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考研黎版考研复习笔记和讲义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6-10章)【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6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6.1 复习笔记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性质与作用(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性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随着贸易,特别是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其性质为商业保险。
(2)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作用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应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一种经济措施。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不仅有利于进出口企业加强经济核算,而且也有利于进出口企业保持正常营业,从而有效地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2.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1)保障的风险①海上风险海上风险一般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两种。
a.自然灾害是指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现象引起的物质损毁和人员伤亡的灾害,海运保险承保的自然灾害是指运输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诸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和火山爆发等事件而导致的船货损失;b.意外事故是指由于外来的、偶然的、意外的原因所致的事故,海运保险所承保的意外事故,并非航运途中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而是限定一定的承保范围。
1/ 153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②外来风险外来风险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两种。
a.一般外来风险是指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风险,一般包括偷窃、提货不着、短量、混杂、沾污、渗漏、碰损、破碎、串味、受潮受热、包装破裂、淡水雨淋、钩损、锈损等;b.特殊外来风险是指除一般外来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导致的风险,主要有战争风险、罢工风险、进口国有关当局拒绝进口或没收货物的风险等。
(2)保障的损失①全部损失全部损失简称全损,是指运输途中的货物全部灭失,或完全变质,或不可能归还被保险人等。
根据全损情况的不同,全损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a.实际全损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b.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将超过保险价值的损失。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14-18章)【圣才出品】
第14章违约及其法律救济方法14.1复习笔记考点一:违约1.违约的含义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行为。
除合同或法律上规定的属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以外,违约方都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另一方当事人也有权依据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向违约方提出违约救济。
2.各国法律对违约的不同规定(见表14-1)表14-1各国法律对违约的不同规定3.违约的救济方法(1)实际履行①实际履行的含义实际履行有两重含义:一重含义指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他按合同规定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不能用金钱等其他的补偿手段来代替;另一重含义指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实际履行的诉讼,由法院强制违约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
②各国法律对实际履行的规定(见表14-2)表14-2各国法律对实际履行的规定(2)损害赔偿①损害赔偿的含义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
②各国法律对损害赔偿的规定(见表14-3)表14-3各国法律对损害赔偿的规定③损害赔偿的方法(见表14-4)损害赔偿的方法主要有恢复原状和金钱赔偿两种,各国法律对以哪种为主有着不同的规定。
表14-4损害赔偿的方法④损害赔偿的范围(见表14-5)表14-5损害赔偿的范围(3)解除合同①解除合同的含义解除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当事人免除或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②各国法律对解除合同的规定(见表14-6)表14-6各国法律对解除合同的规定考点二:对卖方违约的救济方法在国际货物买卖活动中,卖方违约的情况经常表现为不交货、延迟交货及交货与合同规定不相符合等。
对于不同的卖方违约情况,《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了以下几种买方的合理救济方法。
1.卖方不交货(1)卖家不交货的含义卖方不交货是指卖方不交货物或不提交单据。
(2)卖家不交货的救济方法英美法、大陆法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均规定,卖方不交货时,买方可采取各种救济方法,如要求实际履行、解除合同或请求损害赔偿等。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国际货款的收付)【圣才出品】
第8章国际货款的收付
8.1 复习笔记
考点一:票据
1.票据概述(见表8-1)
表8-1 票据概述
2.汇票
(1)汇票的概述(见表8-2)
表8-2 汇票的概述
(2)汇票的种类(见表8-3)
表8-3 汇票的种类
(3)汇票的使用(见表8-4)
汇票的使用,也称汇票票据行为,指以行为人在汇票上进行必备事项的记载、完成签名
并交付为要件,以发生或转移票据权利、负担票据债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表8-4 汇票的使用
3.本票
(1)本票的主要内容(见表8-5)
表8-5 本票的主要内容
(2)本票与汇票的主要区别(见表8-6)
表8-6 本票与汇票的主要区别
4.支票(见表8-7)
表8-7 支票
考点二:汇付
1.汇付的主要内容(见表8-8)
表8-8 汇付的主要内容
2.汇付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
国际贸易中,汇付方式通常用于货到付款、赊销、预付货款及随订单付现等业务。
(1)货到付款(见表8-9)
表8-9 货到付款
(2)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指进口商先将货款汇付给出口商,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再发货的方法。
采用此法,。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圣才出品】
第6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6.1 复习笔记考点一: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性质与作用(见表6-1)表6-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性质与作用考点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1.保障的风险(1)海上风险(见表6-2)海上风险一般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表6-2 海上风险(2)外来风险(见表6-3)外来风险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表6-3 外来风险2.保障的损失(1)全部损失(见表6-4)表6-4 全部损失(2)部分损失海洋运输途中,当保险标的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凡不属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即属部分损失。
按其损失性质的不同,部分损失可分为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
①单独海损(见表6-5)表6-5 单独海损②共同海损(见表6-6)表6-6 共同海损③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见表6-7)表6-7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3.保障的费用(1)施救费用(见表6-8)表6-8 施救费用(2)救助费用(见表6-9)表6-9 救助费用(3)其他费用船舶中途遭遇海上风险,为防止或减轻货物的损害,在中途港或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和运送货物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保险索赔成立时,对保险货物进行检验、查勘、公证、理算和拍卖受损货物等所支付的额外费用,保险人均负责赔偿。
考点三: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1.基本险(见表6-10)表6-10 基本险2.除外责任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对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3)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少造成的损失;(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或费用;(5)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3.保险责任起讫范围海运保险中,保险责任的起讫主要采用“仓至仓”条款,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包括正常运输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完整版)国际贸易实务_第五版_黎孝先复习要点整理
国际贸易实务第一章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1.国际贸易惯例含义: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般习惯做法制定成文的规则。
2.国贸惯例与习惯的区别与联系:联系:国贸惯例是在国贸习惯做法的基础上产生的。
区别:国际贸易惯例层次高于贸易习惯;惯例被编撰成文的规则,未成文的习惯不是惯例;国贸惯例必须是国际上普遍接受和广为使用的规则。
3.国贸惯例的作用、性质和法律地位:性质:具有国际社会民间性质的行为规范地位:不是法律,不具有强制性;不可随意修改;一写进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强制性。
作用:减少贸易争端;提高效率;弥补法律的不足;规范贸易行为。
4.国贸遵循准则:(密切联系和特征履行)恪守合同;缔约自由;诚实信用;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遵守法律;公平交易5.贸易术语(1)概念:长期国贸实践中产生的,表明商品价格构成,交接过程中有关责任风险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
(2)作用:简化交易手续,缩短时间,节约费用开支;有利妥善解决贸易争端。
有利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6.国际贸易惯例及其性质和作用:惯例:(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
(2)《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EXW/FOB/FAS/CFR/CIF/DEQ(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扩大适用范围(注:2010通则对2000的变化:术语删改;改变分类标准;使用说明;排列方法调整)第二章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第三章适用于水上运输的贸易术语*选用贸易术语应该考虑的因素:运输条件、货源、运费、风险、结关手续。
第四章合同的主体与标的1.约定合同当事人条款注意事项:合同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名称表述准确;地址正确详细。
2.品名条款主要内容:无统一格式,名称、商标、规格、等级、型号。
3.约定品名条款注意事项:需妙用处根据需要约定商品名称;合理描述商品;正确使用成交商品名称;内容具体清楚明确。
4.关于产品的质量体系评审和认证制度:(1)ISO9000系列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为适应国贸发展制定的品质管理和品质保证标准。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加工贸易)【圣才出品】
第20章加工贸易20.1 复习笔记考点一:来料加工贸易(见表20-1)表20-1 来料加工贸易考点二:进料加工贸易(见表20-2)表20-2 进料加工贸易考点三:境外加工贸易(见表20-3)表20-3 境外加工贸易20.2 课后习题详解一、思考题1.请了解我国合同法对于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答:我国《合同法》对承揽合同有如下规定:(1)《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2)《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3)《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5)《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6)《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7)《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
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10-13章)【圣才出品】
第10章争议的预防与处理10.1复习笔记考点一:异议与索赔(见表10-1)表10-1异议与索赔考点二:违约金与定金1.违约金(见表10-2)表10-2违约金2.定金(见表10-3)表10-3定金考点三:不可抗力(见表10-4)表10-4不可抗力考点四:仲裁1.仲裁协议(见表10-5)表10-5仲裁协议2.仲裁条款(见表10-6)表10-6仲裁条款3.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是终局性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10.2课后习题详解一、思考题1.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为什么要订立索赔条款?《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货物的索赔期限是怎样规定的?答:(1)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订立索赔条款的意义在国际货物贸易中,情况复杂多变,在履约过程中,如果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某一环节出了问题,就可能导致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或毁约,而给另一方合同当事人造成损害。
受损害的守约方,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势必向违约方提出异议,并要求赔偿其损失。
为了便于处理索理赔问题,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通常都应订立异议与索赔条款。
约定此项条款,具有双重意义,即一方面有利于促使合同当事人认真履约,另一方面也便于依约处理合同争议。
(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货物索赔期限的规定在异议与索赔条款中,一般都规定守约方向违约方索赔的时限,如超过约定时限索赔,违约方可不予受理。
在约定索赔时限时,关于索赔时限的起算时间,常见常用的起算方法有以下几种:①货到目的地后××天起算;②货到目的地卸离运输工具后××天起算;③货到买方营业处所或用户所在地后××天起算;④货到检验后××天起算。
此外,凡有质量保证期的商品,合同中应加订质量保证期限,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买方有权凭相关证明向卖方提出索赔。
2.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违约金条款有何意义?规定和运用该条款应注意哪些事项?答:(1)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违约金条款的意义交易双方为了确保其订立的合同能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在其签署的进出口合同特别是在大宗商品和机械设备进出口合同中,往往约定了违约金条款。
《国际贸易实务》考试重点 (黎孝先版)学习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考试重点(黎孝先版)08英语专业《国际贸易实务》考试重点2011年5月23日周一1、2节 8:00-9:40 新教110一、国际贸易术语1、国际贸易术语的概念(名词)2、主要的六个贸易术语的应用(案例分析)3、FOB、CFR、CIF三个主要贸易术语的异同(简答)4、FOB、CFR、CIF 与 FCA、CPT、CIP两组贸易术语的异同(简答)5、贸易术语的变形(选择、判断)6、DES与CIF的区别(选择)7、FOB、CFR和CIF三种价格的换算(计算)二、合同条款1、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2、良好平均品质(大路货FAQ)3、品质机动幅度和数量机动幅度条款4、商品的计量单位及主要表示方法5、皮重的集中表示方法6、无牌、定牌、中性包装7、包装条款及主要内容三、国际货物运输运输方式:1、海洋货物运输2、班轮运输3、班轮运费的收取方法及其计算4、定程租船、定期租船5、国际多式联运的构成条件单据:1、海运提单的概念及重要分类2、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3、关于提单的国际公约4、装运时间及交货时间5、装运时间的规定方法6、分批装运和转运7、滞期费、速遣费8、装卸时间及其规定方法四、货物运输保险1、风险、损失、费用的主要分类2、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3、基本险及三个主要基本险别4、附加险及其主要分类5、仓至仓条款(W/W)6、关于保险费的计算五、进出口商品的价格1、几个成本核算公式2、佣金与折扣的概念及其应用和计算六、国际货款的收付1、汇票的概念2、汇票的主要分类3、汇票和本票的区别4、远期汇票付款时间的规定方法5、几个票据行为6、汇付的概念及其主要分类7、托收的概念8、付款交单9、承兑交单10、托收的性质及特点11、使用托收方式应注意的问题12、信用证的概念13、信用证的主要当事人15、信用证的性质、特点16、信用证的作用。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第2版)章节专项练习及详解(独家经销与独家代理)
第十五章独家经销与独家代理一、名词解释1.包销答:包销(Exclusive Sales),也称独家经销(Sole Distribution),是指经销商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对指定的商品享有独家专营权的经销方式。
2.独家代理答:独家代理(Sole Agent or Exclusive Agent)是在指定地区和期限内单独代表委托人,从事代理协议中规定的有关业务的代理人。
其中,委托人在该地区内,不得再委托其他代理人。
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有关独家代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委托人在代理区域内,还可指定其他的一般代理人B.委托人要维护代理人的独家专营权,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C.委托人直接与代理区域内的客户订立合同时,代理人不能享受佣金D.独家代理只能用于商品买卖中,一般代理可用于其他业务【答案】B【解析】独家代理是指在指定地区和期限内单独代表委托人行为,从事代理协议中规定的有关业务的代理人。
A项,委托人在该地区内,不得再委托其他代理人;C项,采用独家代理方式,委托人不可以直接与代理区域内的客户订立合同;D项,独家代理除用于商品买卖外,还可用于其他业务。
2.经销方式下的定销与包销的关键区别在于()。
A.前者供货商与经销商之间是信托关系;后者双方之间是买卖关系B.前者经销商不享有独家专营权;后者经销商享有独家专营权C.前者经销商享有独家专营权;后者经销商不享有独家专营权D.前者适用于初级产品的交易;后者适用于工业制成品的交易【答案】B【解析】包销是指经销商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对指定的商品享有独家专营权的经销方式;定销也称一般经销,是指经销商不享有独家专营权,供货商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区内,委派几家商号来经销同类商品。
3.在独家经销业务中的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一种()。
A.买卖关系B.信托关系C.互购关系D.委托代理关系【答案】A【解析】独家经销业务中的两个当事人——供货人和包销人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即供货人是卖方,包销人是买方。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1-5章)【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1章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1.1 复习笔记1.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1)贸易术语的含义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
(2)贸易术语的作用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①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从而节约了费用开支;②贸易术语可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有利于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③援引有关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
2.国际贸易惯例及其性质和作用(1)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现行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以下三种:①《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该规则对于CIF的性质、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以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方式等问题,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
②《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1/ 145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该规则对EXW、FOB、FAS、CFR、CIF和DEQ六种术语作出了解释,主要在美洲一些国家采用。
③《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从1936年提出《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起,经过多次修订和补充,最新版《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INCOTERMS 2010》于2011年1月实施。
《2010通则》对《2000通则》的修改从形式上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a.对部分贸易术语进行了删改。
b.《2010通则》不再按E、F、C、D分组,而是根据它们适用的运输方式分为两类,即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术语和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
c.在具体解释每种贸易术语的开篇部分,增加了一个使用说明或指导意见。
d.将每种贸易术语项下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义务的排列方法进行了调整。
(2)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和作用①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国际贸易业务中反复实践的习惯做法经过权威机构加以总结、编纂与解释,从而形成为国际贸易惯例。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5-6章)【圣才出品】
第5章国际货物运输5.1复习笔记考点一:海洋运输1.海洋运输的概述在国际货物运输中,海洋运输是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具有通过能力大、运量大、运费低的优点。
但海洋环境复杂、气象多变,使得船舶在航行途中可能遭遇海洋自然灾害;同时,海洋运输还存在战争等社会风险。
2.海洋运输的种类按照船舶经营方式的不同,海洋运输可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1)班轮运输①班轮运输的定义和特点(见表5-1)表5-1班轮运输的定义和特点②班轮运费的构成班轮运费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费。
其中,基本运费是指货物从装运港到卸货港所应收取的基本运费,是构成全程运费的主要部分;附加费是指对一些需要特殊处理的货物,或由于突然事件的发生或客观情况变化等原因,而需另外加收的费用。
基本运费的计收标准:a.按货物毛重,即重量吨(W);b.按货物体积,即尺码吨(M);c.按毛重或体积,由船公司选择其中收费较高的作为计费吨(W/M);d.按商品价格,即从价运费(AV或Ad Val);e.在货物重量、尺码或价值三者中选择最高的一种计收(W/M或Ad Val);f.按货物重量或尺码选择其高者,再加上从价运费计算(W/M plus Ad Val);g.按每件货物作为一个计费单位收费;h.临时议定价格,即由货主和船公司临时协商议定。
(2)租船运输①租船运输的含义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是相对于班轮运输的另一种海上运输经营方式。
租船运输没有固定的船舶班期、航线和挂靠港,而是按照货源的要求和货主/承租人对货物运输的要求,安排船舶航行计划,组织货物运输。
租船运输通常一般适应于大宗货物的运输。
②租船运输的方式(见表5-2)表5-2租船运输的方式③定程租船与定期租船的差异a.定程租船是按航程租用船舶,定期租船则是按期限租用船舶。
关于船、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定程租船以定程租船合同为准,定期租船以定期租船合同为准。
b.定程租船的船方直接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除负责船舶航行、驾驶和管理外,还对货物运输负责。
国际贸易实务笔记
4.出现海外贸易公司这一重要组织形式;
18世纪的工业革命时期,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国际贸易发生了显着的变化,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国际贸易额、贸易量空前增加;
2.商品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商品种类越来越多,工业制成品的比重显着提高;
3.贸易方式有了进步;
4.经营国际贸易的组织机构日益专业化,出现了很多为国际贸易服务的专业化的公司;
以部门为中心的服务贸易的分类:
1、商业性服务2、通讯服务3、建筑服务4、分销服务
5、教育服务6、环境服务7、金融服务8、健康及社会服务
9、旅游及相关服务10、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
11、交通运输服务;12、其他服务。
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
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简称GATS)将服务贸易界定为四类:
2.意义:指出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肯定国际分工带来的利益、只能解释小部分交
易。
比较优势理论:是李嘉图对绝对优势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各国应集中生产优势较大或劣
势较小的产品,通过国际贸易,使贸易参加国获利。
比较优势的主要内容:
各国按照“两利取其重,两劣取其轻”的原则进行分工和交换,即各国都集中生产并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这样可以增加世界产出,提高劳动生产率,参与交换的国家也可以节约社会劳动,增加产品消费。
减少了对农产品的进口需求;
3.消费结构变化。人们用于工业制成品的消费比重增加;
4.初级产品贸易条件恶化。初级产品价格下降,工业制成品价格上升。
国际服务贸易结构特点:
1.传统国际服务项目如运输、维修、保养表现为规模扩大、数量增加,依赖于国际
货物贸易的增长,增长稳定;
2.同国际直接投资密切相关的要素转移性质的国际服务项目如劳务输出、国际信贷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跨境电子商务分类及商务模式)【圣才出品】
第22章跨境电子商务分类及商务模式
22.1 复习笔记
考点一:跨境电子商务分类
1.按照经营主体分类
(1)企业自营平台(见表22-1)
表22-1 企业自营平台
(2)独立销售平台(见表22-2)
表22-2 独立销售平台
(3)第三方服务平台(见表22-3)
表22-3 第三方服务平台
(4)代运营平台(见表22-4)
表22-4 代运营平台
2.按照贸易流程分类
(1)跨境网络零售(见表22-5)
表22-5 跨境网络零售
(2)跨境B2B业务
①跨境B2B业务的概念
跨境B2B业务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在不同国家或经济体的企业之间的贸易活动,如信息沟通、交易撮合、在网上达成交易等。
在跨境电子商务中,跨境B2B业务,即企业与企业的商业活动流程远比跨境网上零售复杂得多。
②跨境B2B业务流程(见表22-6)
跨境B2B业务流程可划分为交易前、交易中和交易后三个阶段。
表22-6 跨境B2B业务流程
考点二:跨境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指商业运行独特的存在形式,或某种程度上的商业存在。
国际互联网的出现和普及使新的商业模式得以诞生。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新的商业模式不断涌现,既有的商业
模式也在不断被改进。
1.跨境网上商店模式(见表22-7)
表22-7 跨境网上商店模式
2.跨境网络信息撮合模式(见表22-8)
表22-8 跨境网络信息撮合模式
3.跨境交易市场模式(见表22-9)
表22-9 跨境交易市场模式
4.综合服务平台模式(见表22-10)
表22-10 综合服务平台模式。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7-9章)【圣才出品】
第7章进出口商品的价格7.1复习笔记考点一:成交价格的掌握1.商品作价原则在确定进出口商品的成交价格时,需要注意贯彻以下三项原则:(1)按照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作价;(2)结合国别、地区政策作价;(3)结合购销意图作价。
2.注意国际市场价格动态熟悉了解国际市场的供求状况,有利于对国际市场的价格走势做出正确判断,也有利于进出口商合理确定商品的成交价格。
3.影响价格的各种具体因素(1)商品的质量和档次;(2)运输距离;(3)交货地点和交货条件;(4)季节性需求的变化;(5)成交数量;(6)支付条件和汇率变动的风险;(7)其他因素。
4.加强成本核算(1)出口总成本与出口成本价格(见表7-1)表7-1出口总成本与出口成本价格(2)出口外汇净收入与出口换汇成本①出口外汇净收入出口外汇净收入指出口外汇总收入扣除劳务费用等非贸易外汇后的外汇收入。
如按FOB价格成交,成交价格就是外汇净收入;如按CIF价格成交,则扣除国外运费和保险费等劳务费用支出后,即为外汇净收入;如按含佣金价成交,还需扣除佣金。
②出口换汇成本出口换汇成本指某商品出口净收入一个单位的外汇所需要的人民币成本。
其计算公式为:出口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人民币)/出口外汇净收入(外汇)。
出口换汇成本是衡量外贸企业和进出口交易盈亏的重要指标。
它与外汇牌价进行比较能直接反映出商品出口是否盈利。
如果出口换汇成本高于银行的外汇牌价,则出口为亏损;反之,则出口有盈利。
(3)出口盈亏额与盈亏率出口盈亏额指出口销售的人民币净收入与出口总成本的差额。
如差额是正数,为盈余额;如差额是负数,则为亏损额。
出口盈亏率是盈亏额与出口总成本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它是衡量出口盈亏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其计算公式为:出口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100%。
(4)成品出口创汇率成品出口创汇率指加工后成品出口的外汇净收入与原料外汇成本的比率。
如原料为国产品,其外汇成本可按原料的FOB出口价计算;如原料是进口品,则按原料的CIF价计算。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第6版)学习辅导书(1-4章)【圣才出品】
第1章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1.1 复习笔记考点一:贸易术语的概念及其发展1.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见表1-1)表1-1 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2.贸易术语的产生与发展(见表1-2)表1-2 贸易术语的产生与发展考点二:国际贸易惯例及其性质和作用1.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现行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以下三种:(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该规则对CIF的性质、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方式等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
(2)《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该规则对EXW、FOB、FAS、CFR、CIF和DEQ六种术语做出了解释,主要在美洲一些国家采用。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从1936年提出《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起,经过多次修订和补充,最新版《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INCOTERMS 2010》)于2011年1月实施。
《2010通则》对《2000通则》的修改从形式上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删改了部分贸易术语;②不再将贸易术语按E、F、C、D分组,而是根据它们适用的运输方式,分为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两类;③在具体解释每种贸易术语的开篇部分,增加了一个使用说明或指导意见;④调整了每种贸易术语项下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义务的排列方法。
2.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和作用(见表1-3)表1-3 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和作用1.2 课后习题详解一、思考题1.试举例说明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业务中的作用。
答: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业务中的作用可以归纳为:(1)每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一些国际惯例对各种贸易术语也作了统一的解释和规定,这些解释与规定在国际上被广泛接受,成为从事国际贸易的行为准则。
因此,买卖双方只要商定按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即可明确彼此在货物交接方面所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
这就大大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从而节约了费用开支。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笔记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笔记一、国际贸易基本概念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主体之间进行的商品和服务交流。
其涉及的主要经济体包括国家、地区、企业、个人等。
国际贸易存在很多形式,主要有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两种。
货物贸易包括出口和进口,也可以分为原材料贸易、半成品贸易和成品贸易。
服务贸易则包括贸易性服务和非贸易性服务。
二、国际贸易主要关系和规则国际贸易的规则主要来自于世界贸易组织(WTO),其成员基本涵盖了全球主要经济体。
WTO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促进贸易、消除贸易壁垒,并确保贸易公平和规则化。
此外,还存在一些地区性的国际贸易组织,例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等。
三、国际贸易的主要问题与挑战1.贸易摩擦与贸易战贸易摩擦和贸易战是国际贸易发展中的主要问题之一。
贸易摩擦指的是发生在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的贸易纠纷;贸易战则是贸易摩擦升级的结果,通常表现为相互提高关税或采取其他形式的贸易限制措施。
2.贸易保护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是指国家采取一系列限制贸易的措施来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外国竞争的影响。
最典型的例子是关税、配额和非关税壁垒等。
3.跨国投资和知识产权保护随着跨国企业数量的增加和投资额的增加,处理跨国投资的规则和法律变得愈加复杂,需要更多的协调。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国际贸易组织制定了一系列协议和规则,例如TRIPS协议,以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
四、如何顺利开展国际贸易?1.了解市场和目标群体在开展国际贸易时,了解目标市场和群体是至关重要的。
了解目标市场的文化、习俗、价值观和法规等方面,可以为企业在目标市场开拓业务打下良好的基础。
2.提供卓越的客户服务有良好的客户服务和售后支持可以帮助企业深入发掘目标市场,赢得客户的信任和好评,增加业务机会和稳定的客户销售额。
3.了解和遵守缔约方规则了解和遵守缔约方规则是国际贸易的关键。
贸易合同、发票和付款单等文件必须遵守国际商务惯例和当地法规。
如果违反规则,可能会导致贸易交易中断或者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问题。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国际货款的收付)【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8章国际货款的收付8.1 复习笔记1.票据(1)票据概述①票据的含义票据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票据是泛指商业上的权利凭证,即凡赋予持有人一定权利的凭证(如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都是票据;狭义的票据是指以支付一定数额金钱为目的、用于清偿债权债务的凭证,即由出票人在票据上签名,无条件地规定自己或他人支付确定金额的、可流通的证券。
国际贸易结算中通常所说的票据,即指狭义的票据。
②票据的特点a.无因性。
票据上权利和义务的发生,都是由某种原因引起的,这种原因称为票据的基础关系。
b.要式性。
票据是一种要式证券。
票据的要式性是指票据的记载事项、记载方式等必要条件,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
如欠缺法律规定所必须记载的事项,则票据就不能认为有效。
c.流通性。
票据是可流通证券,票据的权利可以凭背书交付而转移,不必通知债务人。
③票据的当事人一般来说,票据涉及三方面的当事人,即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票据进入流通领域之后,又派生出流通中的关系人,即背书人、承兑人、持票人等。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④票据种类各国法律对票据种类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但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金融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其中以使用汇票为主。
目前,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
⑤票据行为票据行为是指以票据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确立的法律行为。
根据票据法的一般规则,每个票据行为不因其他票据行为的不合法而受到影响。
票据行为可以分为主票据行为和从票据行为。
前者为出票,是制作票据的原始行为;后者为提示、承兑、背书、参加承兑、保证、付款、参加付款等。
(2)汇票①汇票的含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付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根据《英国票据法》,汇票是由一人签发给另一人的无条件书面命令,要求受票人见票时或于未来某一规定的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将一定金额的款项支付给某一特定的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贸易实务》考研黎版考研复习笔记第一篇国际贸易术语
第1章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1.1 复习笔记
考点一:贸易术语的概念及其发展
1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见表1-1)
表1-1 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
2贸易术语的产生与发展(见表1-2)
表1-2 贸易术语的产生与发展
考点二:国际贸易惯例及其性质和作用
1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现行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以下三种: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该规则对CIF的性质、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方式等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
(2)《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该规则对EXW、FOB、FAS、CFR、CIF和DEQ六种术语做出了解释,主要在美洲一些国家采用。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从1936年提出《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起,经过多次修订和补充,最新版《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INCOTERMS 2010》)于2011年1月实施。
《2010通则》对《2000通则》的修改从形式上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删改了部分贸易术语;
②不再将贸易术语按E、F、C、D分组,而是根据它们适用的运输方式,分为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两类;
③在具体解释每种贸易术语的开篇部分,增加了一个使用说明或指导意见;
④调整了每种贸易术语项下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义务的排列方法。
2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和作用(见表1-3)
表1-3 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和作用
《国际贸易实务》黎孝先版教材简介
本书是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第6版)教材的学习辅导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整理名校笔记,浓缩内容精华。
在参考了国内外名校名师讲授该教材的课堂笔记基础上,复习笔记部分对该章的重难点进行了整理,因此,本书的内容几乎浓缩了该教材的知识精华。
2.解析课后习题,提供详尽答案。
本书参考了该教材的国内外配套资料和其他教材的相关知识对该教材的课(章)后习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并对相关重要知识点进行了延伸和归纳。
3.挑选考研真题,补充难点习题,总结出题思路。
本书挑选了部分名校的相关考研真题以及典型习题,总结出题思路,有利于强化对重要知识点的理解。
本书提供电子书及纸质书,方便对照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