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金融改革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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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20•【字号】晋政发[2013]16号•【施行日期】2013.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晋政发〔2013〕1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2013年4月20日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凝聚着党中央、国务院的重托和厚望,承载着全省上下谋求转型跨越、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共同期盼。

为全面部署推进“十二五”后三年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根据《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部署,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领,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驱动,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努力破解制约资源型经济转型的体制机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全面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初步建立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的制度体系,推动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的战略目标顺利实现,努力为全国其他资源型地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示范作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9.30•【字号】晋政办发〔2015〕90号•【施行日期】2015.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市场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9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有关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山西金融振兴的意见》,顺应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新趋势,充分利用我省建立综改试验区的有利时机,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意义建立以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众筹融资平台等为主体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企业融资和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我省利用资本市场发展本省经济,推进企业融资、上市、挂牌、兼并重组,优化产业结构,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总体上看,各方面对多层次资本市场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仍然存在认识不足和利用不充分等问题。

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需要创新投融资机制,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充足动力。

二、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扶持培育机制(一)支持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按照“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加快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金融改革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金融改革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金融改革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7.02•【字号】晋政办发〔2015〕64号•【施行日期】2015.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金融改革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6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金融改革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7月2日山西省金融改革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0年)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山西金融振兴的意见》,深化全省金融改革,充分发挥金融对山西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建设与实体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的战略部署,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总思路,壮大地方金融实力,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全面提升金融业竞争力,为我省全面推进廉洁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统筹发展,实现富民强省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市场主导、循序渐进的原则,充分发挥我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优势,加快推进全省金融改革发展,力争用较短时间建成与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相适应、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有序、运行规范、监管科学、功能完善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三)发展目标。

综合考虑我省金融业现实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5-2020年我省金融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1.金融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金融业增加值突破1600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10%,成为全省基础性和关键产业。

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

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

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体系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金融体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风险也日益凸显。

为了适应新型经济体制的需要,山西综改区积极进行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致力于构建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金融体系。

二、金融制度改革1.利率市场化改革山西综改区积极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实行定价市场化和利率市场化,逐步取消存贷款贷款利率管制,打破传统的垄断经营模式。

通过完善利率市场化定价机制,提升金融机构的独立定价权和风险定价水平,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2.金融监管改革为了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和透明度,山西综改区建立了更加有效的金融监管机制。

通过简化监管程序和提高监管力度,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提高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控制水平。

3.风险分担机制改革山西综改区建立了风险分担机制,通过制定风险缓冲基金,为金融机构提供风险分担服务。

这样一来,一方面可以有效减轻金融机构的风险压力,提高其信贷投放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金融机构对风险的警觉性,促使其更加谨慎地开展业务。

4.法治化改革山西综改区积极推进金融法治化建设,制定和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建立健全金融立法、监管和司法的相互配套机制。

这样一来,可以有效规范金融市场,保护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金融创新1.创新金融产品山西综改区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提供多样化的产品供客户选择。

通过发展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的金融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金融需求,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2.发展金融科技山西综改区推动金融科技的发展和应用,积极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提高金融机构的智能化水平。

通过金融科技的应用,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降低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提高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

3.金融业态创新山西综改区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新型金融业态,积极探索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等新兴业务模式。

通过金融业态创新,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

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

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

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一环。

山西综改区作为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之一,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在其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山西综改区在金融制度改革方面注重优化金融环境,建立更加透明和便利的金融服务体系。

通过推进金融业市场化、法治化改革,建立健全风险提示和预警机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加大金融机构监管力度,加强风险防控,防范金融风险。

力争建设高度开放、规范有序、服务高效的金融市场。

山西综改区在金融创新方面着力培育新的金融业态和新的金融产品。

通过鼓励金融科技创新,推动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提高金融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新的金融业务模式,为山西经济发展提供新的支撑。

推动金融科技与农村经济的融合,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提高农民金融素质和金融可获得性。

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吸引外资进入山西,促进跨境金融业务发展。

山西综改区在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中注重实体经济的支持。

通过改革完善金融信贷体系,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加丰富和灵活的融资渠道。

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它们的金融服务可得性和便利性。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通过金融创新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从而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山西综改区在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中注重风险防控。

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和监测,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评估和监管,提高金融市场的运行稳定性。

积极探索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利率形成机制,推动利率的市场化改革以避免金融风险。

加强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控,及时发现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

山西综改区的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对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优化金融环境,培育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加强风险防控,可以推动山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增长。

随着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的不断深化,山西经济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29•【字号】晋政发〔2021〕21号•【施行日期】2021.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晋政发〔2021〕2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山西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2021年6月29日山西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目录一、发展基础与面临的形势(一)发展基础(二)面临的形势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发展目标(四)空间布局三、围绕转型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一)培育优势,构筑三大生产性服务业新支柱(二)增强后劲,抢占四大未来服务业新高地(三)夯实根基,培育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新引擎四、聚焦消费升级,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一)锻造长板,加速形成文旅新地标(二)深挖潜能,打造康养新品牌(三)厚植基础,重塑六大生活性服务业新优势五、实施六大工程,提升现代服务业供给质量(一)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工程(二)实施集聚区拓展工程(三)实施服务业数字化工程(四)实施融合发展工程(五)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六)实施平台载体创新工程六、强化支撑保障,推动规划顺利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优化营商环境(三)强化要素保障(四)完善监管体系现代服务业贯通经济活动,促进要素流动,助力创业创新,是培育新动能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

根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的形势“十三五”以来,我省把推动服务业发展作为促进全省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以提高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扩大开放,优化发展环境,催生新业态,拓展新领域,培育新动能,服务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4•【字号】晋政发[2009]13号•【施行日期】2009.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9]1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

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为我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现就加快我省资本市场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发展氛围(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对资本市场发展的认识。

我省资本市场发展的总体水平处于全国中下游。

推动我省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破除资本市场仅局限于股票市场的落后观念,树立推动股票、债券、基金、期货以及中长期信贷市场全面协调发展的思想;破除上市就是融资的片面观念,树立综合利用资本市场各种功能,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和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思想;破除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陈旧观念,树立市场运作、社会协作,依靠现代管理和科学技术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思想;破除资源禀赋、不思进取、不谋长远的消极观念,树立依托资源、超越资源、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破除发展资本市场、实现企业上市是企业行为、与政府无关的错误观念,树立积极发挥政府职能、大力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思想。

(二)加强培训,普及知识,提高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和水平。

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理论,掌握资本市场知识,提高建设资本市场、发展资本市场和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和水平,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者面临的新任务。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将资本市场理论和知识的学习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力培训和普及资本市场知识。

金融工作情况汇报材料(精品)

金融工作情况汇报材料(精品)

金融工作情况汇报材料(精品)各位领导:非常感谢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金融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我省金融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供参考!]一、全省金融业发展的基本情况近年来,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全省金融工作牢牢把握主题主线,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建设金融强省为目标,努力深化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健全组织体系,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整体实力,全省金融业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2015年4月起,在省长亲自主持下,博采各地之长,深入调研论证,起草了《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8月7日,省政府以鲁政发[2015]17号文件发布,全省金融业改革发展由此迈入新的阶段。

[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供参考!](一)努力壮大金融业规模实力。

坚持把金融业作为重要的战略产业谋划发展,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多方施策,努力提升金融产业规模和市场竞争能力。

[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供参考!]金融业总体规模不断扩大。

“十二五”期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8%,高出同期GDP增速5.7个百分点。

2015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2265亿元,同比增长13.7%,占GDP 比重达到4.14%,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10.08%;金融业实现地方税收344.76亿元,同比增长12%,占全部地方税收比重为10.64%。

全年全省社会融资规模一举突破万亿元,达到1.08万亿元,较上年多增1533亿元;全省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突破6万亿元和4.7万亿元,新增贷款超过5000亿元,新增存贷款分别居全国第三位和第四位;直接融资和保费收入等增长指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截至2014年3月末,全省金融业总资产超过8.8万亿元,是2005年末的约4.3倍。

[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供参考!]金融组织体系日趋健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地方金融改革框架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62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地方金融改革框架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62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地方金融改革框架方案的通知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地方金融改革框架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6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地方金融改革框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7月2日山西省地方金融改革框架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加快推动全省金融产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地方金融在服务山西经济社会发展、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发展目标(一)地方金融资产不断壮大。

到2020年,地方金融业总资产占全省金融总资产的比重由2014年末的34%上升到40%左右。

(二)地方金融实力明显增强。

打造我省金融控股集团,到2020年末,将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打造成为资本规模较大、资本约束能力较强、覆盖全牌照业务领域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做大做强城市商业银行,推动晋商银行综合化经营,到2020年末,资产规模达3000亿元,其他5家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合计达3000亿元。

加快全省农信社改革,到2020年末,全面完成农信社改制任务,全省农信社不良贷款率降至10%以下,风险拨备150%以上。

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健康发展,省级设立2家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的政策性再担保公司,各市均设立1家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的融资担保公司,县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构建省市县三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

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年均新增小额贷款公司不少于20家。

推动租赁、证券、期货、基金、财务公司等行业加快发展。

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2015年12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普惠金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为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增强所有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特制订本规划。

一、总体思路(一)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呈现出服务主体多元、服务覆盖面较广、移动互联网支付使用率较高的特点,人均持有银行账户数量、银行网点密度等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已达到国际中上游水平,但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普惠金融服务不均衡,普惠金融体系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商业可持续性有待提升.(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借鉴国际经验与体现中国特色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使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三)基本原则。

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

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

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提升金融行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作为全国综合改革试验区之一,山西省积极探索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不断推动金融业的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本文将从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的背景、目标和举措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份关于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的全面了解。

一、背景山西省是中国重要的能源和重工业基地,长期以来一直是中国经济的重要支撑点。

由于资源型经济依赖性强,金融体系相对滞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足等问题,山西经济一直面临着结构性矛盾和发展的瓶颈。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山西经济的转型升级,山西省成为了全国综合改革试验区之一,并着力推进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在金融领域大胆探索,积极推动相关改革措施的落地并取得显著成效。

二、目标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的目标是为了打破传统金融模式,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推动山西经济的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说,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的目标包括:一是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企业融资;二是加强金融科技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三是改善金融监管体系,提升金融风险控制能力;四是拓宽金融对外开放,增强金融国际竞争力。

三、举措为实现上述目标,山西综改区在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举措。

首先是推进金融机构改革,通过允许境外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放宽金融机构外资准入门槛等措施,引进更多外资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其次是促进金融科技创新,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在山西设立创新基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科技投入,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

再次是拓展金融产品和服务,着力发展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领域倾斜。

山西综改区还加强了金融监管体系建设,提升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加强金融风险防控。

最后是推动金融对外开放,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与周边省区金融业合作,加快形成区域金融合作新格局。

山西省十三五金融发展规划

山西省十三五金融发展规划

山西省“十三五”金融发展规划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

为深化山西金融改革,充分发挥金融对山西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建设与实体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依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山西省“十三五”省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规划。

《山西省“十三五”金融发展规划》是我省“十三五”规划体系中的省级一般专项规划,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组织编制,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山西省金融业发展的基本思路、重点任务和发展路径,描绘山西金融界共同的发展愿景。

本规划实施时间为2016年至2020年。

一、发展现状(一)金融业整体实力明显增强。

“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约12.4%。

2015年,全省实现金融业增加值1140.5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9%,比2010年末净增加692.24亿元。

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10年的4.9%提高到2015年末的8.9%。

“十二五”全省累计实现各类融资1.98万亿元。

2015年,社会融资总量4498.83亿元。

2015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8641.42亿元和18565.88亿元,分别是2010年末的1.5和1.9倍。

2015年,直接融资2522.75亿元,其中,债券市场融资2281.79亿元、股票市场融资240.96亿元。

截至2015年末山西境内上市公司37家,较2010年增加6家,其中,上交所19家,深交所18家,股票发行总股本694.46亿股,总市值5863.7亿元,股票筹资额1330亿元,比2010年增加489亿元。

2015年,保险保费收入586.73亿元,是2010年的1.6倍,“十二五”时期年均增长9.9%。

(二)金融体系不断健全。

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协同发展,全省已初步形成门类齐全、功能互补、竞争有序的金融组织体系。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山西金融振兴的意见》解读之四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山西金融振兴的意见》解读之四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山西金融振兴的意见》解读之四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山西省政府•【公布日期】2015.06.17•【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正文《关于促进山西金融振兴的意见》解读之四金融振兴,涉农金融不可或缺。

《关于促进山西金融振兴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农信社改革,夯实“三农”金融发展基石。

以股份制为目标,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全面深化农信社改革,大力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农信社股份制改制。

到2020年,县级农信社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全省110家农村信用联社管理着8400多亿元资产,贷款余额几乎与全省股份制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相当,是地方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排头兵”。

实现振兴金融,支农主力军如何作为?改制面临哪些困难与问题?支农力度有哪些新飞跃?一、夯实基础根本出路在改革问: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对于《意见》所描绘的具体改革目标有怎样的认识?答: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我们备受鼓舞。

《意见》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发展金融产业的高度重视,是在经过大量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我省当前发展实际、考虑未来发展需求、能够有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产业发展规划。

我们会采取有力发展措施,确保《意见》中涉及山西农信的各项目标顺利完成。

问:《意见》强调农信社改革是夯实“三农”金融发展基石,如何理解?答:我省农信社具有点多面广、人熟地熟的特点。

说农村信用社是金融服务“三农”的主力军,是因为资产总额、存贷款余额、农业贷款总额均稳居全省金融机构之首,且系统80%的网点分布在乡镇。

要进一步提升农信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

截至2014年末,全省共组建113家统一法人联社、7家农村合作银行,全省共组建34家农村商业银行。

问:那么,推进改革,关键在哪里?答:深化农信社改革,关键在于把握好方向。

核心是规范推进产权制度的改革,完善董事会制度。

建立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制度,积极引导具备股东代表资格的股东合法代理小股东权益,防止大股东和内部人操控。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119【发文字号】晋政发[2014]40号【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4.12.15【实施日期】2014.12.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晋政发〔2014〕4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2014年12月15日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以法律、法规、标准和契约为依据,以健全覆盖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基础设施网络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合规应用和信用服务体系为支撑,以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为内在要求,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目的是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加快我省六个发展、促进富民强省的重要基础,是建立规范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对提高我省全社会信用意识、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投资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晋政发〔2013〕18号)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为2014-2020年。

一、发展现状党的十六大提出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以来,我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山西实际,围绕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建立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制定信用规章制度等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取得明显成效。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山西金融振兴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山西金融振兴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山西金融振兴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6.08•【字号】晋政办发〔2015〕49号•【施行日期】2015.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山西金融振兴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4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促进山西金融振兴2015年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8日促进山西金融振兴2015年行动计划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山西金融振兴以及金融改革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我省金融业发展实际,特制订2015年行动计划。

一、全省金融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7.5%。

二、社会融资总量超过4200亿元,其中,间接融资(银行贷款和表外融资)超过3200亿元,直接融资1000亿元。

三、启动晋商银行经营战略调整,加快多元化业务方案设计。

年内实现各市分支机构全覆盖。

启动省外网点布局。

申请获得中票等工具承销资格。

完成组建消费金融公司。

推动晋商银行资产总额达到1500亿元。

加快晋城、长治、大同、晋中银行发展,各行资产增加不少于100亿元。

推进阳泉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风险处置。

四、推动省国信集团年内完成山西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加快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补充资本金,承担政策性融资再担保职能。

用市场化方式整合山西产权交易市场。

省国信集团资产总额达到480亿元,提升行业竞争力。

五、完成14家以上农信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

发展6家村镇银行。

六、加快大型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鼓励中小融资性担保机构增资扩股。

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

新成立13家融资担保公司、21家小额贷款公司。

七、筹建成立山西资产管理公司。

八、启动筹建人身保险法人机构。

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

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

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
近年来,中国金融业经历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金融体系的不完善
和制度建设的滞后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开展了金融改革与创新,以促进金融业的发展和经济的转型升级。

山西省作为全国综合改革试点区,也积极探索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的路径。

山西综改
区金融制度改革的核心目标是推动金融业从传统模式向现代化转型,加强金融监管,降低
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

一方面,山西综改区在金融业务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创新。

通过放宽银行业务经营范围,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理财、支付、网络借贷等业务发展,提升金融业务多样化
和市场竞争力。

山西综改区改进了金融治理体系,增强了金融监管能力。

建立了金融风险
防控体系,完善金融机构合规评估制度,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提高金融机构的经营
水平和稳定性。

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不仅在业务范围上进行了拓展,还在机制上进行了创新。

推动金融体系向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向发展,完善金融法律法规,提高金融市场的规
范性和透明度,增强金融机构的自律能力。

通过加强对金融科技的支持,推动金融科技与
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升金融服务的智能化和便捷性。

在金融体系改革的过程中,山西综改区还注重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加强金融消费者
教育和投资者保护工作。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
和投资者保护意识,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能力和理财能力。

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

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

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体系也迎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作为中国经济重要省份之一,山西省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发展成就。

在金融领域,山西省还需要进一步推动金融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

本文旨在探讨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的路径与策略。

二、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的现状与问题目前,山西省金融体系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金融机构结构单一,缺乏多元化发展;二是金融服务能力不足,金融创新水平相对较低;三是金融体系风险防控机制有待完善。

这些问题制约了山西省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山西综改区需要进行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以解决这些问题。

三、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的路径与策略1. 强化金融监管与风险防控。

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提高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水平。

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健全法律制度,提高金融机构合规意识,减少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2. 加强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发展。

推动山西省金融机构由传统的银行业务向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转变,提供更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进行战略重组和跨界合作,提高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3. 支持金融科技创新。

发展金融科技,推动金融业与科技产业深度融合,提升金融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通过推动互联网金融、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4. 加强金融人才培养与引进。

加强金融人才培训与引进,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鼓励金融机构与高校合作,建立金融人才培养基地,培养更多高层次金融人才,为山西综改区的金融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5. 支持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服务。

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通过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保障机制,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的预期效果通过实施上述路径与策略,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可望取得以下预期效果:一是金融机构结构将更加多元化,提供更广泛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山西省人民政府2015向深化改革进发——今年综改《行动计划》解读

山西省人民政府2015向深化改革进发——今年综改《行动计划》解读

山西省人民政府2015向深化改革进发——今年综改《行动计划》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山西省政府•【公布日期】2015.02.16•【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正文2015向深化改革进发——今年综改《行动计划》解读“编者按”2月,《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5年行动计划》正式出台印发。

今年,我省将实施转型综改的“2285”行动计划,即20项重大改革、20项重大事项、80个重大项目、5个重大课题,力争在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民生改善等转型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2015年综改《行动计划》,高举综改旗帜,把握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全局和局部、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改革发展稳定“六个关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改革、坚持市场化方向推进改革、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统筹协调和协同配套推进改革、坚持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推进改革“五个坚持”,服务廉洁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统筹发展“六大发展”,聚焦制约全省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具有山西特色的改革事项、群众热切期盼的民生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四个重点”,安排实施一系列重大改革、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课题。

改革是山西转型综改的核心,本刊对2015年综改《行动计划》的20项重大改革择要解读。

●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出台《关于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在巩固清费成果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政策。

深化煤炭销售体制改革,全面落实煤焦公路销售体制改革举措,妥善安置转岗职工,建立煤炭监管信息平台。

推进煤炭项目审批和证照管理改革,再取消、调整、下放一批涉煤行政审批事项。

推进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对新设矿业权依法实行招拍挂,完善矿业权二级交易市场,探索建立矿业权转让超额收益调节新机制。

(牵头单位:省煤炭厅)●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抓好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推进省属国企负责人薪酬和履职待遇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股权多元化,探索国企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和组建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深化省直机关直属企业脱钩改革,稳妥推进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县区设立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问题和举措

县区设立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问题和举措

县区设立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问题和举措作者:王一明来源:《前进》 2020年第10期王一明近年来,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重视程度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自2017年7月设立以来,已召开十四次会议及多次专题会,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等方面进行研究并提出明确要求。

其中,如何调动地方的积极性,构建完善有效的地方金融管理架构,不仅是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重点领域,也是顺应金融发展内在需求的核心环节。

2012年以来,省、市两级政府根据自身情况成立了地方金融服务机构。

随着党政机构改革,省级层面成立了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地市相应成立了地方金融工作办公室,作为政府工作部门,配备专门的人力物力,全面加强对地方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

日前,金融办在各地市全局工作中所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凸显,以大同市金融办为例,市委九个议事协调机构中的三个被列为成员单位。

一、县区设立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首先,我省出台的《山西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各市县政府负责本地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牵头抓总职责,研究制定本地区攻坚战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力度,充实人员队伍”。

其次,《山西省金融改革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0年)》在保障措施中提出,“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市要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成立金融工作领导组,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出现的金融突出问题。

着力加强各市金融队伍建设,各市县要成立金融协调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发挥协调、组织和风险处置作用”。

再次,各地市在金融工作开展过程中对县区金融机构设立和人员配置提出要求,如《大同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地情况,进一步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力量,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尽快确定地方金融工作的管理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县区要单独设立金融办,并充实人员队伍。

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

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

山西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2017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山西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提出了“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为牵引,以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为重点,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支撑”的改革方向。

随着综改区建设的推进,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成为促进山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

一、加快金融产业转型升级综改区建设的重点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金融业作为支撑产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急需改革创新。

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加强金融监管。

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和执法效率,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2.优化金融服务。

完善金融服务的多元化、专业化、网络化等方面,推进互联网金融、区块链等新兴金融业态的发展,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3.改善金融生态。

加强金融宣传教育,推进财经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金融素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4.改革信贷制度。

加强对金融市场中各种贷款业务的监管,实现信贷业务的透明化和规范化,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二、完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机制“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方向之一,也是综改区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的重点。

为了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1.加大对产业链、价值链的金融支持。

通过贴息政策、信用担保等方式,加大对产业链、价值链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2.创新信用机制。

建立行政部门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的信用记录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库,建立信用信息互通和惩戒机制,提高企业的信用意识和诚信经营水平。

3.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作用。

完善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制度,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为实体经济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三、推进金融国际化1.加强跨境金融监管。

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合作,协助监管,提高跨境金融交易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2.推进金融创新。

借助综改区的优势条件推进金融创新,探索符合国际标准和本地特色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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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金融改革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0年)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山西金融振兴的意见》,深化全省金融改革,充分发挥金融对山西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建设与实体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的战略部署,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总思路,壮大地方金融实力,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全面提升金融业竞争力,为我省全面推进廉洁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统筹发展,实现富民强省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市场主导、循序渐进的原则,充分发挥我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优势,加快推进全省金融改革发展,力争用较短时间建成与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相适应、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有序、运行规范、监管科学、功能完善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三)发展目标。

综合考虑我省金融业现实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5-2020年我省金融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1.金融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金融业增加值突破1600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10%,成为全省基础性和关键产业。

2.融资总量显著增长。

2020年社会融资总量达到6900亿元,间接融资突破420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200亿元,表外融资2000亿元;直接融资突破2700亿元,其中,债券融资2000亿元,股票融资700亿元。

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挂牌)公司数量分别突破60 家、30家、30家、300家,总数达到420家,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达到3000家,区域股权市场融资规模突破200亿元。

保费收入达到750 亿元,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

3.金融机构实力明显增强。

力争到2020年,全国性金融机构和主要外资金融机构全部在山西设立分支机构;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驻晋分支机构业务规模在本系统内排名不断前移;培育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和较高品牌价值的地方金融机构,晋商银行、国信集团资产总额分别达到3000亿元、530 亿元;县级农信社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数量突破75家,比2014年末增加37家;小额贷款公司达到700家,比2014年末增加124家,注册资本金总额700亿元,比2014年末增加345亿元,平均注册资本金从2014年末的6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注册资本超10亿元的大型公司不少于1家;全省融资担保机构达到300家,比2014年末增加76家,注册资本总额达到300亿元,比2014年末增加129亿元,注册资本超10亿元的特大型机构不少于5家,比2014年末增加3家,每市至少有1家实收资本达到3亿元、每县(市、区)有1家实收资本超5000万元的机构。

2020年前力争新组建地方法人寿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民营银行、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中心、消费金融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各1家,再担保公司3家、财务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将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煤炭现货以及商品场外衍生品交易市场,将山西股权交易中心建设成为以资本要素为特征的金融综合交易平台。

将太原打造成为在中西部地区有较强影响力的金融活跃区域。

全省金融机构布局更加合理,功能进一步完善。

4.金融市场进一步健全。

货币市场交易量显著增加,交易品种不断丰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初步建成,证券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股票、债券市场份额占全国比重显著提高,区域股权市场交易规模继续扩大,创业和股权投资市场快速发展,资本规模大幅增加;保险市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保障功能不断完善;金融中介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到2020年,力争形成业态丰富、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市场体系。

5.普惠金融不断发展。

小微企业、“三农”、大学生创业、下岗再就业、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水利建设等民生领域和薄弱环节融资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城乡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金融服务产品和层次更加丰富,城市社区便民金融服务圈基本形成,农村金融服务实现全覆盖。

全省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惠及社会各个阶层、所有群体。

二、主要任务(一)分类扶持各类机构。

1.打造山西地方金融投资控股集团。

以山西国信投资集团为基础,加快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资本为纽带,向国内外知名投资者开放股权,引进优质战略投资者,支持集团整体上市或推动控股法人公司单独上市,按照市场化方式,逐步整合保险、金融租赁等牌照,形成集信托、证券、融资担保、股权交易、产权交易、银行、期货、基金等各种要素于一体,有较强影响力的一流金融控股集团。

2.做大做强城市商业银行。

推动我省城市商业银行扩大省内业务和网点覆盖面,逐步成为深耕本地市场、经营稳健、服务领先的现代化商业银行。

推动晋商银行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进入保险、基金、金融租赁、担保等领域,形成综合化经营优势,积极争取中票、短融、中债等债务性融资工具发行承销业务资格,向基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市场发展,做大做强同业、投行、金融市场、理财等业务,实现全牌照、多元化发展,转变经营方式,调整发展战略,充实资本规模,优化治理结构,加快上市进程,把晋商银行打造成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现代化股份制银行。

支持晋城银行、长治银行、大同银行、晋中银行巩固和夯实基础,加快创新发展,支持阳泉商行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加快风险处置。

鼓励地方法人机构争取市场做市商资质,增强市场交易的广度和深度。

3.大力发展农村中小银行。

以股份制为方向,以建立现代银行制度为目标,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加快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步伐,到2016年6月底,全面完成高风险农信社改制工作,到2020年,县级农信社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培育条件成熟的尧都农村商业银行上市。

鼓励发展村镇银行,并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

支持优质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成村镇银行。

4.规范发展准金融机构。

按照“控制总量、注重质量、合理布局、防范风险”的要求,提高准入门槛,完善制度设计,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准金融机构健康发展。

扶持大型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鼓励中小融资性担保机构增资扩股,逐步形成省市县三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

加快再担保机构设立,发挥再担保机构提供增信和分担风险的功能。

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拓展面向“三农”及小企业的融资服务。

5.稳步发展新型金融业态。

吸收、借鉴各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稳步发展互联网金融,与电商龙头企业密切合作,稳妥发展第三方支付、众筹基金、P2P和互联网理财等业务。

支持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开展煤炭现货交易,积极推动场外衍生品交易,拓宽交易品种,逐步建设成为区域能源交易现货和期货市场。

推进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中心建设。

推动各市设立城镇化私募基金和各类产业发展基金。

6.积极发展地方保险机构。

加快中煤财险增资扩股和网点布局,拓宽服务领域,打造全国保险品牌。

加快成立我省人身保险法人机构。

积极引进健康保险、养老保险、责任保险、汽车保险、信用保险、农业保险等专业性保险机构。

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村镇保险公司,鼓励发展相互制、合作制、专业自保等新型保险企业组织形式。

7.支持其他地方金融机构发展。

支持山西金融租赁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经营活力。

做大做强我省期货公司。

壮大现有6家财务公司,继续支持省内大型企业集团组建财务公司。

加快组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

(二)加大金融市场创新。

8.稳步扩大社会融资总量。

一是扩大信贷规模。

加强与全国各银行机构总行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信贷投放主渠道作用,积极扩大信贷投放和资金配置。

支持银行业机构通过跨业跨区银团(社团)贷款、票据市场运作、发行大额同业存单、绿色金融债券等方式筹集信贷资金。

综合利用再贴现、再贷款等政策工具,放大放贷能力。

二是加快发展直接融资。

扩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融及其他债务性融资工具发行规模。

继续做好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市场上市。

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配股等方式,发挥上市公司再融资功能。

出台专项改革措施,加快推动我省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为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创造条件。

加快股权融资发展,丰富直接融资手段。

三是推进险资入晋。

加强与国内大型保险机构的战略合作,拓展保险资金投资领域,鼓励保险资金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非上市公司股权,参与企业战略重组。

9.大力发展区域股权交易市场。

按照管理科学、运作规范、功能健全、风险可控的原则,提升山西股权交易中心功能,近期目标是将其打造成为全省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中远期目标是建成以资本要素为特征的金融综合交易平台,加快建立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双向“转板”机制,探索赴沪、深证券交易所延伸挂牌的路径。

大力培育挂牌企业主体,发展壮大合格投资者队伍。

创新交易品种,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逐步推出固定收益类、私募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新产品。

10.加快发展期货交易市场。

广泛开展期货市场宣传与培训,进一步提高我省企业对期货市场的认知和参与程度。

充分发挥我省煤炭交易中心现货交易的优势,完善市场功能,加快发展煤炭期货交易。

支持实体企业开展套期保值,发挥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分散风险、套期保值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

11.统筹规划要素交易市场建设。

合理设计要素市场品种结构、数量规模和区域分布,促进要素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加快发展山西省金融服务平台,用市场化手段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优质服务。

依法处置我省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

促进物权、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各类权益产品在山西产权交易中心平台交易。

加快推进股权、农村产权、集体林权、知识产权、碳排放权、土地交易、能源交易等要素平台建设。

12.拓宽保险服务领域。

一是探索设立再保险金融机构、小额保险公司。

支持保险机构加快发展养老、医疗、疾病等商业保险,大力拓展企业年金业务。

支持保险机构在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工作、实现全省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承办工作。

鼓励各级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开展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

积极申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业。

二是推动煤炭行业实行商业保险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险化配套改革试点,创新煤炭安全责任保险发展模式。

探索建立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等地方性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与运用,切实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

试点开展巨灾保险,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对地震、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农业旱灾等巨灾的保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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