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释梦心理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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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释梦心理学思想
本文试图从心理学角度,运用系统分析法和纵横比较法等方法,对中国古代释梦心理学思想的四大内容(梦的实质、梦的类型、梦的成因和梦的功能)进行探讨,以期能对中国古代释梦心理学思想有一个更加全面的认识,同时能为今人正确释梦起到借鉴作用。
一、梦的实质
在中国古代,学者对梦的实质看法不一,形成了多种观点。概括地讲,主要有四种:
1.“梦者象类也”
这种观点以王充和《关尹子》为代表,用现代心理学眼光看,它把梦看成是人在睡觉时产生的一种无意想象。东汉王充说:“人有直梦,直梦皆象也,其象直耳。何以明之?直梦者梦见甲,梦见君,明日见甲与君,此直也。如问甲与君,甲与君则不见也。甲与君不见,所梦见甲与君者,象类也。”〔1〕从这里的“直梦皆象”与“象类”看,王充把直梦看成是一种无意想象。《关尹子》尽管没有明确说梦是一种无意想象,但从它对梦的特征的描述看,它是把梦看成是一种无意想象的。《关尹子》说:“夜之所梦,或长于夜,心无时。生于齐者,心之所见,皆齐国也。既而之宋、之楚、之晋、之梁,心之所存各异,心无方,”〔2〕意即:梦是人在睡眠中产生的一种无意想象,故而梦的特点是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并且,《关尹子》认为梦的内容与人的已有经验关系密切。
2.“梦者寐而觉者也”
这是东汉许慎的观点。他说:“梦,寐而觉者也(段注:寐而觉,与酲字下醉而觉同意)。〔3〕又说:“梦,不明也(段注:梦之本义为不明)。”〔4〕可见,关于梦的实质,许慎认为:一方面,从梦的形式看,梦是人在睡眠中产生的一种模糊心境,这种心境就象人喝醉了神志不清时的心境一样;另一方面,从梦的内容看,其内容的真假是不能明确确定的。
需要指出,许慎关于梦的实质的看法,是继承和发展了《墨子》的有关思想。《墨子》曾说:“梦,卧而以为然也。”〔5 〕意即梦中所见所闻所做之事,以为是真实存在的(但事实上并不一定存在)。换句话讲,梦具有虚幻性。这里,《墨子》已把梦看成是人在睡眠时知觉觉察到的一种情境,但不太明确。许慎则把《墨子》的这一观点向前推进了一步,使之明确化。
3.“梦者形闭而气专乎内也”
这是宋代张载的看法。他说:“寤,形开而志交诸外也;梦,形闭而气专乎内也(王夫之注:开者,伸也;闭者,屈也。志交诸外而气舒,气专乎内而志隐,则神亦藏而不灵。神随志而动止者也)。寤所以知新于耳目,梦所以缘旧于习心。”〔6〕在这里,“志”、“志隐”分别相当于现代心理学讲的“意识”、“潜意识”。从上述这段话可知,张载认为“寤”是一种觉醒的意识状态,“梦”是一种潜意识状态;寤与梦的交替转化,也就是意识与潜意识的交替转化。从内容上看,寤是凭借耳目等感知器官对外界事物进行反映,故而其内容会不断翻新;而梦只是内心对过去生活经验的一种反映,故而其内容只能限于旧有的资料。
4.“梦者思也”
这是明代王廷相的观点。他说:“在未寐之前则为思,既寐之后即为梦,是梦即思也,思即梦也。”〔7 〕意即梦的实质是人睡眠中产生的一种思虑或思念。梦与思虑或思念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二者的区别只在于发生的时间不同而已;梦是在睡眠中产生的一种心理现象;思虑或思念
是在未睡前(觉醒时)产生的一种心理现象。从这可看出,中国古代已认识到梦包含有一定的认知因素和情感因素。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对梦的实质的看法较为正确:一是看到了梦与睡眠的关系,多认为梦出现在人的睡眠中;二是对梦的来源认识较为正确,多把梦看成是人在睡眠时感受内外刺激的结果,认为个体过去的生活经验是梦的重要来源之一;三是初步揭示了梦的特性,如梦不受时空限制和梦具有虚幻性等。这些观点与现代心理学对梦的实质看法有相通之处。如《简明牛津英语词典》认为,“梦就是‘睡觉时流过头脑中的一系列思想,形象或幻觉’。”〔8〕
二、梦的类型
中国古代学者,为了便于人们认识和理解梦,将纷繁复杂的梦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但由于划分标准不同,对梦的类型看法亦有差异,如《周礼》等书中讲的六梦说、东汉王符撰《潜夫论》中讲的十梦说、唐代释道世编《法苑珠林》中讲的四梦说和明代陈士元纂《梦占逸旨》中讲的九梦说等等;但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六梦说。故而限于篇幅,这里只论述六梦说。
六梦说是将梦划分为六种类型的观点。这是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一种关于梦的类型划分的观点,影响也最大。早在先秦时期,《周礼》就已提出六梦说。《周礼》说:“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注:无所感动,平安自梦),二曰噩梦(注:杜子春云,噩当为惊愕之愕,谓惊愕而梦),三曰思梦(注:觉时所思念之而梦),四曰寤梦(注:觉时道之而梦。疏:盖觉时有所见而道其事,神思偶涉,亦能成梦,与上思梦为无所见而凭虚想之梦异也。),五曰喜梦(注:喜悦而梦),六曰惧梦(注:恐惧而梦)。”〔9〕这里,括号中的“注”是东汉郑玄作的,“疏”是唐人贾公彦作的。从这段话可看出,《周礼》将人的梦分为六种类型:所谓正梦,是指人在正常睡眠状态时产生的梦,即该梦无异常的致梦原因;所谓噩梦,是指人因惊愕而产生的梦;所谓思梦,是指人因思虑或思念而产生的梦;所谓寤梦,是指人在觉醒时产生的梦;所谓惧梦,是指人因恐惧而产生的梦。很明显,这里主要是按梦的成因对梦进行类型划分的。
在汉代许慎的《说文》(见对“@①”――即今天的“梦”字―字的解释)、《列子?周穆王篇》和明代陈士元的《梦占逸旨?六梦篇第七》等文中,对梦的类型划分都继承了《周礼》的这一观点。可见《周礼》关于梦的类型划分的观点对后世影响之大。
从这可看出,中国古代学者对梦的类型划分,其优点是颇为细致;其缺点是划分标准不够准确。但是我们不能苛求古人,毕竟,时至今日,对梦的类型划分仍不够完善。如现代英国著名精神分析学家查尔斯?莱格夫特(Charles Rycroft)在《梦的真谛》中,专列一章(即第五章:各种类型的梦)论梦的类型,将人的梦分为十五种之多,其划分标准也不够准确。〔10〕由此可见,中国古人对梦的类型划分的观点,至今仍有一席之地。
三、梦的成因
中国古代学者很重视探讨梦的成因,并形成了多种观点。其中影响最大的有两种:
1.因情生梦说
因情生梦说指梦是由于人的情绪、情感所引起的一种观点。由于《周礼》、郑玄、《列子》和陈士元等都是持此观点的,因而它在中国古代思想家中的影响最大。
如前所述,《周礼》主要是按梦的成因对梦进行类型划分的。而《周礼》“六梦说”中有四梦(噩梦、思梦、喜梦和惧梦)的成因是情绪、情感因素,可见,《周礼》已意识到情能生梦。