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表
煤矿隐患排查表
火区启封不符合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四十八条: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证实火已熄灭后,方可启封或注销。
拦截高位来水措施不完善
《四川省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七十条:采用平硐上、下山开拓开采的矿井以及平硐暗斜井开拓开采的矿井,要实现平硐标高中的所有水平巷道〔岩巷、煤巷、石门〕对上山来水的有效拦截,并在巷道下方留设>20m的连续的煤〔岩〕柱。
7.冲击地压防治
防冲机构及措施
无防冲机构
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应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
风筒敷设不符合要求
风筒应吊挂平、直;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等。
通风设施
密闭管理不符合要求
通风设施用不燃性材料构筑,严密不漏风等。
风门风窗管理不符合要求
风门能联锁自动关闭,两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主要风门应设开关传感器等。
风桥管理不符合要求
桥面平整不漏风等。
4、瓦斯治理是否到位
瓦斯防治
瓦斯积聚时,未采取措施
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不符合要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八条
工作面防突措施不符合要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九十七条
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不符合要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一条
工作面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及管理缺陷
未按规定制定各类应急预案
企业应当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等应急预案。
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表
尾矿库排洪系统设施 尾矿库,其防洪标准应提高,必要时可按可能最大洪水进行设计。
14
排洪系统不应缺失或失效,调洪库容应满足尾矿库防洪标准要求。
排水井的封堵应符合下列要求:a)排水构筑物停用后,应按设计要求及时封堵。一般情况
15
下,应在井内井座顶部或在隧洞支洞处封堵,不应在排水井井筒上部封堵;b)排水井在终
21
运营期间的尾矿库应每天日常巡查,大雨或暴雨期间应在现场实时巡查;年度巡查宜在汛期 前后或冰冻期前后进行,每年不应少于3次;当尾矿库安全状况处于红色预警时应特别巡查
22
监测数据应实时传输至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服务器。
23
尾矿库安全监测设施 尾矿库在线安全检测系统运行期间,在线安全监测成果应与人工安全监测成果进行对比分析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通用要求
回采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规划在库内进行回采、排沙和排水,不应任意回采。不应在尾矿 坝区域和排洪设施附近直接挖沙取土;b)在回采期间,应保持尾矿库处于正常库状态,否 则应停止尾矿回采作业,并对尾矿库进行治理,使其恢复到正常库状态方可恢复尾矿回采作 业;c)回采期间应确保尾矿库监测设施、通讯设施完整可靠;d)尾矿全部回采完毕的,原 址应按照设计进行复垦和生态治理;e)应对尾矿库及尾矿回采区域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和 监测,及时 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生产记录;f)同一座尾矿库内不应同时进行尾矿的回 在库区和尾矿坝上不应进行乱采、滥挖、爆破等作业。 挖砂作业应戴安全帽、系安全绳,沟、槽、排水井上端边沿不应有人员站立行走,现场设安 全员监督施工。 作业人员不应擅自下水,不应夜间进行水上作业。 雨季应经常观察洪水情况;暴雨时,无论白天、夜间均应加强巡检,发现险情立即汇报。 定期检查排水设施的安全情况,清除障碍物。发现设施有渗漏、断裂、坍塌等隐患应及时处 理并报告。 进入排洪隧洞检查前应进行气体检测,入洞检查时应携带照明用具和通讯工具,单人不应入 已经闭库的尾矿库不应蓄水。
尾矿库隐患排查内容及依据资料
排查内容排查依据2.1.1.1未编制年、季作业计划和详细运行图表《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第6.1.2条$$$编制年、季作业计划和详细运行图表,统筹安排和实施尾矿输送、分级、筑坝和排洪的管理工作。
2.1.1.2尾矿坝堆筑至1/2-2/3最终设计坝高时,未按要求做工程勘察及稳定性专项评价《尾矿设施设计规范》第4.4.1条$$$尾矿坝的稳定性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尾矿库初期坝与堆积坝的抗滑稳定性应根据坝体材料及坝基的物理力学性质,考虑各种荷载组合,经计算确定。
计算方法应采用简化毕肖普法或瑞典圆弧法,地震荷载按拟静力法计算。
稳定计算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新建尾矿坝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可不进行坝体稳定计算; 2)扩建或加高的尾矿坝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坝体稳定计算; 3)初步设计阶段应对坝体进行稳定计算; 4)三等及三等以下的尾矿库在尾矿坝堆至1/2~2/3最终设计总坝高时,一等及二等尾矿库在尾矿坝堆至1/3~1/2最终设计总坝高时,应对坝体进行全面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对于某些尾矿性质特殊,投产后选矿规模或工艺流程发生重大改变,尾矿性质或放矿方式与初步设计相差较大时,可不受堆高的限制,根据需要进行全面勘察。
根据勘察结果,由设计单位对尾矿坝做全面论证,以验证最终坝体的稳定性和确定后期2.1.1.3无施工资料(含隐蔽工程照片)及施工记录、无监理报告及监理记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2.1.1.4每三年未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2.1.1.5确定为危库的,未立即停产,进行抢险,并向尾矿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2.1.1.6确定为险库的,未立即停产,在限定的时间内消除险情,并向尾矿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2.1.1.7确定为病库的,未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正常库标准进行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2.1安全管理2.1.1一般规定排查类别2.1.1.8尾矿库设计未对不良地质条件采取可靠的治理措施。
选矿厂安全隐患排查记录(3篇)
第1篇一、前言为确保选矿厂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选矿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特进行本次安全隐患排查。
本次排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参与,全面覆盖选矿厂的各个区域和环节。
二、排查时间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三、排查范围1. 生产车间:破碎车间、磨矿车间、浮选车间、浓缩车间、脱水车间等。
2. 辅助设施:供电系统、供风系统、供水系统、供气系统、通风系统等。
3. 仓库: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危险品仓库等。
4. 办公区域:办公室、休息室、食堂等。
5. 交通安全:厂区道路、车辆停放区等。
四、排查内容1. 设备设施: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标志、运行状态等。
2. 电气安全:检查电气线路、配电箱、开关设备、漏电保护器等。
3. 防火防爆: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处理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4. 通风除尘:检查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除尘设备是否有效。
5. 交通安全:检查道路标识、警示标志、车辆停放情况等。
6. 个人防护: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五、排查结果1. 设备设施安全状况良好,但仍发现以下问题:- 破碎车间一台颚式破碎机安全防护罩存在磨损,需及时更换。
- 浮选车间一台搅拌器电机存在松动,需紧固。
- 浓缩车间一台离心机轴承有异响,需检查维修。
2. 电气安全方面:- 供电线路存在部分老化现象,需及时更换。
- 部分配电箱内部接线不规范,需整改。
3. 防火防爆方面:- 危险品仓库储存的易燃易爆物品标识不清,需重新标识。
- 消防器材部分过期,需及时更换。
4. 通风除尘方面:- 部分车间通风不良,需加强通风。
- 部分除尘设备运行不稳定,需检查维修。
5. 交通安全方面:- 厂区道路部分标识不清,需重新标识。
- 车辆停放区部分车辆未按要求停放,需加强管理。
6. 个人防护方面:- 部分员工未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需加强培训。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汇总表
1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作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最突出的问题,需要及时进行治理消除。
判定重大隐患是各主体责任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及安全监督管理单位必须掌握的技能。
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涉及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成册,结合有关解读,供大家查阅和使用。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表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表 三、重大火灾隐患排查表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表
2
3
4
5
6
7
8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表
9
10
11
三、重大火灾隐患排查表
12
13
14
15
16
17
18。
尾矿库排洪系统专项检查表
检查坝体位移,要求坝的位移量变化应均衡,无突变现象,且应逐年减小。检查坝体有无纵、横向裂缝。坝体出现裂缝时,应查明裂缝的长度、宽度、深度、走向、形态和成因,判定危害程度
5.尾矿堆积坝上升速率大于设计堆积上升速率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第5.3.6条
6.未按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坝体稳定性进行评估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9条;《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第4.4.1条规定
说明:提取《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98 号中关于“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内容,符合1-12任意一条内容,即可判定为尾矿库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重大隐患内容
法规依据
检查结果
备注
1.库区和尾矿坝上存在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挖掘、爆破等活动
7
应急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实施24小时监测监控和值班值守,并针对可能发生的垮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生产安全事故和影响尾矿库运行的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重大险情制定并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预案应当按照规定报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入水口:检查防污设施情况。
4
防排洪能力
尾矿库的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坡度、滩顶标高、防洪调节库容,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在洪水来临并达到最高洪水水位时,滩顶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是否满足规程和设计要求
是否有尾矿库的泄洪能力复核,调洪演算。防洪标准是否满足规程中有关不同等别尾矿库标准要求;是否编制年度防洪方案。
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审查(总平面布置检查)表模板
6
尾矿库上、下游及动迁情况
尾矿库上、下游及动迁等安全措施符合《安全专篇》的要求。
现场检查
7
其他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批准的《安全专篇》规定的其它要求
现场检查
3
库区状况
尾矿库内严禁违章爆破、采石、建筑,严禁违章回采尾矿、开垦、放牧等,禁止违章排入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其他废弃物。
现场检查
4
安全警示标志
1、在库区周边应按要求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现场检查
2、库内设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5
上坝公路
尾矿库上坝公路应符合《安全专篇》要求。
金属非金属矿山 尾矿库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审查(总平面布置检查)表模板
被审查(检查)单位名称:日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依据及要求
检查方法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检查人
1
尾矿库附属设施
尾矿库应设置值班室、材料库、通讯和照明设施等。
现场检查
2
不良地质作用的治理
有危害性的不良地质作用(滑坡、断层、溶洞等)的库区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治理。
全市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
1990
15万立方米/18年
无住户
有预案
停产
5
商洛市商州区
商州化工公司杨斜选厂(郭虎)
商州区杨斜镇
商州区局2006、6
悬浮物
未循环
利用
汝河(停产)
3、9万立方米/5年
2007
2000立方米/1年
无住户
有预案
已闭库
6
商洛市商州区
商州区莹石矿(党经纶)
商州区闫村乡
商州区局2004、9
石门镇
县局05.1
COD、SS
55%
伊洛河、石门河
18万m3
2003
17
安全
已制定
停运
44
商洛市洛南县
洛南县秦兴钼矿石家湾尾矿库(应诚)
石门镇
县局05.1
COD、SS
60%
伊洛河、石门河
18万m3
2003
18
安全
已制定
闭库
45
商洛市洛南县
洛南县东方冶炼厂小沟尾矿库(黄文礼)
石门镇
县局05.1
COD、SS
7万立方米/9年
无住户
有预案
停产
3
商洛市商州区
商洛市福元矿业有限公司(李元宗)
商州区黑龙口镇
商州区局2004、10
铁、硫
回收
利用
零排放
50万立方米/20年
1982
40、29万立方米/20年
无住户
有预案
停产
4
商洛市商州区
商洛市鑫丰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韩廷文)
商州区杨斜镇
未环评
废渣
COD
未循环
尾矿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表
经验算,坝体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小于国家标准规定值的 0.98倍
符合/不符合
16
未按设计设置应急道路
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及“头顶库”未按设计设置通往坝顶、排洪系统附近的应急道路,或者应急道路无法满足应急抢险时通行和运送应急物资的需求
符合/不符合
17
尾矿库回采
(1)未经批准擅自回采;
(2)回采方式、顺序、单层开采高度、台阶坡面角不符合设计要求;
(3)排洪构筑物终止使用时,封堵措施不满足设计要求,在判断封堵措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时,除了要对封堵结构进行复核外,还要对封堵位置进行复核,如果封堵位置不满足设计要求,也是重大事故隐患。
符合/不符合
10
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者废水进库
需要指出的是,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设计以外的尾矿”不仅是指原设计选矿厂之外的其他选矿厂的尾矿,
(3)关闭、破坏安全监测系统,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符合/不符合
14
干式尾矿库
(1)入库尾矿的含水率大于设计值,无法进行正常碾压且未设置可靠的防范措施;
(2)堆存推进方向与设计不一致;
(3)分层厚度或者台阶高度大于设计值;
(4)未按设计要求进行碾压。
符合/不符合
15
坝体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
多种矿石性质不同的尾砂混合排放时,设计会给定混合比例、不同矿石尾砂的排放方式(坝前排放、周边排放、库尾排放)、排放浓度。
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
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
表2 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尾矿库名称:
矿山企业名称:
一、安全管理检查
检查人员签字:
被查企业负责人签字:职务:检查时间:年月日
表3 露天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被检查单位名称
所在地市县(市、区)
一、安全管理检查表
二、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检查表
检查人员签字:
被查企业负责人签字:职务:检查时间:年月日
表4 石油天然气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被检查单位名称
所在地市县(市、区)
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
检查人员签字:
被查企业负责人签字:职务:检查时间:年月日。
非煤矿山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 证书等
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是否至少配备中级以上
3
技术人 员配备
职称、本科以上文化水 平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 经验的采矿、地测、机 电专业技术人员各 1
查资格证 书、任命文 件或聘书
名。
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
规章 4 制度
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 查制度建立 人员、职能部门、岗位 及落实情况
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人员现场持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证上岗情况
书,方可上岗。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企
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 查提取及使
安全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财 企 用计划、落 6 投入 2012 16 号 及鲁财 企 实情况以及
2012 8 号文件要求。安 保险证明
全生产责任保险缴纳情
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系
安全避 统应具有矿用产品安全
8
险“六 大”系
标志;主机安装在地面, 双机备份,且应在矿山
查现场
统建设 生产调度室设置显示终
情况 端。
井下总回风巷、各生产
中段和分段的回风巷设
置风速传感器;提升系 现场操作,
统井口信号房、提升机 调看画面
房、井口、马头门,各重
要硐室应设视频监控。
矿井 9 防汛
现场查看
立,泵房出口装设防水
门。
矿山的主要泵房,进口 查 现 场 和
应装设防水门。
设计
矿井防
3 排水 探放水制度建立落实情 查制度、现
况,探水设备配备情况。 场
企业是否严格执行“逢
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 和“矿山调度员十项应 急处置权和 3 分钟通知
查看记录、 台账
尾矿库闭库设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尾矿库闭库设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沟尾矿库闭库设计前言XXXX尾矿库原为一家民营企业,因种种原因企业破产,尾矿库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状态,现为无主库。
2008年12月,河南黄金科技实业公司编制了《汝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XXX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认为该尾矿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整改并进行闭库设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01)、《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2006.06.01)、《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等有关法律、规章、标准的规定,依据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统一格式内容,我公司承担了XXXX尾矿库的安全闭库设计工作。
本着安全、经济、可靠、合理的原则,确定闭库设计方案并对闭库后库区的的恢复工程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和实施意见,为尾矿库闭库的下一步工作和有关行政部门监管指导提供依据。
在设计过程中,我公司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于2008年12月21日,对XXXX尾矿库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踏勘,并收集和查阅了有关资料。
在现场检查和检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汝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XXX尾矿库安全闭库设计(送审版)》。
2009年2 月4日,在汝阳县召开了汝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XXX尾矿库闭库设计(含现状评价报告)审查会议,专家审查组对该设计提出了宝贵意见,经设计组人员集体研究,对专家审查组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编制完成了《汝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XXX尾矿库闭库设计(备案版)》。
在设计中,得到了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委托单位的密切配合,在此一并致谢!目录第一章概述 (1)1.1设计依据 (1)1.2尾矿库简介 (2)1.3设计内容和范围 (3)第二章尾矿库现状及安全状况 (4)2.1尾矿库现状 (4)2.2安全隐患排查 (4)2.3安全评价主要内容 (5)第三章尾矿特性及工程水文地质 (11)3.1尾矿物理力学指标 (11)3.2工程水文地质概况 (11)第四章闭库设计方案 (12)4.1坝体整治方案 (12)4.2库面整治方案 (19)4.3尾矿库排洪系统整治方案 (19)4.4尾矿库观测设施整治方案 (20)4.5周边环境整治方案 (21)4.6闭库后尾矿库管理要求 (22)第五章安全专篇 (24)5.1库区安全状况分析 (24)5.2闭库后坝体稳定性分析 (26)5.3闭库后防洪安全可靠性分析 (28)5.4尾矿库观测设施 (32)5.4安全现状评价落实情况 (32)第六章环境保护 (34)6.1尾矿库失事环境影响 (34)6.2环境保护措施 (35)第七章工程量与投资概算 (36)7.1工程概况 (36)7.2编制范围 (36)7.3编制依据 (36)7.4工程量及投资概算 (37)7.5建设期 (39)第八章结论及建议 (41)8.1结论 (41)8.2建议 (42)附件: (43)附图: (44)第一章概述1.1设计依据1.1.1设计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01);(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05.0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令)(2004.1.13);(5)《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004.08.01)。
矿山检查表
6
顶板管理:
查制度建立情况
是否对采场进行监控
查设计资料和初步设计中的采矿方法的可靠性分析。
7
放炮管理:
查爆破作业规程是否有相关规定。
~.、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
1、
开采技术
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
实施浅眼爆破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6m
9
采场供电:
采矿场的供电线路不宜少于两回路
每回路的供电能力不应小于全部负荷的70%。
有淹没危险的采矿场,主排水泵的供电线路应不少于两回路。
四
排土场安全检查
1
证照齐全:
具有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2
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排士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排土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排土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排土场安全隐患治理制度
7
应急救援
应急预案有无及完整情况。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执行情况。
8
事故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处理情况。落实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的情况。
9
劳动保护
矿山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 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
-二二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
1
堆积坝下游坡面上宜用土石覆盖工用其他方式植被绿 化,并可结合排渗设施每隔6-10m高差设置排水沟。
尾矿规程坝下游坡与两岸山坡结合处应设置截水沟。
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坝体浸润线埋深
13
排洪防汛:
检查尾矿库设置明显水位标尺。
现场检查排洪设施和查阅记录。
14
排放筑坝:
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监督
事故间接原因
❖ 1)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矿山分院工程师王某私自为镇安黄 金矿业公司提供了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 的增容加坝设计图,传真给该矿,对该矿决定并组织实施增容 加坝起到误导作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 2)陕西旭田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没有针对镇安黄金矿业公司 尾矿库实际坝高已经超过设计坝高和企业擅自三次加高扩容而 使该尾矿库已成危库的实际状况作出符合现状的、正确的安全 评价。评价报告的内容与尾矿库实际现状不符,作出该尾矿库 属运行正常库的结论错误,对继续使用危库和实施第四次坝体 加高起到误导作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尾矿库四次加高扩容情况
❖ 1992年12月,镇安黄金矿业公司尾矿库由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 院提供初步设计,初期坝坝顶标高+720米,坝高20米,坝顶长 56米;五年后坝顶标高+734米(企业称为后期坝或二期坝,下 同),坝高34米,坝顶长68米,总库容为27.11万立方米。当时工 程发包给当地村民进行施工。
❖ 2)不按规程规定排放尾矿,尾矿库最小干滩长度和最小安全超高不 符合安全规定。该矿山矿石属氧化矿,经选矿后,尾矿渣颗粒较细, 在排放的尾矿渣粒度发生变化后,镇安黄金矿业公司没有采取相应的 筑坝和放矿方式,并且超量排放尾矿渣,造成库内尾矿渣升高过快, 尾矿渣固结时间缩短,坝体稳定性变差。
❖ 3)擅自组织尾矿库坝体加高增容工程。由于尾矿库坝体稳定性处于 临界危险状态,2006年4月,镇安黄金矿业公司又在未报经安监部门 审查批准的情况下进行六期坝加高扩容施工,将1台推土机和1台自卸 汽车开上坝顶作业,使总坝顶标高达到+754米,实际坝高达54米, 加大了坝体承受的动静载荷,加大了高陡边坡的坝体滑动力,加速了 坝体失稳。
❖ 2006年4月,镇安黄金矿业公司又第四次组织对尾矿库坝体加高 扩容(企业称为六期坝,下同),子坝高4米,施工由尾矿库坝体 左岸向右岸至约83米处时发生溃坝。
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
防范尾矿库排洪系统损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1.排洪系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
相关资料检查
2.是否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建设排洪系统,制作拱板、盖板;是否存在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改变设计参数的行为。
现场检查并与设计核对
3.是否建立排洪系统工程档案特别是隐蔽工程档案,保留隐蔽工程施工、监理记录及相应影像资料。
相关资料检查
企业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
相关资料检查
4.从事排洪设施操作(含排洪井拱板安装)的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相关证件检查
5.是否严格控制拱板安装质量,安装排水井拱板前是否对拱板的质量逐一检查;安装时拱板两端砂浆是否填充饱满、密实,拱板的施工及安装过程是否留存隐蔽工程照片,建立验收档案。
相关资料检查
6.是否定期对排洪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是否及时处理。
8.尾矿堆积坝上升速率是否大于设计堆积上升速率,浸润线埋深是否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
现场检查
9.是否定期对排洪系统进行检查,排洪构筑物是否堵塞、坍塌。
现场检查
10.冬季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用冰下放矿作业。
现场检查并与设计核对
11.采用上游式筑坝的,是否在坝前均匀放矿,是否未经论证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
现场检查、相关资料检查
现场检查
4.是否存在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者废水进库。
现场检查并与设计核对
5.坝体是否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范围管涌、流土变形,坝体是否出现深层滑动迹象。
现场检查
6.坝体外坡坡比、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现场检查并与设计核对
7.坝体是否超过设计坝高,是否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
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分级评估表
4、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实施24小时监测监控和值班值守,并针对可能发生的垮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生产安全事故和影响尾矿库运行的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重大险情制定并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放置在便于应急时使用的地方
9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尾矿库年度、季度作业计划,严格按照作业计划生产运行,做好记录并长期保存
15
7、尾矿堆积坝下游坡与两岸山坡结合处应设置坝肩截水沟
15
★8、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坝体浸润线埋深
15
★9、4级以上尾矿坝应设置坝体位移和坝体浸润线观测设施
15
10、尾矿初期坝与堆积坝坝坡的抗滑稳定性系数应满足规程关于抗滑稳定安全系数要求
15
★1、根据设计或尾矿库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应保证在洪水来临并达到最高洪水水位时,滩顶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满足规程和设计要求
5
10、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5
I1s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5
尾矿库管理
1、一等、二等、三等尾矿库应当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9
(9分)
4
库区环境(4分)
★1、未经尾矿库管理单位同意、技术论证及原尾矿库建设审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库区从事爆破、采砂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作业
4
2、下游安全影响范围内有否居民区、水源地、工矿企业、铁路、重要公路、桥梁、通航河流、堤坝、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历史名胜古迹等
4
★3、是否有设计以外的尾矿、废石、废水、废弃物排入尾矿库
各行业领域企业隐患排查标准样表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基本规定
基本规定
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直接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巡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检查结果
整改意见
检查人员
1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许可证
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8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应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尾矿库放矿、筑坝、巡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等岗位。
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设置要求
从业人员在三十人以上的非煤矿山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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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运行管理
坝面或坝肩是否存在集中渗流、流土、管涌、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现象。
现场检查
坝顶及沉积滩面是否均匀平整;尾矿坝下游坡面上是否有积水坑。
现场检查
库内是否设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是否存在尾矿库高水位运行。
现场检查
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是否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査设计、现场测量
尾矿库坝体、坝面、排水(洪)系统是否有损毁现象及严重程度。
现场检查
尾矿库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开采尾砂现象。
现场检查
尾矿库是否被擅自移作他用(种植果树、庄稼等)。
现场检查
2
安全管理
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制度及运行记录
是否设立专门的尾矿库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查设计,现场检查
库区上游及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影响尾矿库运行安全的不利因素。
现场检查
6
监测监控
是否严格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和《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2030-2010),对尾矿坝位移、渗流、干滩、库水位、降水量、外坡坡比、坝体滑坡、浸润线、排渗设施、周边山体稳定性、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采选作业等进行监测和检查,并建立完善监测监控设施(系统)。
查阅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初期坝坝址、坝体型式、结构尺寸、坝体的填筑指标、坝基处理等是否与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一致。
查设计、现场检查
是否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且评价结论为符合安全验收条件。
查阅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及相关附件
4
排水(洪)设施
是否建立了排水(洪)、截洪设施,且排水(洪)、截洪设施畅通完好。
现场检査
排水井的平面位置、标高、数量、型式、结构尺寸是否与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一致。
查设计、现场检查
排水斜槽的平面位置、标高、长度、型式、结构尺寸是否与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一致。
查设计、现场检查
排水(洪)隧洞的布置、标高、长度、衬砌型式、结构尺寸是否与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一致。
查设计、现场检查
排水管的平面位置、标高、长度、型式、结构尺寸是否与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一致。
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整改意见
1
总体情况
尾矿库当前的运行状态(生产、停产、在建、停建、闭库未移交)。
现场检查
是否为头顶库。初期坝下游1公里内有居民或何种重要设施。
现场检查
尾矿库等别、库容、坝高、水位、坡比、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滩顶最低高程、安全超高等各参数是否与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一致。
查设计、现场检查
5
运行管理
是否严格按照《尾矿库生产运行作业规范》对尾矿库进行管理。
依据规范现场检查
是否存在危库、险库生产运行。
现场检查
堆积坝坝体型式、结构尺寸、外坡坡比、坝体的填筑指标、坝基处理等是否与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一致。
査设计,现场检查
放矿方式是否与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一致。采用上游式筑坝的,是否于坝前均匀放矿,保持坝体均匀上升;是否存在未经论证擅自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是否存在冲刷初期坝和子坝,矿浆沿子坝内坡脚线流动冲刷坝脚等现象。
查看现场和记录
汛期前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并开展了应急演练。头顶库是否制定了《尾矿库下游人员疏散方案》。
查看文件和演练记录
汛期前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现场检查
汛期和降雨过后是否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是否及时修复。
查看机构和人员安全资格证
尾矿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查看特种作业资格证3设建设安全设施设计是否经过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审批;存在重大变更的,是否经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
查阅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及重大设计变更批复文件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评价、监理、施工是否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安全评价、监理、施工单位承担。
现场检查
7
汛期管理
排洪斜槽盖板、排水井入水口是否提前打开,以及截洪沟、排水沟等是否淤堵。
是否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实施24小时监测监控和值班值守。
查制度和记录
汛期前是否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
查看现场和记录
是否严格遵照“四个一律”,“五个到位”要求进行尾矿库防汛。包库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值守人员是否到位,通信方式是否准确畅通。
查设计、现场检查
溢洪道的平面位置、标高、型式、结构尺寸是否与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一致。
查设计、现场检查
拦洪坝的坝址、型式、结构尺寸、填筑指标是否与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一致。
查设计、现场检查
截洪沟的平面位置、标高、衬砌型式、结构尺寸是否与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一致。
查设计、现场检查
坝面排水沟、坝肩截水沟的型式、结构尺寸是否与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一致。
查看检查记录,并查看现场
8
包库领导
是否明确了地方包库领导,包库领导与企业负责人、尾矿库负责人、值班值守人员是否建立了可靠的通讯联系并时刻保持畅通。
查名单,并现场抽查。
9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