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一、评审范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师范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培训中心、职业高、初中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等级及类型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高级实验(实训)师、实验(实训)师、助理实验(实训)师。
三、评审条件(一)高级讲师1、思想政治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讲师职务2年及以上。
获得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
任讲师期间取得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至2012年底不满5年的,讲师任期须满7年。
从事地方戏曲、舞蹈及其它特殊专业(工种)技术教学工作的教师,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
负责学生就业培训、就业指导的老师以及长期驻厂(企业)的带队指导老师,学校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并且最少有一次为优秀者,符合学历、资历条件可以按规定的任职年限晋升。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担任班主任工作者。
不具备上述学历、资历条件,特别优秀的教师可按破格条件申报评审。
3、外语条件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考试,取得B级及以上合格证(成绩合格通知单),或当年(含上一年)省级补考成绩通知单。
符合晋人职字[2007]45号文件规定的免试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件。
4、计算机应用、教师资格条件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4个以上模块合格证书。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教师资格证,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平或发明创新,提交三篇以上CN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
(5)参加过省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统编教材、编写教参工作,承担的编撰任务已经完成,同时教材、教参已公开出版使用(附原件或任务批件);或编写已交付使用、公开发行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独立完成5万字以上);或主编校本教材(本人5万字以上)经学校组织审定(附学校审定意见)在全校同专业使用。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校教师中级专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宁职称字[2014]3号【发布部门】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14.03.17【实施日期】2014.03.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宁职称字〔2014〕3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现将《南京市高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3月17日南京市高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具有本学科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要加强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双师”素质,造就一支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高校讲师资格条件适用于我市取得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资格的各类在职在岗教师(其中:艺术学科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艺术学科教学的教师)。
(二)高校实验师资格条件适用于我市取得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资格的各类在职在岗的实验技术人员。
(三)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专业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适用于我市取得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资格在教学、科研、人事等岗位上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并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在职在岗人员。
(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讲师资格条件适用于我市取得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资格,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具有相应教学和研究能力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南京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2023

第一部分:南京中级职称评定条件1.1 了解南京中级职称评定的基本情况在南京,中级职称评定是指晋升到中级职称的过程,是对职称申报者所取得的学术、科研、教学、技术等各方面业绩的综合评定。
申报者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才能顺利通过评定,并获得中级职称。
1.2 南京中级职称评定的基本条件南京中级职称评定需要申报者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申报者应当具有正式编制的南京市高校教师、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南京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在南京市工商企业单位担任技术职务,且已连续工作满6年以上。
- 申报者在本科教学、科研和工程技术等方面应当取得一定的成绩,并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 申报者在职称评定前,需要通过南京市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变更考试。
1.3 提交材料的要求在申报南京中级职称时,申报者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代表作、业绩材料等。
这些材料需要详实、完整,且符合评定要求,以便评审专家对申报者的业绩进行全面评定。
第二部分:南京中级职称评定流程2.1 评定流程的基本步骤南京中级职称评定的流程大致分为申报、初审、评审、公示、考核等几个环节。
申报者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逐步提交材料,并接受组织的评审和考核。
2.2 初审和评审的要点初审和评审是整个评定流程中的关键环节。
初审主要是针对申报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是否符合评定条件。
评审主要是专家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定对申报者的业绩进行评定和打分。
2.3 公示和考核的重要性公示是对评审结果的公开和透明,申报者和社会公众可以了解评定结果。
考核则是对通过初审和评审的申报者进行面试或答辩,以检验其业绩和综合素质。
第三部分:个人观点和理解3.1 对南京中级职称评定的看法南京中级职称评定作为对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认可和肯定,是对他们多年来工作业绩的综合评定。
通过这样的评定机制,可以更好地激励人们在各自领域中不断进取,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绩水平。
3.2 对于申报者的建议在申报南京中级职称时,申报者需要充分准备个人材料,真实反映自己的学术、科研、教学、技术等方面的业绩。
南京2024年中级职称学时要求

南京2024年中级职称学时要求随着我国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中级职称评审标准越来越注重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实践经验。
南京2024年中级职称学时要求是对申报者能力的一种衡量,本文将详细介绍南京2024年中级职称学时要求及如何满足这些要求。
一、南京2024年中级职称学时要求概述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相关政策,2024年中级职称学时要求如下: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具备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400学时。
2.实际操作能力:要求具备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累计实践学时不少于200学时。
3.继续教育: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课程,累计学时不少于20学时。
4.职业道德: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从业记录。
二、学时要求的具体内容1.专业理论知识:申报者需通过自学、培训、进修等途径,积累足够的专业理论知识。
这包括原著阅读、讲座、研讨会等,旨在提升申报者的专业素养。
2.实际操作能力:实际操作能力是衡量申报者能否胜任中级职称的关键。
要求申报者具备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通过实际操作积累不少于200学时的实践经验。
3.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提高申报者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
要求申报者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教育课程,累计学时不少于20学时。
4.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申报者综合素质的体现。
要求申报者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从业记录。
三、学时要求对职业发展的影响南京2024年中级职称学时要求,旨在选拔具备一定专业素质、实践经验和职业道德的申报者。
满足这些要求,将对申报者的职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1.提升个人能力:通过学习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申报者能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拓宽发展空间:满足学时要求的申报者,具备中级职称评审资格,有利于拓宽职业发展空间。
3.提高薪资待遇:拥有中级职称的申报者,往往能获得更高的薪资待遇和福利待遇。
四、如何满足学时要求和建议1.制定学习计划:申报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确保按期完成学时要求。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市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市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6.26•【字号】宁教人〔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市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23〕11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学校(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推进我市中职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市职称工作部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2023年全市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全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中心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在各级职业教育研究室专职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和教研人员。
二、评审条件按照《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和《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字〔2014〕9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24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和推荐工作。
三、评审程序(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对照相应的资格条件,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学校(单位)推荐。
学校(单位)应组织专人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有误或缺失的须及时通知申报人员纠正或补充,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应告知原因。
南京市技工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南京市技工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一)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能独立胜任本专业(工种)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二)掌握本专业(工种)的理论知识和相应技能,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能独立胜任本专业(工种)教学任务,教学业绩良好。
(三)具有一定的教学和专业研究能力,发表、出版与本专业相关的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能在专业工作中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一)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中心(含专门从事职业技能培训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中,从事文化、技术理论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市以上技工教研室中专职从事教学研究等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中心(含专门从事职业技能培训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中,从事生产实习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三)市以上技工教研室中专职从事教学研究等专业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认真履行聘约,胜任本职工作。
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以来,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任现职(从业)以来,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到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资格要求取得国民教育学历、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申报技工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1、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并受聘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4年以上。
南京中级职称初定要求2024

南京中级职称初定要求20242024年的南京中级职称初定要求2024年,南京中级职称初定要求的出台,引起了众多职场人士的关注和期待。
这一新的要求旨在提高中级职称评定的标准,并对申请者的能力和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
根据新的要求,申请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这包括全面了解自己所从事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熟悉相关的政策法规,并能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
此外,申请者还需要展示出自己在工作中的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申请者在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方面也要表现出色。
他们应该遵守职业道德准则,诚实守信,恪守职业规范,尊重他人的权益,并且能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此外,申请者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能够与不同背景和层次的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申请者需要具备较高的学习和发展能力。
他们应该具备不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意识,能够主动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不断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发展。
此外,他们还应该具备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在复杂和多变的工作环境中灵活应对。
申请者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他们应该关心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此外,他们还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在工作中遵守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
2024年的南京中级职称初定要求着重考察申请者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学习和发展能力以及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这一要求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中级职称的评定标准,促进职业发展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申请者需要在各个方面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以满足新的要求。
只有如此,才能在2024年的中级职称评定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信息一览表

南京市中级专业
16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委员会
南京市建设工程【市各事业单位;市(区)
属国有企业;市造价协会、园林协会、勘察
设计协会和建筑业协会会员企业】专业技术
人员,工程师资格
17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化中级专
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南京市建设工程【市其他民营或无主管企业
】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信息一览表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83753582广州路183号512室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83151883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18
号柜台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网址: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址:。
中等职业学校老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精)

年中等职业学校老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精)————————————————————————————————作者:————————————————————————————————日期:23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总 则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 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推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 规定,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职务设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其中,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为中级职务,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为副高级职务。
三、本条件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以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用人单位向评审委员会推荐人员的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 需要和岗位要求自主制定。
四、本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与中等职业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 师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任教 3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
分 则一、申报条件(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 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 (二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1、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讲师职务 5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助理讲师职务 4年以上;2、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职务 4年以上,并取得相应工种(专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系列一览表

工艺美术员
助理工艺美术师
工艺美术师
19新闻
助理记者(编辑)
记者(编辑)
20律师、21公证
律师(公证员)助理
四级律师(公证员)
三级律师(公证员)
22广播电视播音
三级播音员
二级播音员
一级播音员
23文学创作(机)
文学创作四级
文学创作三级
24体育
三级教练
二级教练
一级教练
25政工
政工员
助理政工师
研究实习员
助理研究员
文化艺术及
其他
13图书资料、14文物博物、15档案、16群众文化
管理员
助理馆员
馆员
17艺术(机)
四级演员[演奏员、作曲、指挥、编剧、导演(编导)、美术员(书法、摄影)、舞美设计]或舞台技术员
三级演员[演奏员、作曲、指挥、编剧、导演(编导)、美术师(书法、摄影)、舞美设计]或舞台技师
(机)标志为对机关工作人员试点的职称初定系列。
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介中心电话:83151851,83151850;
地址: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十九号窗口
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系列一览表
大类
系列
初级
中级
员级
助理级
教育
1高等学校
助教
讲师
教育管理研究
研究实习员
助理研究员
实验员
助理实验师
实验师
2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专业学校实验员
助理讲师(助教员
助理讲师
讲师
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4党校
助教(助讲)
讲师
5中小学教师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2年南京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活动时间表》的通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2年南京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活动时间表》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2.05.03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5.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2年南京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活动时间表》的通知
各区县人社局、市各部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南京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活动时间表》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2012年南京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活动时间表。
最新教师岗位级别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一至四级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五至七级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八至十级岗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十一至十三级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岗位分1至5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岗位不分等级。
中学教师岗位不少于85%由于教育事业单位涉及面广,此次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实施分三个层面进行,分别为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
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的总量与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数保持一致。
按照规定,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0%,其中,教师岗位一般不低于岗位总数的55%,高水平大学为教学科研服务的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管理岗位一般不超过岗位总数的20%。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将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岗位。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
幼儿园教师岗位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88%。
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按照中小学编制标准,原则上以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确定。
普通初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普通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
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专业技术职务1级教授一级正高级国家控制2级教授二级市调控3级教授三级4级教授四级5级副教授一级副高级6级副教授二级7级副教授三级8级讲师一级中级9级讲师二级10级讲师三级11级助教一级初级助理级12级助教二级13级员级义务教育学校中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表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专业技术职务备注1级正高级国家控制2级市调控3级4级5级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副高级6级中学高级教师二级7级中学高级教师三级8级中学一级教师一级中级9级中学一级教师二级10级中学一级教师三级11级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初级助理级12级中学二级教师二级13级中学三级员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表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专业技术职务备注1级特级国家控制2级正高级市调控3级4级5级高级讲师一级副高级6级高级讲师二级7级高级讲师三级8级讲师一级中级9级讲师二级10级讲师三级11级助理讲师一级初级助理级12级助理讲师二级13级教员员级普通高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专业技术职务备注1级特级国家控制2级正高级市调控3级4级5级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副高级6级中学高级教师二级7级中学高级教师三级8级中学一级教师一级中级9级中学一级教师二级10级中学一级教师三级11级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初级助理级12级中学二级教师二级13级中学三级教师员级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1级正高级国家控制2级市调控3级4级5级副高级6级7级8级小学高级教师一级中级9级小学高级教师二级10级小学高级教师三级11级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初级助理级12级小学一级教师二级13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员级。
教师岗位级别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一至四级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五至七级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八至十级岗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十一至十三级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岗位分1至5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岗位不分等级。
中学教师岗位不少于85%由于教育事业单位涉及面广,此次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实施分三个层面进行,分别为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
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的总量与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数保持一致。
按照规定,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0%,其中,教师岗位一般不低于岗位总数的55%,高水平大学为教学科研服务的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管理岗位一般不超过岗位总数的20%。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将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岗位。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
幼儿园教师岗位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88%。
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按照中小学编制标准,原则上以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确定。
普通初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普通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
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专业技术职务1级教授一级正高级国家控制2级教授二级市调控3级教授三级4级教授四级5级副教授一级副高级6级副教授二级7级副教授三级8级讲师一级中级9级讲师二级10级讲师三级11级助教一级初级助理级12级助教二级13级员级义务教育学校中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表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专业技术职务备注1级正高级国家控制2级市调控3级4级5级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副高级6级中学高级教师二级7级中学高级教师三级8级中学一级教师一级中级9级中学一级教师二级10级中学一级教师三级11级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初级助理级12级中学二级教师二级13级中学三级员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表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专业技术职务备注1级特级国家控制2级正高级市调控3级4级5级高级讲师一级副高级6级高级讲师二级7级高级讲师三级8级讲师一级中级9级讲师二级10级讲师三级11级助理讲师一级初级助理级12级助理讲师二级13级教员员级普通高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专业技术职务备注1级特级国家控制2级正高级市调控3级4级5级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副高级6级中学高级教师二级7级中学高级教师三级8级中学一级教师一级中级9级中学一级教师二级10级中学一级教师三级11级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初级助理级12级中学二级教师二级13级中学三级教师员级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1级正高级国家控制2级市调控3级4级5级副高级6级7级8级小学高级教师一级中级9级小学高级教师二级10级小学高级教师三级11级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初级助理级12级小学一级教师二级13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员级。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教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宁职称字[2014]9号【发布部门】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14.03.17【实施日期】2014.03.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宁职称字〔2014〕9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现将《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3月17日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为引导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提高“双师”素质,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根据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中心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在各级职业教育研究室专职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和教研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延迟申报或不能申报:(一)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二)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三)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南京市教育局2022年南京市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南京市教育局2022年南京市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4.14•【字号】•【施行日期】2022.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2022年南京市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南京市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根据规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教育局认定。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区教育局认定,请关注各区教育局公告。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我市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1.具有我市户籍;2.在我市居住,并持有江苏省有效居住证(申领地住址为南京市,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3.在我市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4.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5.持有我市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基本条件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

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原则为引导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深入加强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提高“双师”素质,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构造合理旳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根据本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规定,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合用范围本资格条件合用于全市一般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中心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在各级职业教育研究室专职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已获得对应教师资格旳在职在岗教师和教研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规定具有良好旳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延迟申报或不能申报:(一)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二)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三)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或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情节尤其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规定(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讲师资格(如下学历均为国民教育学历):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获得助理讲师资格并受聘助理讲师职务4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本科学历并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获得助理讲师资格并受聘助理讲师职务3年以上。
3、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硕士学历(学位)后,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2年以上。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讲师专业技术资格: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硕士学历(学位)。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硕士学历(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南京市教师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南京市教师中级职称评定条件我在南京当老师也有些年头了,就盼着能评个中级职称呢。
这中级职称评定啊,可有些门道。
咱先说这学历,我得是本科毕业,这是个基础门槛。
我记得我拿着我的学历证书去看的时候,那证书都有点旧了,边缘都有点毛毛的,就像我这当老师的岁月,有那么点沧桑感。
我看着那证书,就像看着我这些年的努力,心里就想啊,这好歹算是一块敲门砖了。
再就是教学工作量的事儿。
我每天在学校忙得像个陀螺似的。
早上天还蒙蒙亮就得爬起来,我那头发乱得像个鸟窝似的,眼睛还半睁着就往学校赶。
到了学校,就开始上课,一节接着一节。
一天下来,嗓子都冒烟了,就像着了火的老烟囱。
这教学工作量得达到规定的课时数,我就掰着手指头算啊,这个学期上了多少课,有没有达标。
有时候还得和其他老师核对核对,互相问问,“哎,你这学期课时够了不?”对方也是一脸疲惫,“我还得再数数呢,感觉天天上课,咋还心里没底呢。
”教学业绩也很重要。
我得让学生们在我的教导下有点进步才行。
我就天天琢磨怎么把课上得更有趣,让学生们爱听。
我看着那些学生的脸,一个个眼睛里有时候透着机灵,有时候又有点迷糊。
我就想,我得把知识像喂小鸡似的,一点点塞到他们脑袋里。
为了这个教学业绩,我还搞了些小创新呢。
我在课堂上给学生分组,让他们互相讨论,就像菜市场似的,叽叽喳喳的。
我在讲台上看着,一会儿提醒这个组,“哎,你们声音小点,可别把知识都吵跑喽。
”一会儿又给那个组指点指点,“你们这个想法不错,再深入点。
”这要是学生成绩能上去,那我这教学业绩不就有了嘛。
还有继续教育这事儿。
我得不断学习啊,就像个小学生似的。
参加各种培训的时候,坐在教室里,周围都是同行。
我看到有的老师打扮得精精神神的,拿着小本子认真记笔记,我也不能落后啊。
听那些专家讲课,有时候觉得真有道理,就拼命点头,像个拨浪鼓似的。
有时候又觉得这和实际教学有点脱节,心里就犯嘀咕,“这在咱课堂上真能行得通吗?”可是不管咋样,还得把这些继续教育的学分给拿到手,就像集邮票似的,一张一张攒起来。
南京教师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南京教师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南京教师评定中级职称,那条件和流程可得好好唠唠。
先说说条件吧。
学历肯定是有要求的,得是本科及以上学历,这就像你要进一个高级俱乐部,学历就是你的入场券。
而且这本科还得是相关专业的,你要是学兽医的想去评个数学教师的中级职称,那肯定不行呀。
教学年限也很关键,一般得有个三五年的教学经验,毕竟教学这事儿,得慢慢摸索,没个几年在讲台上的历练,怎么能算经验丰富呢?就像炒菜,刚炒几次就想当大厨,哪有那么容易。
还有教学成果,这就包括你带的学生成绩有没有提高,你有没有什么独特的教学方法让学生特别爱学习。
比如说,你要是能让那些调皮捣蛋不爱学习的学生,变得天天盼着上课,那这教学成果就相当不错了。
再就是论文发表,这就像你的教学经验的结晶,你得把自己在教学中的心得、发现写成论文发表出来,让其他老师也能学习学习。
再讲讲流程。
1. 准备材料。
(1) 你得把自己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这些重要证件都找出来,复印好,这些就像你的身份证明一样重要。
要是少了这些,就像战士上战场没带枪,肯定不行。
(2) 教学成果相关的材料也要准备好,比如学生成绩提高的证明,你参加教学比赛获奖的证书等等。
这就像你在战场上的勋章,越多越能证明你的实力。
(3) 论文发表的刊物也要准备好,要能证明这论文是你写的,而且要符合职称评定的要求。
2. 提交申请。
把准备好的材料按照要求提交给学校或者相关的评定机构。
这时候就像把自己精心准备的礼物送给别人,心里肯定有点小紧张又有点小期待呢。
3. 初审。
评定机构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这就像选美比赛的第一轮筛选,要是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那就可能被淘汰了。
要是初审通过了,那就离成功又近了一步。
4. 专家评审。
这可是个关键环节,会有专家来对你的教学能力、成果、论文等进行全面评审。
就像皇帝选妃一样,专家们可是很挑剔的。
你得在各个方面都表现出色,才能得到专家们的认可。
5. 公示。
如果专家评审通过了,就会进行公示。
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

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发文字号】宁职称字[2004]1号【发布部门】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04.02.16【实施日期】2004.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职称字[2004]1号)各区、县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市有关单位:现将《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二00四年二月十六日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教师法》、《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作为我市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教师资格要求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应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第四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
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及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对其任现职年限要作相应延长,直至取消申报:1、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或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言行;或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或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擅自设立收费标准或提高标准的,均延迟1年申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为引导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提高“双师”素质,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根据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中心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在各级职业教育研究室专职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和教研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延迟申报或不能申报:(一)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二)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三)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讲师资格(以下学历均为国民教育学历):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并受聘助理讲师职务4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本科学历并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并受聘助理讲师职务3年以上。
3、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2年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讲师专业技术资格: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四)取得省人社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五)取得市人社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六)取得《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
第六条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列》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具有本专业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规律,教书育人,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方法得当,教学效果优良。
积极参加学校德育、课程改革、专业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等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工作。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德育为先,关爱学生,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职业素养。
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1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所带班级班风良好,班集体建设成绩突出,受到好评;或担任学校社团、兴趣小组、课余专业训练指导教师3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1年以上),所指导的社团、兴趣小组、课余专业训练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作出成绩,经学校考核合格或受到学校表彰;或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以上干部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2年以上,管理工作有一定成效。
中职教研员在基层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不少于2年,同时从事职业教育教研工作1年以上。
2、系统担任过1门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根据需要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受到学生好评。
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任期内平均周课时在10课时以上(因学校性质、办学规模、专业特点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专业、学科,应有其它教学工作量作为补充)。
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中职教研员任现职以来,每年听课60节以上并撰写听课综述,并在市、区级以上范围开设研究课、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2次;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市、区级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前3名),研究成果对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3、积极参与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有效的课堂教学方式,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教学3次以上,或区级以上1次以上;或获得教学竞赛校级二等奖或区级以上三等奖1次以上。
第八条专业课教师专业实践要求在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工作2年以上;或任现职以来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4个月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累计2个月以上),参与企业技术服务和生产经营管理,了解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完成企业实践预定任务,同时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初级职务或相关专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晋升)。
师范类学校教师到小学、幼儿园实践累计4个月以上,积极参与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了解学校对新教师培养的要求。
第九条教科研成果要求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1、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撰写中等职业教育德育、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创业创新创优等方面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专题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经校级以上鉴定和实践检验,对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
2、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中职教材2万字以上,或出版高水平的个人作品集1部以上,或撰写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其中在公开发行的刊物(须有ISSN和CN刊号)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1篇以上,其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1)教科研论文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教科研机构、有关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2)本人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信息化教学、创新创业、“两课”(公开课、示范课)评比等比赛,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创作的作品被市级专业机构收藏、在公开刊物(须有CN刊号)发表、设计项目被采用1件以上。
(3)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文明风采等比赛获得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4)艺术学科教师在学校举办具有一定水平的个人专场音乐会或艺术创作展览。
(5)参与企事业单位新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等项目1项以上(前3名);师范类学校教师参与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以上(前3名)。
(6)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市(厅)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上。
中职教研员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发行的刊物(须有ISSN 和CN刊号)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为本专业学术论文(发表论文视同要求同上,且仅限视同1篇)。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资格不实行破格申报。
第十一条申报中职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交规定的材料,并按个人申报(含网上申报)、单位推荐、各级职称主管部门审核、专业评审、公示、市人社局行文批复等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申报教师职务,正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规定工作量的1/4;副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规定工作量的1/3;中层管理干部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规定工作量的1/2。
第十三条对从企业引进、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具有特殊才能的高技能人才,晋升高级职务时,注重考察其专业实践技能和在促进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实绩,其它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十四条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1、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指学校在每学年末通过学生、同行、督导评教等方式,对任课教师一年来教学质量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优秀率一般占任课教师总数的30%左右。
按学期考核的学校须根据教师学期考核情况综合成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结果。
2、教科研项目、课题均须已结题,并提供正式的立项报告或签订的正式协议和结题报告。
取得的社会与经济效益,必须提供本专业、行业权威部门的书面鉴定材料。
3、提供的论文须是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可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维普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
公开发行的刊物指有ISSN和CN刊号的刊物;省级以上刊物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刊物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和CN刊号);核心期刊一般指论文发表时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期刊。
在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集的论文均仅作参考。
专著或教材指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
4、个人举办的个人专场音乐会或艺术创作展览须提供音乐会全程录像及艺术创作展览实况录像VCD。
5、省级教科研课题指省教育主管部门和省教科院下达的课题,省级科研课题指列入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的课题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立项的课题,市级科研课题指列入省辖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的课题、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立项的课题。
6、本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等均含本级。
如本科以上含本科,5年以上含5年,1项以上含1项,三等奖以上奖励含三等奖。
第十五条本资格条件中年龄、任职年限、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课题结题时间均截止到申报年度上一年年底。
第十六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及考试条件(一)初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且同一学历只可初定一次: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初定助教资格。
(二)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相应的学历及专业工作年限要求,但所学专业与岗位不一致;或同一学历已初定过;或要求转换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系列的,均须通过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七条本资格条件中“本专业”应与所教学科及教师资格证规定的应教学科一致或相近。
第十八条本资格条件由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