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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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为加强本厂设备管理力度,提高员工工作的自主性、积极性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和运转率,保证生产正常有序的进行,现对设备进厂、安装调试、使用、维护、维修以及事故处理提出以下考核办法:

第一章设备以及备件进厂

贵重、精密和处于生产线关键部位的设备以及备件进厂,使用车间与设备主管共同验收并做好详细的设备档案。

第二章设备安装调试

1、设备安装调试期间相关人员要记录好初期的设备信息,如振动、温度、压力等相关的主要信息,作为设备初期的状况要有书面的记录。统计不全视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500元。

2、设备安装调试期间要做好调试记录,如遇到的问题类型,都有哪些解决办法,如何解决、解决效果。设备调试阶段尤其是新设备是熟悉生产线以及设备的最佳时期,有充足的时间能够为生产阶段的使用维护过程中制定最快、最可行、最可靠的解决方案提供有力的依据。第三章设备使用、维护

设备的正确使用、精细化维护是保证生产线正常有序生产的关键!要改变重维修、轻维护的观念,做好了维护工作既能保证生产线的正常有序的运行,同时也节约了设备管理的成本降低了设备维修的费用还有工作量!

1、设备使用

1-1、操作员要时刻注意设备的各个参数变化,参数或者参数波动超

出允许的规定值要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不得使设备长时间超负荷、异常运转。调整不及时、错误调整、参数异常不上报的每次处罚操作员10-200元,因操作造成设备事故的按照事故处罚标准进行处罚。1-2、岗位人员要时刻观察设备的运转状况,如声音、温度、振动等,设备运行异常岗位人员没有及时发现上报的每次处罚10-200元。造成设备事故的按照事故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2、设备润滑

2-1、不同设备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润滑说明中规定的油品、周期、加注量、加注方式进行润滑,发现不加油、加错油以及不规范的加油行为处罚润滑人(处罚标准:1,造价2万元以上设备以及生产线关键设备处罚100—500元,造价在5000元—2万元(含)设备处罚50—100元,造价在5000(含)元以下的处罚10—50元),因润滑造成设备事故的按照事故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2-2、集中润滑管路要保证通畅、无堵塞。定期检查集中润滑装置是否运行可靠,跑、冒、滴、漏要及时处理,避免油品浪费。因润滑造成设备事故的按照事故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3、设备维护

3-1、要求各车间主任或者机修副主任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负责区域的设备精检(主要设备关键参数要有记录),缺少一次处罚车间主任

50-200元,机修副主任50-200元。

3-2,巡检人员要做到重视巡检不能敷衍了事,认真发现问题,及时和中控人员进行沟通,通过对比实际运行状况和中控参数判断设备故

障源,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解决问题(如地脚松动等),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设备有问题但没有发现的每项罚款巡检人50-100元,造成设备事故的按照事故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第四章设备事故处理办法

1、设备故障是指:

1-1、设备零部件已经失效,但操作者能提前掌握缺陷情况(有记录等凭据)和不正常现象,并采取措施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停机处理,未造成缺陷的扩大(虽停机时间超过规定标准);

1-2、虽然造成设备停机,但设备本身并未损坏或损坏轻微(如连续生产过程中自动控制系统的各种保护性跳闸继电器触点烧毁等),而又经积极抢修,排除故障所占的时间不超过规定的标准。

2、生产设备事故是指生产设备在运行中不能正常运行,需要停机处理或者修理。包括:

2-1、生产设备因非正常原因造成停产,并且停机时间和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规定标准;

2-2由于设备零部件已损坏或失效,但有关人员未能提前发现,造成故障进一步扩大或被迫停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规定标准。

3、生产设备事故分类:

①一般事故:造成连续三班生产的设备损坏,导致工艺线主机停机4小时(含)--12小时;因设备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含)--30000元;动力设备(变配电)发生事故,造成公司停电40分钟(含),或某一车间全线停电60分钟(含)以下。

②重大事故:造成连续三班生产的设备损坏,导致工艺线主机设备停机12小时(含)--96小时;因设备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含)--10万元;主机设备停机未到12小时,经济损失未超过3万元,但对整个生产系统造成严重隐患或直接影响主机设备使用寿命;动力设备(变配电)发生事故,造成公司停电40分钟(含)以上或某一车间主机停电8小时(含)以上;锅炉、空气压缩等压力容器发生爆炸;煤粉制备及收尘设备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

③特大(恶性)事故:因设备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因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以上;因设备直接引起火灾、爆炸或者厂房倒塌等灾难性事故。

4、事故处罚标准

4-1、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罚责任部门领导50—500元,扣罚相关责任者100—500元。

4-2、一般设备事故扣罚直接责任者50—200元,扣罚车间部门负责人50—200元,车间主任20—200元,同一设备连续发生(15天内)加倍罚款。

4-3、重大设备事故扣罚直接责任者200—1000元,扣罚部门责任人300—1000元,车间主任200—500元,同一设备半年内连续发生加倍处罚。

4-4、特大设备事故经理研究处理。

第五章奖励办法

为激励员工的工作的主动性特制订如下奖励办法:

1、巡检人员通过工艺参数、使用状况的细微变化发现设备问题的视情况奖励20—1000元。

2、积极改进设备为公司创造效益的,视情况奖励50—1000元。

3、通过修旧利废为公司节约维护成本的,视情况奖励20—200元。

4、发现设备重大隐患的,视情况奖励50—1000元。

5、所管理维护区域无设备事故,设备故障率低,设备运转正常,设备使用情况良好,视情况奖励5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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