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的要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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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的要求制
度
一、办公接待
1、对外来办事的人员首先应使用“请进”、“您好”等语言致意,在问明来意后,对确找本部门有事的应让座;如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告之其他部门确切的位置;如有关部门人员外出,外来人员请代为转达的,应热情代为接待。
2、接待时态度要和蔼,热情礼貌,解答清楚,重要问题做好记录,认真处理,对拿不准的或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按领导批示办理。
二、电话接待
1、接电话
(1)电话铃声三响之内必须接电话,首先讲“您好”,然后使用“请讲”等文明礼貌的用语。
(2)回答问题要清楚,语气要亲切,必要的(电话通知、请示等)要记录,对拿不准的或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按领导批示处理。
(3)在结束通话时要使用“谢谢”、“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
2、打电话
(1)询问事情要清楚,对对方的回答必要的要做好记录。
( 2 ) 接、打电话要简明,不得使用办公电话闲聊。
三、审批中心、机关接待(含分局登记、收费、查询接待)
1、对外来办理登记、交费、查询等事项的人员应首先使用“您好”、“请坐”等语言致意。
2、在问明或听清来意后,对确属本窗口管辖事宜,即应予以接待,不得推诿,对不属本窗口管辖的应说“对不起”,并指明办理此事窗口的确切位置。
3、接待时态度和蔼,热情礼貌,解答全面、清楚、准确,对拿不准的或重大总是应及时请示,按领导指示办理。
4、交接文件、表格、钱物应当面点清。
5、对持有效证件查询的办事人员,应予以接待并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