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要求)天大校研〔2010〕11号(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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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硕士论文格式要求

天津大学硕士论文格式要求

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稿)学位论文是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研究生本人在学期间从事科学研究的成果体现,是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核,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主要依据。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实现我校学位论文格式的规范化,特制定《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

1、论文结构要求学位论文应采用汉语撰写;一般由十一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2)扉页,(3)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4)中文摘要,(5)英文摘要,(6)目录,(7)正文,(8)参考文献,(9)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10)附录,(11)致谢。

各部分具体要求如下:(1)封面(采用天津大学统一印制的封面)论文题目:应是整个论文总体内容的体现,要引人注目,力求简短,严格控制在25字以内。

学科专业: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为准。

指导教师:除工程硕士写两名指导教师外(含一名企业导师),其他一般只能写一名指导教师。

(2)扉页(见样例)(3)独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说明:《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里的“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和“导师签名”均不能为空,否则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

(见样例)(4)中文摘要中文摘要应将学位论文的内容要点简短明了地表达出来,约500~800字左右(限一页),字体为宋体小四号。

内容应包括工作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

要突出本论文的创新点,语言力求精炼。

为了便于文献检索,应在本页下方另起一行注明论文的关键词(3-7个)。

(见样例)(5)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相同。

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小四号。

(见样例)(6)目录标题应简明扼要并标明页号。

(7)正文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要求不少于3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

内容一般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理论分析、计算方法、实验装置和测试方法、实验结果分析与讨论、研究成果、结论及意义。

天津大学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及模板

天津大学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及模板

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天津大学研究生院2017年2月14日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说明统一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格式,有利于以学位论文为载体的科研成果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和传播。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参照GB/T —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等标准,在征求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和部分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用版)》,对天津大学研究生论文的封面、扉页、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格式进行了规范。

现正式发布,请天津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依照本规定进行学位论文撰写。

如对《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2016年10月24日联系人:刘家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职能部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办公地址:北洋园校区行政楼A-314室学位论文是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研究生本人在学期间从事学术研究的成果体现,是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核,也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主要依据。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实现我校学位论文格式的规范化,参照GB/T —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等标准,特制定《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

论文的结构学位论文一般由十一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2)扉页;(3)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4)中文摘要;(5)英文摘要;(6)目录;(7)正文;(8)参考文献;(9)附录;(10)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11)致谢。

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求是创新精神和严谨治学的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国家法律,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1号令》、《天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天大校发〔2010〕10号)、《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津大校发〔2005〕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规范具有天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和已经取得天津大学学位人员在校期间的学术行为。

第三条对研究生涉嫌学术失范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方针;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研究生申诉权的保障原则。

第二章学术道德规范第四条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学术道德规范:1.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均应明确说明并详细列出有关文献的名称、作者、年份等细节,已经出版的文献还要列出出版机构、出版地和版次等内容。

2.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包括学位论文)必须将参考文献全部列出,重要参考文献和未公开发表的文献应主动向导师汇报或交导师审阅。

参考文献必须符合有关参考文献的引文规范。

3.研究生署名“天津大学”或导师姓名(不论第几作者)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始稿件必须经过导师审核和书面同意,否则,在学位授予时不予认可。

发表学术论文有其他作者的署名也必须征得署名者的同意。

在标注各级基金项目资助时,必须经过导师或项目负责人书面授权。

4.研究生毕业以后发表的署名包含有导师姓名的学术论文原始稿件必须经过导师审核和书面同意,在标注天津大学承担的基金项目资助时,也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书面授权。

5.研究生对于在天津大学期间做出的学术成果不允许以其他单位名义发表。

【VIP专享】天津大学-学位审批书-填写说明

【VIP专享】天津大学-学位审批书-填写说明


附:答辩委员会投票结果
投 建议授博士学位

建议不授博士学位




9
弃权 票
本页空着不用填
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
本分委员会审查了
同志的博士学位申请及其有关材料,并进行了
无记名投票。根据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本分委会做出建议授予该同志
专业
学博士学位的决议。提请天津大学学位
评定委员会审批。
本分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总体评价:
对学位申请人理论知识、外语水平、科研能力的评价:
该生知识结构合理,理论基础扎实,能够满足课题需要。具备独立快速阅读、 翻译、写作英文文献的能力,在攻读博士期间阅读了大量的相关外文文献,发表 了十篇研究论文,其中一篇发表在 xxxx 杂志上。该生对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研 究状态和最新进展了解较为全面,能很好运用先进的设备、信息进行相应的科研 工作,并能灵活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解决工程中的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科研 能力。 找自己导师签字
是否同意安排论文送审及答辩 负责人签字
注:基层单位意见由系或教研室负责人填写。
年月日
2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名单
姓名 盲审 盲审
职称 -空着不用填
是否 博导
-
-
-
工作单位 -
回收 时间
-
-
综合 评价 很好
很好
盲审
-
-
-
-
很好
评阅意见汇总
项目 评 评分
论文 选题
文献 论文 论文成果及 科研能力
综述 创新性 社会评价
学号:需要填写
申请博士学位审批书
论文题目 需要填写
作 者 姓 名 填写 指 导 教 师 填写 学 科 专 业 填写 所 在 学 院 填写

天大校研〔2010〕15号(关于发布研究生学术规范的通知)

天大校研〔2010〕15号(关于发布研究生学术规范的通知)

天津大学文件天大校研…2010‟15号签发人:钟登华关于发布《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的通知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为弘扬求是创新精神和严谨治学的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根据国家法律和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学校对《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试行)》(津大校研…2007‟5号)文件进行了修订。

经2010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天津大学二○一○年八月三十日(联系人:陈志华;联系电话:27403736)主题词:研究生教育学术规范△通知(共印3份)天津大学校长办公室2010年8月30日印发附件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求是创新精神和严谨治学的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国家法律,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1号令》、《天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天大校发…2010‟10号)、《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津大校发…2005‟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规范具有天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和已经取得天津大学学位人员在校期间的学术行为。

第三条对研究生涉嫌学术失范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方针;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研究生申诉权的保障原则。

第二章学术道德规范第四条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学术道德规范:1.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均应明确说明并详细列出有关文献的名称、作者、年份等细节,已经出版的文献还要列出出版机构、出版地和版次等内容。

天津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城乡规划学

天津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城乡规划学

城乡规划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代码:校内编号:一级学科:培养单位:一、学科简介与研究方向城乡规划一级学科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本专业1963年开始招收城市规划研究生,1981年首批经国家教委批准建立城市规划与设计硕士点。

城市规划系现有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20人(含博士生导师)。

本专业在研究生教育和科研领域取得的大量科研成果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高度好评。

本专业研究生教育秉承天津大学“厚基础、宽口径”的办学原则,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教学中注重教学、科研、生产实践相结合,密切联系社会,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主要研究方向有:区域发展与规划、城乡规划与设计的理论与方法、社区发展与住房建设、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生态城市与可持续发展、城乡规划管理等。

二、培养目标城乡规划学科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以提高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和学术研究素养为目标,在研究方向上聚焦学科发展前沿,聚焦社会重大需求,为国家培养从事科学研究、高端技术管理、建设策划与咨询、国家高等教育师资等的高水平专业人才。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或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采用课程学习与科研项目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学习年限:本专业硕士生培养年限为2.5年,课程学习时间为1.0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课程学习的总学分应不少于28学分。

其中,核心课不少于15学分,必修环节不少于3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

其中,本科为四年制非城市规划专业的学生的总学分应不少于33学分。

其中,核心课不少于15学分,必修环节不少于8学分(补修本科专业课程5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

五、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写作应符合天津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写作的相关规定,必须独立完成。

学位论文选题应结合当前城乡规划学科前沿和导师研究方向,并应了解国内外学科最新动态,要有创新意识,开题应在第三学期末以前完成,用于论文写作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天津大学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及学位申请规定

天津大学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及学位申请规定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的相关规定(2011版)二零一一年八月目录相关规定 (1)附件一:管理与经济学部关于国际期刊分级的建议原则 (8)附件二: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中文学术期刊分级列表 (10)附件三:管理与经济学部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相关性核查表 (15)附录1:UT/DALLAS界定的24种期刊 (16)附录2:金融时报45种期刊 (17)相关规定一、博士学位申请1、学术论文发表要求结合管理与经济学部的学科特点,在管理与经济学部第十学位评定分委会及第十四学位评定分委会上会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在满足天大校研〔2010〕11号(天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的基础上,应满足管理与经济学部规定的以下条件之一:a.至少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

b.至少发表2篇被SCIE或SSCI或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

c.至少发表3篇天津大学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c.1.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E或EI(期刊)或SSCI或A&HCI收录;c.2.若3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中有1篇为EI(会议)收录,另外两篇中至少有1篇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中文A类期刊,或另外2篇均为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中文B类期刊。

d.至少发表4篇天津大学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d.1.4篇核心学术期刊中至少有一篇为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中文B类以上期刊;d.2.至少加发1篇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国际一般期刊”。

e.以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天津大学界定的学术期刊范围发表4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为天津大学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e.1.2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中至少有1篇为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中文B类以上期刊。

e.2.至少加发1篇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国际一般期刊”。

注:⑴管理与经济学部国际期刊界定原则(详见附件一);⑵管理与经济学部中文学术期刊分级列表(详见附件二);⑶天津大学界定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是指根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将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S)检索源期刊中一区、二区和三区期刊收录的论文界定为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⑷天津大学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是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的核心库和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天津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暂行规定

天津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暂行规定

天津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有权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我校有权开展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至少应已有授予学位的硕士毕业生,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方可接受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第三条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属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不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和《天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资格审查第四条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申请人应在研究生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以下材料以供审查:1.学士学位证书;2.最后学历证明;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4.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

第五条有研究生学历没有硕士学位或经研究生学籍处理中途退学的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须实际工作3年以上。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的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第三章硕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第六条同等学力水平认定(一)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至少应有以本人为主完成的科技或学术成果,如科研鉴定、获奖项目或发表学术论著等。

(二)申请人必须通过《天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进行。

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统一规定

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统一规定

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稿)学位论文是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研究生本人在学期间从事科学研究的成果体现,是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核,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主要依据。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实现我校学位论文格式的规范化,特制定《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

1、论文结构要求学位论文应采用汉语撰写;一般由十一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2)扉页,(3)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4)中文摘要,(5)英文摘要,(6)目录,(7)正文,(8)参考文献,(9)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10)附录,(11)致谢。

各部分具体要求如下:(1)封面(采用天津大学统一印制的封面)论文题目:应是整个论文总体内容的体现,要引人注目,力求简短,严格控制在25字以内。

学科专业: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为准。

指导教师:除工程硕士写两名指导教师外(含一名企业导师),其他一般只能写一名指导教师。

(2)扉页(见样例)(3)独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说明(见样例)(4)中文摘要中文摘要应将学位论文的内容要点简短明了地表达出来,约500~800字左右(限一页),字体为宋体小四号。

内容应包括工作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

要突出本论文的创新点,语言力求精炼。

为了便于文献检索,应在本页下方另起一行注明论文的关键词(3-7个)。

(见样例)(5)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相同。

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小四号。

(见样例)(6)目录标题应简明扼要并标明页号。

(7)正文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要求不少于3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

内容一般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理论分析、计算方法、实验装置和测试方法、实验结果分析与讨论、研究成果、结论及意义。

(8)参考文献只列出作者直接阅读过、在正文中被引用过的文献资料。

参考文献一律放在论文结束后,不得放在各章之后。

Removed_天大校研〔2012〕7号(天津大学对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奖励规定)12

Removed_天大校研〔2012〕7号(天津大学对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奖励规定)12

1. 研究生本人自行申请,经导师对成果确认无误后,将申请表、 论文首页等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学工部和财 务处配合完成奖励发放工作;
2. 研究生在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前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仍不被领取的自动作废,不再发放奖励。
3.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研究生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在学工部公 布奖励。
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奖励规定》(待确定),对研究生领取
论文奖励的办法规定如下:
一、申请办理时间:
每年两次办理论文奖励领取事宜
______2__4_1______3___2_1_“_”__________________4__2__40__12_“_”0__12__03__“2_•_”042_“_0•__”83__“0_”_0_7_1__3—2__0__—1__45__80_1_42__84__42“__”56_l“_”4_0_“3”_0_5_0_28“_”01“_”07_“9”0_“0”2“2”•30”“0”“”093124820302130
天津大学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联系人:杨冬;联系电话:27406642)
______2__4_1______3___2_1_“_”__________________4__2__40__12_“_”0__12__03__“2_•_”042_“_0•__”83__“0_”_0_7_1__3—2__0__—1__45__80_1_42__84__42“__”56_l“_”4_0_“3”_0_5_0_28“_”01“_”07_“9”0_“0”2“2”•30”“0”“”093124820302130
五、其他 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天津大学关于奖励研究生发表被 SCIE 或 EI 收录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津大校发〔2005〕64 号)同时 废止。 2. 本科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奖励参照本奖励规定执行。

天津大学硕博连读通知文档

天津大学硕博连读通知文档

关于从2011级在学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的通知各有关学院: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学期将从2011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现就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条件及范围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3. 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4. 选拔范围为我校2011级在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在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必须出具单位同意函。

二、申请人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1. 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在学硕士生,由个人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1),并按要求完成申请表的相关批准工作;2. 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提供1份申请人硕士阶段全部课程成绩的正式成绩单(必须包括申请人需要完成的全部课程成绩),并加盖学院和研究生院培养办的成绩证明章;3. 由申请人撰写的书面个人文字陈述(附件2);4. 提供至少2份专家推荐书(附件3),推荐书必须由指导过申请人进行学术研究或者教授过申请人课程的副教授以上专家撰写(该专家必须为学院正式在岗职工)。

推荐书撰写完成后,必须由推荐人签字,封入信封,并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5. 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完成项目、获奖等信息,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1. 2012年9月下旬,由学校布置从2011级硕士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的有关工作;2. 2012年10月~11月16日,由申请人所在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2011级在学学术型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生,由申请学院安排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时申请人需要就自身实际情况和申请材料进行陈述和答辩,由面试专家组现场评分,学院按照规定计算出申请人的面试成绩,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申请学院确定本学院的硕博连读生名单,并在11月23日之前提交研究生院;3. 2012年11月26日开始,研究生院复核各学院提交的硕博连读生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招生要求)天大校研〔2010〕16号(天津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

(招生要求)天大校研〔2010〕16号(天津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

天津大学文件天大校研…2010‟16号签发人:钟登华天津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按照培养目标要求,提高博士生选拔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切实保证博士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招收博士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本领域内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三条博士生招生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和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招生对象主要为优秀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第五条录取类别包括:非在职博士生和在职博士生。

非在职博士生在学期间享受奖学金待遇,在职博士生录取为委托培养博士生。

第六条博士生的选拔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考试或考核。

我校招收博士生的选拔方式有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三种。

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由我校自行命题,分为初试和复试,录取要求由我校自行确定。

硕博连读:指我校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我校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有关的博士生入学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直接攻博:指在国家允许的专业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直接攻博方式的招生对象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七条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硕博连读生、直接攻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八条天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本校博士生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本校的实际情况,指导、协调相关学院及单位的招生工作;(二)执行教育部关于博士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三)编制博士生招生计划;(四)编制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五)组织报名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六)组织命题、考试、考核、评卷和录取工作;(七)向教育部上报博士生录取名单及有关录取情况;(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调研工作。

天津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 - 副本

天津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 - 副本

天津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拟选拔部分优秀在学硕士生,以硕博连读方式进行培养(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研究生”)。

现将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一、选拔工作1.选拔条件及范围(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3)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4)选拔范围为在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选拔程序(1)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在学硕士生,经原导师和接收导师同意后,由个人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并提交两位博士生导师的推荐材料(包括综合评价表和推荐信)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2)学院设立由部分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小组(不少于5人),基于申请者的申报材料和报告与答辩情况,对申请者的综合科研素质进行考评,经投票确定硕博连读候选人;(3)学院对选拔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4)学院将公示后无异议的选拔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批;(5)批准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博士生报名手续后,第五学期进入博士生学籍。

3.选拔名额(1)在教育部下达的博士生招生规模基础上,根据学校发展规划,重点支持我校重点学科和需扶植的学科,以及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组。

由研究生院制定各学院全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并下达到各学院,各学院各专业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人数一般为博士生招生计划的50%。

(2)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一般可招收1~2名硕博连读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计入导师当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总数。

4.选拔时间凡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条件的在学学术型硕士生可在入学后第三学期按学校规定时间自愿申报。

二、对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的要求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应符合学校博士生导师的年龄要求。

天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

天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

天津大学文件天大校研〔2010〕9号签发人:钟登华天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为切实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和完善研究生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优良校风,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全日制教育的研究生,非全日制教育的研究生参照此规定执行。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经教育部批准,即取得我校研究生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凭天津大学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办理入学手续。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请假并附有关证明,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延期报到,期限不得超过两周。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复查。

复查合格者,在交纳相关费用后准予注册,取得学籍。

第四条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不适于学习者,经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在短期内可以治愈的,经个人申请,研究生院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离校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须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两个月内向研究生院提出入学申请,经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一)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二)入学复查不合格者;(三)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新生未按规定提出入学申请,或是虽申请入学,但经复查仍不合格者;(四)在招生报名、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

第六条研究生应在每学期按规定的日期返校,并持研究生证按时到注册中心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事先向导师及学院请假,办理请假手续。

第七条研究生未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八条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根据各学科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

天津大学硕士毕业论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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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硕士毕业论文格式论文是训练我们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而论文格式就是指进行论文写作时的样式要求,以及写作标准。

小编整理了天津大学硕士毕业论文格式,欢迎阅读!天津大学硕士毕业论文格式1、题目: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

2、摘要:要有高度的概括力,语言精练、明确,中文摘要约100—200字;3、关键词: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5个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

4、目录:写出目录,标明页码。

5、正文: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应在3000字以上。

论文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

前言(引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

前言要写得简明扼要,篇幅不要太长。

本论是论文的主体,包括研究内容与方法、实验材料、实验结果与分析(讨论)等。

在本部分要运用各方面的研究方法和实验结果,分析问题,论证观点,尽量反映出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结论是论文的收尾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束语。

其基本的要点就是总结全文,加深题意。

6、谢辞:简述自己通过做论文的体会,并应对指导教师和协助完成论文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

7、参考文献:在论文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参考过的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所列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

8、注释: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在正文之外加以阐述和说明。

9、附录: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

关于大学的论文范文弘扬大学精神,加强大学文化建设摘要:文化是一个民族的命脉、是人们的精神家园,文化对于一个民族的凝聚力、创造力的形成和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提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大学校园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也是文化创新的主要原动力。

大学校园在推动文化建设过程中担负着重要的使命,应该进一步明确自身的文化功能与文化定位,充分发挥传承文化、创新文化、引领文化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高校大学精神文化建设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4(a)-0163-021 大学文化的功能大学校园是整个国家思想文化传播的地方,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大学文化是实事求是、推陈出新的文化,具有传承、引领、创新的功能。

天大校研〔2010〕13号(关于学术期刊论文界定的有关规定)

天大校研〔2010〕13号(关于学术期刊论文界定的有关规定)

天津大学文件天大校研…2010‟13号签发人:钟登华天津大学关于学术期刊论文界定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研水平,鼓励我校师生积极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更好地符合学术评价体系及学科评估的要求,我校将学术论文界定为“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被SCIE、EI、SSCI和A&HCI收录的论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和“一般学术期刊论文”。

一、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根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将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S)检索源期刊中一区、二区和三区期刊收录的论文界定为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

二、被SCIE、EI、SSCI和A&HCI收录的论文(一)SCIE是指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制作的科学引文数据库(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二)EI是指美国工程信息公司(Engineering Information Inc.)制作的工程索引数据库(Engineering Index);(三)SSCI是指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制作的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四)A&HCI指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制作的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数据库(Arts &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SCIE、SSCI、EI和A&HCI均指网络版,即可通过网络检索到,有检索号即可。

三、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一)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的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hina Science Citation Database)由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

(二)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由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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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文件天大校研…2010‟11号签发人:钟登华天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引导和促进博士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并适应我校硕士生学制改革的需要,对我校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规定如下:
一、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一)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学制调整后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为:至少发表我校界定的“一般学术期刊论文”一篇,且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更高的要求,并形成书面规定上报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二)2005年及以后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如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则需增加发表1篇被SCIE或EI或SSCI或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

二、关于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
2.至少发表2篇被SCIE或SSCI或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
3.至少发表或录用3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且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E或EI或SSCI或A&HCI收录;
4.哲学社会科学和管理学学科门类所含专业的博士研究生,要求至少发表或录用4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或满足以上条件之
一;建筑学一级学科所含专业的博士研究生,要求至少发表或录用3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或满足以上条件之一。

(二)对于2005年春季以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和英语水平要求的规定》(津大校发…2002‟11号)仍然有效。

(三)2005年春季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如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则需增加发表1篇被SCIE或EI或SSCI或A&HCI 收录的学术论文。

(四)本规定为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最低要求,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对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并形成书面规定上报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三、其他有关规定
(一)研究生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天津大学。

通讯作者视同于第一作者。

被录用的学术论文需提交学术期刊编辑部的书面录用证明原件,并由研究生的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被认定为有效学术论文。

如提交的录用证明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对于公派留学研究生申请天津大学学位时所要求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允许以国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

但署名单位必须有天津大学,天津大学至少为第二署名单位,且博士生必须属于天津大学。

(三)研究生发表的被SCIE或EI或SSCI或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可被统计为核心学术期刊论文。

(四)研究生在学期间如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包括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且获奖单位为天津大学,则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界定:
1.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且有个人获奖证书,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且排名前8位且有个人获奖证书,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且排名前5位且有个人获奖证书,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且排名前3位且有个人获奖证书,则相当于1篇被
SCIE或EI或SSCI或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
2.获得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且排名前12位且有个人获奖证书,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且排名前8位且有个人获奖证书,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且排名前5位且有个人获奖证书,则相当于1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五)研究生在学期间如获得我国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发明专利授权,则每项发明专利相当于1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

要求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或者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并且专利权人为天津大学。

(六)研究生如发表学术论文未达到要求,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均暂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待其发表论文达到要求后,再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其学位申请。

本规定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天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津大校研…2005‟20号)同时废止。

天津大学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联系人:陈志华;联系电话:27403736)
主题词:教育研究生学位学术论文△规定
(共印3份)天津大学校长办公室2010年8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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