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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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台
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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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台账
(二〇一四年年度)
武汉人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上级公安机关胡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胡理念,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基础工作台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例会和工作小结;
二、从教育入手,夯实安全素质基础,驾驶人的学习、培训每月不少于半天,每年要有计划地邀请专业人员授课;
三、重型货车(含半挂牵扯引车)、旅游客车、长途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单位要有专人值班监控,及时制止交通违法行为,逐步安装行车记录仪和视频监控。上述车辆除交强险外,还应购买足够胡商业保险;
四、有下列行为的不得聘用为客、货运驾驶员: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二)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的;(四)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五)服用国家统一管制的精神类药品及吸毒人员。
五、深入细致地分析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六、道路交通运输企业驾驶人须知:
(一)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手续完备、牌证齐全、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二)客、货运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凌晨2-5时禁止车辆营运;(三)杜绝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不按道行驶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四)依法驾车、安全驾车、文明驾车、尊重生命、平安回家。
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交通大队
二〇一四年元月
目录
一、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培训计
划 (1)
二、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培训记
录 (5)
三、重点驾驶人帮教记录 (17)
四、驾驶人审验记录 (29)
五、机动车安全检查记录 (35)
六、机动车定期检查记录 (45)
七、机动车保险记录 (53)
八、机动车交通事故记录 (61)
九、机动车电子警察违法未处理记录 (67)
十、交通安全专项资金支出记录 (73)
十一、机动车基础信息登记
表 (77)
十二、驾驶人基础信息登记
表 (127)
十三、责任民警上门工作记录
表 (177)
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2012]30号文件有关规定,各企业事业单位都有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的义务,要以落实企业全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二、基础工作台账,是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真实反映,可以作为迎接上级检查和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倒查的重要依据。
三、台账由企业安全负责人每月逐项填写,责任民警每月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并分别签名。
四、每年更新一次台账记录本,旧的台账作为单位资料保存。
五、页面不够的部分,各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增补。
六、会议记录,交通事故通报,车管中队网上通知,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及短信平台的重要信息,均要作为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培训内容进行记录。
七、各单位在办理相关车管业务时,应携带台账记录本,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车管业务。
武汉市蔡甸区交通大队车管中队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
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培训记录
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培训计划
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培训计划
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培训计划
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培训计划
重点驾驶人帮教记录
驾驶人审验记录
机动车安全检查记录
机动车定期检验记录
机动车保险记录
机动车交通事故记录
机动车电子警察违法未处理记录
交通安全专项资金支出记录
机动车基础信息登记表
驾驶人基础信息登记表
责任民警上门工作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