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初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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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5.06.2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施行日期】2015.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6月19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5年6月26日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路工程设计与施工相融合,提高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推进现代工程管理,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独立桥梁、隧道(以下简称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总承包),是指将公路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实施的承发包方式。
第三条国家鼓励具备条件的公路工程实行总承包。
总承包可以实行项目整体总承包,也可以分路段实行总承包,或者对交通机电、房建及绿化工程等实行专业总承包。
项目法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采用总承包的范围。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对公路工程总承包的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总承包合同相关当事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进行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对总承包单位进行信用评价。
第二章总承包单位选择及合同要求第五条总承包单位由项目法人依法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公路工程总承包招标。
公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应当在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并落实建设资金后进行。
第六条总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要求:(一)同时具备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二)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能力,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关于勘察设计、施工能力、业绩等方面的条件要求;(三)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四)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GBT 5035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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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采用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情形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功能需求、技术标准、工艺路线、投资限额及主要设备规格等均应确定,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核定的重点产业项目;(二)建设标准明确的一般工业项目;(三)功能需求可由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确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及维修项目、园林绿化项目;(四)受汛期等因素制约的中、小型水利项目;(五)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中、小型房屋建筑项目;(六)列入市级重大工程且对建设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七)其他前期条件充分且功能技术符合工程总承包发包的项目。
《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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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路工程设计与施工相融合,提高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推进现代工程管理,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独立桥梁、隧道(以下简称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总承包),是指将公路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实施的承发包方式。
第三条国家鼓励具备条件的公路工程实行总承包。
总承包可以实行项目整体总承包,也可以分路段实行总承包,或者对交通机电、房建及绿化工程等实行专业总承包.项目法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采用总承包的范围.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对公路工程总承包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总承包合同相关当事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进行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对总承包单位进行信用评价.第二章总承包单位选择及合同要求第五条总承包单位由项目法人依法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公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应当在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并落实建设资金后进行。
第六条总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要求:(一)同时具备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二)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能力,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关于勘察设计、施工能力、业绩等方面的条件要求;(三)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四)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第七条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使用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在总承包招标文件中,应当对招标内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报价组成、合同工期、分包的相关要求、勘察设计与施工技术要求、质量等级、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要求、保险要求、费用支付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第八条总承包招标应当向投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和相应的勘察资料,以及项目有关批复文件和前期咨询意见.第九条总承包投标文件应当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和技术特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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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版)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目录第一部分总承包责任概述一、总则 (4)二、现场施工管理程序 (5)2。
1 开工准备工作2。
2 现场施工管理联络程序2。
3 工作联系单2。
4 会议纪要三、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程序 (14)3。
1 定义3.2 质量保证与控制3.3 设计图纸3.4 设计变更的处理3。
5 总承包职责3。
6工程质量管理3.7实测实量3.8 工程计量3.9工程检查及验收3.10成品、半成品保护四、工程进度管理 (19)4。
1 计划编制4.2 计划执行与审查4.3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分析4。
4工期延期的处理4.5 停工、复工的规定五、现场规则 (23)5。
1保安计划5.2 作业许可令的申请5.3 施工区域的维护5。
4现场进出入的控制5.5工地的来访者5。
6污染控制5.7周报5.8影像记录5。
9现场平面布置5.10现场水电设施平面布置5.11秩序维护六、总承包单位配合工作 (26)6.1 现场配合工作6。
2 对各专业工程配合工作七、现场安全 (30)7.1 总述7.2 针对总承包的安全组成7。
3 现场安全管理八、工程造价管理 (33)8.1工程量的审核及工程款支付8。
2 工程量变更签证与支付的处理8.3 工程结算九、合同管理 (36)9.1 索赔流程9.2 索赔时限9.3工程保修十、项目收尾程序 (37)1、简介2、基础、主题结构验收3、分部、分项工程验收4、住宅分户验收5、项目初步验收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7、建设项目各专项验收8、项目文件移交9、项目交房十一、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标准表格 (40)第二部分项目工程管理处罚实施细则总则 (41)质量管理及处罚 (41)工程进度管理及处罚 (4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处罚 (46)工程费用管理及处罚 (48)试验检测管理及处罚 (49)物资材料管理及处罚 (49)工程款使用管理及处罚 (50)文件的归档管理及处罚 (50)处罚金的缴纳与要求 (51)第三部分附则与表格1、附则 (52)2、表格 (53)第一章总则•确保总承包单位严格按照建工集团“五位一体”项目综合管理办法执行。
总承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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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管理(一)总承包管理模式本工程将采用合理高效的一体化管理模式,既能保证工程始终有条不紊地进行,同时也会有效地缩短工期,降低工程成本。
本工程中,我项目部作为工程总承包商将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实行工程一体化管理,内容包括:1.我项目部将在总公司的指导下与本项目所有的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进行签约管理,并做好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合作方的协调工作。
2.协助业主履行项目管理职能,如办理项目开工相关手续、施工扰民投诉处理、境外大宗材料和设备的招标、签约、供货管理,以及业主指定分包商的签约与管理等事务。
把业主从施工的具体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便于业主集中精力处理投资控制、功能设计、招商部署等重大事项。
3.我项目部将在钢筋混凝土、钢结构工程施工、初装修、精装修及机电预留预埋工程等方面做好总承包单位的角色。
业主与我项目部的义务、责任、利益等均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界定。
作为既是总承包单位又是承包单位的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为业主效力,对上报给业主的各种建议方案的专业合理性、经济性负责。
(二)总承包管理的工作内容1.总承包进度计划管理措施作为本工程总承包单位,我项目部将编制本工程的施工总控进度计划,确定工程总工期,给出阶段性控制节点工期,以工程实际施工进程为主线,把所有指定专业分包施工进度计划都纳入到总进度计划体系当中,建立立体保障计划管理体系,执行分级计划控制制度,制定总包协调管理办法,确保本工程在我项目部有序高效的管理下如期高质完成。
2.总承包协调管理措施总承包计划与协调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协调是为计划服务的。
施工项目协调,是施工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项目经理部通过组织协调,可以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协作各方主动支持、配合项目经理部的工作,提高项目组织的运转效率,保证项目施工活动顺利进行,并圆满实现项目目标。
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我项目部必将精心计划,充分履行总包管理职能,确保本工程优质、高速、安全、文明地完成。
3.工程质量管理(1)总承包模式下的质量管理我项目部建立了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对项目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调节。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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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文号:交通发布机构:交通运输部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发文日期:2015主题分类:交通运输部部门规章年07月14日索引号:主题词: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2015-00667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6月19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5年6月26日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路工程设计与施工相融合,提高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推进现代工程管理,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独立桥梁、隧道(以下简称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总承包),是指将公路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实施的承发包方式。
第三条国家鼓励具备条件的公路工程实行总承包。
总承包可以实行项目整体总承包,也可以分路段实行总承包,或者对交通机电、房建及绿化工程等实行专业总承包。
项目法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采用总承包的范围。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对公路工程总承包的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总承包合同相关当事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进行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对总承包单位进行信用评价。
第二章总承包单位选择及合同要求第五条总承包单位由项目法人依法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公路工程总承包招标。
公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应当在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并落实建设资金后进行。
第六条总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要求:(一)同时具备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二)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能力,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关于勘察设计、施工能力、业绩等方面的条件要求;(三)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四)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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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一、总则与定义工程总承包(EPC)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委托给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总承包商,由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工程组织模式。
本办法旨在规范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质量完成。
二、项目发包与承包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合理确定工程总承包的发包范围和承包模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包活动。
总承包商应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综合能力,并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要求。
三、承包商资质要求总承包商应具备与项目规模、技术难度相匹配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资质。
总承包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技术实力和项目管理能力,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项目实施要求总承包商应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明确各阶段的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
总承包商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五、设计与采购管理总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满足项目需求。
总承包商应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确保采购的设备、材料等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六、施工管理总承包商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
总承包商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七、质量安全工期管理总承包商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总承包商应制定合理的工期计划,确保项目按时竣工。
八、合同与造价管理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商应签订详细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商应加强造价管理,控制项目成本,确保项目经济效益。
九、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对总承包商的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对于违反本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追究总承包商的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工程建设EPC总承包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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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EPC总承包项目设计管理办法设计管理是总承包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设计所产生的文件是项目管理中采购、施工和试运行各阶段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因此设计工作对项目的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和质量控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EPC总承包商在设计中应满足业主期望的功能要求;在设计进度方面满足业主的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在设计质量方面达到业主的最终要求;在现场服务中通过设计与施工过程的组织集成,促进设计与施工的紧密结合,实现项目的增值目的。
1.1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部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范围1.1.1设计部的岗位设置项目设计部的岗位设置如图:1.1所示。
这里给出的是复杂总承包项目设计部的岗位设置,对于较简单的项目,可以简化设计审核程序,减少岗位。
1.1.2设计部的岗位职责范围(1)项目设计经理项目设计经理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的设计工作,全面负责设计的进度、费用、质量和HSE等的管Nq-作。
如果需要进行设计分包,则负责对设计分包商的选择、评价、监督、检查、控制和管理。
其主要职责和任务如下:>项目设计经理应该保持与业主、PMC/监理、施工部、采购部、质量部、HSE部、控制部等部门的有效沟通,保证施工程序和采购活动符合设计要求。
>研究、熟悉合同文件确定的工作范围,明确设计分工,提出设计主项表及进行设计工作分解,提出设计工作分解结构(WBS)清单。
>组织审查工程设计所必需的条件和设计基础资料,主要包括:设计依据、业主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和有关协作协议的文件。
>编制项目设计计划,会同项目控制部编制设计进度计划。
>组织各专业确定设计标准、规范、项目设计统一规定和重大设计原则,研究和确定重要技术方案,特别是综合性技术方案、各专业的衔接,以及节能、环保、安全卫生等。
>主持有关的设计会议,参加采购部召开的供应商协调会。
按期提交采购必需的技术文件,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技术评审,审查设备先期确认.图纸(advanced certified f'mal drawings,简称为ACF)和最终确认图纸(certified final drawings,简称为CF)。
EPC总承包工程设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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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管理办法1.目的设计是 EPC 总承包项目的龙头。
设计所交付的文件,是采购、施工、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和质保开展工作的基础。
设计管理的质量直接决定着整个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
EPC 总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合同规定的业主期望的功能和进度计划的基础上,应认真做好定额设计,严格控制造价指标,为后期设计变更留有一定的空间,充分考虑设计及施工工期,与业主配合完成设计工作,并将设计与采购、施工、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和质保管理有机结合,实现项目的增值,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所有的管理型工程总承包项目。
2.事业部工程管理部职责2.1.组织实施有关设计管理工作的内容,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2.2.协助项目部协调设计部门或设计公司的关系。
2.3.参与重大技术方案论证,组织审核备案及其附属证明材料。
2.4.参与项目设计管理模式的研究工作。
2.5.监控项目设计工作的进展及过程控制状况,参与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组织审核并备案。
3.项目经理部职责3.1.根据前期经营合作方式,明确的职责要求,组织设计开展设计工作。
3.2.根据项目整体推进计划,督促设计团队进场,并督促设计团队提交《设计工作大纲》,作为项目设计的纲领文件,制定设计主要节点计划。
3.3.协调设计、施工方的关系,确保工程有机结合。
4.设计项目负责人职责和权限4.1.熟悉国家、地方相关设计的政策法规,负责根据业主方及工程总承包项目部要求,按期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4.2.与业主充分交流沟通,确保所做设计达到业主方的预期目标及各方利益,设计完成后应进行评审确认并形成审查结论意见;4.3.做好施工图技术交底和现场施工配合工作;4.4.积极配合项目部及时对现场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处理;4.5.积极配合项目部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材料、设备的采购指导工作;4.6.参加工程施工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4.7.参加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项目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工作及其它工程建设活动。
《关于项目部对各分包队伍的管理办法(初稿)》
![《关于项目部对各分包队伍的管理办法(初稿)》](https://img.taocdn.com/s3/m/5e097d3e102de2bd9705880b.png)
《关于项目部对各分包队伍的管理办法(初稿)》第一篇:关于项目部对各分包队伍的管理办法(初稿)柴石滩水库灌区东干渠工程项目部各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考核办法(试行)黄河设计公司.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公司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部东干渠工区二○一八年三月1总则(1)为更好的履行合同,本着互利共赢的合作初衷和友好协商的合作原则,基于合同基础,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发包方所有分包范围。
2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2.1负责人坐班工作制劳务分包人应严格执行负责人坐班工作制:(1)劳务分包负责人每月坐班时间不得低于25天,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工地现场的必须事先请假,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否则,以缺勤论处;请假时应书面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先以电话请假的形式请假。
无故缺勤者处1000元/天的罚款;(2)参照合同7.2.13项,施工期间,保持现场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相对稳定,对未征得发包方书面同意擅自调离的,总负责人每人次5000元罚款,技术负责人每人次3000元罚款,对责任心不强、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分包人人员,发包方有权建议更换。
2.2会议制度劳务分包人应高度重视发包方组织召开的各项安全、生产、进度、质量、协调等相关会议,严格按会议要求组织各相关负责人按时参加,各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无故迟到或早退处200元/次罚款、无故缺席处500元/次罚款;如因不参加会议而影响现场施工的,责任自负。
2.3配合协调制度(1)参照合同7.2项,劳务分包人应加强现场施工班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发包方的有关规定;服从业主、epc项目部、监理单位及发包方人员的管理,做到令行禁止;全面遵守分包合同中规定的条款;(2)对劳务分包人未按发包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的,按每逾期一天200元处罚;(3)分包人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须及时上报;(4)各分包人须保障各段工序熟练,施工速度、质量相对稳定,形成以发包方龙头管理为主,各班组协调配合,以统一的技术管理手段及配合措施,强化各分包方的技术管理及配合意识,确保工程的整体效果;(5)分包方有义务接受发包方对进度计划调整的意见,并按照调整意见落实现场劳动力、材料、施工机械等的供应配合情况;2.4质量管理制参照合同第九条,劳务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发包方提供并签字盖章的设计图、施工图纸、补充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通知、零星修改变更范围及设计、施工图等图纸及施工规范、有关技术标准精心组织施工,坚持做到每个单元、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确保所承担工程范围内单元工程合格率100%,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杜绝一切质量问题;遵守并执行发包方转发的相关质量管理文件;并接受发包方的监督管理及考核;(1)参照《安全生产协议书》7.2项,发包方检查施工工地、施工人员及现场相关设施时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存在隐患等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每项次处罚分包人100~500元;(2)业主、监理单位或epc项目部检查施工工地、施工人员及现场相关设施时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存在隐患等情况被处罚的,则对劳务分包人进行双倍处罚;(3)对发包方、业主、监理单位或epc项目部检查施工工地、施工人员及现场相关设施时提出的整改要求不按期整改的,按每逾期一天200元处罚。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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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工程总承包项目是一种综合性的工程管理方式,它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设备安装等环节整合在一起,由一家承包商负责全程管理和执行。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是指在EPC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1.项目组织架构:包括项目部、设计部、采购部、施工部、设备安装部等,每个部门都应设立相应的负责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利。
2.项目经理: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项目,对项目进展和质量负责。
3.设计人员: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按照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完成设计任务。
4.采购人员:负责选择供应商和采购材料设备,确保材料设备的质量和交货时间。
5.施工人员:负责项目的具体施工工作,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6.设备安装人员:负责将设备按照施工要求进行安装。
二、项目管理流程1.项目启动阶段:包括项目评估和立项决策等,确定工程范围和目标。
2.前期准备阶段: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方案编制和设计图纸的批准等,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计划进行。
3.设计阶段:按照项目需求进行设计工作,包括细化技术方案和编制施工图纸等。
4.采购阶段:根据设计要求,选择供应商和采购材料设备,确保质量和交货期。
5.施工阶段:按照设计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和工期。
6.设备安装阶段:按照施工要求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7.项目验收和交接:验收项目,并将项目交接给客户。
三、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1.工程质量管理:制定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检查和验收等,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2.安全管理: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安全培训、施工现场安全控制和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等,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四、项目成本控制1.预算编制:在项目启动阶段编制项目预算,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
总承包项目设计管理制度及流程初稿资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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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项目设计管理制度及流程初稿总承包项目设计管理部分管理制度初稿一、设计管理的基本要求总承包项目设计管理是运用自身的知识、技能和专业技术等优势,以满足业主对项目的需求和期望,通过在成本、工期和质量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以使业主获得最大效益。
由于目前我司设计部分为外委设计,故在设计管理中更需要为做好这项工作应注意以下要点:(一)设计成本、进度和质量控制1.成本控制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要求设计人员认真学习招投标文件和投标时的澄清和承诺,将投标报价的工作量分解到各专业,明确限额设计目标,使设计过程中采取科学的技术和方式,保证项目在满足业主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投入,提高效率,缩短工期。
2.进度控制·编制项目设计计划项目设计组需要先编制项目设计计划,将设计工作分成若干部分并确定其相应的时间。
设计计划主要包括文件清单和进度计划。
文件清单是总承包商提交给业主审批的设计文件盒设计图纸的详细列表,包括文件编号、名称、数量、种类、专业等。
·编制项目设计进度报告总承包商在进行项目设计过程中,通常要按月向业主提交进度报告,使业主及业主代表获悉设计工作的进度状况。
·提交项目设计文件设计成果经过评审后,应按照合同、项目设计协调程序和工程设计统一规定的要求,及时向业主或业主代表提交,征得其建议或意见。
设计文件的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安装所需全部图纸,重要部位和生产环节的施工操作说明书,计算书和说明,设备、材料明细表,工程操作和维修手册等。
3.质量控制·项目启动阶段的各项准备工作中标后即签订EPC合同,开始着手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
·建立项目设计协调程序项目设计经理应建立项目设计协调程序,设置负责设计沟通的专门人员,明确总承包商与业主、总承包商与设计分包商之间及总承包商各部部门之间在设计方面的关系、联系方式和报告制度。
·编制工程设计统一规定在设计开始前,应由项目设计经理组织各专业设计负责人编制工程设计统一规定,经业主确认后予以公布,以此作为各专业人员开展工程设计的依据。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167666f302b3169a45177232f60ddccda38e6b3.png)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了提高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水平,促进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制定本办法。
1.2 编制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2 术语2.1 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2 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的合同。
2.3 设计将业主要求转化为项目产品描述的过程。
即根据合同要求编制建设项目设计档案的过程。
2.4 采购为完成项目而从执行组织外部获取货物的过程,本办法特指设备、材料采购。
2.5 施工把设计文件转化为项目产品的过程,包括建筑、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2.6 分包总承包人将其承包合同中所约定工作的一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本办法特指设计分包、施工分包。
2.7 试运行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业主或总承包企业组织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程序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1)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
(2)实施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
设计、采购、施工三个方面既要相对独立,又要统筹兼顾。
(3)进行项目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项目收尾等。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程序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项目启动、项目初始阶段、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合同管理、项目收尾。
合同管理贯穿整个项目管理全过程。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流程(1)确认总承包合同内容,并对合同进行评审。
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合理分析和有效测算,为公司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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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促进EPC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持续化健康发展,防范EPC项目风险及管控,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公司所有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含招投标阶段、勘察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或试运行)阶段的全过程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程序第三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1)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
(2)实施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或试运行管理。
设计、采购、施工三个方面既要相对独立,又要统筹兼顾。
(3)进行项目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项目收尾等。
第四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程序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项目启动、项目初始阶段、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合同管理、项目收尾。
(1)项目启动:组建项目投标小组组织项目投标,研究招标文件,分析竞争对手,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下,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
(2)项目初始阶段: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计划,召开开工会议;发表项目协调程序,发表设计基础数据;编制设计计划、采购计划、施工计划、试运行计划、质量计划、财务计划,确定项目控制基准等。
(3)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GBT50358-2017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GBT50358-2017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cf45931f18583d0496459e6.png)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采用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情形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功能需求、技术标准、工艺路线、投资限额及主要设备规格等均应确定,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核定的重点产业项目;(二)建设标准明确的一般工业项目;(三)功能需求可由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确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及维修项目、园林绿化项目;(四)受汛期等因素制约的中、小型水利项目;(五)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中、小型房屋建筑项目;(六)列入市级重大工程且对建设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七)其他前期条件充分且功能技术符合工程总承包发包的项目。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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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采用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情形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功能需求、技术标准、工艺路线、投资限额及主要设备规格等均应确定,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核定的重点产业项目;(二)建设标准明确的一般工业项目;(三)功能需求可由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确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及维修项目、园林绿化项目;(四)受汛期等因素制约的中、小型水利项目;(五)采用装配式或者BIM 建造技术的中、小型房屋建筑项目;(六)列入市级重大工程且对建设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七)其他前期条件充分且功能技术符合工程总承包发包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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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单
路桥集团各单位:
现将《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给你们,请各单位审阅并提出宝贵意见,于2017年5月17日17点之前报送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
二O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甘肃路桥建设集团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路桥集团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实施阶段管理行为和管理流程,理顺总承包、分包管理体系,明确路桥集团各职能部门管理职责,确保项目设计优化科学合理、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和成本可控、工期目标可行、资金使用规范、物资供应保证、设备使用良好运行,提升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水平,创建“品质工程”和“安全品质”项目,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第二条依据
1、《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
2、《甘肃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甘交办(2015)38号);
3、路桥集团下发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
第三条范围
适用于路桥集团和所属公司承接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BT模式(融资—建设验收—移交给业主)、E-P (设计—采购总承包)、D-B(设计—施工总承包)等项目参照本办法相关内容执行。
第四条实施阶段
包括设计前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期。
第二章:管理框架
第五条路桥集团和所属各公司承建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统一由路桥集团进行管理。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六条确定投标单位。
1、工程管理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所属各公司承担施工任务量、以往项目管理情况和专业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评后,确定拟1-3家投标单位,提交路桥集团相关会议研究决定最终投标单位。
2、工程管理部通知投标单位组建前期工作小组,积极联系路桥集团经营部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参照路桥集团经营部制定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前期策划管理办法》)。
第七条确定承建单位
1、基本执行“谁中标谁施工”的原则。
2、以路桥集团资质中标的项目,工程管理部在路桥集团所属公司或其他合作单位(特殊情况时)拟选择几家通过竞标或指定等模式确定拟承建单位,提交路桥集团相关会议研究决定最终承建单位。
3、以所属公司中标项目,工程管理部根据路桥集团总体规划,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确定拟承建单位或其他合作单位(特殊情况时),提交路桥集团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4、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按照路桥集团相关规定向路桥集团相关部门移交投标资料。
第八条组建总承包项目部
1、路桥集团资质中标的项目,由路桥集团成立总承包项目部或委托承建单位组建总承包项目部,视项目具体情况经路桥集团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2、所属公司中标项目,由承建单位组建总承包项目部。
3、承建单位在7天内上报总承包项目部组织机构和主要负责人,经路桥集团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4、总承包项目部在3个月内完成驻地、临建和场站建设(具体参照工程管理制定的《项目前期策划范本》)。
第九条确定分包单位
1、基本执行总承包单位设立分部或施工处直接管理的模式。
2、总承包项目部根据承建工程量、专业划分、施工难易程度,可以将部分工作量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和能力的建筑单位。
3、工程分包要明确施工任务、范围和相关要求,尽量采用竞标模式,引进有经济实力和项目管理经验丰富的单位参与工程施工(具体参照工程管理制定的《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第四章各部门管理职责
第十条信息管理中心
第十一条经营部
第十二条预算合约部
第十三条财务资产管理部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
第十六条工程管理部
1、质量管理:
(1)交通各级主管部门及路桥集团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3)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及质量创优策划的实施情况;(4)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检查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5)质量管理工作的考核、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活动情况;
(6)“三检”、首件认可制、三级技术交底等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7)分包单位质量管控情况;
(8)隐蔽工程预检,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的审核和质量评定资料的收集情况;
(9)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10)不合格品的控制及处治情况;
(11)做好质量信息反馈,不断改善质量管理与控制,提高产品质量。
2、进度管理
(1)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并分解到月度或季度,及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
(2)工程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度的统计、汇总、核对及纠偏情况;
(3)工程进度计划的信息化管理及进度月表的上报情况;(4)工程进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3、劳务管理
(1)劳务队伍准入评审情况;
(2)施工过程定期考核和考评情况;
(3)定期信誉评价情况。
第十七条设备材料部(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第十八条审计部
第十九条总工办
第二十条设计咨询部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路桥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