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材料学院推免生工作细则和奖励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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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重大材字〔2017〕第4号
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17〕43号)》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筛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获得推荐的学生应当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法校规,品德良好,学习、科研、社会实践能力强,有创新精神,身体健康的德智体各方面优秀的应届毕业生。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方向)前40%的范围内。学分绩点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3)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英语水平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托福考试成绩≥80分,或者参加雅思考试成绩≥5.5;少语种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2、优选条件
1)凡参加各类国际、国家级竞赛获奖和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详见附件《重庆大学本科生创新类成果列表》)的学生,可申请使用学校预留推免生名额;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其成果的原创性和真实性进行评审。
2)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评优活动获奖,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见附件1)加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高分,不累加),但奖励加分不得超过0.4分。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按重大校〔2017〕43号文件的规定,经三名及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通过,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进行推荐,但必须将考核结果、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和教授联名推荐函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学生名单;公示有异议的,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教务处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处理。
4)学校今年将在本科生中选拔直博生,申请者必须具备我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在学校公布的推荐免试生名单中),并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与复试,成绩合格。
二、推免生的推荐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从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申请学生中,按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的1.2-1.5倍数额,依据学生综合绩点(学分绩点+加分)进行排名,确定推免生的初选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初选合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面试)。测试范围包括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注意选拔有创新精神和培养前途的学生。在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以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学生综合成绩应包括学分绩点+奖励分值(占6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40%,
其中笔试、面试各占20%)等),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的推荐学生名单。
4、学院张榜公示获得推免生资格的推荐学生名单及成绩、综合排序以及参加科研、发表论文与各类竞赛情况,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给学校教务处。
三、推免生的优惠政策
在学校现行政策下,推免生在入学当年享受A等奖学金。
四、其他
1、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的;
4)本科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
2、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随意中途退出,对放弃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参加重庆大学优秀毕业生等评选活动。
3、其他相关的手续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解释,每年度依据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具体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注:其它未尽事宜一律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五、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考核组名单
1、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晓旭
成员:王雨刘清才黄光杰邓扶平张生富、赵建华、周正、龚七一、蒋斌、王冲
秘书:曾丁丁
2、专家考核组
组长:黄佳木
成员:谢兵谢卫东张丁非彭小芹万朝均陈玉安陈泽军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一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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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奖励分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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