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管理部门对窃电行为的处罚办法
电力法以及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
电力法以及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电力安全法律法规有哪些国家关于电力法律法规是最新电力法全文及实施细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一条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
第三条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包括: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负责人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相应的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
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应当在有关电力线路沿线组织群众护线,群众护线组织成员由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发给护线证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可制定办法,规定群众护线组织形式、权利、义务、责任等。
第四条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
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电力企业有权制止并可以劝其改正、责其恢复原状、强行排除妨害,责令赔偿损失、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以及采取法律、法规或政府授权的其他必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
第三条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
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第五条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取新技术,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
盗窃电能会受到什么处罚
盗窃电能会受到什么处罚
当今社会下,在电力法的法律责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疑问,那么针对盗窃电能会受到何种处罚,我整理了相关资料给出了相应的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盗窃电能会受到什么处罚
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知识点
第七十二条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九条或者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电力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四条电力企业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违章调度或者不服从调度指令,造成重大事故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电力企业职工故意延误电力设施抢修或者抢险救灾供电,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电力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查电人员、抄表收费人员勒索用户、以电谋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五条本法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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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的处理
法 治LEGAL AFAIRS582020.03浅谈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的处理■ 国网辽宁电力公司大连培训中心 魏子翔违章用电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下列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的行为,属于违章用电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相当于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
私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除应拆除私增容设备外,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私增设备容量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相当于三倍私增容量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应承担私增容量50元/kW 的违约使用电费。
如用户要求继续使用者,按新装增容办理手续。
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的,应承担高峰超用电力每次1元/kW 和超用电量与现行电价电费5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擅自使用已在基层供电企业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封存的电力设备的,应停用违约使用设备。
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和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相当于2倍补交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应承担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每次30元/kW 的违约使用电费。
启用属于私增容被封存的设备的,违约使用者还应承担本条第二项规定的违约责任。
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基层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基层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属于居民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他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未经基层供电企业同意,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的,除当即拆除接线外,应承担其引入(供出)或并网电源容量500元/kW 的违约使用电费。
窃电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供电企业)向用电人(用户)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天津举报偷电奖罚制度
天津举报偷电奖罚制度一、总则1. 为了维护电力市场秩序,鼓励公众参与电力监管,打击偷电行为,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的电力用户和举报人。
二、举报奖励1. 举报人提供的偷电行为线索,经电力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2. 奖励金额根据偷电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挽回的经济损失来确定,最低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
3. 对于提供重大偷电线索,帮助破获大型偷电案件的举报人,可酌情提高奖励金额。
三、举报保密1. 电力监管部门应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
2. 对于举报人的保护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匿名举报选项、举报人信息加密存储等。
四、举报处理流程1.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向电力监管部门举报。
2. 电力监管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初步核实,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调查。
3. 调查结果应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给予奖励。
五、惩罚措施1. 对于查实的偷电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2. 偷电行为的处罚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 对于屡次偷电的用户,除了经济处罚外,还将纳入电力信用黑名单,影响其信用记录。
六、奖励发放1. 奖励金的发放应在接受奖励通知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
2. 举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必要的身份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以便完成奖励金的转账。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天津市电力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天津市电力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奖罚制度草案,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供电营业规则窃电处理及窃电量计算
供电营业规则窃电处理及窃电量计算展开全文窃电量=窃电容量x窃电时间(无法查明窃电时间的,按180天,每天6小时计算)所以窃电追补电费=窃电量x电价然后收取窃电违约金=窃电追补电费x 3至5倍最后,窃电追补电费+窃电违约使用电费=窃电金额。
如果觉得处罚过高,可以看看用电容量有没有算错,是不是算高了。
如果要证明自己的窃电时间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之前的用电量和之后的用电量对比,用自己的缴费凭据证明,当然这个也只是客观上证明一下。
首先,窃电是违法行为,你肯定错了,所有一定要有一个好的认错态度,不要和用电检查人员吵闹等,恳求他们的谅解,从轻处理才是最好的。
最后再次说明,窃电是违法行为,而且非常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并且供电部门]现在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在相关的系统上很容易就能发现窃电行为,还有就是窃电的处罚相当重的,不要得不偿失。
所以为了你和你的家人,为了安全,一定不要窃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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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重判!偷电获刑13年今年1月7日,湖南郴州桂阳供电公司配电部高压线损专责何熙鹏通过对比同期线损管理系统数据,发现10千伏园城线连续3个月损失电量超过15%。
这究竟是什么情况?桂阳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何英杰带着用电检查班员工黄大成开展全线排查,发现在10千伏园城线骏马亭支线58号杆处,有人用3根高压绝缘电缆挂钩窃电,并通过地埋方式掩盖踪迹。
3根电缆隐蔽地通过1条10千伏线路接入樟树水电站。
樟树水电站是仁义镇电力自供区的主电源,机组老化严重,又是径流式低水头电站,枯水期基本无电可发,无法满足自供区用电需求。
为了谋取私利,经营人彭某便私自接入邻近国家电网线路,窃取电量转售用户。
通过司法鉴定,有关方面确认樟树水电站的窃电量约为260万千瓦时,窃电金额近183万元人民币。
巨额电量和恶劣窃电行为震动了公安机关。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电力法是我国治理电力领域的重要法律之一,旨在保障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
而窃电行为则是破坏正常电力供应的严重违法行为,需要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罚。
根据《电力法》,窃电行为主要包括非法使用电力、偷窃电力、擅自改变电力用途等。
这些行为严重干扰了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转,造成不仅给电力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也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了严重影响。
因此,对于窃电行为的处罚也应该严厉,以起到威慑作用。
根据《电力法》的相关规定,非法使用电力的处罚标准为按照未缴纳电费的三倍向异地供电企业交纳电费,并可以处以罚款。
这主要是对于那些没有与供电企业建立正常用电关系,却非法使用电力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此处主要区别于正常用电用户而言。
偷窃电力的处罚标准则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根据《电力法》的规定,如果偷窃电力情况较为严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可以考虑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罚款。
对于偷窃电力罪行数额较大,严重破坏了电力供应的,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电力法中,对于擅自改变电力用途的处罚标准没有具体规定,但是一般会按照非法使用电力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理。
因为擅自改变电力用途也是对正常用电关系的破坏,对供电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应该负有同样的法律责任。
除了以上具体处罚标准之外,根据《电力法》的相关规定,还可以对窃电行为进行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窃电行为严重破坏了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对于窃电行为应该依法予以处罚。
《电力法》对于窃电行为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加大对窃电行为的打击力度,以维护电力市场的秩序,确保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用电权益,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偷电处罚标准
偷电处罚标准
偷电的处罚标准是根据《电力法》的有关规定来规定的,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责令当事人马上停止行为,支付电费,恢复供电。
对于在未停电前发现偷电行为的,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用电,缴纳偷电费用,并恢复供电。
2、处以罚款。
对于偷电行为,应当处以违法所得数额三倍以上、不超过十倍以下的罚款;如果违法所得数额没有确定,则可以按照受益人实际消费的电费数额三倍以上、不超过十倍以下的罚款。
3、暂扣电力设备。
对于偷电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电,暂扣其电力设备,直至消除危害,恢复供电为止。
4、暂扣驾驶证。
对于偷电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责令当事人暂扣其驾驶证,直至消除危害,缴纳偷电费用为止。
5、对偷电行为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可依法采取行政措施,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以上是关于偷电的处罚标准,因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不同,具体应用的处罚标准也有所差别,应根据实际情况处罚。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
随着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力的消费量也越来越大,因此窃电频现,有损电力生产、发展、供应,造成社会的不良影响。
为了规范市场、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我国特制定《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提供一贯性的处罚标准:
一、窃电者应当受到法律处罚或行政处罚。
1.定处罚:根据《电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窃电者可能被判处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处以罚款。
2.政处罚:窃电者可以被依法处以15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窃电费用超过1500元的,处以费用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窃电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被追缴窃电费用。
根据《电力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窃电者应当依照电能费的定价标准、停电期的电量,被追缴窃电费用。
三、窃电者可能会被取消有关资格,并处以其他责任。
1.果窃电者在中央发电网、地方发电网、变电网、供电系统、用电系统中拥有资格,则该资格可能会被取消。
2.电者可能会被处以限期整改或承担连带责任的行政处罚。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显然是为了保护电力安全及节约电力资源,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电力生产用户正当权益,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环境,从而规制窃电行为,稳定电力供求,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净化电力市场,提升电力用电价格等。
窃电不仅损害了电力企业的权益,也损害了其他用电企业的权益,
窃电者不仅需要赔偿经济损失,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因此,窃电应该是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窃电的危害性,坚决打击和防止窃电行为,推进新时代电力市场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窃电与反窃电
窃电与反窃电窃电与反窃电历来是围绕电能计量装置而进行的。
窃电者想方设法在用电时绕越计量或直接在计量装置上动手脚,使计量装置记录电能时少记录、不记录、甚至倒记录,以达到少交或不交电费的目的; 反窃电人员则千方百计堵塞漏洞、营筑防御窃电的大堤,查防结合,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秩序,使窃电分子无隙可乘,伸手必被捉。
一、窃电方式与反窃电措施1、1、窃电方式《电力法》第四条明确指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明确了窃电行为的具体内容,包括: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截止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目前社会上存在的窃电方式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1绕越计量装置窃电1.1.1在供电设施(供电设备、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线用电,不申请报装,不装表计量,无户名、无手续,明目张胆窃电。
1.1.2在裸露的低压线路上,用挂勾接线用电。
1.1.3在表前进线用钢针扎入线皮用电。
1.1.4在表前隐蔽位置将线皮剥开接线或用鱼尾接线用电。
1.1.5直接从配电变压器的低压出线瓷柱上接线用电。
1.2使用电能表不准或失效1.2.1将电能表的固定螺丝拆除,把电能表置于前俯或侧倒,使其走慢或不走。
1.2.2在电能表外壳上钻小孔,用铁丝或他物将电能表转盘顶住或塞住使其不走。
1.2.3在电能表的表尾接线处用导线插入接线孔,短接电流线圈。
1.2.4伪造和使用假电币,使投币电能表或投币计量箱失效。
1.2.5故意损坏计量装置,如将电卡电能表或电卡损坏,使电卡电能表失灵。
用机械或其他方法将电能表损坏,使之走慢或不走。
1.3伪造和启动封印伪造供电企业封钳及印章,将电能表表盖电能表接线端子盒封盖打开后做手脚,然后用伪造的封钳封印重新加封,其做法有:1.3.1将电能表记数器的齿轮与圆盘转轴上的蜗轮脱离接触,表计政党转动但不上字。
窃电查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电力作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能源,其供应的安全稳定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然而,窃电行为作为一种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电力市场的正常秩序。
为了严厉打击窃电行为,保障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对窃电行为进行查处。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窃电查处法律规定,以期提高社会各界对窃电行为的认识,共同维护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窃电的定义与特征1. 定义窃电,是指非法占有电能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未经电力企业许可,擅自使用电力企业输送的电能,或者采取非法手段窃取电能。
2. 特征(1)非法性:窃电行为违反了电力法律法规,损害了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
(2)隐蔽性:窃电行为往往在夜间或隐蔽场所进行,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3)反复性:窃电行为具有反复性,部分窃电者可能长期进行窃电活动。
(4)破坏性:窃电行为可能导致电力设施损坏,引发安全事故。
三、窃电查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我国窃电查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
2. 窃电查处程序(1)发现窃电行为电力企业或电力管理部门发现窃电行为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①制止窃电行为;②收集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视频等;③通知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2)查处程序①公安机关接到电力企业或电力管理部门的举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窃电事实;②对涉嫌窃电的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应依法进行询问、传唤;③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应依法予以刑事拘留、逮捕;④对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行政处罚①没收违法所得;②罚款;③吊销电力设施使用许可证;④吊销营业执照;⑤吊销驾驶证;⑥行政拘留。
(4)刑事责任①盗窃电能,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②盗窃电能,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③盗窃电能,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电力法规对盗窃电能的处罚条例
电力法规对盗窃电能的处罚条例窃电是指以非法占用电能为目的,采用隐蔽或其他手段不计量或少计量的用电行为。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窃电行为,窃取电行为包括:(一)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二)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三)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四)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五)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六)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
窃电者应按所窃电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窃电量按下列办法确定: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2、以其他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电时间计算确定。
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时间数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单位窃电的,除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外,还应当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
居民窃电处罚计算公式
居民窃电处罚计算公式
居民窃电处罚计算公式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居民窃电行为的通知》中规定的,其具体公式如下:
窃电金额= 窃取电量×电价×3
处罚金额= 窃电金额×2
其中,窃取电量是指窃取的电能量,以度(kWh)为单位;电价是指当地居民用电的价格;3是指根据国家规定,对于窃电行为,其追溯时限为3年。
根据公式,当居民出现窃电行为时,首先要计算出其窃取的电量和电价,然后将其相乘再乘以3,得到窃电金额。
接着将窃电金额乘以2,得到处罚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通知》规定,对于窃电行为,不仅要追缴窃取的电量和缴纳相应的电费,还要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窃电金额的2倍。
同时,窃电行为也可能会涉及到刑事责任,居民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窃取电能量。
窃电查处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电力是国家重要的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窃电行为严重扰乱了电力市场秩序,损害了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打击窃电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对窃电行为进行查处。
本文将详细介绍窃电查处的法律规定。
二、窃电的定义窃电,是指未支付电费,擅自使用供电企业的电力设施,非法获取电力的行为。
根据《电力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规定,窃电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 擅自改变用电类别,逃避电费支付;2. 擅自改变用电容量,逃避电费支付;3. 擅自接入电力设施,非法使用电力;4. 擅自改变电力设施,非法使用电力;5. 其他窃电行为。
三、窃电查处机关窃电查处工作由电力管理部门负责。
根据《电力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规定,电力管理部门包括:1. 电力公司;2. 电力监管机构;3. 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部门。
四、窃电查处程序1. 举报与调查(1)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电力管理部门举报窃电行为。
(2)调查:电力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
2. 调查取证电力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查阅用电档案;(2)询问当事人;(3)现场勘查;(4)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5)对窃电行为进行技术鉴定。
3. 处罚决定(1)责令停止窃电行为;(2)追缴电费;(3)处以罚款;(4)没收非法所得;(5)吊销电力设施使用许可证;(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4. 处罚执行电力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当依法执行。
五、窃电查处法律依据1. 《电力法》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3.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4.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5.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6.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六、窃电查处典型案例1. 案例一:某居民擅自改变用电容量,逃避电费支付。
电力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居民擅自增加用电设备,改变用电容量。
反窃电法律法规(一)2024
反窃电法律法规(一)引言概述:反窃电法律法规的出台是为了打击窃电行为,保护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公平性,维护社会秩序。
本文将从电力窃盗的定义、窃电行为的危害、反窃电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执行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论述。
正文:一、电力窃盗的定义电力窃盗是指未经合法授权获取电力资源或违法操纵电力计量设备,以非法手段获取电能,并以此谋取私利的行为。
这类窃电行为严重损害了正常电力供应秩序,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社会不稳定。
小点1:非法接线小点2:插卡类窃电小点3:篡改电表小点4:恶意绕流小点5:滥用电力资源二、窃电行为的危害窃电行为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小点1:经济损失小点2:电力供应不稳定小点3:电网设备损坏小点4:电费增加小点5:社会秩序混乱三、反窃电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为了有效打击电力窃盗行为,保障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转,相关法律法规做了以下规定:小点1:刑法中关于窃盗罪的相关条款小点2:电力法中对电力窃盗的明确规定小点3:电力窃盗处罚办法的实施细则小点4:电力公司内部监管规章制度小点5:加强电力安全宣传教育四、执行情况反窃电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直接影响到窃电行为的打击效果,目前相关法规的执行情况如下:小点1:执法力度有所增强小点2:违法成本逐渐增加小点3:技术手段的应用提升小点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小点5:窃电行为呈现减少趋势五、未来的发展方向为了更加有效地打击电力窃盗行为,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公平性,应注重以下方面的发展:小点1:加大罚款力度小点2:建立电力窃盗黑名单制度小点3: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小点4:增强监控手段和技术应用小点5: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窃电行为总结:反窃电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于打击电力窃盗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有效保障了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法律法规,提升宣传教育力度,并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电力窃盗行为的挑战。
只有综合运用法制手段和技术手段,才能更好地维护电力供应的正常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电力法是我国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之一,旨在规范电力行业的管理和运营,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窃电等违法行为。
根据电力法,窃取、非法使用、非法转供电力以及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对这些行为有相应的处罚标准。
首先,对于窃取电力行为,若窃电行为金额不大,构成轻微违法行为的,可以处以警告或者罚款。
罚款金额一般为窃电金额的1至5倍。
其次,若窃电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构成一般违法行为或者严重违法行为的,可处以拘留,并可以同时处以罚款。
拘留的时间一般为5至15天,罚款金额一般为窃电金额的2至10倍。
另外,若窃电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构成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可处以拘役,并可以同时处以罚款。
拘役的时间一般为6个月至3年,罚款金额一般为窃电金额的5至20倍。
对于非法使用电力的行为,违法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般情况下,可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一般为非法使用电力的市场价值的1倍至5倍。
对于非法转供电力的行为,违法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违法人一般要复电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一般为非法转供电力市场价值的1倍至授权供电企业供电费用的5倍。
对于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违法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破坏电力设施一般可处以拘留,并可以同时处以罚款。
拘留的时间一般为5至15天,罚款金额一般为修复电力设施所需费用的1倍至3倍。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电力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当窃取、非法使用、非法转供电力、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不足以构成犯罪时,可以由公安机关或者电力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类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拘留等。
总之,电力法对于窃电行为有明确的处罚标准,具体的处罚根据窃电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和违法人所犯罪行的性质来决定。
只有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才能维护电力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电网的稳定运行。
企业窃电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用电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惜采取窃电手段,严重扰乱了电力市场的正常秩序。
窃电行为不仅损害了电力公司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阐述企业窃电的法律后果。
一、窃电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规定,窃电是指未经电力供应企业许可,擅自使用电力供应企业的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用电力供应企业的电力资源的行为。
以下几种行为属于窃电:1. 擅自开启、使用、盗用、拆卸电力供应企业的电力设施;2. 擅自改动、拆除、破坏电力供应企业的电力设施;3. 擅自接入、改动、拆卸电力供应企业的电力线路;4. 擅自使用、盗用、破坏电力供应企业的计量装置;5. 擅自将电力供应企业的电力设施用于其他用途。
二、窃电的法律后果1. 民事责任企业窃电给电力供应企业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人应当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因此,企业窃电后,电力供应企业有权要求窃电企业赔偿其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电力损失费用;(2)查处窃电所发生的费用;(3)因窃电造成的设备损坏、停机等损失;(4)其他因窃电造成的损失。
2.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规定,电力供应企业有权对窃电行为进行查处,并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措施包括:(1)责令停止窃电行为;(2)没收非法所得;(3)处以罚款;(4)吊销用电许可证。
3. 刑事责任对于情节严重、数额巨大的窃电行为,可以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电力管理部门对窃电行为的处罚办法
电力管理部门对窃电行为的处罚办法1.1本办法规定了窃电、违章的几种行为、对窃电、违章的处理规定和对有关人员的考核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供电分局工作人员。
1.3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局监字[1999]02号文件。
2窃电行为包括2.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2.2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2.3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2.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2.5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确或者失效;2.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3窃电的处理3.1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
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2窃电量按下列方法确定:3.2.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3.2.2以其他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所指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
3.2.3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时间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4违章行为包括4.1擅自改变用电类别;4.2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4.3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4.4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
4.5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5违章的处理5.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企业窃电处罚计算公式
企业窃电处罚计算公式企业窃电是指企业在用电过程中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能而不支付相应费用的行为。
为了维护电力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正规用户的权益,针对企业窃电行为,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处罚计算公式。
一般来说,企业窃电处罚计算公式包括三个主要参数:窃电量、电价、处罚系数。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参数及其计算方式。
1. 窃电量:窃电量是指企业窃取的电能量,通常以千瓦时(kWh)为单位进行计量。
窃电量的计算可以通过电力监测设备进行实时监测,也可以通过抄表人员定期抄表后进行计算。
2. 电价:电价是指单位电能所对应的费用。
电价由电力供应部门制定,并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企业窃电处罚计算中使用的电价应为合法用户的电价,通常以每千瓦时(kWh)的价格来计算。
3. 处罚系数:处罚系数是根据企业窃电行为的严重程度而确定的。
处罚系数一般由电力管理部门规定,并根据窃电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以及对电力网络的影响等因素进行评估。
根据上述参数,企业窃电处罚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处罚金额 = 窃电量 ×电价×处罚系数。
通过计算窃电量、获取电价和确定处罚系数后,可以得出企业窃电的处罚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窃电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了罚款外,相关部门还可能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罚,如暂停供电、吊销用电许可证等。
因此,企业应该严格遵守电力使用规定,合法获取电力并按时支付相应费用,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并为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综上所述,企业窃电处罚计算公式是根据窃电量、电价和处罚系数来计算的。
企业应当遵守电力使用规定,合法获取电能并及时支付费用,以维护行业秩序和保证正规用户的权益。
窃电处罚计算方法
窃电处罚计算方法
1偷窃电处罚计算原则
偷窃电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是对被侵害方的电力设备财产的侵犯行为,会对受害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根据与侵权行为有关的刑法规定,必须依法处置。
#2处罚标准
根据《电力联合调度运行管理规定》第88条规定,经查实,有偷盗电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偷窃电量小于或等于10度电的,偷窃电量高于10度电的,偷窃电应按照实际用电量的2倍,计算缴纳电费。
#3计算办法
偷窃电量×2×当条款中单价÷1000=应缴纳电费,例如,一次偷窃电量为15度电,按照当条款单价1.80元/度电计算,则应缴纳电费为15×2×1.80÷1000=4.50元。
此外,还要依法对其进行罚款或处罚,具体视当事人的本次偷窃电行为情节而定。
#4其他处罚方式
自偷窃电行为被发现之日起半月内,未支付电费的,应当按本次用电量的3倍计算。
此外,根据国家《电力危害防范法》,采用偷
立、偷盗、偷窃接入电力设备或者从电力设备中获取电力的,可以依法追究侵权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为了预防偷窃电行为的发生,用电单位应当加强对用电的管理,加强巡检,规范用电管理,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做到防止用电安全风险的防控,从而有效地防范和遏制偷窃电行为的发生。
窃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公司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防止窃电行为的发生,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电力设施及其相关场所,包括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电力用户等。
三、职责1. 电力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电力设施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开展电力设施安全检查,发现窃电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2. 用电检查部门:负责对电力用户进行用电检查,发现窃电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3. 电力用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用电,不得进行窃电行为。
四、管理制度1. 电力设施安全管理(1)加强电力设施维护保养,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2)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在电力设施周围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安全。
2. 用电检查管理(1)用电检查部门应定期对电力用户进行用电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窃电行为。
(2)用电检查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用电检查技能。
(3)用电检查人员发现窃电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3. 窃电行为处理(1)对查实的窃电行为,供电企业应立即中止供电,并按照《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对窃电行为,供电企业应依法追缴电费,并处以罚款。
(3)对构成犯罪的窃电行为,供电企业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举报奖励(1)鼓励社会各界举报窃电行为,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
(2)举报人应提供详细线索,确保举报内容的真实性。
五、监督与考核1. 电力设施管理部门和用电检查部门应定期对窃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窃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我公司电力设施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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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管理部门对窃电行为的处罚办法
1.1本办法规定了窃电、违章的几种行为、对窃电、违章的处理规定和对有关人
员的考核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供电分局工作人员。
1.3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局
监字[1999]02号文件。
2窃电行为包括
2.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2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2.3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2.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2.5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确或者失效;
2.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3窃电的处理
3.1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
窃电者应按所窃
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2窃电量按下列方法确定:
3.2.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
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
3.2.2以其他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所指容量(千伏安
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
3.2.3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时间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
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4违章行为包括
4.1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4.2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
4.3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
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
4.4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
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
4.5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5违章的处理
5.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
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使用起迄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
5.2私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除应拆除私增容设备外,属于两部制电价
的用户,应补交私增设备容量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三倍私增容量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应承担私增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如用户要求继续使用者,按新装增容办理手续。
5.3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
设备,应停用违约使用设备。
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和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二倍补交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它用户应承担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每次每千瓦(千伏安)3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启用属于私增容被封存的设备的,违约使用者还应承担5.2规定的违约责任。
5.4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
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属于居民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他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5.5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备用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
并网的,除当即拆除接线外,应承担其引入(供出)或并网电源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6对各营销班站、供电营业所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6.1各营销班站、各供电营业所工作人员与用户内外勾结合伙窃电者以盗窃罪论
处,应如数追回所得非法收入,当谋取非法所得在100元以上不足500元者给予通报批评教育;500元以上不足1000元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000元以
上2000元以下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2000元以上给予开除处分。
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凡发现各营销班站、供电营业所人员第二次窃电者,无论数额大小,直接解除
聘用合同。
凡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台区关口表窃电,解除管理该村供电营业所员工聘用合同。
6.3各营销班站、供电营业所工作人员凡发现窃电必须立即报用电稽查队,最迟
于次日报出,逾期不报者,扣发所在班站长或所长及责任人1个月奖金。
6.4凡发现窃电、违章知情不报或私自处理者,扣责任人3个月奖金。
6.5用电稽查队在进行内部营业工作纪律监察时,各营销班站、供电营业所必须
予以紧密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拒绝,否则扣责任人1个月奖金或考核工资。
6.6凡临时用电未按规定在营业所办理有关手续用电的均属窃电。
违反本条稽查
队责令用户停止窃电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3倍以下的违约使用电费。
并对管理该村的营业所员工扣发考核工资的20%、对管理该村的片长扣发本月考核工资的15%、对营业所所长扣发本月考核工资的10%。
6.7属营业所员工私自同意,用户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装表、接线用电者均属窃电,
窃电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由营业所员工承担,对管理该村的营业所片长扣发本月考核工资的30%、对营业所所长扣发本月考核工资的20%。
6.8属村义务宣传员私自同意,用户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装表、接线用电属窃电行
为,窃电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由该村义务宣传员承担,对管理该村的营业所员工扣发本月考核工资的30%、对管理该村的营业所片长扣发本月考核工资的20%、对营业所所长扣发本月考核工资的10%。
6.9凡发现我局工作人员家中无表用电以窃电论处,并扣发3个月奖金劳务,营
业所人员扣发三个月考核工资及奖金。
6.10用户已办理手续而员工未按规定装表、接线者发现一户,对负责工作的人员
扣发本月考核工资的50%。
6.11凡发现农村居民照明用户未装表接线用电一个月以上者,对管理该村的营业
所员工扣发本月考核工资的30%、对管理该村的营业所片长扣发本月考核工资的20%、对营业所所长扣发本月考核工资10%。
6.12凡发现供电营业所员工用手工开票、白条或无任何收费凭证对用户进行收费
者,均属侵占、挪用截留电费。
由稽查队追回应交电费并处以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3凡发现吃、拿、卡、要行为之一,除追回客户损失外,对营销班站人员扣发
当月奖金的50%;对供电营业所人员扣责任人考核工资的30%。
6.14凡发现错抄、估抄、漏抄、错计、漏计倍率、漏计应加减电量之一者,对营
销班站人员扣发1个月奖金;对供电营业所人员扣责任人考核工资的80%。
6.15发现有“三权”用电户的,每发现一户,由责任人追缴电费,对营销班站责
任人扣发当月奖金的50%;对供电营业所责任人扣考核工资的30%。
6.16私自变更抄表日期者,每发现一次,对营销班站人员扣发当月奖金的50%;
对供电营业所人员扣责任人考核工资的30%。
6.17凡发现代抄表者,每发现一次,对营销班站人员扣发当月奖金;对供电营业
所人员扣责任人考核工资的80%。
6.18凡发现义务宣传员代抄电表、收费等情况,扣发义务宣传员当月津贴的50%,
扣发抄表、收费责任人考核工资80%。
6.19各营销工作人员接到监察通知书时,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用电稽查队报到,
逾期不到按旷工处理。
6.20**供电分局窃电、违章由用电稽查队处理。
6.21凡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均由用电稽查队调查处理。
6.22本办法由稽查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