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港口集团港口机械公司“”高坠事故调查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港口集团港口机械有限公司“1.26”高坠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1月26日11时40分左右,河北港口集团港口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机械公司)的外包单位秦皇岛利安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公司)职工王敬华,在对秦港煤炭堆场取料机进行维修过程中,从4米高平台坠落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等单位,同时邀请市检察院参加,组成了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河北港口集团港口机械有限公司‘1.26’高坠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此次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最终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事故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1、秦皇岛利安工贸有限公司。
2、河北港口集团港口机械有限公司。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港口机械公司维修中心承接了秦港股份公司第九分公司R13-1取料机维修项目,R13-1取料机在2013年1月3日取料作业中,悬臂前段钢结构折断,导致取料机头部驱动连同斗轮部分坠落、翻倒在作业煤堆上,导致斗轮装置、卸料装置损毁严重。在维修恢复过程中,由于取料机臂架钢结构部分焊缝要求探伤,因此,港口机械公司维修中心便把焊缝焊接技术要求比较高的部分维修项目分包给了外协单位利安公司;利安公司承揽此维修项目后,派2名维修工负责此项工作。1月26日11时40分左右,利安公司维修工人王敬华,在维修平台翻越取料机臂架头部钢结构时,不慎失足,从4米多高的平台钢结构臂架上坠落,导致跌落后头部受伤。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上报了港口机械公
司安监部副部长化罗昊,化罗昊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上报了公司领
导和河北港口集团安监部;在此同时,港口机械公司总经理周立兴、安监部副部长化罗昊、利安公司经理刘立军和河北港口集团安监部
等相关领导及时驱车赶到了现场组织救援工作,并启动事故处置应
急救援预案,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保护。事故现场人员将伤者王敬华
抬上在现场的一辆港口机械公司维修中心的后勤保障货车,送往秦
皇岛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利安公司法人刘立军于2013年1月26日11时55分将事故发生情况上报了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伤者王敬华因伤势过重,于12时50分在秦皇岛市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
死者王敬华,男,51岁,电焊工,初中文化,新招工人,身份证号(略),住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工人南里17栋。
(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5万元(包括:事故处置、现场抢救、医疗费、现场清理、抚恤金、赔偿费用、一次性生活补助、丧葬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