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率计算规则最新版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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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计算(2)

绿地率计算(2)

绿地率计算(2)绿地率计算法则第⼀条:为加强建设项⽬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第⼆条: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定城市⽤地范围内,各类绿化⽤地总⾯积占该城市⽤地⾯积的百分⽐。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当地植树绿化覆⼟要求、⽅便居民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绿地。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三条:绿地⾯积是指⽔平投影⾯积,不得按⼭坡地的表⾯积计算。

在绿化植物重叠的,不得重复计算⾯积。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镇(乡)村绿地分类标准》)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总⽤地中扣除有建设项⽬⽅代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地(即净⽤地⾯积)。

(《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上下载资料)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城市规划绿地,建设⽤地内的游泳池、消防⽔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然溪河等⽔体和被保护的古树、城市⼈⾏道路上的绿地均不参与计算绿地率。

(《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六条项⽬建设⽤地范围内的地⾯绿化覆⼟深度不应低于0.15⽶,不宜低于0.3⽶。

且应实⾏草⽪绿化全覆盖;⽆覆⼟或只覆⼟⽆覆盖的规划验收时不计⼊绿地⾯积。

(《绿化种植⼟壤》CJ/T 340—2011,《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七条建设项⽬⽤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地⾯绿化⽤地:覆盖各类⽣长机质,上部⽆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地。

覆⼟⽆露⼟部分,按投影⾯积的100%计算。

(《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上下载资料)(⼆)悬空建筑(阳台、⾬棚等)下绿地⽤地:悬空建筑⾼度⼤于或等于2.2m的,按投影⾯积的100%计算。

⾼度⼩于2.2⽶⼤于1⽶的,按投影⾯积的50%计算,⾼度⼩于1⽶的,绿地⾯积不予计算。

绿地率的计算规则(最新版)(汇编)

绿地率的计算规则(最新版)(汇编)

绿地率计算规则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占地面积的总和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有建设项目方代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一)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制,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

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二)悬空建筑(阳台、雨篷等)下绿地用地。

1、景观水体;2、跌水;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优美的各类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池、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1、地下车库屋顶绿化;2、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3、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

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绿地率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现状的经济技术指标。

绿地率不同于绿化覆盖率。

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和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

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

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以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绿地。

即使是最低的零散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也要求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含水面),至少要有1/3的绿地面积能常年受到直接的日照,并要增设部分休闲娱乐设施。

而宅旁绿地的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计算是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

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算入绿地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

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不达到3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目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算正式绿地。

绿地率的计算规则

绿地率的计算规则

绿地率计算规则: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占地面积的总和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有建设项目方代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一)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制,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

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二)悬空建筑(阳台、雨篷等)下绿地用地。

1、景观水体;2、跌水;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优美的各类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池、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1、地下车库屋顶绿化;2、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3、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

绿地率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现状的经济技术指标。

绿地率不同于绿化覆盖率。

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和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

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

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以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绿地。

即使是最低的零散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也要求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含水面),至少要有1/3的绿地面积能常年受到直接的日照,并要增设部分休闲娱乐设施。

而宅旁绿地的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计算是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

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算入绿地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

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不达到3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目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算正式绿地。

绿地率计算规则

绿地率计算规则

绿地率计算规则(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绿地率计算规则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订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占地面积的总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由建设项目方带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一)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

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二)悬空建筑(阳台、雨蓬等)下绿地用地。

折算系数:见表一表一(三)在绿地包围内的水体,主要有以下类型:1、景观水体;2、跌水;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优美的各类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池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折算系数,见表二:表二(四)、屋顶绿化,主要有以下类型:1、地下车库屋顶绿化;2、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3、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

折算系数,见表三:(五)草坪砖绿化,仅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地面停车场地。

折算系数,见表四:绿地率和绿化率区别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与绿化覆盖率都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状况的经济技术指标. 绿地率不等同于绿化覆盖率. 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 绿化覆盖率的基本计算公式在形式上于绿地率的计算公式是一样的.但两者的具体技术指标是不相同的. 绿地率:管得严,标准高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

以下几种情况也不能计入绿地率的绿化面积:1,距建筑外墙米和道路边线 1 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

2,如地下车库,化粪池.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达不到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

绿地率的计算规则(最新版)

绿地率的计算规则(最新版)

绿地率计算规则之阿布丰王创作二、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三、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占空中积的总和和占建设项目用空中积的比率.四、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有建设项目方代征的区外路途、公共对外路途用地(即净用空中积).五、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一)空中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制,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悬空建筑(阳台、雨篷等)下绿地用地.(二)折算系数:见表三)在绿地包围的水体,主要有以下类型:1、景观水体;2、跌水;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优美的各类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池、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折算系数,见表二:(四)屋顶绿化,主要有以下类型:1、地下车库屋顶绿化;2、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3、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折算系数,见表三:2、除上述类型外的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不计算绿空中积(五)草坪砖绿化,仅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确定的空中停车场地.这算系数,见表四:绿化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空中积与规划建设用空中积之比.绿地率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现状的经济技术指标.绿地率分歧于绿化覆盖率.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和居住区用地的比率(%).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以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绿地.即使是最低的零散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也要求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很多于总面积的70%(含水面),至少要有1/3的绿空中积能终年受到直接的日照,并要增设部份休闲娱乐设施.而宅旁绿地的庭院绿化的用空中积,在计算是也要求距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另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算入绿空中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不到达3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年夜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目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算正式绿地.在房产开发过程中,政府有关的就是绿地率这一指标.根据北京的处所规定,凡符合规划的新建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且要保证居住区内人均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1平方米的规模.国家要求的指标是绿地率,绿地率分歧地域几多有区别,且要求严格. 一般讲,新建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改建绿地率不低于25%(拜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建筑周边1.5米不算入绿地,路途周边1米不算入绿地,覆土深度缺乏的部份不算绿地——由此可见屋顶绿化是不算绿地的),嵌草停车位种植乔木间距小于即是4米且非单排种植的可算做绿地.也就是说一个车位4角都种树才算绿空中积.地下车库顶板覆土深度够种植年夜乔木,且至少有一个侧开口的算作绿地.水体算作绿地.计算绿地率时,校园路不用扣除.1、公共绿地包括各级中心绿地、河、湖畔绿地和其它带状、块状绿地,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很多于400m2.2、中心绿地与宅旁(宅间)绿地的主要区别为: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绿空中积在规定建筑间距范围之外.可作为中心绿地,否则作为宅旁(宅间)绿地.3、宅旁(宅间)绿空中积计算起止界为:绿地鸿沟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计算至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路途则计算至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计算至墙角.4、路途绿空中积计算:以路途红线内规划的绿地为准进行计算.。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今天起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2层,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宜兴市规划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徐波郭竹梅刘冬梅赵锋李金路贾俊李梅丹孙鸿洁佟跃程鹏李悦何旭宋洁郭倩梁治宇于一丁涂胜杰傅徽楠本标准主要审査人员:张树林王磐岩张菁朱祥明张晓军路林丘荣吴雪萍赵鹏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3.0.l计算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人口数据和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人口统计口径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绿地率算法

绿地率算法

绿地率算法
绿地率算法是用来计算一个区域或建筑物的绿地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

通常,绿地率是指在某一范围内绿地面积所占的比例。

绿地率算法的计算公式为:绿地率 = 绿地面积 / 总面积 * 100
其中,绿地面积是指区域或建筑物内被植被覆盖的区域的面积,不包括非植被覆盖的区域(如建筑物、道路等)。

总面积是指该区域或建筑物的整体面积,包括绿地面积和非绿地面积。

通过计算绿地率,可以了解到绿地的覆盖情况以及该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

较高的绿地率通常代表着较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改善空气质量、减缓气候变化等。

因此,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绿地率通常被当作一个重要的指标来进行考虑和评价。

绿地率计算规则

绿地率计算规则

绿地率计算规则一、为增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查查收管理,依据相关规范规定,联合市里实质,拟订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绿地占地面积的总和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有建设项目方代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种绿地包含以下种类绿地:(一)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种生长体制,上部无建筑物、修建物遮挡,适于栽种各种植物的用地。

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二)悬空建筑(露台、雨篷等)下绿地用地。

折算系数:见表一绿化种类要求折算系数悬空高度≥2.2m100%悬空建筑(露台、雨篷等)下绿化用地 2.2≥高度≥1m50%高度<1m不予计算备注:高度指建筑物底面相对室外处坪的标高(三)在绿地包围的水体,主要有以下种类:1、景观水体;2、跌水;3、景观优秀、水质清亮、水岸造型优美的各种水池(不包含游泳池、旱喷池、及各种水体污浊、景观成效差的生产水池)。

折算系数,见表二:建设项目要求折算系数居住小区100%各种水风光积之和≤绿化用地的30%100%其余项目各种水风光积之和>绿化用地的30%高出部分不予计算(四) 屋顶绿化,主要有以下种类:1、地下车库屋顶绿化;2、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3、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

折算系数,见表三:折算系绿化种类要求数均匀覆土厚度≥1m,以乔木为基调,地下车库、地下建筑物高度≤1m100%乔、灌、地被配置合理的植物种的屋顶绿化植0.6m≤均匀覆土厚度<1m,以亚80%乔木为基调,配置灌木、地被的植物栽种0.3m≤均匀覆土厚度<0.6m,以灌木40%为基调,配置地被的植物栽种均匀覆土厚度≥1m,以乔木为基调,80%乔、灌、地被配置合理的植物种植0.6m≤均匀覆土厚度<1m,以亚2.2m≥高度﹥乔木1m50%为基调,配置灌木、地被的植物栽种0.3m≤均匀覆土厚度<0.6m,以灌木30%为基调,配置地被的植物栽种0.6>均匀覆土厚度≥0.3,以灌木为基调,配置20%裙房子顶绿化和一层层顶的植物栽种绿化均匀覆土厚度≥0.6,以亚乔木为基调,配置灌40%木、地被的植物栽种备注:1、高度指地下车库、地下建筑覆土顶面相关于设计室外处坪的标高;2、除上述种类外的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露台绿化不计算绿地面积。

绿地率计算规则最新版2017

绿地率计算规则最新版2017

绿地率计算规则最新版2017绿地率计算规则⼀、为加强建设项⽬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订本计算规则。

⼆、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地范围内各类绿地占地⾯积的总和占建设项⽬⽤地⾯积的⽐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总⽤地中扣除由建设项⽬⽅带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地(即净⽤地⾯积)。

四、建设项⽬⽤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地⾯绿化⽤地:覆盖各类⽣长机质,上部⽆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地。

折算系数:按投影⾯积的100%计算。

(⼆)悬空建筑(阳台、⾬蓬等)下绿地⽤地。

折算系数:见表⼀表⼀(三)在绿地包围内的⽔体,主要有以下类型:1、景观⽔体;2、跌⽔;3、景观良好、⽔质清澈、⽔岸造型优美的各类⽔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池及各类⽔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产⽔池)。

折算系数,见表⼆:表⼆(四)、屋顶绿化,主要有以下类型:1、地下车库屋顶绿化;2、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3、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

折算系数,见表三:表三(五)草坪砖绿化,仅指建设项⽬总平⾯图中确定的地⾯停车场地。

折算系数,见表四:表四城市绿地⽐率也叫绿地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总⾯积占城市⾯积的⽐率。

⼀般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产绿地、风景林地等6种类型。

其中的居住区绿地率,指居住区⽤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综合与居住区总⽤地的⽐率。

绿地率是指⼩区⽤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区⽤地的⽐率,在计算时,要求距建筑外⼟墙1.5⽶和道路边线1⽶以内的⽤地,不得计⼊绿化⽤地。

此外,还有⼏种情况也属不能计⼊绿地率的绿化⾯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这些设施的地表覆⼟⼀般达不到3⽶的深度,也就是说在上⾯种植的⼤型乔⽊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

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积之和⼩区⽤地的⽐率。

树的影⼦、露天停车场可以中间种草的⽅砖都可算⼊绿化覆盖率,所以绿化覆盖率有时能做到60%以上。

绿地率计算标准

绿地率计算标准

绿地率计算标准绿地率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一个重要的指标,它反映了城市绿化程度和生态环境质量。

绿地率计算标准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对于绿地率计算所遵循的具体规范和标准。

绿地率计算标准的制定对于合理规划城市绿地空间,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绿地率计算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绿地率的计算方法。

绿地率的计算通常是按照城市总用地面积与绿地面积的比例来进行。

绿地率=绿地面积/城市总用地面积×100%。

其中,绿地面积包括公园绿地、广场绿地、屋顶绿地等各类绿地的总和。

城市总用地面积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各类用地的总和。

通过这样的计算方法,可以客观地反映出城市绿地的占比情况。

其次,绿地率的标准要求。

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技术导则》,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的标准应该是不低于30%。

对于不同功能区域,绿地率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例如,居住区绿地率应不低于3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地率应不低于35%,工业用地绿地率应不低于20%。

此外,对于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绿地率的标准还应该进行相应的提高,以满足城市绿化的需要。

再次,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应该与城市规划相结合。

在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合理规划城市绿地空间。

在确定城市用地结构和布局时,要合理安排绿地空间,保障城市绿地的合理分布和均衡发展。

同时,还应该注重绿地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城市绿地的多样化发展,提高城市绿地的质量和利用效益。

最后,绿地率计算标准的实施和监督。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应当加强对绿地率计算标准的实施和监督,确保绿地率的计算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对于违反绿地率计算标准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还应当建立健全城市绿地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城市绿地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城市绿地的持续改善和发展。

总之,绿地率计算标准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它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的修订根据XXX《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本标准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后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绿地分类和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调整绿地大类、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附属绿地中类、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以及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XXX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XXX负责。

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XXX。

参编单位包括XXX、XXX、XXX、XXX、XXX和XXX。

总则为了统一城市绿地的分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便于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除执行本标准外,绿地分类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绿地分类应遵循《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2011,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内的绿地和广场用地,以及城市建设用地外的区域绿地。

绿地应按照其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进行分类。

绿地类别应使用英文字母或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的组合来表示,并符合表2.0.4-1和表2.0.4-2的规定。

表2.0.4-1为城市建设用地内的绿地分类和代码,其中大类为G1,中类包括G11、G12、G13,小类包括G131、G132、G133、G134、G135和G139.这些绿地包括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景观、文教等多种功能的公园绿地和应急避险等功能绿地,以及动物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等不同类型的绿地。

除以上各种专类公园外,还有具有特定主题内容的绿地,如儿童公园、体育健身公园、滨水公园、纪念性公园、雕塑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等。

这些绿地除了用地独立、规模较小或形状多样、方便居民就近进入、具有一定游憩功能外,还有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或等于65%的游园和带状游园的宽度应大于或等于12m的绿地。

绿地率的计算规则(最新版)-绿地率系数

绿地率的计算规则(最新版)-绿地率系数

绿地率计算规则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占地面积的总和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有建设项目方代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一)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制,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

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二)悬空建筑(阳台、雨篷等)下绿地用地。

折算系数:见表一(三)在绿地包围的水体,主要有以下类型:1、景观水体;2、跌水;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优美的各类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池、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折算系数,见表二:(四) 屋顶绿化,主要有以下类型:1、地下车库屋顶绿化;2、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3、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

折算系数,见表三:(五)草坪砖绿化,仅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地面停车场地。

这算系数,见表四:绿化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绿地率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现状的经济技术指标。

绿地率不同于绿化覆盖率。

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和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

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

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以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绿地。

即使是最低的零散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也要求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含水面),至少要有1/3的绿地面积能常年受到直接的日照,并要增设部分休闲娱乐设施。

而宅旁绿地的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计算是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17(完整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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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今天起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2层,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宜兴市规划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徐波郭竹梅刘冬梅赵锋李金路贾俊李梅丹孙鸿洁佟跃程鹏李悦何旭宋洁郭倩梁治宇于一丁涂胜杰傅徽楠本标准主要审査人员:张树林王磐岩张菁朱祥明张晓军路林丘荣吴雪萍赵鹏3.0.4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为绿地率、人均绿地面积、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乡绿地率,应按下式计算:λg=[(A g1十A g2十A g3´十A xg)/A c]╳100%(3.0.4-1)式中:λg ──绿地率(%);A g1 ──公园绿地面积(m²);A g2 ──防护绿地面积(m²);A g3´──广场用地中的绿地面积(m²);A xg ──附属绿地面积(m²);A c ──城市的用地面积(m²),与上述绿地统计范围一致。

绿地率计算规则

绿地率计算规则

绿地率计算规则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订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占地面积的总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由建设项目方带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一)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

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二)悬空建筑(阳台、雨蓬等)下绿地用地。

折算系数:见表一表一绿化类型要 求折算系数悬空建筑(阳台、雨蓬等)下绿化用地悬空高度≥2.2m100% 2.2m≥高度≥1m50%高度<1m不予计算备注:高度指建筑物底面相对室外地坪的标高(三)在绿地包围内的水体,主要有以下类型:1、景观水体;2、跌水;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优美的各类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池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折算系数,见表二:表二 建设项目要 求折算系数居住小区100%其它项目各类水体面积之和≤绿化用地的30%100%各类水体面积之和<绿化用地的30%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四)、屋顶绿化,主要有以下类型:1、地下车库屋顶绿化;2、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3、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

折算系数,见表三:表三绿化类型要 求折算系数地下车库、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高度≤1m平均覆土厚度≥1m,以乔木为基调,乔、灌、地被配置合理的植物种植100%0.6 m≤平均覆土厚度<1m,以亚乔木为基调,配置灌木、地被的植物种植80%0.3 m≤平均覆土厚度<0.6 m,以灌木为基调,配置地被的植物种植40% 2.2 m≥高度>1 m平均覆土厚度≥1m,以乔木为基调,乔、灌、地被配置合理的植物种植80%0.6 m≤平均覆土厚度<1m,以亚乔木为基调,配置、地被的植物种植50%0.3 m≤平均覆土厚度<0.6 m,以灌木为基调,配置地被的植物种植30%0.6 m>平均覆土厚度≥0.3 m,以灌木为基调,配置的植20%裙房屋顶绿化和一层层顶绿化物种植平均覆土厚度≥0.6 m,以亚乔木为基调,配置灌木、地被的植物种植40%备注:1、高度指地下车库、地下建筑物覆土顶面相对于设计室外地坪的标高;2、除上述类型外的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不计算绿地面积。

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

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

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与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本县项目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由建设项目方带征的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一)地面绿地:履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

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1)集中绿地和组团绿地内小于2.5米的道路计入绿地面积。

(2)居住小区、组团内集中绿地退后宽度大于2.5m的道路1米、房屋建筑外墙1.5米计算。

(二)中心绿地内硬质景观。

(1)布置在项目中心绿地内的硬质景观如铺装以及亭、台、榭等园林建筑小品,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其占地面积可视为绿地面积计算绿地率。

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总面积不大于中心绿地总面积20%时,按占地面积计算绿地率;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总面积大于中心绿地总面积20%时,按20%计算绿地率。

(2)布置在项目内不计算绿地率的硬质铺装,铺装上种植乔木,乔木树干胸径6cm≤¢<10cm的每株按0.5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乔木树干胸径10cm≤¢<20cm的每株按1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乔木树干胸径¢≥20cm的每株按1.5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

(三)悬空建筑(阳台、雨蓬等)下绿化用地。

折算系数见表一表一(四)绿地范围内的水体:1、主要类型:○1景观水体;○2跌水;○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自然生态的各类生产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2、折算系数见表二表二(五)屋顶绿化1、主要类型:①地下车库屋顶绿化;②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③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和一层屋顶绿化。

2、折算系数见表三表三(六)草坪砖绿化,仅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地面停车场地。

折算系数见表四表四。

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

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

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在城市建设项目中,绿地率是评价项目绿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绿地率的计算规则可以根据不同的城市特点和环境条件进行调整,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绿地率的定义:绿地率是指城市建设项目用于种植绿植、草坪、森林等可改善环境和生态功能的土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2.绿地类型的划分:绿地率的计算需要明确不同类型的绿地。

常见的绿地类型包括公园、绿化带、小品草地、景观屋顶、立体花坛等。

3.绿地率的计算方法:绿地率的计算可采用两种常见的方法:一是基于用地面积的计算方法,即用绿地面积除以总用地面积再乘以100%;二是基于人均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即用绿地面积除以人口数再乘以100%。

4.绿地率的要求:一些国家和地区对于城市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有具体的要求和标准。

例如,根据联合国人居署《绿色城市指标手册》,绿地率应该达到城市总用地面积的15%以上。

5.绿地率的适应性调整:绿地率的计算规则应该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可以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和环境条件进行调整。

例如,对于特殊地区如旱区、沙漠地带等,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技术手段来提高绿地率。

6.绿地率的激励措施:为了刺激开发商和业主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工作,可以考虑给予绿地率较高的项目一些激励措施。

例如,降低开发商的土地出让价格、给予税收减免或财政补贴等。

7.绿地率的监测和考核:绿地率的计算不仅是一项工作,更是对城市发展的监测和考核。

因此,应建立健全的绿地率监测和考核机制,确保绿地率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总之,绿地率的计算规则应该综合考虑城市的实际情况,注重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以促进城市绿化水平的提升,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同时,应加强对绿地率的监测和考核,倡导全社会的参与和共建,为建设绿色、宜居的城市做出贡献。

绿化面积计算标准2017

绿化面积计算标准2017

绿化面积计算标准2017
绿化面积计算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对
城市建设用地中需要保留的绿地面积进行规定和计算的标准。

2017
年的绿化面积计算标准主要参考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导则》等文件,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建设用地的绿地率要求,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不同类型的建设用地,规定了相应的绿地率要求。

比如,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不同类型的建设用地,都有相应的绿地率标准,用以保障城市绿化水平。

2. 绿地类型和功能划分,根据城市功能区划和绿地系统规划,
对绿地进行了不同类型和功能的划分,比如公园绿地、街头绿地、
居住小区绿地等,每种类型绿地都有相应的标准要求。

3. 绿地计算方法,针对不同类型的绿地,规定了相应的计算方法,以确保绿地面积的准确计算。

通常是根据地块面积、建筑面积
等指标,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绿地面积。

4. 生态环境保护要求,2017年的绿化面积计算标准还加强了
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提出了绿地生态功能的考虑,注重绿地对于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改善作用。

总的来说,2017年的绿化面积计算标准在继承和发展以往标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了对城市绿地系统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以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促进了城市绿化水平的提升和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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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计算规则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订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占地面积的总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由建设项目方带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一)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

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二)悬空建筑(阳台、雨蓬等)下绿地用地。

折算系数:见表一表一(三)在绿地包围内的水体,主要有以下类型:1、景观水体;2、跌水;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优美的各类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池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折算系数,见表二:表二(四)、屋顶绿化,主要有以下类型:1、地下车库屋顶绿化;2、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3、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

折算系数,见表三:表三(五)草坪砖绿化,仅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地面停车场地。

折算系数,见表四:表四城市绿地比率也叫绿地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一般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6种类型。

其中的居住区绿地率,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综合与居住区总用地的比率。

绿地率是指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在计算时,要求距建筑外土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

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属不能计入绿地率的绿化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达不到3米的深度,也就是说在上面种植的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

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小区用地的比率。

树的影子、露天停车场可以中间种草的方砖都可算入绿化覆盖率,所以绿化覆盖率有时能做到60%以上。

购房人要注意房地产商在销售楼盘时宣传的绿化率实际不少是绿化覆盖率。

所以,我们平常叫惯了的绿化率专业术语应称作“绿地率”,它和开发商一般许诺的“绿化率”有很大区别,开发商常说的其实是“绿化覆盖率”。

而且,国家对绿地率的要求非常严格。

根据相关技术规范、法规都可以知道,长草的地方并不一定都能算作绿地,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

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公共绿地。

即使是级别最低的零散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也要求宽度不少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

该用地范围内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含水面),至少要有1/3的绿地面积要能常年受到直接日照,并要增设部分休闲娱乐设施。

而宅宅旁绿地等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设计计算时,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

根据有关规定,凡符合规划标准的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且要保证居住区内人均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1平方米的规模。

绿化覆盖率则不然,相对而言比较宽泛,大致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作绿化,所以绿化覆盖率一般要比绿地率高一些。

计算绿化覆盖率所指的绿地,简单地说,就是只要有块草皮就可以计入,所以绿化覆盖率有时能做到60%以上。

发布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 武政[2005]3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审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二00五年七月十五日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审核办法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审核管理工作,根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审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其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工作由市园林部门负责,区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其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工作由区园林部门负责。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园林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审查阶段对项目规划配套绿地面积情况进行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向规划部门反馈。

在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核实阶段,园林部门应当对项目配套绿地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监督检查意见向规划部门反馈。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以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范围为准。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率应当符合《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标准。

确因条件限制无法达到规定标准的,经园林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70%。

建设工程项目属于兼容用地性质的,其配套绿地率标准按照所含各类别用地比例的加权平均值确定;各类别用地面积不明确的,按照不同类别建筑面积比例的加权平均值确定。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审批部门在对道路绿地等城市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前期审批时,应当会同园林部门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审核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第八条住宅项目配套绿地边界起止点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临宅间路、组团路、小区路的,公共绿地边界算到路边1米,宅旁(宅间)绿地边界算到路边;(二)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的,算到人行便道边缘;(三)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的,算到道路红线;(四)临建筑物的,算到建筑物墙脚0.9米;(五)临围墙、院墙的,算到其墙脚。

第九条住宅项目公共绿地(包括中心绿地和其他带状、块状公共绿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居住区级住宅项目的中心绿地面积不得小于10000平方米,小区级住宅项目的中心绿地面积不得小于4000平方米,组团级住宅项目的中心绿地面积不得小于400平方米;(二)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且宽度不小于8米;(三)第一项所述的各级中心绿地至少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并采用开敞式布局;(四)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小于70%;(五)《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共绿地北侧边界线与南侧基准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应当不小于该基准建筑物高度的1.5倍;基准建筑物以绿地南侧相邻的正南北向平行布置的建筑物为准;南侧建筑物采取非正南北向平行布置的,其距离按照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确定。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折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独立人工造景水域按其面积的3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但不得大于配套绿地总面积的10%;(二)单株种植的乔木,按照树池实际面积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成行种植的乔木,株距小于5米且数量在5株以上的,按其实际种植长度乘以树穴平均宽度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采用树阵方式种植干径大于8公分的乔木、株距小于5米且每排每列乔木株数均在4株以上的,按其树阵整体面积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三)采取种植槽方式、且种植槽宽度大于0.5米的垂直绿化,按其种植槽面积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采用立式种植方式的垂直绿化,按其实际立面绿化面积的4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第十一条建(构)筑物顶板标高低于周边现状城市道路的,其顶板上方覆土绿化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配套绿地面积:(一)覆土厚度在1.0米以上的,按其实际绿化面积的80%计算;(二)覆土厚度在0.6米以上不足1.0米的,按其实际绿化面积的65%计算;(三)覆土厚度不足0.6米的,按其实际绿化面积的30%计算。

第十二条建(构)筑物顶板标高高于周边现状城市道路的屋顶绿化,平均覆土厚度在0.4米以上的,按其屋顶绿化面积的3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但不得大于该项目配套绿地总面积的20%。

第十三条采用镂空植草砖方式铺设的停车位,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采用镂空植草砖方式铺设且每个停车位均种植干径大于8公分庇荫乔木的,按其面积的4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不得计入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一)阳台绿化、室内绿化、盆栽花草树木,墙、栏杆上的花台、花地;(二)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等。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园林部门审核确定的标准实施配套绿地建设,配套绿地建设完工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机构进行实地测量。

园林部门应当加强对配套绿地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配套绿地实地测量结果,形成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监督检查意见,并向规划部门反馈,规划部门应当在规划条件核实时,将其作为该项目配套绿地率是否达标的依据。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未按照园林部门审核确定的标准建设配套绿地,实际建成的绿地面积小于批准绿地面积的,由园林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差额绿地面积占批准绿地面积比例在5%以下的部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差额绿地面积缴纳绿化补偿费;(二)差额绿地面积占批准绿地面积比例超过5%的部分,按照差额绿地面积处以绿化补偿费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擅自占用配套绿地或者有其他损害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行为的,按照《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2005年7月15日制发的《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审核计算办法》(武政〔2005〕3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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