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常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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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减不增。
营业税只是个传说!!!
(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 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
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 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 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 产。
2.1Biblioteka Baidu增值税基础知识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
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单位:一切从事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销售服务、
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位、军事单位、 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一切从事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销售服务、 无形资产、不动产的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 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修订后的《增值税 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538号令, 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36号
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一)分类目的与标准 1.划分目的:
①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重点税源管理, ②简化小型企业的计算缴纳程序, ③有利于对专用发票正确使用与安全管理要求的落实。 2.两个标准:销售额大小、会计核算水平 对提出申请并且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账 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代理人或购买者。
【境内的界定】 1.销售货物: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2.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地在境内; 3.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 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购进固定资产的当 期因扣除额大大增 加而减少财政收入
(三)增值税的特点
1.不重复征税。 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 承担者。 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4.价外计征。
(四)增值税的作用
(1)能消除重复征税,促进公平竞争 (2)征税范围广泛,能稳定财政收入 (3)能方便确定进出口税负,促进贸易发展 (4)强化税收制约,防止偷税、漏税
2.1.1 增值税征收范围
(三)进口货物 (四)销售服务 (五)销售无形资产 (六)销售不动产
(一)销售货物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能从购买方取得 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
凡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即销售货物的起运地在中国境内, 不论是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还是以获得货物或其他经济利 益等为条件转让货物所有权的行为,都是有偿转让货物的 销售行为。
销售不动产:
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 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 物等。
2.1.2 增值税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
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 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对固定资产存在重 复征税;不利于鼓 励投资
额
课税基数相当于国民收入部
分,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只允 许扣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 旧费部分
一种标准的 增值税
没有逐笔对应的外 购凭证,计算存在 难度
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
课税基数仅限于消费资料价 值的部分,允许将当期购入 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 除
凭票扣税, 便于操作管 理,最能体 现增值税优 越性
增值额是该货物经历的生产和流通的各 个环节所创造的增值额之和,也就是该 项货物的最终销售价值
(二)增值税类型
增值税 类型
生产型
收入型
消费型 (我国 2009年 全面实
施)
特点
优点
缺点
课税基数大体相当于国民生
产总值的统计口径,不允许 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 款,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
保证财政收 入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 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 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 理修配劳务,即应税劳务。
第二阶段:部分行业,全国范围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 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 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2014年6月1日,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第三阶段:所有行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 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 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
注意: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单位或雇主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包括在内。
(三)进口货物
凡进入中国境内的货物,在报关进口环节,除了依法缴 纳关税之外,还必须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 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2 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 次扩大至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浙江、湖 北8省(市)。
增值额——计税依据
角度
对增值额的理解
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
从理论上讲
的那部分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 V+M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
收入部分
增值额是指该单位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
从一个生产 的收入额扣除为生产经营这种货物(包
经营单位来看 括劳务,下同)而外购的那部分货物价
款后的余额
从一项货物来 看
营业税只是个传说!!!
(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 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
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 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 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 产。
2.1Biblioteka Baidu增值税基础知识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
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单位:一切从事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销售服务、
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位、军事单位、 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一切从事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销售服务、 无形资产、不动产的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 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修订后的《增值税 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538号令, 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36号
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一)分类目的与标准 1.划分目的:
①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重点税源管理, ②简化小型企业的计算缴纳程序, ③有利于对专用发票正确使用与安全管理要求的落实。 2.两个标准:销售额大小、会计核算水平 对提出申请并且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账 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代理人或购买者。
【境内的界定】 1.销售货物: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2.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地在境内; 3.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 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购进固定资产的当 期因扣除额大大增 加而减少财政收入
(三)增值税的特点
1.不重复征税。 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 承担者。 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4.价外计征。
(四)增值税的作用
(1)能消除重复征税,促进公平竞争 (2)征税范围广泛,能稳定财政收入 (3)能方便确定进出口税负,促进贸易发展 (4)强化税收制约,防止偷税、漏税
2.1.1 增值税征收范围
(三)进口货物 (四)销售服务 (五)销售无形资产 (六)销售不动产
(一)销售货物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能从购买方取得 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
凡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即销售货物的起运地在中国境内, 不论是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还是以获得货物或其他经济利 益等为条件转让货物所有权的行为,都是有偿转让货物的 销售行为。
销售不动产:
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 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 物等。
2.1.2 增值税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
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 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对固定资产存在重 复征税;不利于鼓 励投资
额
课税基数相当于国民收入部
分,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只允 许扣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 旧费部分
一种标准的 增值税
没有逐笔对应的外 购凭证,计算存在 难度
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
课税基数仅限于消费资料价 值的部分,允许将当期购入 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 除
凭票扣税, 便于操作管 理,最能体 现增值税优 越性
增值额是该货物经历的生产和流通的各 个环节所创造的增值额之和,也就是该 项货物的最终销售价值
(二)增值税类型
增值税 类型
生产型
收入型
消费型 (我国 2009年 全面实
施)
特点
优点
缺点
课税基数大体相当于国民生
产总值的统计口径,不允许 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 款,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
保证财政收 入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 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 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 理修配劳务,即应税劳务。
第二阶段:部分行业,全国范围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 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 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2014年6月1日,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第三阶段:所有行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 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 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
注意: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单位或雇主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包括在内。
(三)进口货物
凡进入中国境内的货物,在报关进口环节,除了依法缴 纳关税之外,还必须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 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2 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 次扩大至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浙江、湖 北8省(市)。
增值额——计税依据
角度
对增值额的理解
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
从理论上讲
的那部分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 V+M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
收入部分
增值额是指该单位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
从一个生产 的收入额扣除为生产经营这种货物(包
经营单位来看 括劳务,下同)而外购的那部分货物价
款后的余额
从一项货物来 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