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2019年数字城管考核办法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委关于杭州市城区整洁度检查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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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委关于杭州市城区整洁度检查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5•【字号】杭政办函[2012]177号•【施行日期】2012.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委关于杭州市城区整洁度检查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7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城区整洁度检查考核的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杭州市城区整洁度检查考核的试行办法(市城管委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管理资源,增强管理合力,提高管理绩效,提升杭州市城区整洁度,扎实推进杭州市“保洁、保序”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市委、市政府“环境立市”战略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手段,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标准,按照“管理定额化、定额考核化、考核日常化”的要求,拓展和深化城区“保洁、保序”工作内涵,充实检查考核内容,促进“城管上水平,百姓得实惠”,努力提高公众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和总体要求(一)工作原则。
1.统一标准,分类管理。
一是实行统一的道路(街巷)“保洁、保序”质量标准和考核评分标准。
二是根据道路(街巷)所在区域的管理要求,统一道路范围,并将主城区道路和街巷分别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保洁一类道路、窗口地区为保序考核主要道路,保洁二、三类道路为保序考核次要道路,保洁一、二类街巷为保序考核背街小巷,根据不同的类别确定管理和作业指标,实行分类管理;保洁第三类街巷由各区政府负责进行检查、考核,并落实城区整洁度长效经费。
2.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突出“窗口”地区、重点道路(街巷)、“保洁、保序”问题易发地段的执法管理,提高路面巡查频次,延长执法管理时间,加大处罚力度。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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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02•【字号】杭政办[2006]8号•【施行日期】2006.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四月二日杭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为强化城市管理,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提高城市管理效能,规范城市管理行为,保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数字化城市管理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网络技术、人工智能等),量化城市管理对象和细化管理行为,实现城市管理运行模式科学化,形成信息采集、信息处置和监督评价多层面完整闭合的回路系统。
二、杭州市区范围内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萧山区、余杭区可结合城区实际,逐步实施。
三、本办法所称数字化城市管理对象是指城市管理的部件(含地下管网,下同)、事件(含公用事业服务事项,下同)。
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是指最基本的城市要素,具有明确的产权单位或管理维护单位。
按城市管理功能体系分为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房屋土地和其他等六大类。
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是指城市管理部件因各种原因发生改变或影响城市环境行为所引起的城市管理现象。
按照城市管理功能体系分为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界面秩序等五大类。
四、数字化城市管理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综合协调、分工合作,主体唯一、回路闭合的原则。
五、市政府统筹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规划、建设、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工作。
城管系统年度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城管系统年度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a016cd290c69ec3d4bb7591.png)
30
被市软建办查到有违纪现象,经查实,有1次扣30分。
4、完成各自的软环境建设专项目标任务情况。
30
完成专项目标得满分。在市软建办的相关检查中有被扣分的,有一项扣5分;为市局加分的,有一项加5分。
5、完成软环境建设相关工作情况。
15
不按时完成的有1次扣4分。
(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50
3月10日前将负责电子政务收发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未按时报送的扣10分;正常工作时间没有登录市级电子政务平台并保证在线的有一次扣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各类非涉密文件、资料等除特殊情况将全部通过电子政务发送。
2、确保要求报送的各类文件、资料等无迟报、漏报现象。
50
迟报一次扣2分,经催报仍未按时报送的有一次扣4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6
查收缴党费数、上交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上交扣2—4分。
10、按时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年报工作。
4
查完成情况、上报时间、超过时间上报分别扣1—2分。
11、组织发展工作程序规范,材料齐全。
6
查材料预审记录,程序不规范有一例扣1分,材料不全缺一份扣1分。
12、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活动。
6
查平时记录、台帐,有一次不参加扣2分。
工作目标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1、完成软环境建设信访交办件的办理情况;
15
不按时上报的有1次扣4分;上报材料查出不属实的,有一次扣5分。
2、加强与当地市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列统企业联系情况;
30
交办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有1次扣5分。
3、加强与当地党政领导及乡镇党政领导联系情况;
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786161b5cc7931b765ce15b9.png)
组
经费保障
1、维护更新经费列入预算。
1、列入预算,且每年须递增5%。
织
(2分)
2、经费落实,能满足正常的设
2、经费落实不力酌情扣分。
工
施维护更新需要。
作
预案措施
1、建立各类应急预案。
1、无应急预案扣1分。
(20
(2分)
2、健全专项应急值班记录。
2、无应急值班记录扣1分。
分)
3、重大活动保障有力。
分,建立但落实不力扣1分。
(8分)
4、系统出现故障及时上报。
5、不按规定使用系统电脑扣2分,
5、及时提供需更新的基础数
私接外网造成系统瘫痪的本项不得
据,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
分。
6、系统故障未及时上报每次扣1分。
7、不按要求提供基础数据,未做好
数据备份的扣1分。
工
立案率
(7分)
1、信息米集员上报的有效信息 案件占上报的信息总量中比例 须达到70%以上。
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分类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评分办法
评分
1、数字城管工作机构健全,任
务明确,责任落实。
1、数字城管工作机构不全扣1分。
组织机构
2、有明确的分管领导,负责数
2、无分管领导扣1分。
(4分)
字城管工作。
3、96310受理电话与数字城管系统
3、96310受理电话与数字城管
未合署办公扣2分。
3、重大活动保障不力本项不得分。
1、内部规章制度、工作、培训、
1、数字城管内部管理制度、工作、
学习等台帐齐全。
培训、学习台帐不齐全的每项相应扣
余杭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系统项目建议书
![余杭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系统项目建议书](https://img.taocdn.com/s3/m/4ce9d8ec856a561252d36fd6.png)
余杭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系统项目建议书一、项目建设的背景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区委…2010‟39号)文件精神,为构筑“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三级服务”、“区、镇(乡、街道、开发区)联动、属地管理、块抓条保、属地监管”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区城管办拟订了《余杭区2011年城市管理考核实施意见(试行)》(余政办…2011‟85号),并已经报区委区政府批准,从2011年开始正式开展对各镇、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考核工作。
城市管理考核是一项艰巨、复杂、严肃而又长期的历史任务,涉及组织管理、市政管理、绿化管理、保洁管理、保序管理、信访管理等以及上述工作相关的台帐管理,考核范围广,考核内容多,考核标准细,考核计分算法复杂,而且随着城市空间的不断增长,城市管理内容的不断丰富,城市管理的考核标准必将不断提高、考核项目将不断完善。
二、必要性现有的城市管理考核方式采用工作人员现场踏勘、手工统计的方式,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目前城市管理考核现场踏勘后,需要人工整理各类纸质台帐,工作效率低,难以迅速获得统计结果;2)查找问题需要翻阅大量台帐,定位困难;3)统计效率低,核对数据繁琐,容易出错;4)统计数据方式单一,无法满足多角度、深层次的数据挖掘需要;5)对各镇、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的问题通报效率低,仅有文字信息,缺乏相应的现场照片和地图定位信息;6)各镇、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目前回复整改通过传真完成,效率较低。
总而言之,目前的城市管理考核方式难以满足我区城市管理考核过程中不断增长的需求。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城市管理考核长效机制,动态实时地进行城市管理考核工作,多部门高效、协同考核城市管理,全面准确掌握我区城市管理总体情况和各类进展,迫切需要充分依托信息技术创新,结合实际业务工作,建立起一套基于多媒体终端、GPS定位系统、无线通信网络、政务办公平台等现代化办公手段的综合考核平台。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371df36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1850d7a.png)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04•【字号】绍政办发[2010]117号•【施行日期】2010.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绍政办发〔2010〕117号)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绍兴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四日绍兴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为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监督考评职能,进一步增强相关部门、单位的城市管理责任意识,更加及时有效地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绍兴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方案》(绍政办发〔2009〕139号)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结果为导向,努力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充分体现问题解决的及时性、管理过程的动态性、强化管理的主动性、提高管理的实效性,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考核标准,不断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日常管理及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
二、工作目标按照市政府关于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联动新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确保数字城管问题按时结案率达到90%以上,实现城市管理“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工作目标。
三、考核对象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镜湖新区管委会、市旅游集团、绍兴电力局、市水务集团、市邮政局、电信绍兴分公司、移动绍兴分公司、联通绍兴分公司、市燃气集团、绍兴广电总台、越城区政府等责任单位。
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
![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f0d3a17964bcf84b9d57b55.png)
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增强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城市管理责任意识,强化城市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切实提高数字城管运行实效,将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为目标,将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充分调动和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积极性,使各类事部件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向“信息化、精细化、长效化”的方向健康、有序发展。
二、考评原则(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二)坚持量化数据考评为主的原则;(三)坚持月通报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结案率、按期结案率、完好率和工作量权重兼顾的原则。
三、考评依据以《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手册(试行)》中确定的事件、部件及其责任单位、立案条件、处置时限、结案条件等为标准,严格对照检查完成情况,系统软件自动生成考核结果。
对于县政府网站转办的数字城管以外的内容,按事件处理,其责任单位、立案条件、结案条件视情而定,其处置时限为:急办事件的处置时间为3天,一般事件的处置时间为7天,特殊事件的处置时间视情况而定。
四、考评对象(一)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入驻单位;(二)县城区相关单位;五、考评内容(一)内部评价(满分为100分) 1、按住建部标准,由指挥中心软件平台自动生成考评结果。
2.特殊案件说明: 原则上案件不得申请授权延期、缓办,但因客观条件所限,无法按期处置,需要申请延期、缓办的案件,经批准后可以延期、缓办,但其数量不得超过当月案件处置总量的百分之二。
考核周期内责任单位的案件应处置数为零时,不计算综合得分,不参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显示为“考核周期内无案件”。
(二)外部评价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件加0.5分。
(1)受到上级机关表彰的; (2)受到省级以上新闻媒体表扬; (3)在县重大活动中,行动迅速,表现突出的。
数字化城管考核评分标准(市职能部门单位)【模板】
![数字化城管考核评分标准(市职能部门单位)【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9c8a6fd8a6c30c2258019e6a.png)
附件2
1、督办案件:下列情形列为督办案件(1)领导批示的城市管理问题;(2)纪检部门督办的城市管理问题;(3)上级部门批转的城市管理问题;(4)媒体高度关注的城市管理问题;(5)对市容环境影响较大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城市管理问题;(6)在重大整治和重大活动保障中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毕的案件;(7)其他需要列入督办的案件。
2、重复案件:同时符合下列情形,自动计为重复案件。
(1)范围认定:在考核周期内,相似小类案件在同一地点发生;(2)次数认定:在考核周期内,主要路段、重点区域2次以上(含2次)发生的,次干道3次以上(含3次)发生的,背街小巷4次以上(含4次)发生的。
部件类、非法小广告类案件不纳入重复案件考核。
重复案件率=(重复案件数/应处置数)×100%。
3、返工案件:返工案件率=(返工案件数/应结案数)×100%。
4、延期案件:延期案件率=(延期数/应处置数)×100%。
施工周期较长的工程性延期案件不计入延期案件考核,具体包括:(1)事件类:市容环境中的道路破损、河道保洁,施工管理中的违章挖掘,突发事件中的路面塌陷、道路积水、污水管漫溢、水上遇险搜救,公用设施中的沿河风光带设施管理,房屋建筑中的危久房屋成片改造、文物保护工程,其他中的违法用地等小类。
(2)部
件类:公用设施中的沿河景观建筑、市区防洪闸站、沿河栏杆,交通设施中的公交站亭、出租车站牌、跨河桥、交通标志牌、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设施、公交站牌、道路路牙、缓冲垫、公交站台、交通控制箱,园林绿化中的绿化护栏、树池,其他设施中的重大危险源等小类。
5、群众满意度:满意率=(群众对举报案件评定为满意的案件数/本年度群众举报案件有效回访数)×100%。
杭州数字城管考核办法
![杭州数字城管考核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9882e31ccbff121dd368341.png)
2009年杭州市数字城管考核办法-整理v1.11、对城区的考核方式城区(管委会)问题及时解决率计算新公式:问题解决数问题及时解决率=应解决数+提前解决数+Σ处置超时倍数+0.5×超多次派遣(回退)数指标解释:解决数:处置部门提请督办案卷数扣除经采集员核查未完成数(即:督查次数-多次派遣次数)应解决数:案卷处置截止时间在统计时间段内的案卷提前解决数:案卷处置截止时间在统计时间段之后,但却在统计时间内提前解决的案卷核定案卷数:应解决数+提前解决数派遣超时数:派遣次数:专业部门收到的案卷次数多次派遣次数:专业部门第二次及以上收到的同一条案卷次数超多次派遣(回退)数:(1)多次派遣(回退)数包括因处置不到位而重复派遣的次数和城区派遣案卷的回退次数(回退次数包括市协同平台派遣的回退次数);(2)允许多次派遣次数仍设定为应解决数的3%,允许回退次数设定为派遣案卷总数的5%;说明:现在的统计方式,按照处置部门统计多次派遣、多次回退次数,需要和用户确认是否认可。
另一种统计方式,针对案卷,不考虑处置部门,统计所有的派遣和回退次数。
超多次派遣数=多次派遣次数-允许多次派遣次数(多次派遣:)超回退次数=回退次数-允许回退次数。
(回退次数:)缓办数:缓办过的案卷,缓办时间在统计时间内缓办率:缓办数/应解决数延期件:延期过的案卷,延期时间在统计时间内延期率:延期件/应解决数超时倍数:超时计时规则,详见《[20091211]关于杭州现有计时规则及计时考核整理V3.doc》超时倍数=案卷在城区实际时间/案卷在城区时限,超时数取整;如超时1.1倍,考核计算为2条案卷。
解决率:问题解决数/核定案卷数(问题解决数/应解决数+提前解决数)问题及时解决率:见公式.(结果可由用户手工计算)A、城区月报表,表格如下:B、城区月报表, 核定案卷数清单:输入条件:截止时间、责属城区输出字段:案卷号、超时倍数、派遣次数、描述、上报时间、区、街道、社区、类别、大类、小类、当前阶段、处置部门、责属城区2、市级部门考核方式市级部门考核公式为:问题解决数问题及时解决率=应解决数+提前解决数+Σ处置超时倍数+0.5×超多次派遣数+超时回退次数指标解释:解决数:处置部门提请督办案卷数扣除经采集员核查未完成数(即:督查次数-多次派遣次数)应解决数:案卷处置截止时间在统计时间段内的案卷提前结案:案卷处置截止时间在统计时间段之后,但却在统计时间内提前存档的案卷核定案卷数:应解决数+提前结案派遣次数:专业部门收到的案卷次数多次派遣次数:专业部门第二次及以上收到的同一条案卷次数超多次派遣数=多次派遣次数-允许多次派遣次数超时回退次数:指市级部门(单位)单次派遣超处置时限但未计入累计处置超时的回退次数;缓办数:缓办过的案卷,缓办时间在统计时间内缓办率:缓办数/应解决数延期件:延期过的案卷,延期时间在统计时间内延期率:延期件/应解决数超时倍数:超时计时规则,详见《[20091211]关于杭州现有计时规则及计时考核整理V3.doc》超时倍数=案卷在部门实际时间/案卷处理时限,超时数取整;如超时1.1倍,考核计算为2条案卷。
“数字城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数字城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6ff905f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8c.png)
〃数字城管〃工作绩效考核方法各XX:根据有关要求,数字城管考评成绩权重占城市管理考评50%,我街道涉及5个社区和荔港大道沿线范围,数字城管任务量较大、疑难案件较多,数字城管网格员、机动队协管员工作时间长(每天白班加夜班11小时),且全年无节假日,工作强度较大。
按照市、区城管委关于做好数字城管工作的部署,为充分调动各数字城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拱辰街道数字城管工作成效和考评成绩,经研究决定实施“数字城管”工作绩效考核,具体如下:一、数字城管人员的工作职责1.数字城管各网格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案件进行整改、反应、申请延期、申请回退和申请作废,且要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处置,不得造假。
2.数字城管工作机动队协管员,负责辖区内数字城管疑难案件的快速处置,每天在辖区内不间断巡查,对网格员、街道环卫站提出的申请进行快速支援。
二、考核方法1.以区城管委每月通报的各网格案件处置效率和造假案件数为依据,对数字城管各网格人员进行综合考评,与执法绩效挂钩。
案件处置效率到达96%-100%的,对应网格每位网格员发放绩效800元;案件处置效率到达85%-95%的,对应网格每位网格员发放绩效500元;案件处置效率低于85%的,对应网格的网格员均不予发放。
被市平台纠察认定一件造假案件,对应网格的网格员均不予发放。
【注:根据数字城管采集划分,目前参与考核的网格有6个:拱辰网格、畅林网格、南郊网格1、南郊网格2、濠浦网格、莘郊网格。
(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2.根据区城管委每月数字城管累积案件整改情况为依据,每月累积案件少于或等于5个的,对机动队每位协管员发放绩效200元;每月累积案件超过6个的,机动队协管员均不予发放。
本考核方法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
DB4403∕T 32-2019 数字城管运行考核管理规范
![DB4403∕T 32-2019 数字城管运行考核管理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3aff5e7b0722192e4436f640.png)
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规定 (2)5 考核对象 (2)6 考核周期 (2)7 考核内容 (2)8 考核评价方法 (7)9 考核实施与保障 (8)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考核扩展指标与扩展指标比率示例 (9)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区域考核示例 (11)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岗位考核示例 (12)附录D (资料性附录) 考核结果分级和分色彩表示示例 (14)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平台建设与日常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示例 (15)数字城管运行考核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运行考核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考核对象、考核周期、考核内容、考核评价方法和考核实施与保障。
本标准适用于运行深圳市、区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运行考核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30428.1-2013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1部分:单元网格GB/T 30428.2-2013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3-2016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3部分:地理编码GB/T 30428.4-2016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4部分:绩效GB/T 30428.5-2017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5部分:监管信息采集设备GB/T 30428.6-2017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6部分:验收GB/T 30428.7-2017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SZDB/Z 300.1-2018 数字化城市管理 第1部分:总则SZDB/Z 300.2-2018 数字化城市管理 第2部分:信息采集规范SZDB/Z 300.3-2018 数字化城市管理 第3部分:案件立案规范SZDB/Z 300.4-2018 数字化城市管理 第4部分:处置和结案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T 30428.1-2013、GB/T 30428.2—2013、GB/T 30428.3-2016、GB/T 30428.4-2016、GB/T 30428.5-2017、GB/T 30428.6-2017、GB/T 30428.7-2017和SZDB/Z 300.1-2018、SZDB/Z 300.2—2018、SZDB/Z 300.3—2018、SZDB/Z 300.4—2018中确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杭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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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杭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08年7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蔡奇二○○八年八月八日杭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整合城市管理资源,规范城市管理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杭州市市区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均应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数字化城市管理,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量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标准,细化管理行为,形成发现、处置和监督城市管理问题的完整闭合系统的方法。
第四条本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分工合作以及统一标准、统一监督、分级指挥、按责处置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规划建设、组织实施、指挥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含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本辖区内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信息化、建设、规划、公安、城管执法、民防、财政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机构负责本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承担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二)负责统一受理、确认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等信息,并分类移交;(三)负责对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的信息采集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四)负责对责任主体问题的处置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五)负责城建城管问题的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协调、跟踪和督办。
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
![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aa8490f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67f8132.png)
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数字化城市管理逐渐成为了城市管理的重要方向。
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的出现,对于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至关重要。
一、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比的必要性1、全面掌握城市管理情况。
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可以通过各项指标的评比,全面了解城市的管理水平,把握发展方向。
2、优化城市管理模式。
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可以发现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对城市管理模式进行优化,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水平。
3、推进城市数字化建设。
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可以为城市数字化建设提供依据,推动城市数字化建设的广泛展开。
二、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指标1、政务公开指标。
政务公开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务公开指标能够反映市政府公开运行状态以及市政府部门间的协作情况,如行政审批时限、政务信息公开度等。
2、城市环境指标。
城市环境是城市管理中重要的一环,城市环境指标主要有空气质量、水质、噪音等。
3、交通运输指标。
交通运输是城市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交通运输指标主要有公交车的运行安全、交通拥堵度等。
4、安全指标。
城市的安全状况是居民日常生活的关键内容,安全指标可以从犯罪率、消防安全等方面来衡量城市的安全状况。
5、经济发展指标。
经济发展是城市管理中的重要指标,主要从城市的GDP、税收等方面来考评经济发展情况。
6、社会公益指标。
城市管理与社会公益密不可分,社会公益指标主要涉及公共设施的完善程度、义务教育的普及率等。
三、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收集。
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比需要收集各项指标的数据信息,通过有效的数据来源来实现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制定评价方法。
针对不同的城市管理指标,制定不同的评价方法,以确保评价方法的科学性。
3、指标权重明确。
针对不同的指标,确定相应的权重,以确保加权评估的科学性。
4、评分规则制定。
评分规则需要考虑到各项指标的差异化和加权比例,以确保评分结果的科学性。
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工作考核办法
![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工作考核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941229f0066f5335b81214f.png)
××县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智慧城管信息采集工作的规范管理,切实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更好的发挥智慧城管系统运行作用,根据招标文件和信息采集合同的相关约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目标,通过定性定量考核,充分发挥信息采集公司的管理职能,提高信息采集质量,以保障智慧城管系统平稳有序运行。
二、考核对象
信息采集项目中标单位
三、考核内容
1.围绕采集信息上报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突出采集上报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信息采集队伍管理。
2.信息采集员的“举手之劳”: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可以随手解决的问题, 采集员只要事前事后拍照取证上传系统即可,每月"举手之劳"的案卷数不低于20%。
四、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按月考核,次月结算。
2.考核依据:根据考核细则,以智慧城管信息系统的数据与现场抽查、督查、指挥大厅日常登记的资料及相关部门(单位)反馈的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中心组织人员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
五、考核程序
根据考核内容和具体办法,每月初由中心汇总统计并提出上月考核结果,经中心领导审核后,按照实际扣款或奖励数在当月信息采集费中直接扣除或奖励。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中心负责解释。
考核内容及计算方法(城区、管委会)
![考核内容及计算方法(城区、管委会)](https://img.taocdn.com/s3/m/b63bf3baa98271fe900ef901.png)
每个返工案件扣0.1分,扣完3分不再续扣。
工作量
各城区政府(管委会)每月应处置数达3000件得2分,未达3000件的,合格结案率达99%得2分,合格结案率在99%以下每低0.1%(只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数,不四舍五入)扣0.1分,扣完2分为止。
2分
得分=2分-扣分数
专项分
其他专项
考核
监督大厅
1.反复发生案件,每个案件扣0.1分(无证游商、店外经营、占道广告牌、沿街晾挂等只对公众投诉进行考核)。
4.不按要求驳回的,每件扣0.1分(不属本单位或申请延期的案件须在分派的处置时限内驳回)。
5.超时操作案件,每件扣0.1分(各城区处置单位完成回来协调处置、市容巡查环节抵触、辱骂或恐吓工作人员等,或间接抵制市民投诉、巡查上报或将矛盾上交,影响数字城管正常工作的,每次(件)扣0.5分。
5分
专项考核总分为5分,扣完5分为止。统计周期内未涉及所列情形的,此项得满分。
指挥大厅
1.二次派遣案件,每个案件扣0.2分。
2.延期案件,超基数每件扣0.1分(统计周期,各城区政府(管委会)的延期案件基数为当月应处置数的1%,超过1%的按超出件数扣分)。
3.未按要求处置的案件,每件(次)扣0.5分〔未能按属地管理原则,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属地内的重、难点案件(无人认领、推诿的案件)进行处置的,或需要现场协调时处置单位不派工作人员到场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
7.指挥大厅电话通知平台接收案件若无人接听且不及时反馈或接到电话后不主动接收、分派、反馈案件处置结果的每次扣0.1分。
备注:投诉类主要包括“柳州是我家”微信受理、12319热线受理、12345转接转办、网站投诉、局长信箱等。
考核内容及计算方法(城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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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2019年“数字城管”考核办法根据《杭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关于印发〈余杭区“数字城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余政办〔2009〕251号)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我区数字城管工作水平,提高运行实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省、市、区委系列全会精神,以治理环境、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完善智慧城管体系,依法强化城市管理创新,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促进城市“洁化、序化、亮化、绿化、美化”,全面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提档升级,实现城市精准精细精美管理。
二、主要目标(一)拉高标杆,提质增效。
按照“全域美丽”建设工作部署,始终聚焦群众的实际需求,创新思路,对标一流,从压实责任入手,继续提升数字城管运行标准和质量,强化考核评价环节,以一流城市管理水平助推“全域美丽”建设。
(二)标准统一,运行规范。
严格对照立结案标准,规范日常运行流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问题发现、交办、处置、协调、评价机制,形成监管运行闭环;加强数据资源共享、整合、挖掘利用,寻求城市管理运行规律,切实发挥数字城管实效。
(三)落实扩面,全面覆盖。
结合区域发展实情,科学规划,推进数字城管在建制镇的全覆盖,实现建制镇数字城管的规范化运行,确保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
三、实施机构在区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对各镇、街道(平台)和区级部门(单位)的数字城管考核;各镇、街道(平台)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的数字城管考核办法,实施对本辖区社区(村)及各内设职能部门(科室)的数字城管考核。
四、考核区域数字城管覆盖区域。
五、考核对象及目标(一)镇、街道(平台):临平街道、东湖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未来科技城(海创园)、塘栖镇、瓶窑镇、径山镇、余杭街道、五常街道、良渚街道、崇贤街道、乔司街道、仓前街道、运河街道、闲林街道、中泰街道、仁和街道的数字城管问题及时解决率达98%(含)以上,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完成数字城管扩面工作,试运行3个月后,问题及时解决率达98%(含)以上。
(二)区级部门(单位):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区林水局、区卫健局、区交警大队、区交通集团、区水务控股集团、国网杭州市余杭区供电公司、邮政余杭分公司、电信余杭分公司、移动余杭分公司、联通余杭分公司、数字电视公司(华数)、港华燃气公司、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数字城管问题及时解决率达98%(含)以上。
(三)镇、街道(平台)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杭州市数字城管区、县(市)平台运行工作的指导意见》(杭数领[2014]4号)要求,配足相关岗位人员,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确保系统高效运行。
(四)镇、街道(平台)以及区级部门(单位)根据区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参加会议、培训、现场协调,稳步提升问题处置实效。
六、考核公式(一)镇、街道(平台)。
镇、街道(平台)指上文“考核对象及目标”第(一)部分涉及的镇、街道(平台)。
已解决问题数问题及时解决率= ------------------------------------- -重点指标扣分率应解决问题数重点指标扣分率=反复发生数+处置超时倍数+超返工次数+超缓办数+超延期数+超超时派遣数+市级暗访漏报件+超时回退件+有责差错件+市级热线投诉漏报件+推诿件其中,反复发生数、超返工次数、超延期数、超超时派遣数、市级暗访漏报件每发生1起扣当月问题及时解决率0.1个百分点,超缓办次数、超时回退件、有责差错件每发生1件扣当月问题及时解决率0.2个百分点;处置超时倍数中,捆绑处置时间超时1倍的,扣当月问题及时解决率0.2个百分点,捆绑处置时间未超时,本单位实际处置时间超时1倍的,扣当月问题及时解决率0.1个百分点;推诿件每发生一起扣当月问题及时解决率0.3个百分点;市级热线漏报件每发生1件扣问题及时解决率0.5个百分点。
(二)区级部门(单位)。
区级部门(单位)指上文“考核对象及目标”第(二)部分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
已解决问题数问题及时解决率= --------------------------------------- -重点指标扣分率应解决问题数重点指标扣分率=反复发生数+处置超时倍数+超返工次数+超缓办数+超延期数+市级暗访漏报件+超时回退件+有责差错件+市级热线投诉漏报件+推诿件其中,反复发生数、超返工次数、超延期数、市级暗访漏报件每发生1起扣当月问题及时解决率0.1个百分点,超缓办次数、超时回退件、有责差错件每发生1起扣当月问题及时解决率0.2个百分点;处置超时倍数中,捆绑处置时间超时1倍的,扣当月问题及时解决率0.2个百分点,捆绑处置时间未超时,本单位实际处置时间超时1倍的,扣当月问题及时解决率0.1个百分点;推诿件每发生一起扣当月问题及时解决率0.3个百分点;市级热线漏报件每发生1件扣问题及时解决率0.5个百分点。
七、考核评价方式(一)月度考核。
围绕问题及时解决率目标,由区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对镇、街道(平台)数字城管以及各区级部门(单位)数字城管的问题及时处置情况进行考核。
(二)年度考评。
年底由区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镇、街道(平台)数字城管以及各区级部门(单位)数字城管的问题处置情况进行核算汇总,形成“年度综合考评结果”。
(三)考核说明。
1.对新纳入的余杭数字城管网络单位、新建设的“镇、街道(平台)数字城管”从系统运行后的第四个月起实行考核。
2.未按照要求完成年度数字城管建制镇扩面任务的单位,数字城管涉及的综合考评不得分。
3.镇、街道(平台)下属部门(如城建办、卫生办等)和属地城管执法中队的考核成绩,纳入该镇、街道(平台)考核内容。
4.区级部门(单位)单位派出机构(如交警中队等)的考核成绩及案卷数量,纳入该派出机构的上级部门(如区交警大队等)考核内容。
八、考核结果运用(一)通报公示。
月度考核成绩以《余杭城管》简报形式予以通报。
抄报区有关领导、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区级部门(单位)负责人,季度成绩定期在区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示。
(二)综合运用。
考核结果纳入各有关单位的年度综合考评、城市管理目标考核等相关考核内容。
1.年度综合考评。
纳入综合考评的镇、街道(平台)按年度考核排名计算得分率,每下降一个名次,扣得分率1个百分点,即第一名得分率为100%,第二名为99%,第三名为98%……以此类推,问题及时解决率低于98%的得分率为0;纳入综合考评区级部门(单位),问题及时解决率大于99%(含)的得分率为100%,小于99%大于98%(含)的得分率为75%,小于98%的得分率为0。
2.城市管理目标考核。
考核方式按城市管理目标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先评优。
用于数字城管评先评优、城市管理先进集体评选等工作。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相关术语及考核统计细则2.关于案卷处置延期、缓办的使用说明3.关于事件、部件分类计时说明相关术语及考核统计细则1.问题及时解决率:在统计时段内,已解决问题数与应解决问题数的比率,扣除重点指标扣分率后所得的值。
2.应解决问题数:在统计时段内,按标准处置时限和要求应解决的问题总数。
3.已解决问题数:在统计时段内,应解决问题数中已解决的问题总数。
4.处置超时倍数:在统计时段内,问题实际处置时间超过规定处置时间的倍数(小数取整),处置时间包括捆绑处置时间和单位处置时间。
其中捆绑处置时间是指从案卷进入派遣平台到案卷进入结案平台之间的规定时间;单位处置时间是指案卷进入本单位账号到本单位执行批转或回退操作的规定时间。
5.返工次数:在统计时段内,因问题处置未达到处置要求而要求再次处置的次数。
该指标按月度控制,镇、街道的允许返工次数为应解决问题数的1.5%;区级部门(单位)的允许返工次数为应解决问题数的2.5%。
6.超返工次数:在统计时段内,超过允许比例的返工次数。
7.超时回退次数:区级部门(单位)在超过案卷处置时限(捆绑计时)的三分之二时间(黄灯提醒案卷)后,回退非本部门(单位)责任案卷的次数。
8.超时派遣数:在统计时段内,超过规定派遣时间的派遣案卷数(规定派遣时间为一个案卷20分钟)。
该指标按月度控制,月度允许超时派遣数为本城区月度派遣案卷数的3%。
9.超超时派遣数:在统计时段内,超过允许比例的超时派遣案卷数。
10.派遣延期率:在统计时段内,延期派遣的次数占本城区派遣案卷总数的百分比。
月度允许派遣延期率为3%。
11.缓办数:在统计时段内,因处置难度较大或责任不清暂无法解决,提请暂缓处置的案卷数,缓办期限为1个月,到期后系统自动流转到待办栏。
该指标按月度控制,每条案卷可缓办多次,按次累计,镇、街道(平台)的缓办数不超过当月应解决数的0.3%;区级部门(单位)的缓办数不超过当月应解决数的0.5%。
12.超缓办数:在统计时段内,超过允许范围的缓办次数。
13.延期数:在统计时段内,因处置难度较大或责任不清,处置时间不够而提请延长处置时间的问题数,延期时间为问题标准处置时间的1倍。
该指标按月度控制,每条案卷可延期多次,按次累计,镇、街道(平台)的延期数不超过当月应解决数的1%;区级部门(单位)的延期数不超过当月应解决数的1.5%。
14.超延期数:在统计时段内,超过允许范围的延期次数。
15.市级暗访漏报件:在统计时段内,市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实地暗访检查通报,经与责任单位核实,存在未落实日常巡检、管理责任情况的问题数。
16.市级热线投诉漏报件:在统计时段内,市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的市级热线投诉,经与责任单位核实,存在未落实日常巡检、管理责任情况的问题数。
17.有责差错件:在统计时段内,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它规定和要求派遣或处置的案卷数;未按区数字城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参加会议、培训、现场协调次数;未按区数字城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对严重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应急处置以及未根据要求落实无主案卷“代整治”的问题数;由于工作人员数字城管系统、处置通操作错误被市级检查通报的案卷数;各单位未落实数字城管长效运行机制,未明确数字城管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日常联系AB岗工作人员以及人员发生变更三个工作日内未报备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单位,每发现一次记一件有责差错件;问题处置单位使用处置通软件回复案卷比例少于月度应解决数50%的,计一件有责差错件。
18.推诿件:在统计时段内,责任明确但拒绝按要求处置的案卷数。
19.反复发生件:在统计时段内,主要道路同一地点同类问题反复发生2次以上(含2次),次要道路同一地点同类问题反复发生3次以上(含4次),背街小巷及其他区域同一地点同类问题反复发生4次以上(含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