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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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导则(试行)
目录
1.总则 (2)
2.施工规划 (2)
3.施工现场布置 (2)
4.环境保护 (4)
5.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6)
6.节水与水源合理利用 (7)
7.节能与能源合理利用 (7)
8.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8)
1.总则
1.1.为实现中新天津生态城100%绿色建筑的目标,对生态城各项目绿色施工活动进行规
范,特编制《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导则》。
1.2.绿色施工是为满足生态城绿色建筑要求,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
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的施工活动。
1.3.参与生态城建设施工的单位要运用ISO14000和ISO18000管理体系,将绿色施工有关
内容分解到管理体系中,使绿色施工规范化、标准化。
2.施工规划
2.1.施工单位要编制绿色施工方案,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单独成章,或根据需要单独编
制,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2.2.绿色施工方案要有明确的绿色施工技术指标,并满足生态城绿色施工强制性技术要
求。保证完成技术指标的措施要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
2.3.绿色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保护措施,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负荷,保护地下设施和文物等资源。
(2)节材措施,在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制定节材措施。如进行施工方案的节材优化,建筑垃圾减量化,尽量利用可循环材料等。
(3)节水措施,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水资源状况,制定节水措施。
(4)节能措施,进行施工节能策划,确定目标,制定节能措施。
(5)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制定临时用地指标、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及临时用地节地措施等。
3.施工现场布置
3.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科学计算用地指标,并经过生态城管委会
批准后,方可实施。
3.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原则
3.2.1.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分开设置。各区域应当科学合理布局,并
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及绿色施工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要求。
3.2.2.施工现场布置应充分利用施工场地环境、市政资源条件(动力、交通等),减少临
时设施的重复建设。
3.2.3.施工现场仓库、材料堆场、加工区等布置应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
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3.2.
4.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与环境保持协调。施工现场外观应符合《中新天津生态城
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视觉识别系统》统一规定。
3.2.5.鼓励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实行物业化管理。施工单位可成立物业管理机构或委托具
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对现场进行物业化管理。
3.3.施工围挡
3.3.1.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围挡必
须稳固、安全、整洁、美观。
3.3.2.施工围挡高度2.5米,采用彩钢压型板,外观、颜色应符合《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
工程绿色施工视觉识别系统》统一标准。
3.3.3.施工单位负责围挡日常清洁及维护。对破损、变形的围挡应及时修复、更换。
3.4.施工现场出入口
3.4.1.大门应当采用封闭门扇,设置应当符合消防要求,其宽度不小于6米。
3.4.2.施工现场大门处设置警卫室,设置自动打卡机或门禁系统,加强对出入现场的人员
管理。
3.4.3.施工现场从大门入口处应设置长度不少于30米的混凝土路面。在大门入口处应当
设置冲车设备及排放系统和废水回收利用设施,对驶出场区的车辆进行冲洗,严禁
将泥土带上公共道路。
3.5.施工标志牌
3.5.1.施工现场应设置七牌一图,即施工总平面图、工程概况牌、绿色施工管理牌、组织
网络牌、安全管理牌、防火须知牌、环保措施牌和工会组织宣传牌。
3.5.2.施工标志牌应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项
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工会组织负责人、建筑工人维权投诉电话,开工和计划竣
工日期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3.5.3.施工标志牌应符合《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视觉识别系统》统一标准。。
3.6.施工临建
3.6.1.在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建筑物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采用轻钢结构标准型拼装活
动板房,搭建高度不得超过二层,并设置符合安全规定的通道和钢制楼梯。禁止搭
建木结构房屋、帐篷及利用现场围挡搭建临时房屋或设施。施工临建应考虑抗风、抗震、防雷、防火设计。
3.6.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足够的办公室和会议室,室内应配备相应的水、电、通讯及卫生
设施,办公室应有足够面积的门、窗,以利采光和通风。
3.6.3.禁止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禁止在施工区域内用餐。
3.6.
4.厕所应当采用密闭水冲式,安装小流量的设备和器具,地面应铺瓷砖或用混凝土硬
化,墙面应贴瓷砖保持干净清洁。高层建筑施工应当隔层设置简易厕所和饮水设施。
3.6.5.生态城建设公寓建成投入使用后,所有参建人员应按照生态城管委会要求,统一入
驻建设公寓,生态城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现场内不得居住施工人员。
3.7.材料存放
3.7.1.在施工全过程中,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或
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有秩序存放,并设置标签。
3.7.2.应制订现场材料储存限额(存放时间和数量限定),并遵照执行,以便节约用地和
避免材料浪费。
3.7.3.禁止材料混放或擅自占道堆放材料。
3.8.施工用电
3.8.1.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3.8.2.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的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
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3.9.施工用水
3.9.1.施工用水管线的布置要符合消防要求。
3.9.2.外露管线布置美观,整洁。
4.环境保护
4.1.施工噪声控制
4.1.1.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规定。
4.1.2.在施工场界对噪音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监测方法执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
声测量方法》(GB12524-90)。
4.1.3.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4.1.4.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生活区的一侧,
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和振动。
4.1.
5.施工作业时间为6:00— 22:00,建筑企业确因工艺需要夜间施工的,按照生态城
规定办理有关夜间施工手续。
4.2.施工水污染控制
4.2.1.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施工
现场污水排放应分阶段达到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的要
求。
4.2.2.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设置沉淀池,冲洗水应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2.3.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
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4.2.4.鼓励施工现场采用移动厕所,委托环卫单位定期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