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分项验收管理办法(2020042017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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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范文(2篇)

2024年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范文(2篇)

2024年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要求、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检查验收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承建的所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验收的目的是规范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合法权益,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第四条验收应公正、公平、公开进行,责任明确,程序合法,结果严肃认真,评价客观准确。

第五条验收的基本原则是“合法性、程序性、可行性、正当性、真实性、准确性”。

第二章分项工程验收第六条分项工程验收是对施工设备、构配件、工程材料等进行验收,并对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分项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设备的选择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和要求、施工材料的使用是否符合规范和要求、施工人员的操作是否规范、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第八条分项工程验收责任主体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使用合格的施工设备和工程材料,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设备、工程材料采购验收制度,确保采购的设备和材料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施工设备和工程材料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分项工程验收应有专门的验收记录,包括施工设备和工程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

第十三条分项工程验收应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完成,验收结果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第三章分部工程验收第十四条分部工程验收是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分部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各个分部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分部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范和要求、分部工程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分部工程的工程材料是否符合规范和要求等。

第十六条分部工程验收责任主体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1土建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1土建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肥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验收程序,强化质量管理,特编制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验收是指本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1号线土建工程项目。

第二章验收依据第四条本工程验收分为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子)分部工程验收。

第五条验收依据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二、经批准的交工设计文件(含批准的修改交工设计文件);三、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工程项目验收在1号线项目办的领导下,成立验收组开展工作,验收组织单位为各标段土建监理单位;参加单位为质监站、1号线项目办、系统设备中心、安全质量部、总工办、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单位等。

第七条验收组主要职责一、定期召开验收工作会议;二、负责本工程验收的指导、协调、组织、监督管理等工作;三、审核本工程验收申请;四、负责出具本工程验收结论;五、完成验收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验收单元划分第八条轨道交通工程验收单元划分是遵照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2014】42号)、《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轨道工程相关验收标准,并结合合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特点确定。

第九条本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划分按照《合肥市轨道交通单位、分部、分项划分规定(土建部分)》(试行)(合城轨【2014】114号)执行。

第十条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专业多、各工序交叉实施,要加强检验批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质量,具备验收条件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减少不同子单位工程之间的交叉和影响。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三篇)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三篇)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是指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对不同级别的工程进行验收的制度。

验收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保障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该制度对于提高工程质量、保护施工方和业主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分别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分项工程验收制度分项工程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工作性质,对各个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并评价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的一项活动。

分项工程验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以确保各个分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为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分项工程验收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验收准备阶段:确定验收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编制验收方案和验收表格,明确责任人和工作程序。

2. 验收前的检查和整改: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不合格项需要进行整改,确保符合验收标准。

3. 验收过程中的检测和检验:根据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检验,确认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4. 验收结果的评定和记录:对验收结果进行评定,确定是否合格,并进行记录和整理,形成验收报告。

5. 合格的分项工程进入下一阶段的施工工序,不合格的分项工程需要进行整改,重新进行验收。

二、分部工程验收制度分部工程验收是指对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各个独立空间或功能区域的工程进行验收的制度。

分部工程验收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各个分部工程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保障工程整体的安全性、实用性和美观性。

分部工程验收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分部工程的准备工作:制定分部工程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明确验收的责任和程序,准备验收所需的工具和设备。

2. 分部工程的验收过程: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分部工程的检查、检验和检测,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节点。

3. 分部工程验收结果的评定和处理:根据验收结果对分部工程进行评定,判断是否合格,对不合格的分部工程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程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快工程进度,便于移交使用,特制定此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中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等。

第三条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进行,验收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将对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情况进行记录和整理,形成验收资料,便于工程竣工移交。

第五条所有施工单位应认真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六条工程项目部将对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

第七条工程建设单位应配合工程项目部的验收工作,并提供所需的各种资料和文件。

第八条工程项目部及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时的修改和完善,并及时通知各方。

第二章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第九条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程序包括前置准备、验收准备、验收测量、验收检查、验收报告、验收确认等环节。

第十条前置准备阶段,应对验收工作进行计划和组织,明确验收的内容、标准和流程,确定验收人员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验收准备阶段,应对工程项目进行清洁整理,准备好验收所需的工具设备和资料文件。

第十二条验收测量阶段,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测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验收检查阶段,验收人员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四条验收报告阶段,验收人员应对验收结果进行整理和汇总,形成验收报告并报批。

第十五条验收确认阶段,建设单位应对验收报告进行确认,确认后方可进行移交手续。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部应对验收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为日后工程建设提供经验教训。

第三章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标准第十七条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标准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结构、材料质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等方面。

第十八条工程结构方面,验收应确保各部位结构牢固、稳定,不得存在开裂、变形等现象。

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一、分项工程验收办法1.1、分项工程验收范围分项工程的验收范围包含钢筋工程、摸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

1.2、分项验收条件:1。

2。

1、钢筋工程验收条件。

,按施工图核查纵向受力钢筋,检查钢筋品种、直径,数量、位置、间距、形状。

, 检查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构造钢筋是否符合要求. , 检查钢筋接头,如绑扎搭接,要检查搭接长度、接头位置和数量(错开搭接,接头百分比);如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要检查外观质量,取样试件力学性能试验是否达到要求,接头位置(相互错开)、数量(接头百分比)1.2。

2、模板工程验收条件:,每层都要复查,关键轴线及轴线标高一次,, 检查预留孔、洞、及预埋构件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 检查摸板是否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 检查摸板尺寸偏差是否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1。

2。

3、混凝土工程验收的条件:, 混泥土浇注前应检查水泥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按规定送检的试验报告.,检查砂石质量。

, 钢筋隐蔽验收是否合格.,检查水、电、材料、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及施工技术员是否已全部到位。

1。

3、分项工程验收程序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

二、分部工程验收办法2.1、分部工程验收范围分部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工程、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

2.2、分部工程验收条件, 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分部工程中有关结构安全与功能的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2.3、分部工程验收程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总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

三、隐蔽工程验收办法3。

1、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内容3。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篇: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书管理制度为加强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开发项目的顺利验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内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1、置业公司工程部作为内部开发工程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内部工程开发项目的检验、验收管理。

2、分项工程完成后,由建筑公司项目部自检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置业公司收到验收证明后,由置业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安排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后方可由项目部统计员割算工程量,对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部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在施工人员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置业工程部人员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由项目统计员割算工程量,并将验收证明附在结算书上。

3、检查验收人员组成:①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安装、装饰项目部,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技术员或施工员、质量安全员②置业公司工程部负责人或工程部质量检查人员、监理公司检查人员二、外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集团公司对外承包的工程,需要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人员、质量安全员验收,验收合格并提供有效的质量验收证明后,由统计员后附验收证明入账。

三、各部门人员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上签字确认后,由统计员割算工程量,工程量割算书后附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对于零项工程无法签订合同的,由相关部分负责人进行定价后,将有效证明附在结算书后面进行入账。

工程量结算书后没有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签字人员不齐全)、零项单价证明及未签合同没有单价的情况,预算科人员将不予以割算。

四、工程量结算书整理好后,由预算科主管人员核实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批,分管经理审批后再呈报总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后转入监察审计室进行审核,监察审计室审核完毕后转入生产计划科,由生产计划科与财务科办理交接手续。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及项目预验收、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文件编号:HCQ-2015-07-17 开发项目技术管理资料(古月一品红作)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及项目预验收、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对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及项目预验收、竣工验收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经过验收后的工程质量达到规范及设计要求。

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一、引言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是指施工方根据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完工相应的工程量,并通过相应的测试、检测和试运行,经过业主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合格,达到设计要求的一项工作。

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验收范围及程序1.验收范围2.验收程序(1)资料准备阶段:施工方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准备所有与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相关的资料,包括设计图纸、规范标准、施工记录等。

(2)工程完工阶段:施工方在工程完工后,应自行进行初步验收,并填写相应的验收记录。

(3)试运行阶段:施工方应开展相应的测试、检测和试运行工作,确保工程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4)业主验收阶段:施工方应向业主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根据相关规定,准备好验收所需的全部资料和证明材料。

(5)验收确认阶段:业主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实地验收,评估工程质量和达到设计要求的情况。

如果存在问题或不合格情况,应提出整改要求,并重新进行验收。

三、验收要求及评定标准1.工程质量要求2.设备和系统测试要求施工方应对工程设备和系统进行全面、科学的测试、检测和试运行,确保其正常运行。

测试报告和检测结果应符合规定标准,未达到和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3.验收报告和证明材料要求施工方应填写详细的验收报告,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工程量的照片、测试报告、检测结果等。

验收报告和证明材料应真实可靠,以确保验收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责任1.施工方责任施工方应严格按照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各项工作的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对于工程质量和验收结果负有最终责任。

2.业主责任业主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确保对分部分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评估工程质量和验收结果。

五、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的执行1.制度宣传对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全员宣传,确保每个项目参与者都对制度有正确的理解和解读,掌握相关的工作流程和规范。

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制度

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制度

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施工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项目安全,提高工程效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在工程验收过程中的职责和流程。

第三条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工程项目完成质量的最终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第四条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验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工程项目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验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验收的公正、公正和及时性。

第二章验收组织第六条验收组织由建设单位组织,包括验收组长、验收组成员、技术专家等。

第七条验收组长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组织和指导验收工作,对验收结果负责。

第八条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组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员名单。

第九条技术专家由相关行业协会或专家组织推荐,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参与验收工作。

第十条建设单位要为验收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技术支持,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验收流程第十一条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验收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验收方案应包括验收范围、验收标准、验收时间等内容,并由验收组同意后实施。

第十三条验收组在验收前要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准备验收工具、组织验收人员等。

第十四条验收组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五条验收组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并据此确定验收结果。

第十六条验收结果应书面报告,并提交建设单位备案,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章验收标准第十七条验收标准以《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为依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第十八条验收标准包括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具体要求见验收标准书。

第十九条验收标准的制定和更新由建设单位的技术部门负责,需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分部分项验收管理办法

分部分项验收管理办法

分部分项验收管理办法一、分部分项分作业段验收执行分项工程按国家标准划分,可按作业段分批报验.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项目工程部负责分部分项验收的管理并参加模板、钢筋、混凝土、防水、保温、屋面瓦等重要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其余分项工作按不低于25%的比例进行抽查。

隐蔽工程具备覆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经监理工程师、项目专业工程师签字方可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重新进入验收程序。

分部工程验收,施工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公司专业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勘察、设计单位相关人员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分部工程的验收。

项目工程部应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贯彻国家验收规范、合同要求和中南工艺工法,检查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和验收资料、工程实体质量,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敷衍了事、放松标准、延期验收、弄虚作假等现象责令改正,并按本办法进行处罚。

项目管理中心在大小移动中检查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对责任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执行处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按作业段进行100%检查验收,项目工程部参加全部模板、钢筋、混凝土、防水、保温、屋面瓦等重要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全部分部工程的验收,按不小于25%的比例抽查其他分项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数据必须即时通过PDA 录入公司ERP系统。

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项目管理中心对项目公司将按500元/次进行处罚,弄虚作假的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自检、申报,否则按500元/次进行处罚;弄虚作假的按1000元/处进行处罚;总公司对工程分部分项验收进行抽查,发现工程部、监理公司未查到的问题,对两者按500元/处进行处罚;弄虚作假者对工程部、监理公司按1000元/处进行处罚。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现行版本:A控制性质:受控号:目录1 总则 (1)2 适用范围 (1)3 引用标准和关联制度 (1)4 执行程序 (1)5 质量检验的要求与职责分工 (3)6 质量检验等级评定 (3)附录A:流程图 (5)1总则1.1 为统一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范围、内容、标准和程序,促进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1.2 适应开展工程优化活动的需要。

1.3 保证达标移交生产和质量评定的需要。

2 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XXX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建设项目。

3 引用标准和关联制度3.1 引用标准3.1.1 行业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简称“验标”)。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制度、规定等。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6 版)。

3.1.2 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

3.1.3 机组的“技术合同”、“协议”、设备资料标准、规范等。

3.1.4 其它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法规、规范等文件。

3.1.5 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商双方议定的补充质量标准。

4 执行程序4.1 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验收4.1.1 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是生产工序的验收,一般在工序结束后进行。

有些分项工程划分范围较大可分为若干个检验批,一个分项工程常分数次施工,要求每施工一次验评一次,并做好完善记录,使验评工作正确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1) 分项工程验收以现场实物检查为主,同时对照施工记录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2) 根据分项工程的验评划分,分项工程属三级验收的项目,由分包商自检、复查、验收合格后,总承包商验收。

分项工程属四级验收的项目,在分包商自检合格后,提前24 小时书面通知总承包商组织监理单位验收。

3) 分项工程验收后,应按规定的份数与表式,以现场实物检查数据填写验评表,当场填写验评结果并签字认可。

若该分项工程涉及隐蔽项目,必须在分项工程验收文件中附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是指工程竣工后,根据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检查、测试和评价,确认其是否达到验收标准的程序。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开展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工作。

第五条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履行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章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组织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构建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组织。

验收组织应当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代表。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控制材料、施工质量等相关情况,提前进行准备工作,为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提供有力支持。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要求,保证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配合验收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当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负责,保证其符合设计要求,配合验收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程序第十条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包括前期准备、验收条件、验收过程、验收标准等环节。

第十一条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向相关单位提供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资料,为验收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第十二条验收条件包括验收人员、验收时间、验收地点等方面的要求。

验收人员应当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确定。

第十三条验收过程中,应当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检查、测试和评价。

对于存在问题的地方,应当提出整改措施,直至符合验收标准。

第十四条验收标准应当参照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第四章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内容第十五条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内容包括图纸、结构、设备、材料、环境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价。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引言为规范和加强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种建设工程的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

二、验收标准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三、验收程序3.1 准备工作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验收申请书;•有关设计文件、质量检查记录和试验报告及有关规范标准;•工程质量档案资料及现场质量记录。

3.2 开始验收开展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根据以下程序:1.验收小组组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组成,建设单位应派尽可能多的相关技术人员参加验收,从而提高验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验收现场勘察:验收小组成员应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勘察。

勘察内容应包括工程验收标准、结构、材料、施工工艺、设备及环境等内容。

3.验收文件审核:检查验收申请书和工程质量档案,确认该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符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4.验收试验:根据验收标准,进行必要的物资试验、模型试验、结构试验、防水试验、耐久性试验等。

5.验收结论:根据上述工作,进行验收结论确认。

如符合标准,签署《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书》,方可下一步施工。

如不符合标准,则要求安排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四、验收结果应用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合格的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应被列入工程质量档案资料;不合格的部分应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整改合格后,再次进行验收,达到标准后方可继续下一步施工。

五、验收记录验收记录是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求验收现场勘察、验收文件审核、验收试验、验收结论等内容都应有记录。

验收评定书、试验报告、整改记录、工程质量档案等全部纳入验收记录。

六、其他1.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中发现重大质量缺陷或设计不合理的建议,应在验收结论中明确提出,并予以整改或纠正。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评定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验收评定程序第一节前期准备1.对于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项目,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验收评定计划。

2.验收评定计划应明确工程的相关标准、要求,验收评定的时间节点,验收评定的方案和方法。

第二节报备和查验料子1.施工单位在竣工前应向企业管理部门报备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评定申请,并供应相应的验收相关料子。

2.企业管理部门对报备的料子进行查验,确认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第三节现场勘察1.企业管理部门组织验收评定小组进行现场勘察,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实地检查。

2.现场勘察应包含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四节料子检测1.依据工程的性质和要求,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料子的抽样检测。

2.料子检测应包含对料子的性能、强度、质量等方面的检测,确保料子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五节报告编制1.验收评定小组依据现场勘察和料子检测的结果,编制验收评定报告。

2.验收评定报告应包含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评价,并提出相应的看法和建议。

第六节评定结果1.验收评定报告由企业管理部门进行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作出验收评定决议。

2.验收评定决议应明确工程是否合格,以及合格工程的验收时间和验收标准。

第七节不合格处理1.对于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应订立整改措施,并指定责任人负责整改。

2.整改完成后,企业管理部门重新组织验收评定工作,对不合格工程进行重新评定。

第八节相关记录1.企业管理部门应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评定工作进行记录。

2.相关记录应包含验收评定计划、报备料子、现场勘察记录、料子检测报告、验收评定报告等。

第三章验收评定要求1.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评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领域,对于各类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进行规范。

第三条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是指在完工验收前,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定,将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和确认的程序。

第四条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应当由项目管理部门进行组织和实施,保障验收工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五条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确保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准确评估。

第二章工作程序第六条工程分部分项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管理部门接收验收申请,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

(二)工程验收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检查,认真查看相关设计文件和施工记录,并与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比对。

(三)工程验收人员核实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情况,填写验收报告,包括工程验收意见、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等。

(四)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验收报告,提出验收意见。

(五)根据工程验收意见,对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合格进行最终确认。

第七条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工程专业背景和相关从业资质。

(二)熟悉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了解验收标准和程序。

(三)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分析能力,能够准确评估工程质量和安全情况。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工程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

第八条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在验收前进行充分准备,包括查看相关资料和准备验收工具等,确保对工程项目的全面评估。

第三章验收标准第九条工程项目的验收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工程项目的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工程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二)工程施工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要求进行,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三)工程材料和设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安装和使用。

(四)工程现场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024年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二篇)

2024年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二篇)

2024年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一、总则1、在项目正式开工前,须依据国家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进行划分。

2、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施工作业队的质量和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进行。

二、验收工作程序和管理1、施工作业队完成检验批、分项工程并自检合格后,需填写验收记录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经施工项目部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向监理工程师申请,再报建设单位项目部进行验收。

2. 分部工程自检合格后,施工作业队应填写验收记录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经施工项目部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报建设单位项目部进行验收。

3. 单位工程完工后,由作业队技术负责人提出申请,施工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报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测、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4、如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协调处理。

三、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标准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内容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具体标准如下:(1)实物检查需按相关规定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进行抽样检验,按标准规定进行评定检查,按合格点率对计数检验的项目进行检查。

(2)资料检查需核对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施工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

2、检验批合格标准:(1)主控项目的质量抽检全部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抽检全部合格。

计数检验时,合格点率应达到规定要求,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超过允许偏差的限定倍数。

(3)具备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3-6、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合格标准分别涉及所含检验批的合格情况、质量控制资料的完整性、安全及功能的检验结果、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以及观感质量的验收要求。

四、管理要求1、报验资料应如实反映实际施工状态,不得编造内容,验收记录填写内容应与其他记录保持一致。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一、总则1、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划分:正式开工前,按照国家规范的规定划分方法进行划分。

2、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作业队质量、技术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由施工作业队技术负责人报施工单位项目部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报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验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系统功能测试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时,勘测、设计单位人员参加;单位工程验收时,报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

二、验收工作程序和组织1、施工作业队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要填写验收记录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报施工项目部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报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部、施工作业队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分项工程负责人对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2.施工作业队在分部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验收记录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理, 报施工项目部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报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部、作业队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3.单位工程完工后,作业队技术负责人提出申请,由施工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报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测、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验收完毕后,参验各方签署验收意见。

4、如果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协调处理。

三、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标准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内容(1)实物检查:按进场的批次和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检验结果进行检查;按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评定检查;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对验收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进行检查。

公司工程管理细则: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办法

公司工程管理细则: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办法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办法1、编制目的1.1为统一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范围、内容、标准和检测方法,促进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工程质量1.2 适应开展工程优化活动的需要1.3 保证达标创优移交生产的需要2、编制依据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配套建筑安装专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2.1《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2.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2.3《光伏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2.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2.5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制度》3、验评范围及验评程序3.1依据本工程《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及编码规定》,质量验评范围主要包含:各单位工程检验范围;各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范围;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范围。

3.2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项目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顺序逐级进行。

3.3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一次或分数次)由施工班组自检,工地复检合格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在施工单位三级检查与验收后提交监理部人员对现场进行四级检查验收,同时核查出厂合格证件、试验报告、施工记录等有关资料。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方可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3.3.1分项工程验收,是生产工序的验收,一般在工序完后按验评标准划分等级(一般待检、记录待检、停工待检)进行。

3.3.2鉴于有些分项工程验评标准中划分较大,一个分项工程常常分几次施工,而每次施工的验收文件记录和评定文件记录必须正确予以反映,为此要求每施工一次验评一次,并作好相应记录,使验评工作正确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3.3.3分项工程验收后,必须同时填写两种文件,一种是验收的隐蔽工程文件,另一种是质量评定文件,前者作为验收文件记录,后者才作为质量等级评定记录。

3.1.4当一个完整的四级验评分项工程完成并评定等级后,监理人员应及时将评定情况记录于“质量验评台帐”中。

3.4属四级验收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综合记录应由工地专业技术负责人提出,施工单位核查,交监理部、项目法人核定、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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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验收管理办法一、分部分项分作业段验收执行分项工程按国家标准划分,可按作业段分批报验。

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项目工程部负责分部分项验收的管理并参加模板、钢筋、混凝土、防水、保温、屋面瓦等重要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其余分项工作按不低于25%的比例进行抽查。

隐蔽工程具备覆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经监理工程师、项目专业工程师签字方可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重新进入验收程序。

分部工程验收,施工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公司专业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勘察、设计单位相关人员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分部工程的验收。

项目工程部应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贯彻国家验收规范、合同要求和中南工艺工法,检查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和验收资料、工程实体质量,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敷衍了事、放松标准、延期验收、弄虚作假等现象责令改正,并按本办法进行处罚。

项目管理中心在大小移动中检查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对责任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执行处罚。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按作业段进行100%检查验收,项目工程部参加全部模板、钢筋、混凝土、防水、保温、屋面瓦等重要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全部分部工程的验收,按不小于25%的比例抽查其他分项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数据必须即时通过PDA 录入公司ERP系统。

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项目管理中心对项目公司将按500元/次进行处罚,弄虚作假的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自检、申报,否则按500元/次进行处罚;弄虚作假的按1000元/处进行处罚;总公司对工程分部分项验收进行抽查,发现工程部、监理公司未查到的问题,对两者按500元/处进行处罚;弄虚作假者对工程部、监理公司按1000元/处进行处罚。

对于已发放PDA设备,有条件使用PDA设备和ERP系统的,但未实际使用的,每次检查时对项目工程副总和工程部经理各处罚500元。

被处罚后未按照要求的期限和标准改正的,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一年内多次违反的,将按公司责任追究基本法则处理。

项目工程部或有关人员能证明自己已尽到管理责任的,可减轻或免于处罚。

二、问题的处理1、分部分项问题种类根据分部分项验收出现问题的严重程度分三个等级:一般质量问题、严重质量问题、重大质量问题。

1)一般质量问题:a)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b)不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不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比如但不限于下列问题:钢筋工程的搭接、锚固、焊接、绑扎等不符合规范和宪章要求但未造成事故可修复整改的;砼局部出现蜂窝、麻面、烂根且深度、面积较小的;砌体工程平整度、垂直度等不满足要求的;楼地面局部有空鼓、开裂、起砂现象的;防水工程基层处理不到位、卷材局部出现空鼓、搭接长度不够等。

2)严重质量问题:a)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不满20000元的。

b)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但对使用功能有一定影响,如不及时修复会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比如但不限于下列问题:钢筋偷工减料(经验算仍满足结构安全的);砼28天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大面积蜂窝麻面、大面积烂根且孔洞较深的,大面积露筋的;使用假冒伪劣砌块,砂浆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砌筑未使用拉结筋或拉结筋长度不够的,顶砖间隔时间不满足宪章要求的,外墙出现较多透明缝、瞎缝、通缝的;外墙螺杆洞修补不符合宪章要求和施工方案的;房间净高、净宽尺寸误差超出宪章要求的较多的;防水卷材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大面积搭接长度不够、搭接顺序错误、地下室穿墙管道处、出屋面管道根部处理不到位的等。

3)重大质量问题:a)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超50000元按质量事故处理。

比如但不限于下列问题:钢筋采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严重偷工减料(经验算无法满足结构安全的);砼标准试块、现场回弹及取芯强度均不满足设计要求且低于原设计值一个等级以上的;屋面、外墙、地下室出现大面积渗漏的;主楼或裙房发送严重不均匀沉降的。

2、分部分项问题考核措施根据产生问题的严重程度,对分部分项验收出现的问题进行如下考核:1)一般质量问题对所属专业,对相关专业工程师提出口头批评,对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

2)严重质量问题:对相关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根据百项整顿扣分,按100元/ 处进行处罚,监理单位按损失金额的5%进行赔偿,施工单位按损失金额的100%赔偿。

3)重大质量问题:对相关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工程副总、根据百项整顿扣分,按500元/ 次、1000元/ 次、2000元/ 次进行处罚,监理单位按损失金额的10%赔偿,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损失。

三、分部分项平面检查制(1)项目公司现场专业工程师在分部分项检查过程中必须准备好《施工平面简图》随机标出检查顺序和检查部位,在《施工平面简图》标明检查的楼层、部位、检查日期等。

(2)现场专业工程师在检查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平面简图》标注的检查顺序、层数和房间号进行检查。

(3)每次检查完后参加检查人必须在《施工平面简图》上签字确认,现场专业工程师根据检查结果评分,并根据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

(4)检查结束后现场专业工程师负责将《施工平面简图》交资料员进行归档保管,并将奖罚结果附后。

(5)每次总公司以及集团公司各级检查人员到达项目后根据施工进度,对前一阶段该项目完成的分部分项随机抽取进行检查。

(6)检查完成后要求项目公司资料员提供检查部位的原始检查记录,并将本次检查的结果与原始记录进行对比,对于结果明显相差较大的,检查人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7)严格执行平面简图三检制和监理验收制,切实落实自检、互检、专检,做到按程序验收。

不按要求内部验收的;内部验收不合格,进入下道工序的;内部验收不合格,上报监理验收的;监理验收不合格,进入下道工序的,总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将对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处以500元/人·次的处罚,弄虚作假的处以1000元/人·次的处罚。

(8)各级检查人员要依据项目进度对前一阶段完成的施工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分部分项验收、平面简图验收、监理验收中走过场、样板引路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罚。

四、分部分项验收内容及要求(1)基本分类及检查内容序号验收项检查内容1 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

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2 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砼、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3 砌体工程抗震、拉结、过梁、构造柱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灰缝厚度,灰缝饱满度,错缝是否符合要求、砌块强度等。

4 钢结构工程原材料及成品进场的检验、钢结构的焊接、紧固件的连接、钢零件的加工、钢构件的组装等。

5 建筑地面工程基层铺设、整体层面铺设、板块层面铺设6 建筑装饰工程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砖)、幕墙、涂饰、裱糊与软包、细部、外保温工程的质量情况7 地下室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地下车库的防水层的质量情况。

8 屋面工程保温、找平、防水、细部构造的质量情况。

9 水暖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10 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11 智能建筑工程通信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监控、报警消防、住宅智能化系统等。

(2)主体工程验收序号验收项检查内容质量要求1 钢筋钢筋搭接位置、搭接长度;主筋随意切割、主筋位移;板负弯矩钢筋;钢筋骨架有效高度;保护层。

1、受力钢筋间距:允许偏差±10mm;2、主筋严禁随意切割;3、钢筋骨架宽、高:允许偏差±5mm,长度:允许偏差±10mm;4、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基础±10mm,柱梁±5mm,板墙壳±3mm。

2 模板模板内垃圾、标高、轴线。

1、模板内严禁有垃圾。

2、标高、轴线:允许偏差±5mm。

3 混凝土墙面垂直度、墙面平整度、地面平整度1、墙面垂直度允许偏差±8mm2、墙面平整度允许偏差±8mm3、地面平整度允许偏差±8mm。

4 结构裂缝地下室外墙、底板裂缝、楼板裂缝。

1、室内环境,裂缝宽度不大于0.3mm;2、室外及潮湿环境,裂缝宽度不大于0.2mm;3、严禁出现渗透性龟裂。

5 楼板厚度楼板中间厚度、楼板支座处厚度、楼板挠度。

楼板厚度允许偏差+8mm,-5mm。

6 梁柱墙断面构件断面尺寸断面尺寸允许偏差+8mm,-5mm。

7 剪力墙位移剪力墙位移剪力墙位移允许偏差±8 mm8 砌体表面平整度、垂直度1、平整度:8mm;2、垂直度:5mm。

3、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砌体施工,对于干砖上墙、干墙抹灰,未提前浇水湿润,按照1000元/处进行处罚。

9 混凝土强度、烂根等,试块留置,坍落度、配合比等要求1、低于设计强度时,按300元/MPa进行处罚,低于一个强度等级以上按3000元/MPa进行处罚。

2、烂根以米为单位,高度≤5cm,按200元/米进行处罚;高度>5cm,按300元/米进行处罚。

3、构件出现麻面面积≤20cm2按200元/处进行处罚,>20cm2按300元/处进行处罚;构件主要受力部位凡出现蜂窝面积≤20cm2按300元/处进行处罚,>20cm2按400元/处进行处罚。

其他构件出现蜂窝面积≤20cm2按200元/处进行处罚,>20cm2按300元/处进行处罚;纵向受力钢筋有露筋按200元/根进行处罚,其他钢筋有露筋按100元/根进行处罚。

4、构件主要受力部位出现孔洞按200元/处进行处罚,其他部位出现孔洞按100元/处进行处罚。

5、涨模面积≤2500cm2,按200元/处进行处罚;>2500cm2且≤1m2,按500元/处进行处罚,>1m2按1000元/处进行处罚。

6、阳角漏浆以长度为单位,>3cm且≤50cm,按200元/处进行处罚,>50cm按400元/处进行处罚。

7、接槎平整度>5mm,按300元/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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