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犯罪原因及防范对策
浅论渎职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浅论渎职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摘要】渎职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其危害性不容忽视。
渎职犯罪的原因主要包括不当利益诱惑、权力滥用和制度漏洞等因素。
为预防渎职犯罪,应加强监督与惩处机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培养广泛的廉洁意识。
只有通过多方面措施的综合施策,才能有效预防和打击渎职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关键词】渎职犯罪、原因分析、不当利益诱惑、权力滥用、制度漏洞、预防措施、监督与惩处机制、管理制度、廉洁意识1. 引言1.1 介绍渎职犯罪概念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其职权、地位或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渎职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也严重侵犯了公民的权益。
渎职犯罪的危害性不容忽视,它不仅会导致社会秩序混乱,损害国家的法律权威,更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必须严厉打击渎职犯罪行为,同时加强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培养公民的廉洁意识,共同努力实现清廉政府和廉洁社会的目标。
1.2 渎职犯罪的危害性渎职犯罪的危害性是非常严重的。
渎职犯罪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和财政损失,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渎职犯罪会破坏政府机构的公信力和行政效率,影响政府的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渎职犯罪会损害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加贫富差距,加剧社会不稳定因素。
渎职犯罪还会影响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失去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加剧社会撕裂和对立。
渎职犯罪对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打击。
2. 正文2.1 渎职犯罪的原因分析渎职犯罪是一种违反职务,滥用职权,给国家、集体或个人造成损失的犯罪行为。
其产生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因素:不正当的利益诱惑是渎职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些行政人员在职务上有权力分配、决策,往往受到外界的利益诱惑,通过行贿受贿等手段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导致渎职犯罪的发生。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违纪违法防治对策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违纪违法防治对策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的中坚力量,在全面推进改革、发展和稳定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
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信誉,也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本文将以几个典型案例为例,剖析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原因,并提出一些防治措施。
一、案例分析1、周某的违纪违法行为周某是某市政府的一名副处级干部,因饮酒过度在公开场合发生意外,事后被判罚款并停职。
然而,不久之后,他又因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被双规并开除党籍。
2、李某的违纪违法行为李某是某县委常委,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安排工作等私人事务,还接受企业贿赂,最终被双开,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王某的违纪违法行为王某是某市某单位的一把手,他因私自决定投资工程,未经审批就涉足资本市场,违背了党纪国法。
事后,他因不配合调查被强制带走,并受到党纪处分。
二、问题分析以上案例反映了领导干部在任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几种违纪违法情况。
其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缺乏法制观念。
一些领导干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遵守程度不够,甚至出现了对法律漏洞或者利用权力寻租的情况。
2、心态问题。
一些领导干部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任意行事,疏于对身边事物的管控与监督,忽视党的纪律和道德规范。
3、利益观念问题。
一些领导干部看中个人或家族利益,不惜违规违法图利,同时也不忘和经济利益相关单位沆瀣一气,形成了共犯关系。
三、防治措施1、加强法制观念教育。
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法制观念,正确履行职责,时刻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履行诚信承诺。
2、大力推进“阳光政务”。
各级政府部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合理透明的管理制度,通过公开透明、财务制度规范,打造一套成熟稳定的治理体系,树立人民满意度。
3、建立有效监管机制。
强化各级监管部门的作用,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系统,对违规违法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监督制度上有严格作为。
某市职务犯罪现状分析及预防对策
某市职务犯罪现状分析及预防对策职务犯罪一直是社会中的严重问题,给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
本文将针对某市职务犯罪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
一、职务犯罪的现状分析职务犯罪是指在职务行使过程中,以职权为依托进行的非法活动,主要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行为。
某市近年来职务犯罪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腐败现象严重某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面临着腐败问题的困扰。
对于一些拥有权力的公职人员来说,他们很容易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导致职务犯罪问题逐渐严重化。
2.行业监管不到位在某市的一些行业中,监管措施并不完善。
一些职务犯罪行为能够在监管部门的视线之外进行,造成了违法行为的延续和滋生。
3.法律意识淡薄社会对职务犯罪的法律意识普遍较淡薄。
许多人对职务犯罪的行为没有足够的认知,也没有形成对违法行为的警惕性,这为职务犯罪问题的蔓延提供了条件。
二、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为了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某市可以采取以下预防对策:1.加强监管力度某市需加大对行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
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2.加强法律意识教育加强对公众的法律教育,提高市民对职务犯罪的认知度,增强防范职务犯罪的意识。
通过举办宣讲会、法律知识进校园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强化道德观念的培育。
3.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某市可以建立举报制度,并设置适当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打击职务犯罪行为。
同时,对于提供线索的举报人要给予妥善保护,以确保举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4.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在公职人员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廉洁奉公的职业态度。
通过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使公职人员能够自觉抵制腐败和非法行为的诱惑,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5.优化政府治理某市需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建立起有效的问责机制。
一旦发现职务犯罪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从源头上削弱职务犯罪的滋生条件。
三、结语职务犯罪问题是当前社会中的严重问题,要从多个方面综合治理。
当前职务犯罪现象透析及若干预防对策
当前职务犯罪现象透析及若干预防对策2023-11-10•职务犯罪现象分析•职务犯罪原因探讨•预防职务犯罪对策•案例分析与实践01职务犯罪现象分析职务犯罪的定义职务犯罪的类型职务犯罪的定义与类型职务犯罪的现状与特点职务犯罪的现状近年来,我国职务犯罪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涉案人员级别越来越高,呈现出多发、高发、复杂化的趋势。
职务犯罪的特点职务犯罪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危害性等特点。
隐蔽性表现在犯罪行为往往难以被发现和查处;复杂性表现在犯罪手段和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复杂化;危害性表现在对国家、集体和社会的危害极大,破坏了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职务犯罪的危害职务犯罪的影响职务犯罪的危害与影响02职务犯罪原因探讨制度缺陷法律制度不健全缺乏公开透明度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03缺乏问责制度管理漏洞01缺乏严格的内部控制02管理松懈道德失范030201教育缺失德育教育不足在职业教育中,缺乏对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的培训,使得一些人在从业后容易产生违法违规行为。
职业道德教育缺失公职人员培训不足03预防职务犯罪对策建立健全制度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和惩治机制,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职务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职务犯罪的界定和处罚,为打击职务犯罪提供法律保障。
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职务犯罪实行零容忍。
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廉政教育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司法打击强化司法机关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维护公正司法权威。
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严惩职务犯罪行为,确保罪责刑相适应,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职务犯罪,坚决遏制职务犯罪的蔓延势头。
04案例分析与实践典型案例介绍案例一案例二案例三实践经验分享未来展望与建议强调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呼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反腐斗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针对未来职务犯罪的防范和打击,提出具体的对策和建议,如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执纪、增强法治意识等。
析公职人员犯罪的原因
析公职人员犯罪的原因公职人员作为国家机关的代表,常常承担着极大的权利与责任。
在职场中,公职人员承担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他们需要遵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然而,近年来不断有公职人员因违法犯罪被查处,这无疑给全社会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公职人员犯罪呢?以下是几个主要原因。
一、职务便利作为国家机关的代表,公职人员有时会因职务便利而纵容或滥用权力,甚至为了谋取不当利益而违法犯罪。
比如,“吃拿卡要”、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行为,都是因为公职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拥有独特的权力。
二、利益驱动公职人员也是普通人,同样有个人的追求和欲望,例如物质财富、地位地位、荣誉和地位等。
利益驱动是犯罪行为的根本动力。
它拓宽了公职人员视野,使得一些人不顾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利用职权运作手法确保自己获取利益。
三、法律意识淡薄公职人员应该特别注意自己的职业行为受法律规定的约束。
但即便如此,有些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长此以往,就会滋生一些肆无忌惮的违法行为。
甚至在不知道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依然背负着法律责任。
这种情况下,应该重视公职人员的法律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以防止犯罪行为。
四、职业感召力不足公职人员的工作和职责是与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密切相关的。
因此,公职人员必须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拥有职业荣誉感和职业道德感,持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
但一些公职人员仅仅是在观潮中工作,由于工作没有得到重视,生活质量水平较低而失去了对国家服务的热情。
这样的人会更容易背离职业道德,重利轻责,甚至滥用职权来获取私利。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犯罪的原因有很多,但职务便利、利益驱动、法律意识淡薄和职业感召力不足是其主要原因。
我们需要从改善职业道德、加强法律意识,激励公职人员实现自身价值、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着手,推动公共服务与社会意识的提高,预防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行为。
贪污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
贪污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摘要】贪污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的犯罪行为。
其危害性表现在损害了公共利益、破坏了社会和谐,导致了财富不公平分配和腐败现象的加剧。
贪污犯罪的原因主要包括官员权力过大、监管不力、道德败坏等因素。
贪污犯罪的特点在于隐蔽性强、危害面广、滋生性强等,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为了预防贪污犯罪,需要加强监管,倡导廉洁文化,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立体化的防范机制。
只有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贪污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贪污犯罪, 危害性, 社会影响, 原因, 特点, 预防措施, 加强监管, 廉洁文化, 法律法规, 完善。
1. 引言1.1 贪污犯罪的危害性贪污犯罪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国家财政造成直接损失。
贪污犯罪分子通过挪用公共财产、虚报冒领等手段,导致国家资金流失,严重影响国家的财政健康发展。
二是对社会资源分配产生不公。
贪污犯罪导致资源被非法侵占,使得本应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和民生福祉的资金被挪用,加剧了贫富分化,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贪污犯罪的存在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扭曲了竞争环境,影响了企业的投资和经营活动,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是降低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贪污犯罪的蔓延使得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度降低,加剧了社会的不满情绪,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贪污犯罪的危害性不可轻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打击和预防。
1.2 贪污犯罪的社会影响贪污犯罪的社会影响是十分严重的。
贪污犯罪会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导致资源的不公平分配。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贪污手段获取了不当利益,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和失衡。
这不仅损害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还加剧了贫富差距,给社会秩序和稳定带来了威胁。
贪污犯罪会伤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削弱民生福祉。
贪官污吏滥用职权、侵吞国家资产,使得本应用于民生事业的资金被挪作他用,导致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下降,给普通民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困扰和不公平待遇。
公职人员犯罪原因及防范对策_
公职人员犯罪原因及防范对策_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高。
然而,仍然有一些公职人员因为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而遭受惩罚,对于这些行为,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其原因及相应的防范对策。
一、公职人员犯罪原因1. 收入不高:许多公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不算高,而一些职业犯罪分子利用这一点,通过受贿等手段收受贿款,来获取更高的收入。
因此,公职人员的收入水平低是导致其犯罪的一个原因。
2. 政绩考核:许多公职人员面临政绩考核的压力,只为了满足领导的要求,不得不以不正当的方式来提高自己的业绩,而这种行为往往是违法犯罪的。
3. 职务权利:公职人员在工作中拥有一定的权利,而有些人可能会利用这种职务权利来进行违法行为。
4. 自我利益:公职人员也是有漏洞的,利用职务权力来达到自己的利益追求,这也是导致公职人员犯罪的一个原因。
5. 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不可忽视,如果社会上的道德风气相对混乱,法纪不足,那么公职人员也会有违法犯罪的倾向。
二、公职人员犯罪防范对策1. 更高的收入待遇:增加公职人员的收入待遇,可以有效缓解因为收入不足而犯罪的情况。
2. 加强监督管理:在公职人员工作中,必须加强对其的监督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公共资源的监管。
(指标建设,日常检查等)3. 加强培训教育: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让公职人员认识到自己的职责,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4. 加大打击力度:对于公职人员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惩,维护社会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5. 调整社会环境:加强社会道德建设,扩大对公职人员的社会监督,营造公正、公平、开明、进步的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犯罪是有迹可循的,但也是可以防范的。
唯有加强管理,建立高效的防范机制,才能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实现公正、公平的治理目标。
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随着社会的发展,职务犯罪问题也日益严重,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为此,我们需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一、加强教育和培训
企业要加强职工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
同时,还要对职工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管理岗位培训,使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
实行严格的人员选拔制度,对所有招聘的员工进行背景调查和资格审核。
并加强对职工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对违反企业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给予惩罚。
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企业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和执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数据的备份和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同时,还要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管理,防止黑客攻击和病毒感染。
四、建立监督机制
企业要建立监督机制,对涉及资金、财务、采购等重要领域进行监督和审计,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同时,还要建立各种举报渠道,鼓励员工主动举报职务犯罪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
企业要积极与司法机关合作,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
与司法机关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和提供证据,协助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和打击职务犯罪。
综上所述,预防职务犯罪需要企业从教育培训、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监督机制、与司法机关的合作等多个方面入手,并不断加强和完善,才能更好地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保护企业和社会的利益。
试论当前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与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是社会存在腐败现象中最突出的表现形式,是党和国家的一大毒瘤,是人民的公害,它严重侵害党和政府的健康肌体,毒化了社会的廉洁风气,破坏党群关系,阻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进程,不惩治和预防犯罪,就会葬送我们国家和祖国大业。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也指出:“不坚决惩治腐败,党的执政地位就有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这体现了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深远意义。
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检察机关,在高度重视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同时,要切实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来抓,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把职务犯罪的发案率降到最低程度。
本文就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犯罪的表现形式和发展规律,对如何预防职务犯罪作一些探索。
一、职务犯罪的原因(1)传统性的家庭贫困。
在岗的国家公职人员,当手中掌握的权力用到工作的时候,由于缺乏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意识,一夜想成暴发户,就在自己岗位上产生了不应有的错位,最终成了经济犯罪罪人。
在我国众多的思想家、政治家都指出,贫困与社会混乱和行为越轨有直接的关系。
从古至今,侵财类犯罪即经济犯罪,都是社会上第一大类犯罪,贫困和财产型犯罪有密切关系。
随着改革开放,国家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也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那么,作为经济犯罪原因之一的贫困问题将得到克服;(2)封建特权思想和过分膨胀的私欲根源。
有些国家公职人员在特权思想的影响下,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国家人民赋予的权力,大幅度扭曲和变更权力的性质。
他们自己认为“有权就是真理”、“有权就有一切”因此高高在上,为所欲为。
这些人为了吃喝玩乐,为了满足个人膨胀的私欲,不惜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各种职务犯罪活动。
(3)市场经济价值观诱发拜金主义思想。
改革开放发展社会经济,不仅要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且在更深层次上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
人们逐渐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价值观念。
但是在人们思想观念转变的同时,有极少数的国家公职人员产生了“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的思想。
【风险讲坛】职务侵占罪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风险讲坛】职务侵占罪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引言概述:职务侵占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非法索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这一罪行严重伤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对于公职人员而言,了解职务侵占罪的法律风险和相应的防范措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职务侵占罪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法律风险与防范1.1 法律风险:职务侵占罪属于刑法范畴,一旦被定罪,将面临法律制裁和声誉受损的风险。
同时,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的刑罚也有所不同。
1.2 防范措施:公职人员应加强法律意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共财物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共财物的安全。
1.3 效果评估:建立健全职务侵占罪的防范措施后,应及时进行效果评估,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调整,确保防范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职务侵占罪的成因分析2.1 职权过大:公职人员职权过大,容易产生滥用职权的行为,从而导致职务侵占罪的发生。
2.2 职责不清:公职人员的职责不清,容易产生权责不对等的情况,为职务侵占罪的发生提供了机会。
2.3 腐败氛围:腐败氛围的存在容易导致公职人员心理失衡,从而产生职务侵占罪的行为。
三、预防职务侵占罪的措施3.1 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加强公职人员的法律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增强防范职务侵占罪的意识。
3.2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职人员职责明晰、权责对等的制度,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3 强化惩罚措施:对于职务侵占罪行为,要依法严惩,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威慑效应,减少职务侵占罪的发生。
四、职务侵占罪的调查与处理4.1 举报机制:建立健全职务侵占罪的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和内部人员对职务侵占罪行为进行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4.2 调查取证:对于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案件,要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公职人员违法犯罪 单位原因
公职人员违法犯罪单位原因
一、监管不力
监管不力是导致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单位对于公职人员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导致一些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例如,在财务管理方面,如果单位缺乏对公款使用的严格监管,就会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利用公款进行非法消费或挪用公款。
二、教育缺失
教育缺失也是导致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一个原因。
一些单位缺乏对公职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导致一些公职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职业道德水平低下,容易受到外界诱惑和干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例如,一些公职人员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就是因为缺乏对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认知。
三、制度漏洞
制度漏洞也是导致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些单位的制度不健全或者执行不力,导致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例如,一些单位的招投标制度不规范,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串标、围标的机会;一些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导致一些公职人员挪用公款、贪污受贿。
四、缺乏惩戒
缺乏惩戒也是导致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一个原因。
一些单位对于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处理过轻,甚至姑息纵容,导致一些不法分子有恃无恐,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例如,一些单位对于收受贿赂的公职人员仅仅给予警告或者轻微的处分,无法起到震慑作用。
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首先,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骑劫情节重、损害面广、隐蔽性高。
一方面,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一般情节较重,涉及金额大、影响面广,这是因为行政执法人员往往在工作中掌握着大量的行政权力,可以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征收财产等措施,一旦滥用权力或利用职务之便,很容易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与当事人打交道,涉及面广,因此他们可以将职务犯罪活动隐藏在平时的工作中,不易被察觉。
其次,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利益诱惑、权力滥用、监督不力。
一方面,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场合和人员,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利益诱惑,包括贿赂、受贿以及其他非法利益的诱惑。
另一方面,行政执法人员拥有行政权力,如果对这些权力不加限制和监督,就有可能滥用职权,以谋取私利。
最后,如果监督机制不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就更容易得逞。
针对这些特点和原因,可以采取以下预防对策:强化职业素养教育、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首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教育,对他们进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他们抵制各种诱惑和风险的能力。
其次,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监察机关、内部审计等渠道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务犯罪行为,形成有效的威慑和惩治机制。
最后,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从选拔、培养、晋升等方面加强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水平,确保他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要求履行职务。
总之,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具有特定的特点和原因,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完善监督机制以及加强队伍建设等预防对策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和遏制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行政的廉洁高效。
2024年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2024年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一、新特点:手法隐蔽、领域广泛、团伙作案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手法隐蔽。
与传统的直接贪污受贿不同,现在的违纪违法行为往往更加隐蔽,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权色交易、内幕交易等。
这些行为不仅难以被发现,而且往往涉及到复杂的利益链条和权力关系。
其次是领域广泛。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权力领域,而是扩展到了经济、金融、文化等多个领域。
这些领域的复杂性使得违纪违法行为更加难以被发现和打击。
最后是团伙作案。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往往不再是单打独斗,而是形成了团伙作案的趋势。
这些团伙有着严密的组织结构和分工明确的角色定位,使得违纪违法行为更加难以被揭露。
二、原因:理想信念缺失与制度漏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背后,存在着深刻的原因。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有两个方面:理想信念的缺失和制度漏洞的存在。
理想信念的缺失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根本原因。
一些领导干部放松了自我要求,失去了对党的信仰和对人民的忠诚,转而追求个人的私利和享乐。
他们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将权力视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从而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
制度漏洞的存在则为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提供了可乘之机。
一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漏洞和不足,给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提供了可乘之机。
例如,一些监督制度不够完善,导致领导干部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一些惩处制度不够严厉,使得违纪违法行为的成本较低而收益较高。
三、预防对策: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针对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和原因,我们需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对策。
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是加强教育。
通过加强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和法治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和法治意识。
让他们时刻牢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坚守对党的信仰和对人民的忠诚。
同时,还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养,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措施职务犯罪是官员腐败的极端表现,它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无非就是金钱的诱惑。
下面店铺给大家分析职务犯罪的原因,希望能帮到大家。
职务犯罪的原因政治素质低、精神文化空虚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数没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又放松自身的政治学习和提高,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法领域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公正执法扔到了脑后。
究其根本原因是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思想,动摇了理想信念。
在精神文化方面,权力腐败助长腐朽没落思想,瓦解人民群众对现代化事业的信心,滋生对执政党的政府的离心离德倾向。
权力过于集中、缺少监督和制约[4]权力过分集中是我国党政领导体制中传统的弊端。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的主要弊端之一是权力过分集中,过分集中往往把党的领导变为个人领导。
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
固然,腐败分子的堕落有其个人品质的原因,但是他们的腐败活动既然发生于体制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检讨制度环境存在的内在的疏漏。
无疑,正是过分集权的体制为某些掌权的人提供了自由用公的可能。
过大的权力膨胀了他们的个人意志。
而且,权力过分集中还使得纠正权力过错的代价大大提高。
1、权力过程中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
权力现象的一个客观规律是,没有制约的权力容易被滥用。
在失控和约束不力的情况下,个人的意志常常会由于没有压力和牵制而轻易地进入权力过程,从而使用权人形成不谨慎甚至是随意的精神状态。
由于缺乏制约机制作保障,权力行为的规范也往往流于形式,丧失应有的权威和严肃性,得不到真正的贯彻。
江泽民同志说,权力被滥用而又得不到制止,往往就会出现大问题。
我国腐败现象发生的现实直接地证明了这一点。
我国职务犯罪预防的对策建议
我国职务犯罪预防的对策建议摘要:在新形势下,我国职务犯罪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和党的威信。
预防职务犯罪应从多个方面入手,既要发挥法律的事前震慑作用和事后教育作用,又要构建有效和严格的制度,从外部的法律监督和内部的制度制约两方面预防职务犯罪。
关键字:职务犯罪;预防;对策建议一、职务犯罪概述所谓职务犯罪,是指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从而触犯刑法并应当受到刑法制裁的行为。
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犯罪类型,职务犯罪的界定十分重要,这是区分此罪和彼罪的关键。
职务犯罪的关键构成要件是利用职务之便,除一般犯罪构成要件必须具备之外,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才能定性为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对所有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统称,从我国刑法分论来讲,它包括以下罪种或行为: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等。
其主体构成要件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
以上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即为职务犯罪。
二、职务犯罪的预防1.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刑法的有关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发挥法律的事前震慑作用和事后教育作用预防职务犯罪最有效地不二法门当然是求诸于法律。
要加强有关刑事法律的立法、解释工作,在立法观念和立法技术上都要勇于学习法治化先进国家的经验,以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
我国刑法对职务犯罪的规定还有不足之处,某些立法观念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比如对单位犯罪这个罪种的设置就与明晰责任的刑法原则不符,不能不说是立法观念落后所致。
2.提高职务犯罪成本,减少权力寻租获利空间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就是要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提高违纪违法行为的成本,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获利的空间,使那些想腐败者不敢为一些小利而自毁前程或放弃更大的利益。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与惩治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与惩治在我国日益完善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成为了一个社会关注的焦点。
公职人员作为国家机关的代表,其职务犯罪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更严重地败坏了政府机构的形象。
因此,预防和惩治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成为了我国司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发生原因多种多样。
首先,一些公职人员往往身居权力之中,职务犯罪往往是出于权力滥用或者职务不端所导致。
其次,一些公职人员可能面临经济困难,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现象时有发生。
此外,道德底线的下降和社会风气的败坏也成为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滋生土壤。
针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首先需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选拔和培训。
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将品德高尚、具备专业素养的人员引入公职岗位。
同时,对已经掌握职权的公职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加强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的建设,提高其对职务犯罪的认识与防范能力。
此外,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也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定期对公职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于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严厉制裁,做到有过必罚、都罚到位。
同时,对公职人员的财产状况进行监督,落实个人财产申报制度,杜绝权力滥用谋取私利。
除了预防,对于已经发生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我们也需要进行严厉的惩治。
首先,要加强职务犯罪的调查和打击力度。
建立专门的机构,加强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和起诉工作,确保侦查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同时,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的合作,形成打击职务犯罪的合力。
其次,要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罚力度。
严格执行刑法中对职务犯罪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要依法判处重罚,给予惩罚的力度要与犯罪的危害程度相匹配。
同时,对于贪污腐败等特定职务犯罪,可以考虑提高相关罪名的刑事责任和罚金幅度。
最后,要倡导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引导。
通过加强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的合力。
简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1. 职务犯罪的概念职务犯罪指的是在从事工作或担任职务期间,员工利用其职务的职权或资源进行非法行为,以获取个人利益或给他人带来损失的行为。
这些犯罪行为可能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占国有财产等。
2.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2.1 利益驱动职务犯罪往往源自个人对于经济利益的追求。
许多职务犯罪行为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比如通过滥用职权获得财务利益、接受贿赂等。
由于部分员工在工资待遇、职位晋升等方面的不满,他们容易受到潜在收益的诱惑而从事职务犯罪。
2.2 职权不规范职务犯罪也与职权不规范有关。
一些组织在管理体制上存在不足,职权划分不明确、职责交叉等问题,给员工提供了从事职务犯罪的机会。
缺乏对职权行使的监督和管理,有助于职务犯罪的发生。
2.3 监管不足监管不足也是职务犯罪产生的因素之一。
监管机构在执法力度和监管效果方面存在不足,容易导致职务犯罪者逃脱惩罚。
一些员工对于监管机构的能力和决心存在误判,从而敢于冒险从事职务犯罪。
2.4 道德缺失道德缺失是职务犯罪产生的潜在原因之一。
一些员工在面对利益诱惑时,缺乏正确的道德底线和职业操守,容易被个人私利所驱使而从事职务犯罪行为。
缺乏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会增加职务犯罪的发生风险。
3. 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为了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以下是一些预防对策:3.1 健全内部控制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职权和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
同时,加强对内部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审核,确保职权行使的规范和合法性。
3.2 强化监管机构加强监管机构的监督能力和执行力度,提高对职务犯罪行为的查处率,对职务犯罪行为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监管机构还应加强与企业和组织的合作,形成联合执法和监管的合力,提高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3 提高职业道德加强对员工的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培养员工正确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
公职人员犯罪原因及防范对策
近年来,我国公职人员犯罪现象日趋严重,贪污、贿赂、渎职等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有所增加,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公正、廉洁、高效的信誉。为此,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公职人员犯罪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预防公职人员犯罪的对策,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公职人员犯罪的原因分析
公职人员的犯罪原因比较复杂,既有体制转轨与社会失范等宏观方面的原因,又有监督控制机制不健全等体制方面的原因;既有社会不良风气的消极影响,又有信仰失落、价值错位、法律意识淡薄等主观方面的原因;既有违法犯罪分子本身的原因,又有单位管理上的原因。这些原因相互渗透,相互作用。这些原因主要表现在:
(三)社会不正之风,为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提供了宽松的社会环境。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少数党政官员对自我的要求日益放松,私欲日益膨胀,不讲原则,缺乏自律,利用手中权力大搞权钱交易,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打击不力,是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惩处须足以慑众。对贪污、贿赂犯罪打击不力,对腐败分子惩处不严,助长了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进而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
二、公职人员犯罪的防范对策
通过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成因的分析,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预防和遏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
(一)完善监督制度,构建长效防范机制。腐败是复杂的社会现象,产生腐败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应采取综合性的措施,将法律、道德、舆论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制订完善的监督制度与体系性作用,通过各项监督制度的健全落实,确保反腐败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要建立“用人失察追究”制度,防止权钱、权权交易。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在岗、离岗审计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做到及早预防。要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形成环环相扣的层次体系,构建立体式的长效防范机制;要全面建立个人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严格限制公职人员从事第二职业或进行商业性行为。同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监督管理,严防隐形腐败滋生,特别是对其配偶、子女经商、办公司、承揽工程等,要有具体的地域和范围限制,防止领导干
犯罪学-论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及其对策
论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及其对策公务人员职务犯罪是指,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处以刑罚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犯罪原因是指引起犯罪的因素。
作为犯罪的原因,必须从自然方面、社会方面、文化方面、个体方面几个角度分别探讨。
下面我们就从这几个视角出发,分析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
所谓犯罪的自然原因,是指触引、促发主体实施犯罪,从而与犯罪现象只有因果关系,作为构成主体存在与活动的外部自然环境的诸因素及其过程。
作为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的自然原因,应该是现存的人类发展阶段和自然条件。
我们现在所处的发展阶段,物质财富还不够丰富,社会的贫富差距还依然存在,作为社会人的思想还停留在利己阶段,所以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犯罪依然是不可避免的。
犯罪的社会原因,是指引发犯罪的各种社会因素及其过程,包括宏观层面的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和文化因素与微观层面的学校教育因素和家庭环境因素等。
社会因素应该是公务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首先,经济相对落后和市场经济的开放性,为"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打开方便之门。
目前我国人均收入与发达国家比起来还是比较低的,经济发展城乡间、区域间发展也不平衡。
担任公职的人员在接触了相对自己的生活环境更加优越世界,尤其是在看到改革开放后崛起的富商大贾们的财富之后,为了迅速获得个人享受的资本,不甘“清贫”,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再加上经济生活中,经济权力化,权力经济化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地存在,公职人员为了收受、索取贿赂,利用职务之便给别人提供方便对于他们来说也就“正常”了。
其次,职务的可利用性使公务人员可以滥用职权实施职务犯罪。
职务本身存在的便利为职务犯罪提供了必要条件,而且职务犯罪往往是与行业不正之风联系在一起的,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材料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材料职务犯罪是指在职务上滥用权力、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
为了加强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提高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我们组织了此次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本次讲座旨在向大家普及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防范措施,帮助大家增强警惕,提高自身的防范能力。
一、职务犯罪的危害性1.1 经济损失:职务犯罪往往伴随着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行为,导致巨额经济损失,损害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财产利益。
1.2 影响社会稳定:职务犯罪的存在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动摇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
1.3 损害公共利益:职务犯罪往往损害了公共利益,影响了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职务犯罪的类型及案例分析2.1 贪污受贿: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的行为。
案例:某地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企业贿赂,致使国家利益受损。
2.2 挪用公款:指公职人员将公款据为己有或非法使用的行为。
案例:某单位财务人员将公款挪用用于个人消费,导致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2.3 徇私舞弊:指公职人员为他人谋取私利,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
案例:某政府官员为亲属经营的公司提供不公平的竞争优势,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利益。
三、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3.1 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员工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职务犯罪的法律界定和处罚规定,增强法律意识。
3.2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财务、人事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和审计。
3.3 增强廉洁意识: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员工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廉洁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败行为。
3.4 加强监督和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对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员工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廉洁从业。
四、案例分析与讨论4.1 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让大家了解职务犯罪的具体情况,引发对职务犯罪的警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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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犯罪原因及防范对策近年来,我国公职人员犯罪现象日趋严重,贪污、贿赂、渎职等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有所增加,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公正、廉洁、高效的信誉。
为此,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公职人员犯罪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预防公职人员犯罪的对策,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公职人员犯罪的原因分析公职人员的犯罪原因比较复杂,既有体制转轨与社会失范等宏观方面的原因,又有监督控制机制不健全等体制方面的原因;既有社会不良风气的消极影响,又有信仰失落、价值错位、法律意识淡薄等主观方面的原因;既有违法犯罪分子本身的原因,又有单位管理上的原因。
这些原因相互渗透,相互作用。
这些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措施。
特别是近几年来,在一些单位和部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淡化,把“民主集中制”变成了“一言堂”,搞家长式的领导。
领导干部权力失控,使权力不可避免地发生变异,为以权谋私者的腐败行为创造了条件。
(二)价值取向错位。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各级党政部门在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有的单位一度忽视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放松了对党政干部的思想教育,从而使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价值观乘虚而入。
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刺激了人们的私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恶性膨胀,使越来越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价值取向发生错位,把市场经济的等价有偿规则引入公务活动。
(三)社会不正之风,为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提供了宽松的社会环境。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少数党政官员对自我的要求日益放松,私欲日益膨胀,不讲原则,缺乏自律,利用手中权力大搞权钱交易,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打击不力,是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惩处须足以慑众。
对贪污、贿赂犯罪打击不力,对腐败分子惩处不严,助长了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进而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
二、公职人员犯罪的防范对策通过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成因的分析,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预防和遏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
(一)完善监督制度,构建长效防范机制。
腐败是复杂的社会现象,产生腐败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应采取综合性的措施,将法律、道德、舆论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制订完善的监督制度与体系,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实行综合治理。
要发挥制度机制在反腐败中的基础性、根本性作用,通过各项监督制度的健全落实,确保反腐败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要建立“用人失察追究”制度,防止权钱、权权交易。
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在岗、离岗审计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做到及早预防。
要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形成环环相扣的层次体系,构建立体式的长效防范机制;要全面建立个人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严格限制公职人员从事第二职业或进行商业性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监督管理,严防隐形腐败滋生,特别是对其配偶、子女经商、办公司、承揽工程等,要有具体的地域和范围限制,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为其配偶、子女提供便利条件;要坚持预防与打击并重,对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一经发现,要从严查处,一查到底,决不手软,该撤职的撤职,该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同时对其犯罪所得,要坚决予以追缴,不能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得到任何实惠。
对热点部门和重点行业,要加强对其重点监控,制定完备的监督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力争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二)建立利益调节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据《中国国情分析研究报告》的分析,中国初次分配不平等已扩大到相当程度。
基尼系数也表明我国的贫富差距继续拉大。
一些先富起来的人为了进一步加大资本积累,积极寻求权力的保护,而改革开放后管理的漏洞,制约机制的不健全,又为权力寻租提供了便利条件。
一些公职人员,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由于收入较低,心理失衡突出。
因此,加快建立公正性的再分配制度,既有利于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又是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的有效途径。
(三)从社会性的源头抓起,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从社会性源头抓起,切实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与条件,是预防和控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发生的不可或缺的途径。
一是加快法律制定,坚持依法治国。
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法治经济,要有效遏制腐败行为,就必须使市场交易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刑事法律制度,加大对腐败行为的侦破、打击、惩罚力度,提高侦破率,使腐败分子慑于法律的威严而不敢妄动贪念。
对行贿人和关系人也要按章惩处,从源头上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是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大众媒体具有反映快、影响广、覆盖面大等特点,通过新闻媒体的披露曝光、剖析研究、引导等,能够进一步弘扬正气、打击歪风。
三是要加快中介组织或机构的培育,规范市场行为。
要大力扶持和构建规范的市场中介机构,通过对审计、会计、律师、公证、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专业机构的设置,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使政府管理部门能够更好地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宏观调控职能。
(四)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的素质建设。
要预防职务犯罪,最关键的还是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政治、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和素质建设,提高其自身的拒腐反腐能力,使他们能够经受住改革开放的考验,并能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这主要包括:一是建立科学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
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四化”方针,按德、能、勤、绩选拔、使用干部,坚持以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真正把优秀的人才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担当起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任。
在干部队伍建设上,还要加大干部的公开选拔力度,积极引入竞争机制,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
只有干部队伍政治素质硬、业务水平高,才能为反腐工作提供组织上的保障和人才上的支撑。
二是建立科学的干部考评机制,加强对干部的考核,建立科学的考评指标,严密考核程序,使考核的结果体现干部的工作实绩;要大力推行、完善选升公示制、任期制、末位淘汰制、责任追究制等;要坚决防止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不正常现象;对干部考核要做到全面、公正,防止偏听偏信,尤其在提拔、晋级等关键时刻,更要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对那些心中无群众,一心只想做官当老爷,或者群众意见较大的,则坚决不予使用。
三是加强法制道德教育和廉政建设教育,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培训,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能够抵制住金钱、美色的诱惑,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上来;要经常开展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坚持依法办事,不弄权、不谋权,真正把手中的权力当作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要经常开展廉政建设教育和警示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腐败的极端危害性,从而以身作则,带头反腐倡廉,当好人民的“公仆”。
(五)不断推进预防职务犯罪的创新与发展。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发展,一是要大胆实践。
要根据不同的行业、领域和不同类别公职人员、不同职级公职人员的特点,大胆采用不同的预防措施和办法,不断积累预防经验教训。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
要全面、系统地总结预防工作经验,为工作发展提供措施、方法支持,进而逐步形成比较科学的评价标准。
三是扎实做好理论研究。
要在不断推进预防措施、方法创新的同时,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理论研究,逐步形成比较系统的预防理论。
四是要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立法,将预防职务犯罪经验上升为法律,用以指导、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解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诸多现实问题。
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的发案原因及防范2005-12-15近几年来,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问题比较突出,不仅造成了重大损失,而且严重危害了国家的执法活动和法律权威,损害了国家的信誉和形象。
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大多发生在基层站、所、队,且80%以上为一把手或业务骨干。
一、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易发渎职犯罪的原因(一)行政权力过于集中,执法权力官僚化。
在我国,行政执法权的配置、授予,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错位、越位、缺位的现象。
尤其是很多基层行政执法单位的领导,长期形成了“天高皇帝远”、自己就是“老大”的习性,大权独揽,事事自己说了算,导致执法权力官僚化、家长化,按照个人喜好和利害关系越权滥用或失职不管。
一些工作人员或领导,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作风涣散,该审查的不审查,该把关的不把关,埋下严重问题隐患;问题出现后,又掉以轻心,麻木不仁,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补救,致使造成严重后果。
(二)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权力随意化。
一些行政执法部门缺乏严密、科学的执法程序;一些基层执法单位和人员忽视执法程序,以无所谓的态度把执法程序看成可有可无、可左可右的东西,甚至以我为本,依利行政,随意执法。
(三)监督机制不健全,执法权力隐秘化。
行政执法单位都有自己内部的执法程序、规定和要求,执法权力的运作具有相对封闭性、隐秘性。
因此,外部力量很难介入,即使介入,也很难了解掌握执法人员执法的实际情况,更谈不上加强监督了。
外部监督渠道不畅,加上内部对基层执法单位的监督普遍不力,必然导致执法权力隐秘化、神秘化、“暗箱”化,必然出现重大的监管漏洞。
(四)利益驱动明显,执法权力商品化。
基层站、所一般经费较为紧张,但却掌握着不少实权。
有的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原则性差,法制观念淡漠,把执法权变为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有的为了给职工谋福利,便走上了“靠山吃山、权钱交易”的邪路。
(五)难以查处打击乏力,执法权力特殊化。
由于渎职犯罪多是“不揣腰包的犯罪”,各方面更愿意站在个人、局部、近期的角度来看待、理解和评价,考虑“有情可原”多而考虑“有法必依”少。
同时,行政执法人员的渎职事件往往责任分散、取证困难,体谅的多、说情的多,处理不易,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们普遍产生了“渎职无所谓”的侥幸心理和错误认识。
在这些心理驱使和社会宽容下,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即使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了职责要求和有关法规,但却为了小团体利益、地方利益,甚至劳民伤财的所谓“政绩”、“发展”而胆大妄为。
一旦造成严重损失,就美其名曰以“好心办坏事”、“失误在所难免”、“交学费”等为其开脱责任;即使最终被查处,也往往处罚偏轻,难以达到震慑效果。
二、遏制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的对策建议建立法治社会、确保依法行政,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责任十分重大。
为此,必须切实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领导的配备、教育和管理,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支持和关心,并在强化为民执法意识、提高执法素养,合力配置执法权、规范执法行为,推进“阳光”执法、强化制约与监督,加大查处力度、严肃处置违规行为等方面多下功夫。
当前尤其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转变思想观念,正确履职用权。
从心理因素说来,渎职犯罪的当事人职责意识、法纪意识淡漠,权力意识、个人意识膨胀。
他们或者根本不履行职责、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使所担负的职责成为摆设;或者超越权限违规办事,在需要公共权力充分、正确发挥作用的时候,或不发挥作用,或乱发挥作用,从而导致社会发生功能性障碍,难以正常运转,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