照品种丰富、形式多样的原则配置。可考虑以下几种形式: a)、点缀式:以观叶植物为主,点缀观花植物,实现色彩丰富。如:地锦中点缀凌霄、紫藤中点缀牵牛等。 b)、花境式:几种植物错落配置,观花植物中穿插观叶植物,呈现植物株形、姿态、叶色、花期各异的观赏景致。如:大片地锦中有几块爬蔓月季、杠柳中有茑萝、牵牛等。 c)、整齐式:体现有规则的重复韵律和同一的整体美。成线成片,但花期和花色不同。如:红色与白色的爬蔓月季、紫牵牛与红花菜豆、铁线莲与蔷薇等。应力求在花色的布局上达到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 (征求意见稿) 编 制 说 明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编制组 二〇〇八年七月

目 录 1 标准制定工作概述 (1) 1.1 任务来源 (1) 1.2 目的和意义 (1) 1.3 法律依据、编制原则和技术依据 (1) 1.4 标准编制工作过程 (1) 2 国内外相关标准概况及发展趋势 (1) 2.1 环境保护产品标准方面 (1) 2.2 标准编制规范和指南方面 (3) 3 标准主要内容的说明 (3) 3.1 本标准的结构和内容编排 (3) 3.2 本标准的前言 (4) 3.3 本标准的范围 (4) 3.4 本标准中的术语 (4) 3.5 产品技术要求编制的基本要求 (4) 3.6 产品技术要求的构成要素 (4) 3.7 产品技术要求构成要素的编制要求 (4) 3.8 产品技术要求编写的其他要求 (5) 4 与执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标准的关系 (5) 5 实施本标准的措施建议 (5)

1 标准制定工作概述 1.1 任务来源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的制定任务,来源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下达的编制任务,项目编号为1539,序号93号。 1.2 目的和意义 为了加强和规范环境保护产品标准编制工作,推进环境保护产品标准化进程,促进环境保护产品生产行业健康发展,制定《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 本导则是为统一环境保护产品标准编制工作而制定的基本规定。导则以标准的形式规定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写的基本要求、标准的构成、条文的编排和条文的写法等,旨在指导环境保护产品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是环境保护产品标准的基础标准。 1.3 法律依据、编制原则和技术依据 本标准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1号)等。 编制本标准采用的原则为:以GB/T 1.1和GB/T 1.2系列标准为基础,参考化工、机械、船舶等行业的产品标准编写规范,遵照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政策、标准及其规划,以及环境保护产品的特点进行编制。 本导则主要采用的技术依据为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系列标准。 1.4 标准编制工作过程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工作从2007年1月开始,主要进行了国内外资料的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编写标准大纲。2007年7月完成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开题报告和标准编制大纲,进行了专家论证。开题论证会上明确了标准的编制方向和原则,通过了编制大纲,并将标准的名称改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随后,根据开题报告提出的方法和原则,按照编制大纲进行了标准初稿的编写。经过多方咨询、讨论,对初稿进行修改后,于2008年5月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标准编制中,主编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合作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助收集相关资料、参与编制方案拟订、标准编制技术咨询。 2 国内外相关标准概况及发展趋势 2.1 环境保护产品标准方面 2.1.1 国外情况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都发布了环境保护产品相关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环境保护产品技术标准和产品分类标准,如《清水和污水用管》(ISO 559-1991),《空气或其它气体的净化设备 除尘器的分类》(ISO 6584-1981);美国国家标

桥梁技术标准及设计规范

桥梁技术标准及设计规范 ? B.A.E.L 91 modifiées 99 ? B.P.E.L 91 ?CPC Fascicule no61,Titre II ?Fascicule 62 Guide SETRA: ?Pont àpoutres préfabriquées ?Ponts-cadres et portiques 设计中的限制性条件 ?桥梁类别:一级桥梁 ?气象区划:B 类地区(温和或干燥地区) ?环境湿度:ρh = 55% ?设计荷载:道路荷载 A 和 B 系列,人行道的民事荷载 1.5 kN/m2,军用荷载Mc120、Me80 及特殊荷载D240。

主要材料 1 ) 、混凝土 ?伸缩缝:C40/50 钢纤维混凝土;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T 形梁:C35/45 混凝土; ?现浇混凝土桥面板:C35/45 混凝土; ?护栏底座混凝土:C30/37; ?搭板:C30/37 混凝土; 2) 、钢材 钢材的变形弹性模量采用Es = 2.0×10 5 MPa,钢材容重为γ=7850kg/m 3 ; 光圆钢筋应符合NF A35-015 标准,采用Fe E235,弹性极限强度fe=235 MPa; 螺纹钢筋应符合NF A35-016 标准,采用Fe E500-3,弹性极限强度fe=500 MPa; 焊接钢筋网应符合NF A35-016 和NF A35 -019 标准,采用Fe E500-2,弹性极限强度fe=500 MPa; ?其它板材、型钢的技术参数应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规范和标准。 3) 、预应力钢绞线

按照法国标准XP A35-045 和62 分册 2.1 章节(第二部分),采用高强低松弛的钢绞线。 参数见表1 表 1 预应力参数表 序号符号数值单位 标定直径Φ15.2 (Φ0.6″) mm 标定断面Ap 139 mm2 标定质量γ 1.10 Kg/m 钢绞线破裂荷载fprg 1860 MPa 0.1%形变荷载fpeg 1644 MPa 断裂荷载Fr ≥259 kN 屈服荷载Fp ≥230 kN 弹性变形模量Ep 195 GPa 1000 小时松弛损失值ρ1000 ≤2.5 % 预应力系统

产品质量、技术标准.doc

附件1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乙方承诺图书达到以下的质量、技术标准: 第一部分:关于乙方资质 1、乙方必须是CALIS联合目录的商业用户(已签署《CALIS联合目录服务协议》); 2、乙方编目数据质量控制人员必须具备CALIS联机编目中心三级编目员资格证书及相 应的数据上载权限; 3、乙方须能提供符合CALIS联合目录数据规范的书目数据; 4、乙方须有自己的书库,能提供现采,现采场地规模不得小于1万平米,图书数量不 得少于10万种。 第二部分:关于图书采访数据的要求 1、数量:乙方必须主动收集、整理并周期性(至少2周一次)发布图书采访信息,每年 发布新书的种数不少于8万种(去重后的数量); 2、质量:采访信息需要主动去重,按照中国图书分类法细分并按照分类排列发布,必 须有内容简介和适读对象; 3、格式:乙方需要以ISO和XLS两种格式发布的采访数据; 4、时间:预发布信息须占乙方的采访数据的80%以上; 5、所提供图书须为正版、正价,图书存在质量问题时,乙方无条件退书。 6、主动剔除线装书、仿线装书、幼教、中小学、高职高专、小开本及大开本图书,如 误购入图书(无论是否加工),都须退回出版社,相关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7、多分册图书或丛书在甲方提供书目中未能全部列出的,乙方应自动配齐发送,如不 能配齐,则须及时与甲方采访人员沟通。 8、每年至少能组织参加一次全国书市或其他的灵活购书方式。采购图书配到率不得低 于80%。 9、甲方的核心出版社为:北京大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三联出版社、清华大学出 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信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中国物资出版社、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外文出版社、冶金工业

HJT 206-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石棉建筑制品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206-2005 代替 HJBZ 25-199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石棉建筑制品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Asbestos free building materials 2005 – 11 – 22 发布 2006 – 01 – 01 实施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石棉粉尘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无石棉建筑制品》(HJBZ 25-1998)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并对其进行了全面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与HJBZ 25-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技术内容中增加了对产品放射性的要求。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11月2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BZ 25-1998。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BZ 25-199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无石棉建筑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石棉建筑制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用以其它纤维替代石棉纤维的建筑制品(包括瓦、管及保温材料等,但不包括板材和砌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566-200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3 基本要求 3.1 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3.2 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 技术内容 4.1 产品中不应含有石棉纤维。 4.2 产品的放射性指标应符合GB 6566-2001要求。 5 检验方法 5.1 技术内容4.1的要求按照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测。 5.2 技术内容4.2的要求按GB 6566-2001中的规定进行检测。

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要求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3.14分枝点高: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3.15树池透气护栅: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3.16鱼鳞穴: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树木进行浇水时,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状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低噪声型冷却塔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 HJ HJ/T 385-2007 代替HCRJ 018-1998

目录 前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1) 5 试验方法 (2) 6 检验规则 (2) 7包装和运输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噪声测量方法 (4) 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提高低噪声型冷却塔产品质量水平,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低噪声型冷却塔的技术性能指标、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低噪声型冷却塔》(HCRJ018-1998)废止。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噪声与振动控制委员会)、机械工业部第四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浙江联丰集团公司、广东省阳江市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 12 月 3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8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II

低噪声型冷却塔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噪声型冷却塔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机力通风式单台冷却水量≤500m3/h的低噪声型冷却塔(以下简称冷却塔)。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785 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 7190.1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GB/T 1462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T 15173 声校准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冷却塔标准点 指冷却塔进风口方向,离塔壁水平距离为一倍塔体直径,距安装基准平面1.5m高的点。 a×,当塔体直径小于1.5m时,取1.5m;当塔形为矩形时,取塔体的当量直径D=1.13b 其中a、b为塔的边长。 3.2 风机直径 指风机叶轮直径。 3.3 出风筒斜45°外上方测点 指出风筒上缘外斜上方45°,离开风筒上缘距离等于风机直径的点。当风机直径小于1.5m时,测量距离取1.5m。测点应位于塔进风侧。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冷却塔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及技术文件进行制造。 4.1.2 冷却塔的设计、制造及性能应符合GB 7190.1的规定。 4.2 噪声限值 1

桥梁技术标准与设计规范方案

桥梁技术标准及设计规范 ?B.A.E.L 91 modifiées 99 ?B.P.E.L 91 ?CPC Fascicule no61,Titre II ?Fascicule 62 Guide SETRA: ?Pont àpoutres préfabriquées ?Ponts-cadres et portiques 设计中的限制性条件 ?桥梁类别:一级桥梁 ?气象区划:B 类地区(温和或干燥地区) ?环境湿度:ρh = 55% ?设计荷载:道路荷载A 和B 系列,人行道的民事荷载1.5 kN/m2,军用荷载Mc120、Me80 及特殊荷载D240。 主要材料 1 ) 、混凝土 ?伸缩缝:C40/50 钢纤维混凝土;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T 形梁:C35/45 混凝土; ?现浇混凝土桥面板:C35/45 混凝土; ?护栏底座混凝土:C30/37;

?搭板:C30/37 混凝土; 2) 、钢材 钢材的变形弹性模量采用Es = 2.0×10 5 MPa,钢材容重为γ=7850kg/m 3 ; 光圆钢筋应符合NF A35-015 标准,采用Fe E235,弹性极限强度fe=235 MPa; 螺纹钢筋应符合NF A35-016 标准,采用Fe E500-3,弹性极限强度fe=500 MPa; 焊接钢筋网应符合NF A35-016 和NF A35 -019 标准,采用Fe E500-2,弹性极限强度fe =500 MPa; ?其它板材、型钢的技术参数应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规范和标准。 3) 、预应力钢绞线 按照法国标准XP A35-045 和62 分册2.1 章节(第二部分),采用高强低松弛的钢绞线。 参数见表1 表1 预应力参数表 序号符号数值单位 标定直径Φ15.2 (Φ0.6″) mm 标定断面Ap 139 mm2 标定质量γ 1.10 Kg/m 钢绞线破裂荷载fprg 1860 MPa 0.1%形变荷载fpeg 1644 MPa 断裂荷载Fr ≥259 kN 屈服荷载Fp ≥230 kN 弹性变形模量Ep 195 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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