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经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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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二级公司管理规定(试行)

房地产公司二级公司管理规定(试行)

房地产公司二级公司管理规定(试行)房地产公司二级公司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公司二级公司的管理,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房地产公司二级公司是指经过公司批准设立的具有一定独立经济管理权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房地产公司二级公司的管理应该遵循公司的方针政策,加强内部业务协调,提高管理效率,保证公司利益。

第四条房地产公司应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设置二级公司的机构,灵活调整二级公司的规模和人员。

第五条二级公司管理应该加强经济责任制的建立,实行成果导向,推广现代企业制度。

第六条二级公司的领导班子应该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不得使用兼职兼任的领导,不得聘用未经公司批准的领导和人员。

第七条二级公司应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机制,努力提高员工素质,保证二级公司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八条二级公司的机构应该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和发展规划合理设置,主要包括以下部门或岗位:经理室、销售部、财务部、市场部、工程部、法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第九条二级公司的经理由公司任命,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协调公司业务,在二级公司内部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保证二级公司业务顺利进行。

第十条二级公司的各部门或岗位的职责应该明确,权责相统一,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

第十一条二级公司应该建立健全内部交流机制,加强各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促进共同发展。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二级公司的人员管理应该遵循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根据业务需要加强对人才储备、培训和激励机制的建立。

第十三条二级公司应该精心选聘合适的人才,注重人才特长的发挥。

对于不适合当前岗位的人员,应该积极培训和转岗,保证人员与职位相匹配。

第十四条二级公司应该强化业绩考核机制,加大考核权重与奖励制度,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

第十五条二级公司应该加强内部培训机制的建设,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二级公司应该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权益和利益。

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分析与建议

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分析与建议

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分析与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房地产企业已逐渐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房地产企业生产力的重要控制因素和主要推动力量,做好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不仅能让房地产企业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更可为房地产企业持续良好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但通过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现状进行分析研究,目前国内房地产企业在经济管理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升。

1 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现状分析1.1 经济管理体制尚不完善虽然我国房地产企业大多都建立了企业内部经济管理机制体制,也出台了相关的经济管理制度规定,但许多房地产企业并未真正意识到经济管理的重要性,对企业经济管理的概念模糊,甚至存在许多误解,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缺乏明确的管理目标,无法确保企业在未来能够持续稳定地发展;部分房地产企业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经济管理制度规定,但受企业内部管理固有的局限性限制,往往对国家、企业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而企业又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经济业务随意性大,使得企业内部经济管理流于形式,无法真正起到实质性作用;个别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管理者价值观扭曲、缺乏敬业精神、缺乏管理能力,加之企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部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有法不依、弄虚作假、隐瞒偏差等现象,进一步加大了房地产企业的经济管理难度。

1.2 成本控制水平亟需提升面对日益激烈的房地产市场竞争,国内房地产企业尚未意识到完善的成本管理控制体系是企业获取良好的经济效益和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保障,没有及时建立完善与企业自身发展相适应的成本管理体系,成本管理较为粗放,缺少对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成本的有效控制,无法真正在成本管理过程中形成全过程、全员、全方位、全要素的管理机制。

部分房地产企业缺少既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加之各相关岗位的设置和职责不合理,导致企业出现奖惩不公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深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济管理制度

深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济管理制度

第五章深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济管理制度总则一、为规范公司经济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合同管理有序、成本控制有效、资金使用合理,特制定本制度:二、经济管理工作是以对公司的经济工作过程中实施有效管理。

控制和监督为目的,由经济管理部具体实施。

工程招投管理一、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和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单位的选择,必须采用公开招投标(包括邀、议标)的方式进行,任何招标须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供应厂家)参加竞、议标。

二、组织机构。

建设工程招标时,公司成立招标小组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小组成员由总工及经管部、财务部、开发部、工程部、材料设备部等部门经理组成;其他项目招标时,可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及重要和复杂程度,由公司领导临时任命招标小组领导成员招标工作。

由该小组拟定招标工作计划,组织招标工作成员实施,并对招标工作质量负全责,直至招标工作结束。

三、招标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和责任。

部对编制招标工作计划、起草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及主要经济条款和合同谈判负责;开发部负责办理有头招标手续;工程部、材料设备对施工组织、材料设备技术参数及质量、施工及供应能力等技术要求负责,领导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考查及确定、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定负责。

有关部门具体职能按工作计划执行。

四、招标工作的具体操作按公司制定的《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执行。

其他项目的招标参照该办法执行。

经济合同一、公司所有的建设开发经济行为均须以经济合同为前提进行操作。

前期开发过程中应缴纳的各项费用及总包管理范围内的“分包事项”在取费、工期、付款方式等方面视合同管理。

二、预算编审人员对工程计算、材料分析、定额套用、费率计取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编审误差率要严格控制在百分之二以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形成误差的,要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编审人员编制出预算表,工程部经理、总工程师、正、副总经理审核签署无异后,报法人代表同意后生效执行。

四、材料设备的报价及支出均需由经济管理部预算审核并逐级上报批准后执行。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行业管理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行业管理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行业管理条例【发文字号】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二号【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1996.01.11【实施日期】1996.03.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规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二号)《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行业管理条例》经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5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一日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行业管理条例(1995年12月26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房地产行业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特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中介服务,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房地产咨询、经纪、评估和其他房地产中介服务。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开发、交易提供信息、咨询、策划、可行性研究服务的有偿行为。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以促成房地产交易为目的,为房地产交易双方提供中介服务的有偿行为。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评估,是指专业评估机构接受委托,估算房地产价格的有偿行为。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依法经营,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从事开发经营。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从事中介服务。

第六条深圳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是房地产行业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依法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市房地产业协会)是房地产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

售房公司财务制度

售房公司财务制度

售房公司财务制度一、编制财务预算售房公司应该根据每个会计年度的计划和目标,编制财务预算。

财务预算应包括公司的收入、支出、资金需求、盈利预测等内容。

通过财务预算,可以使公司的经营活动按照计划有序进行,并提前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二、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售房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包括财务报表编制、财务报表审计、财务报表公开、财务信息管理等内容。

会计制度应明确财务管理的流程和责任,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管控资金流动售房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预算、资金调拨、资金监控等内容。

公司的资金流动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和有效运作。

四、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售房公司应该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内部监督、内部监督等内容。

内部控制制度应该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防范并纠正可能出现的问题。

五、完善财务报告制度售房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财务报告制度,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等内容。

公司的财务报告应该及时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六、加强财务风险管理售房公司应该加强财务风险管理,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内容。

公司应该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好预警和应对准备。

七、强化内部审计售房公司应该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进行审计检查。

内部审计应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确保公司的财务监管得到有效执行。

总之,售房公司财务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经营的基础和保障。

公司应该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流程,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公司的财务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房产经济管理规定(3篇)

房产经济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产市场秩序,维护房产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产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产开发、销售、租赁、抵押、置换、评估、咨询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房产经济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合法、合规、诚信原则;(三)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四)促进房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产经济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产经济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产开发第五条房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三)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专业人员;(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开发建设条件;(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六条房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按照批准的开发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第七条房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房产开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

第九条房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纳税,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第三章房产销售第十条房产销售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销售房产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现房销售证明;(二)销售房产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三)销售房产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房产信息;(四)销售房产应当符合国家关于房产销售广告的规定;(五)销售房产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房产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三)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房产销售专业人员;(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销售条件;(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销售场所。

第十二条房产销售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现房销售证明,并在销售场所公示。

房地产销售及收款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及收款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及收款管理制度在房地产行业中,销售及收款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一个有效的销售及收款管理制度能够帮助企业规范销售流程、保障经济利益、提高客户满意度,本文将从销售流程管理、收款管理和售后服务质量三个方面,探讨房地产销售及收款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

销售流程管理1. 销售目标设定与绩效考核企业应该明确销售目标,并将目标分解至每个销售团队和个人。

目标的设定应该具备可衡量性和可达性,以激励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同时,设定明确的绩效考核指标和奖励机制,可以有效监控销售人员的工作表现,提高销售业绩。

2. 销售流程规范建立并严格执行标准化的销售流程,确保销售过程高效、规范。

销售流程包括潜在客户开发、咨询与洽谈、签约与付款等环节,每个环节都应标注具体的操作要求和时间节点。

3. 客户关系管理建立客户档案管理系统,记录每个客户的基本信息、购房需求和交流记录。

针对不同客户群体,制订个性化的销售策略,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互动,提升客户满意度。

收款管理1. 付款方式规范明确房地产销售款支付方式,如分期支付、贷款支付等,并确保支付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内规定。

付款方式的规范不仅能够提供给购房者清晰明了的付款安排,也可避免可能存在的纠纷和风险。

2. 收款流程严谨建立严格的收款流程,确保购房者的款项能够准确、及时地划转至企业账户。

这包括购房者支付的款项应通过第三方资金监管机构进行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

3. 逾期款项处理制定明确的逾期款项处理流程,及时催收逾期款项,并通过法律手段寻求解决逾期付款问题。

同时,在销售合同中明确逾期付款的风险和后果,加强购房者的信用意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售后服务质量1. 房屋质量保障建立房屋质量保障制度,确保房屋交付后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设立房屋质量投诉热线,并安排专人负责房屋质量问题的受理和解决。

及时响应购房者的质量问题,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维护企业的声誉。

2. 售后服务制度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包括设立售后服务部门,组织专职人员负责售后服务工作,为购房者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有关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的分析及措施

有关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的分析及措施

1 . 2经济管理现行做法的一般描述
其 做 法是 统 一 核 算 、 工 管 理 、 分 责任 归上 、 罚不 奖
定, 即项 目策 划 由公司 统一 决 策 , 务 由公 司统 一核 算 财
度责任 感 , 以及通 过利益 机制 唤发 出来 的工 作积极 性 , 项 目成 功 的把 握将 大 打折 扣 。仅靠 公 司决 策层 的积 极
[] 1 陈先 林 适 应 经 济 全 球 化 和 区 域 一 体化 的城 镇 规 划 探 讨 E] J.
小 城 镇 建 设 ,0 7 8 2 0 .
[] 松 , 明 忠 , 贻 俭 等 2高 戴 窦 四川 环 境 ,0 8 5 2 0 .
创 建 环 境 优 美 城 镇 规划 初 探 [] J.
市建 设资金 投入 问题 的解 决。 城市基 础设施 建设 需要大 量 的投入 , 在现 有 资金 短 缺 的情 况下 , 切 实管 好用 好 要
3 突出 . 3 重点, 投入 , 加大 全力加快城镇建设步伐

全 城镇建 设 的重点仍 是基础 设施 和住 宅建 设 , 要是 建 设资金 。城市 维护建 设税 要足额 收缴 , 部用于城 市 主 此 要 市政 公用设 施经 路 二水三 防洪 四绿化 和住宅 小 区的建设 。 建设 的思路 建 设 , 外 , 引入市场 运行机 制 改革 ,
寻 时, 注 意城镇基 础设 施 的质 量 , 区道 路 、 水 、 要 城 给 排水 、 节 上 , 求城市 建设 资金 良性循环 发展 的路子 。●
供热 、 供气 、 防洪 、 园林 工程设 施建 设要 纳入 质量监 督和 参考文 献】 工程 竣 工验 收 序 列 ,进行 定 期 不定 期 的质 量监 督 和认 【 证, 未经质 量监 督和工 程竣工 验 收 , 目不得 交付 使用 。 项 同时还 要提 高城 镇 园林绿 化 水平 , 快 住宅 建 设 , 善 加 改 居住 条件 。 城镇 住宅建 设关键 在于 变革现 有城镇 住房 分

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

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

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治理办法宣布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国度成长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人力资本和社会保障部《房地产经纪治理办法》已经2010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乡扶植部第6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经由过程,并经国度成长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本和社会保障部赞成,现予宣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人力资本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平易近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房地产经纪治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合同法》等司法律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供给房地产居间、代理等办事并收取佣金的行动。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固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平易近当局扶植(房地产)主管部分、价格主管部分、人力资本和社会保障主管部分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治理。

第六条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实施自律治理,向有关部分反应行业成长的看法和建议,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成长和人员本质进步。

第二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办事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第八条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国度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施职业资格轨制,纳入全国专业技巧人员职业资格轨制同一筹划和治理。

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

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第8号令: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第四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第六条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实行自律管理,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和人员素质提高;第二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第八条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第九条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第十条房地产经纪人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每年的考试次数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确定;第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或者负责人、注册资本、房地产经纪人员等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第十三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第三章房地产经纪活动第十四条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服务报酬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收取;分支机构应当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义承揽业务;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第十五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一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二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三业务流程;四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五交易资金监管方式;六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七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分支机构还应当公示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项目的,还应当在销售现场明显位置明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和批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第十六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二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可以制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第十七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另行签订合同;第十八条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第十九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 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开展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不得向委托人增加收费;第二十条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并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第二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一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三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四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五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六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七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房地产经纪机构根据交易当事人需要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的,应当事先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并告知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委托人签名盖章确认;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承购、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第二十三条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出售、出租房屋的,还应当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未提供规定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拒绝接受委托;第二十四条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交易资金的划转应当经过房地产交易资金支付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签字和盖章;第二十五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六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建立业务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保存期不少于5年;第二十七条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制定房地产经纪从业规程,逐步建立并完善资信评价体系和房地产经纪房源、客源信息共享系统;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受理等方式,采取约谈、记入信用档案、媒体曝光等措施,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监督;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被检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并根据要求提供检查所需的资料;第二十九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信息共享制度;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情况通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第三十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构建统一的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公示;二房地产交易与登记信息查询;三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签订;四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公示;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取得网上签约资格;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被投诉举报记录等情况,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第三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的;三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的;四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不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的;五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者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地产经纪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九条各地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有关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的分析及措施

有关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的分析及措施

有关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的分析及措施房地产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领域,房地产企业的经济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稳定至关重要。

下面将对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的分析及措施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的重要性1.提升企业竞争力:房地产市场竞争激烈,只有通过有效的经济管理,企业才能提升自身的竞争力,保持市场份额。

2.控制成本:房地产企业的最终目的是盈利,通过经济管理可以有效控制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3.降低风险:房地产行业存在一定的风险,通过经济管理可以降低企业面临的风险,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

4.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房地产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通过经济管理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5.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良好的经济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发展出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策略,实现长期的发展目标。

二、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的分析1.资金管理:房地产企业需要面临大量的资金需求,在筹措资金的过程中,需要对资金进行合理的使用和管理,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

2.成本管理: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成本,如土地购置成本、建筑物修缮成本、人力资源成本等,通过合理的成本管理,可以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3.资产管理:房地产企业的资产包括土地、房产和其他固定资产,通过管理这些资产,可以保障企业的财务安全和稳定。

4.市场营销管理:房地产企业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合适的产品定位和营销策略,通过对市场进行准确的调研和分析,使企业产品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5.经营决策:房地产企业需要在经营决策中综合考虑市场、资金、竞争等因素,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战略方向和发展策略。

三、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的措施1.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控制和内部审计,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和准确性,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加强成本控制管理:建立成本控制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法,加强对各项成本的监控和控制,降低不必要的支出。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1.1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财务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准确计量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财务资源;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1.3本规定在公司内部暂时执行,随着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和不断拓展,将进行更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2.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的财务管理体制,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即财务部。

2.2公司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公司的核算体制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配备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

2.3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主要职责为:(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会计制度拟定;(2)参与公司筹资方案的拟定和实施;(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4)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5)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管理、会计核算;(6)负责编制合并报表,提供财务数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作好项目和财务分析工作;(7)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税收;(8)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保管,票据申购、使用、核销等管理工作;(9)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10)参与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11)协调处理与各单位的关系。

2.4财务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5公司董事会按有关程序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篇一: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地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公司的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公司具体会计核算,参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第四条公司应按财政部规定按期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会计报表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出具报告,方可向外提供。

第二章会计准则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公司的会计机构。

公司的会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均应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会计记账1、会计记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

2、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可以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清晰、项目完整、手续齐备。

3、公司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账。

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当期内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4、各项财务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构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核算,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5、会计信息必须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投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公司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第八条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

有关房地产企业的内部经济管理综述

有关房地产企业的内部经济管理综述

有关房地产企业的内部经济管理综述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房地产企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本文主要讨论了对房地产企业的内部经济管理的一些见解,希望可以对目前市场上其他一些房地产企业的内部经济管理起到参考作用。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主要问题;建议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综合国力的提高,房地产业也得到了快速地发展,成为我国经济腾飞的引擎之一。

房地产业发展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与生活。

关于一些房地产企业的内部经济管理,很多企业做的还很不到位。

本文主要从作者平时结合的一些工作经验,讨论了关于房地产企业内部经济管理的主要问题,以及提出的建议。

1房地产企业内部经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房地产企业单位一般都是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建立了内部经济管理制度,基本业务内部管理可以说是有章可循。

目前,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未意识到内部经济管理的重要性,对内部经济管理存在许多误解,做的不够到位,甚至概念模糊,再加上内部管理固有的局限性,使企业内部经济管理薄弱,经济业务随意性大,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1.1 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对外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会计资料,内部会计监督流于形式。

单位负责人违法干预会计工作,使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等,扰乱单位会计工作。

管理混乱给贪污、挪用单位资金或侵吞单位资产等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因此加强会计监督,强化内部制度,规范会计行为和管理,已成为解决当前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和维护所有者权益的重要措施。

1.2法律意识薄弱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提高和经济改革深入,相关法律制度逐步得到了健全和完善。

如《会计法》明确要求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会计监督、内部管理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发布与之配套的规章——《内部会计制度规范》。

但部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有法不依,投机取巧,执法不严,姑息将就,卖人情给面子的现象普遍。

浅谈现代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浅谈现代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浅谈现代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一、问题1. 资金管理不规范:现代房地产企业通常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是在资金使用、回收等方面往往存在问题,容易导致资金链断裂,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

2. 费用控制不严格:房地产企业的运营费用通常较高,但是在费用控制上往往存在不严格的情况,导致企业盈利能力下降。

3. 营销策略不完善:房地产市场竞争激烈,但是部分企业的营销策略不够完善,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影响企业的销售业绩。

4. 人才管理不合理:房地产企业需要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的团队,但是人才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无法有效吸引和留住人才。

5. 风险管理不到位:房地产行业存在诸多风险,如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但是部分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容易受到风险波动的影响。

二、解决方法1. 加强资金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注重资金流动性和回收,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控制,避免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2. 强化费用控制:建立费用预算制度,制定费用控制标准,并严格执行,同时积极寻找费用节约的途径,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3. 完善营销策略: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制定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结合消费者需求,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销售业绩。

4. 改进人才管理: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提高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吸引和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5. 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体系,及时应对各种风险,降低风险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确保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总结现代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资金管理、费用控制、营销策略、人才管理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不足。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强化对资金、费用、营销、人才和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发展质量。

要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共同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地产公司付款管理制度模板

地产公司付款管理制度模板

地产公司付款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产公司的经费管理,加强对付款流程的监督和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产公司内部各部门、项目组织的经费管理工作。

第三条地产公司各部门、项目组织需严格遵守本制度,合理安排经费使用,提高经费管理效率。

第四条地产公司财务部门对付款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地产公司财务部门所有。

第二章付款管理流程第六条地产公司的付款管理流程包括拨款、审批、支付和登记等环节。

第七条支付环节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环节由各部门、项目组织负责。

第八条拨款环节:各部门、项目组织提出经费申请,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拨款。

第九条审批环节:每项经费支出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支付。

第十条支付环节:财务部门按照审批的支出要求进行支付。

第十一条登记环节:财务部门对每一笔付款进行登记,建立完整的付款档案。

第三章付款管理原则第十二条地产公司的付款管理原则包括规范、合规、审慎和效率。

第十三条规范原则: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付款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法。

第十四条合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审慎原则:对经费支出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效率原则:提高付款管理效率,加快资金周转速度,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第四章付款管理责任第十七条各部门、项目组织的主管负责人对经费使用负有监督责任。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负责对付款管理流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被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条未经批准使用经费的行为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理。

第五章付款管理流程改进第二十一条地产公司定期对付款管理流程进行检查和改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项目组织需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对付款管理流程进行优化。

第六章付款管理记录第二十三条地产公司财务部门对每一笔付款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完整的付款档案。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5篇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5篇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5篇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篇1总则一、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统一管理各项资金,正确、及时、完整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级公司董事会有关决议,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部系公司职能部门,公司财务部有权对财会人员进行考核,并有权向公司提请对有突出贡献的财务人员进行奖励,对不称职的财会人员进行撤换。

三、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股东权益不受侵犯。

其基本任务时,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筹措资金、有效运用资金,提高企业效益。

四、公司财务部应认真分析、反映本公司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和执行国家有关企业财务法规得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产生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五、逐步采用现代化管理办法,如责任会计、目标利润、计算机管理等,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财务人员应当好公司领导的参谋,为公司聚财、理财、用财出谋划策,严格把好财务收支关,为提高公司效益努力工作。

财务会计机构、人员和制度一、财务机构及人员设置(一)依照健全、有效的原则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办理财务会计工作。

(二)财务人员因故离辞职时,须办理交接手续,不得中断财务会计工作。

一般财务人员变动应时先征得公司领导批准,并办理财务人员登记手续。

(三)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财务部级财务部经理,主持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财务部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财务部成员按业务活动的需要划分岗位摄制。

二、财务会计制度(一)人员考核:1、公司财务部对财会人员每年考核一次。

对其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财会人员要进行总结和自评。

2、公司财务部应建立财会人员考核档案,作为晋级及奖惩的依据。

(二)财务部制度的建立:1、财务部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级和公司具体情况,指定公司财务制度,包括财务收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开支标准与审批程序、内部控制、稽核制度以及印签、支票、发票、会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中小型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实用)

中小型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实用)

中小型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实用)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公司组织管理机构第1节公司组织管理机构图第2节部门人员编制第二章公司部门职能第1节办公室职能第2节财务部职能第3节工程部职能第4节销售部职能第三章岗位职责第1节董事长职责第2节总经理职责第3节董事长助理职责第4节工程副总经理职责第5节销售副总经理职责第6节办公室主任职责第7节办公室总务职责第8节前台接待员职责第9节驾驶员职责第10节会计职责第11节出纳职责第12节工程部经理职责第13节采购工程师职责第14节现场工程师职责第15节预算员职责第16节工程档案员职责第17节销售部经理职责第18节销售部助理职责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第1节员工招聘第2节员工的权利及义务第3节员工的任免、调配和解聘、辞退第五章行政管理制度第1节工作制度第2节公司财产、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第3节公章、介绍信使用管理第4节行政档案管理制度第5节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六章财务制度第1节财务会计机构、人员和制度第2节资金管理及成本、费用管理第七章经济管理制度第1节经济合同第2节项目建设用款审核第3节现场签证事项审核第八章工程管理制度第1节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第2节签证管理第3节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公司组织管理机构第1节公司组织管理机构图第2节部门人员编制1、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总务、前台接待员、驾驶员; 2、财务部:财务部经理、会计、出纳; 3、成本部:成本部经理、;4、工程部:工程部经理、材料设备工程师、现场工程师、预算员、工程档案员;5、销售部:销售主管、销售助理。

第二章 公司部门职能 第1节 办公室职能1、协助总经理制定、控制、调整公司及各部门的编制、定员;2、协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转正、任免、调配等工作;3、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及工作能力;4、负责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5、负责保存员工相关个人档案资料;6、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和大病统筹等相关福利;7、负责为员工办理人事方面的手续和证明。

有关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的分析及办法

有关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的分析及办法

有关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的分析及办法摘要:本文论述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经济管理的一些大体做法及采取的办法。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办法1现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管理的大体做法经济管理的概念所谓经济管理,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对某一具体开发项目实施经营及管理的一整套相关的办法、制度、方式的统称。

进行项目经济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肯定公司与项目管理部门之间的经济关系。

通太高效率的运作,采用最佳鼓励机制,促使项目管理部最大限度地实现该项目的盈利目标。

经济管理现行做法的一般描述其做法是统一核算、分工管理、责任归上、奖罚不定,即项目策划由公司统一决策,财务由公司统一核算和管理,项目人员只分工负责具体的前期开发、设计委托、工程管理、广告销售等工作。

通常不定量化指标.也不分解落实到职位人头。

项目弄得如何由上级负责,项目经办人员没有风险和经济责任。

奖励事前亦不肯定,项目完成后由公司酌情考虑;万一项目“弄砸了”公司负责,项目领导通常不受惩罚。

核算分析上述做法虽然便于统一管理和监控。

但随着开发企业规模的扩大和项目数量的增加,其短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是项目开发责,权,利脱节。

难以充分调动一线项目部人员的踊跃性,而恰正是一线人员熟悉情况,了解程序,知道规则,掌握关系。

没有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高度责任感,和通过利益机制唤发出来的工作踊跃性,项目成功的把握将大打折扣。

仅靠公司决策层的踊跃性,不如充分发挥公司和项目部两个层次的踊跃性来得更好;二是公司内部各项目部之间彼此攀比现象严重,无益于协调配合。

由于没有具体的业绩衡量指标,干好干差凭感觉,就不免出现突出者遭吃醋,平庸者乐逍遥,长期下去就会涣散斗志,影响效率;三是开发本钱不易控制。

由于项目管理部门本身利益与节约费用开支没有直接关系,在碰到矛盾和困难时他就不可能去费心费力、想方设法多做工作,要么矛盾上交,要么项目停顿,造成费用增加,本钱加大;四是风险利益机制不完善。

公司老板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疑应该承担最终的一切风险,但如何将公司承担的风险分摊到项目领导及每一个项目职位,则是管理的艺术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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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经济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经济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合同管理有序、成本控制有效、资金使用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济管理工作是以对公司的经济工作过程中实施有效管理。

控制和监督为目的,由经济管理部具体实施。

工程招投管理
一、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和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单位的选择,必须采用公开招投标(包括邀、议标)的方式进行,任何招标须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供应厂家)参加竞、议标。

二、组织机构。

建设工程招标时,公司成立招标小组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小组成员由总工及经管部、财务部、开发部、工程部、材料设备部等部门经理组成;其他项目招标时,可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及重要和复杂程度,由公司领导临时任命招标小组领导成员招标工作。

由该小组拟定招标工作计划,组织招标工作成员实施,并对招标工作质量负全责,直至招标工作结束。

三、招标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和责任。

部对编制招标工作计划、起草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及主要经济条款和合同谈判负责;开发部负责办理有头招标手续;工程部、材料设备对施工组织、材料设备技术参数及质量、施工及供应能力等技术要求负责,领导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考查及确定、开标、
评标、定标、合同签定负责。

有关部门具体职能按工作计划执行。

四、招标工作的具体操作按公司制定的《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执行。

其他项目的招标参照该办法执行。

经济合同
一、公司所有的建设开发经济行为均须以经济合同为前提进行操作。

前期开发过程中应缴纳的各项费用及总包管理范围内的“分包事项”在取费、工期、付款方式等方面视合同管理。

二、预算编审人员对工程计算、材料分析、定额套用、费率计取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编审误差率要严格控制在百分之二以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形成误差的,要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编审人员编制出预算表,工程部经理、总工程师、正、副总经理审核签署无异后,报法人代表同意后生效执行。

四、材料设备的报价及支出均需由经济管理部预算审核并逐级上报批准后执行。

五、其它经济开支均列入经济管理部的审核范围,并按程序逐级审批比管理部对备项经济预算设立台帐,如有超出应作出超预算分析报告,并按审批程序得到批准,据以调整。

项目建设用款审核
一、建设用款指前后配套用款、缴纳的各项费用、工程款及材料设备款。

其用款由相关承办部门根据用款内容,做用款申请单(申请单附后,用款申请人、用款部门经理签署)报以济管理
部专职审核人员根据政策缴费依据、缴费率、已完工程量、材料设备价格抽测等,比照合同付款方式进行审核。

二、经济管理部审核后,编制资金用款表或专项用款申请单,财务部经理、正副总经理审批签署无异后、报法人代表同意后执行。

三、承办部门对所申请用款对应的工程形象进度的实完工程量、材料实际需用量及前期和后配套用款事项等的真实性负责。

经管部对付款事项中取费率、单价、总价等事项的核定负责。

四、公司财务部经理必须依据法人代表的签署意见及总经理据法人代表的用款支付授权,予以支付。

现场签证事项审核
一、工程施工急需安排的临时用工和零星工程,根据实际情况需调整设计的分项,可采用《工程联系单》形式作为合同的补充据此结算。

二、《工程联系单》均应有签证事项、工作量、计算单、合价等项,属设计变更事项还需有草图、设计洽商及估、预算书,经签证提报人、工程部经理(属设计变更由总工签署)签署意见后报经济管理部审核。

三、签证金额在XX0元以下的,按现场专业承办人——工程部经理——经济管理部经理——正、副总经理的审核程序办理,方可纳入决算依据。

四、超过XX0元以上的签证事项,应采用补充合同,按合
同审批程序办理。

五、对于现场签证的增减工作量,工程部对设计变更及现场施工工作量的变化及材料用量的变更所发生的事项的真实性负责,经管部对所提报的增减内容的实际工作量、单价、总价的核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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