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人才公寓申请报告-范文word版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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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公寓申请报告

篇一:人才公寓申请表

张江园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篇二:201X11(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公告)

关于第二期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公告

根据《诸暨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市委办

[201X]122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已经完成装修的第二期人才公寓进行租赁。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公寓基本情况

第二期人才公寓坐落于安平小区。该住宅区位于暨阳街道,东邻规划建材市场,南至规划用地,西至祥安路。建设用地面积29995平方米,绿化率30%,共203套,公寓面积40m--130 m不等,每间公寓均配备基本厨卫设备、板床、衣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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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才公寓入租条件

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期协议的下列人员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诸暨市外生源到诸暨企业工作,现具诸暨市常住户口,无住房(包括私房、公房等)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才、技师;

2.经批准认可的其他人才;

3.以上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具有博士学历及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的人才优先考虑。

三、人才公寓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1.房屋租金:基准价由价格主管部门参照同地段商品房市场租金确定(前四年分别按基准价的35%、50%、65%、85%收取,第五年起按市场价收取)。

2.物业管理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另行收取。

3.入住押金:每间1000元。

4.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实行定期预交的办法,由申报单位每半年向人才公寓物业管理单位预交;入住押金应在入住登记时交清,在退租时返还(不计息)。

四、人才公寓租赁受理程序

1.符合条件人员请在用人单位登记并如实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申请表可由单位集中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

理科领取;也可在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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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表附: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应届生附户口簿、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及

复印件、单位出具的无房证明;

3、其他各类人才附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合同、住房或租

房情况及其他相关证明。

篇三:临港主城区人才公寓申请承诺书

临港主城区人才公寓企业推荐承诺书

本公司就申请临港主城区人才公寓相关事宜,特承诺以下事项:

1、本公司推荐的员工所提供的申请信息和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

2、该员工为实名租赁、实人居住,今后不借租、转租或改变人才公寓居住用途;

3、该员工承诺不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通讯、有线电视、公共事业等相关费用;

4、协调该员工遵守物业管理及社会治安相关条例,避免发生邻里纠纷;

5、该员工如不在本单位就职,应提前告知临港软件园企业服务部;

6、爱护房间设施,未经物业同意,不在墙面、地面敲钉打洞等擅自装修;

7、该员工需遵守《临港主城区人才公寓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退出机制;

8、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私刻相关单位公章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以及违反上述条款的,本公司承诺放弃临港主城区人才公寓申请资格。

申请人签字: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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