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政策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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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政策研究
报告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
海盐县国家税务局吴智文
【摘要】本文针对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发展困境,结合现行中小企业相关税收政策存在问题的分析探讨,在总结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发挥税制调节和政策导向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具体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中小企业、发展、减税、政策
中小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不但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而且在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为社会化大生产提供必须的协作服务、创新技术、带动中小城镇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可是,由于当前中小企业存在着融资不易、税负偏高、政策支持力度小及其自身缺陷等问题,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本文拟就如何进一步完善税制,更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谈几点浅见。
一、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发展困境
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中小企业由于受到体制性障碍和自身发展瓶颈因素的综合影响,其面临着许多亟需解决的困难。
1、宏观经济运行形势趋紧。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外部市场萎缩,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近来外贸出口形势虽有好转但前景仍不容乐观,特别是企业盈利下滑明显,这对江浙一带沿海地区出口依存度较高的中小企业影响尤为突出,再加上国内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节能环保要求提高以及人民币升值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经济结构调整压力更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上。
2、企业融资渠道狭窄。中小企业由于资本少、规模小,兼之市场竞争力差,具有较高的倒闭或歇业率特征,资金链易断裂,信贷融资风险高。同时,国内结构性通胀苗头初显,国家银根有收紧趋势,中小企业易受银行政策影响,受银行控制贷款冲击比较大,给自身发展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
3、企业税费负担偏重。全国税收资料调查显示,中国中小企业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0.68%。虽然当年中国中小企业总体税负为 3.81%,比企业集团的7.44%税负低了 3.63个百分点。可是,中小企业增值税已缴税负仅低于企业集团0.44个百分点。由此可见,相对偏重的税收再加上各种收费不但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而且降低了企业的投资盈利能力,使得很多中小企业常年处于微利状态,没有更多财力投入到技术改造和扩大再生产中去,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4、企业增长方式较为粗放,产业层次相对偏低。中小企业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相对落后,增长主要靠劳动力和资源的大量投
入,大多为高能耗、低效益的企业。同时,有相当比例的中小企业对研发工作重视不够,企业生产的产品档次不高,生产规模也小,市场竞争能力较弱。
二、现行中小企业相关税收政策存在问题分析
中国当前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散见于单个税种的规定中,没有形成系统性制度,且大部分以补充规定或通知的形式发布,多表现为临时性举措,影响了优惠政策的实际效果。从总体上看,国家税收扶持政策向大企业、国有企业倾斜的状况并未有实质性的改变。
1、相关税制仍不完善。虽然近年来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国对税制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可是考虑到中小企业自身的弱点,相关的税制尚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增值税的起征点依然偏低。现行增值税起征点规定,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据此规定,仅就一般毛利率为15%左右商业零售来说,毛利仅为300~750元时即达到起征点,这显然不合理。对利润率微薄的个体工商户来说,当前较低的增值税起征点标准不利于其初期积累。现行税法对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既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严重影响了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的正常经营。虽然增值税转型改革降低了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原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分别从100万元和180万元降为50万元和80万元,但部分
纯加工类小规模纳税人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由于进项税额少,造成其税负陡然提升而不堪重负。另一方面,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尽合理。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利息费用扣除不能高于一般国有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水平。而在现实中很多中小企业相较于大企业而言较难获得贷款,一般民间融资较多,由于超过部分的利息费用不得税前扣除,需在企业所得税税后列支,因此,中小企业承担着更高的生产经营成本,这些都抑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中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不利于鼓励中小企业前期发展。针对中小企业创办前期费用支出可能较多的情况,中国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新办企业按产业政策给予了一定减免税照顾,而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则取消了对新办企业的减免税,相应缺乏支持中小企业创办的相关优惠措施。另外,中国在降低中小企业投资风险、鼓励引导就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也较为缺失。
2、税收优惠政策效率不高。<1)增值税方面: 1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转型政策,扩大了进项税抵扣范围,达到了鼓励企业加大生产投入,加快设备更新的效果。配套措施中还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为3%,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投资,还要受到自有资本积累、市场环境和企业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而且新设立企业如果处于基建投资期,未产生销售,也不能马上享受到转型政策的优惠。同时,基于税制设计上的差异,一般纳税人只对进销项抵
扣后的差额缴税,增值额多则多征,无增值额则不征;小规模纳税人不论增值额多少均按照销售额的固定比例缴纳增值税,由于缺少抵扣链条,盈利能力较差的中小企业则相对税负偏重。<2)企业所得税方面:应当说,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小企业减负产生了积极影响,20%、15%两档优惠税率的规定改变了过去以地域标准限制税收优惠的做法,使大量科技型中小企业受益。然而,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中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效应并不强。一是缺乏对中小企业投融资的税收政策引导。中国当前并未采用国际上对中小企业普遍采用再投资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小企业投资扩张的积极性。二是在5年的过渡期内,仍存在着外资企业和国营大型企业享受优惠待遇多的现象,民营中小企业税后利润与个人所得税重复课税的问题尚未解决。三是税收优惠力度小,时效短。例如去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1月1日至 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从《意见》表述来看,税收优惠只覆盖了经营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